和者盖寡 发表于 2010-2-15 12:56:01

赌气发帖大比拼。51网点击率高了。

未必读者就多了,主要不就这么几组人互相看来看去,点击来点击去吗!

goone 发表于 2010-2-15 12:59:40

欢迎大家来到大妓院51分院!

刀近平 发表于 2010-2-15 13:19:00

没事,这里是两大邪教放毒的地方:D

小牧 发表于 2010-2-15 16:00:37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2-15 16:37 编辑

意见请发意见版。谢谢提醒,已经全部删了。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0-2-17 15:26:48

我反对法轮功,但我觉得应该尊重其成员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版主说51论坛不准讨论法轮功这样的敏感话题,把我反对法轮功的跟帖连同原帖(赞扬法轮功的)一道删掉了。这样的做法难以让人理解。毛泽东说,毒草铲掉可以做肥料,这话说对的。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言论自由,心平气和地讨论,才能辩明真理。动不动就谩骂,只能自我贬低。唯我独“左”,唯我独“革”,听不得不同意见,不利于自身提高。

小牧 发表于 2010-2-17 19:23:10

我反对法轮功,但我觉得应该尊重其成员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版主说51论坛不准讨论法轮功这样的敏感话题 ...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0-2-17 15: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认为,权利对应的是责任,只有先把责任付起来,才能谈权利。之前论坛允许讨论FLG的时候,每天总有几个固定的ID来论坛里转载几十篇大纪元的帖子,而且基本不参加讨论。这种行为其实是刷屏,影响了其他网友的利益。前任版主也是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出台了这样的版规。我也认为,这个版规没有问题。事实也证明如此:春节那天我不在,“功友”们在时事版连发了50多篇,曾经第一页全是他们的帖子。若要尊重他们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我首先要求他们负起一个论坛网友的责任。

云高天闊 发表于 2010-2-17 19:37:00

我倒是觉得,让那些东西(轮子,藏独,台独,民运垃圾,逢中比反和逢共比反的偏执狂)在这里多多的表演,表演的越多,人们就越是能看清它们的真实嘴脸.
这些东西不表演了,人们反而没有了茶余饭后的笑料了.
在国内的人们,由于看不到这些拙劣的表演,多少对它们还存有同情心.可是这些到了国外的人们,由于看的太多了这些东西的龌龊嘴脸,反而了解了真相,结果更加厌恶这些败类.
问题是,这些东西缺误以为是人们被洗脑了,才反对它们,好像只会有它们才是救世主似的.可笑.

云雨剑 发表于 2010-2-19 09:47:38

我倒认为,权利对应的是责任,只有先把责任付起来,才能谈权利。之前论坛允许讨论FLG的时候,每天总有 ...
小牧 发表于 2010-2-17 19: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版主的说法。轮子想要言论自由,就先得学会遵纪守法。连个人都不会当,怎么能享有人的权利?

冷言 发表于 2010-2-20 03:03:42

让轮子发吧,它发一个,咱骂一个。这年头,找骂的人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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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版主,邪教不厌其烦的频繁出贴,有刷屏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