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1-7-6 07:06:17
你就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监有什么两样?
你拍小牧马屁,其他人都得拍你马屁,否则你就干扰。
谁做版主都得看你脸色,你这什么个玩意儿这是。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7-6 05: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精辟!太监做不了太多,可有很多机会想。擅长拍权势和女人的马屁的人。:laugh:
Milan2003
发表于 2011-7-6 11:27:17
小牧你好 ,今天我是最后一次来这个论坛了。真的不想再说什么了。在这里我可以和你说一句,我不是flg学员,我只是一个对他持有同情心的人,而且我的帖子你也看到了,具体涉及到法轮功吗?我只是表明一下我支持的观点,因为我觉得在加拿大flg是合法的,我为什么不能发表我的观点呢?可是你把我的帖子全删了。可以,我认了。我现在知道51网站的立场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认命。权力在你的手中。你删除了帖子对我来讲也没什么,我可以不来了,但对这个网站的命运我很担心,如果在中国也许你会顾忌共产党,可在加拿大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也会顾忌计共产党?不多说了,以后也不会再来这里了。
寂寞在唱什么歌 发表于 2011-7-3 0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说了不讲理,你还在这里讲什么理?!!!!!:angry:
Milan2003
发表于 2011-7-6 11:31:57
我刚来论坛的时候,被他们很快就打成轮子了。后来他们知趣了,不再这么说了。你被打成轮子,这是进入51山寨的见面礼。谁进来时都是这样。以后就好了。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1-7-3 0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确是如此。在51不认裆妈的待遇都差不多。:laugh: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2:56:27
你就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监有什么两样?
你拍小牧马屁,其他人都得拍你马屁,否则你就干扰。
谁做版主都得看你脸色,你这什么个玩意儿这是。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7-6 05: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真能臆想。。。别不是脑子有毛病吧。。。:confused: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3:00:37
精辟!太监做不了太多,可有很多机会想。擅长拍权势和女人的马屁的人。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1-7-6 08: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还擅长打马腿。。要不你那小骒马咋瘸了呢?绣花鞋也丢了。。。好狼狈呀:laugh: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1-7-6 13:12:45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3:16:52
从你的言行看出来的:扮演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太监并以此为荣。
如果没有利益的驱使,如果你的生殖器官没有毛病,那应当就是你的脑子有毛病了。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7-6 14: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接着想。。接着发癔症。。。:O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1-7-6 13:20:02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7-6 14:21 编辑
接着想。。接着发癔症。。。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4: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癔症持续了不少年头了,我是来给你治病的。
建议你申请户外版主,在其位谋其政。
太监由宫廷幕僚转为户外领军,自古都是这样。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3:34:20
你的癔症持续了不少年头了,我是来给你治病的。
建议你申请户外版主,在其位谋其政。
太监由宫廷幕僚转为户外领军,自古都是这样。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7-6 14: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又用你的官瘾来臆想别人。。。切:bhuhhh:
我在
发表于 2011-7-8 15:27:34
我在兄弟,这个问题小牧知道该怎么干但是不知道怎么答。我替他答了吧,不过答案很复杂。
凡是和法轮功沾边的言论,戏剧,活动,人物都算涉功;凡是妖魔化,谩骂,问候法论功人物之父母都不算涉功;“轮子”,“独轮运”,。。。。这些词汇因已带有贬义故不算涉功;中共揭露法轮功内幕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文件均不算涉功,另外,本网有几位经过特许的网民持有某部或某馆的特殊通行证,他们发表任何言论均不涉功。。。。。总之我说涉功就涉功,我说不涉功就不涉功,这回理解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8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先见之明!:thumbu:
傻傻的兔斯基
发表于 2011-7-18 04:32:25
涉功言论应当禁止,个人信仰,我们不应当反对,可是人应当爱国,这是毫无疑问的,一个人连国家都不爱了,那还算什么呢?在谈到个人信仰问题上,难道沦为反华势力的傀儡,这也算个人信仰自由吗?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1-7-18 07:10:19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7-18 10:23 编辑
又用你的官瘾来臆想别人。。。切
晚楓 发表于 2011-7-6 14: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用你的官瘾来臆想我吧,不然你怎么能把义务版主当成一个官呢?
51网友自建新网站,你马上又到那边做宫廷宦官去了。
那边也会有很多女性ID供你意淫,也有很多马屁小生做你义子。
残害忠良时一个比一个凶,网友外流没一个阻止。
你这虚拟宦官做的简直就是一绝,让我大开眼界。
请见我在51的版主申请:
http://bbs.51.ca/thread-287874-1-3.html
是否担任过(或者)正担任斑竹以及聊管职务:
正担任以下三个论坛的版主:
中国网易旅游圈子——无忧岛
加拿大七天论坛移民资讯——店主之家
加拿大华枫论坛城市版块——蒙特利尔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5-9 17: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到那三家去问问,如果他们需要宦官我推荐你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