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18:04:28

我们应该另设一个栏目,叫宗教信仰。让有 需要的人在那互相学习和交流

http://tibet.news.cn/gdbb/2009-03/12/xin_3830306120826828211448.jpg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29 18:09:37

回复 1# 蓝精灵的妹妹


   

谢谢蓝MM的 图片,看了心很重,这更加添了基督徒的使命感

我们今天不需要,或许明天,是我们撇开万物的唯一需要! 这种见证太多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18:10:45

各自把自己的神供奉在这理,也许还能制造些浪漫的传奇。。。:aplain:


https://encrypted-tbn3.gstatic.com/images?q=tbn:ANd9GcS6ky79XxjuDbrtwb4Np9B4061M0gh7ux3x9xIFX1SEJMm6l4Qb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29 18:12:57

回复 1# 蓝精灵的妹妹


   

愿上帝祝福蓝MM及其亲人,岁首岁末,都有创始成终的上帝的宝爱和保守(l)

xuxi 发表于 2014-1-29 19:20:23

回复 1# 蓝精灵的妹妹

这个建议好。可以净化一下眼球。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1-29 19:21:38

各自把自己的神供奉在这理,也许还能制造些浪漫的传奇。。。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18: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六个是财神?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1:39:57

回复蓝精灵的妹妹


   

谢谢蓝MM的 图片,看了心很重,这更加添了基督徒的使命感

我们今天不需要,或许明天,是我们撇开万物的唯一需要! 这种见证太多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29 18: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ake it easy.:smily: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1:44:26

第六个是财神?
落日浮云 发表于 2014-1-29 1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我只认得唐僧!:-)

小牧 发表于 2014-1-29 21:46:23

这绝无可能,其中道理恕我不能明说。如果讨论信仰的帖子影响了本版大多数人的阅读,则可以限制每天发帖量、或规定将讨论内容集中到某几个帖中。

此帖转意见版。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1:53:24

回复蓝精灵的妹妹

这个建议好。可以净化一下眼球。
xuxi 发表于 2014-1-29 1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万物共存。各取所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Q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1:54:58

回复蓝精灵的妹妹


   

愿上帝祝福蓝MM及其亲人,岁首岁末,都有创始成终的上帝的宝爱和保守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29 1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ank you!:)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2:10:32

本帖最后由 蓝精灵的妹妹 于 2014-1-29 22:21 编辑

这绝无可能,其中道理恕我不能明说。如果讨论信仰的帖子影响了本版大多数人的阅读,则可以限制每天发帖量、或规定将讨论内容集中到某几个帖中。

此帖转意见版。
小牧 发表于 2014-1-29 21: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若引起个个摸权擦掌,磨刀霍霍,似乎也不是信仰的目的。君不见因为各自的宗教,世界各地所引起的硝烟和战火?:rolleyes:

讨论归讨论,但不能强词夺理!

小牧 发表于 2014-1-29 22:26:26

但是若引起个个摸权擦掌,磨刀霍霍,似乎也不是信仰的目的。君见否因为各自的宗教,世界各地所引起的硝烟和战火?

讨论归讨论,但不能强词夺理!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但是谁也做不到。说自己能做到的,是因为没有卷进去。
总之开办信仰版是绝不可能的。就是我赞同开了也没用,公司不会同意的。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2:35:00

没错,但是谁也做不到。说自己能做到的,是因为没有卷进去。
总之开办信仰版是绝不可能的。就是我赞同开了也没用,公司不会同意的。
小牧 发表于 2014-1-29 2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信仰的手段就是宣扬,发扬和颂扬,当然对象就是人。明白!:)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1-29 22:38:59

本帖最后由 蓝精灵的妹妹 于 2014-1-29 22:44 编辑

没错,但是谁也做不到。说自己能做到的,是因为没有卷进去。
总之开办信仰版是绝不可能的。就是我赞同开了也没用,公司不会同意的。
小牧 发表于 2014-1-29 2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让他们互相卡死,踩死,拧死去吧。: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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