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 发表于 2014-3-4 23:31:24

关于墨子网友、真事网友和竹本小川版主的处理办法

墨子网友发帖“戏说”网友网名,在对方已经出现明显排斥时仍继续话题,已构成违规,按版规应禁言一星期并记录一次警告,以后再违规处罚翻倍。鉴于从事情发生到现在该网友已被禁言8天,故立即解封。

真事网友在回帖中涉人身攻击,做禁言14天的处罚,将于3月10日解封。

版主跨版封人属严重违规管理操作,按版规是撤职,但是我能理解竹本小川版主做为一名女性在遭受如此不堪言语时的愤怒和无助心情,加上误以为超版周日不值班而没有上报,因此记录一次警告,不做其他处罚。

重申两点:

1、只要不是以攻击其他网友、带有歧视性和煽动仇恨为目的的,无论取什么样的网名都是网友的自由,并得到论坛保护。

2、论坛版主没有直接封人的权限,但是可以通过30天内警告3次来禁言30天的处罚。请各位版主谨慎使用这一权限,勿对没有违规的帖子施加警告。如网友发现有版主违规操作的现象,请及时到意见版举报。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3-5 07:35:40

墨子网友发帖“戏说”网友网名,在对方已经出现明显排斥时仍继续话题,已构成违规,按版规应禁言一星期并记录一次警告,以后再违规处罚翻倍。鉴于从事情发生到现在该网友已被禁言8天,故立即解封。

真事网友在回帖中涉人身攻击,做禁言14天的处罚,将于3月10日解封。

版主跨版封人属严重违规管理操作,按版规是撤职,但是我能理解竹本小川版主做为一名女性在遭受如此不堪言语时的愤怒和无助心情,加上误以为超版周日不值班而没有上报,因此记录一次警告,不做其他处罚。

重申两点:

1、只要不是以攻击其他网友、带有歧视性和煽动仇恨为目的的,无论取什么样的网名都是网友的自由,并得到论坛保护。

2、论坛版主没有直接封人的权限,但是可以通过30天内警告3次来禁言30天的处罚。请各位版主谨慎使用这一权限,勿对没有违规的帖子施加警告。如网友发现有版主违规操作的现象,请及时到意见版举报。
小牧 发表于 2014-3-4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多谢总版,我必谨记。

一格 发表于 2014-3-5 17:08:53

How about 老实巴交?


小牧 发表于 2014-3-4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3-5 18:01:47

How about 老实巴交?
一格 发表于 2014-3-5 17: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老实巴交是总版处理的

一格 发表于 2014-3-5 18:34:32

知道。所以,问总版。

老实巴交是总版处理的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3-5 18: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 发表于 2014-3-5 21:27:26

How about 老实巴交?
一格 发表于 2014-3-5 17: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老实巴交是我处理的,所以要走申诉程序就得找站长回复了。
还是在意见版发申诉帖。

一格 发表于 2014-3-5 21:48:12

噢,还挺严格的。


因为老实巴交是我处理的,所以要走申诉程序就得找站长回复了。
还是在意见版发申诉帖。
小牧 发表于 2014-3-5 2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蓝精灵的妹妹 发表于 2014-3-5 23:13:30

墨子网友发帖“戏说”网友网名,在对方已经出现明显排斥时仍继续话题,已构成违规,按版规应禁言一星期并记录一次警告,以后再违规处罚翻倍。鉴于从事情发生到现在该网友已被禁言8天,故立即解封。

真事网友在回帖中涉人身攻击,做禁言14天的处罚,将于3月10日解封。

版主跨版封人属严重违规管理操作,按版规是撤职,但是我能理解竹本小川版主做为一名女性在遭受如此不堪言语时的愤怒和无助心情,加上误以为超版周日不值班而没有上报,因此记录一次警告,不做其他处罚。

重申两点:

1、只要不是以攻击其他网友、带有歧视性和煽动仇恨为目的的,无论取什么样的网名都是网友的自由,并得到论坛保护。

2、论坛版主没有直接封人的权限,但是可以通过30天内警告3次来禁言30天的处罚。请各位版主谨慎使用这一权限,勿对没有违规的帖子施加警告。如网友发现有版主违规操作的现象,请及时到意见版举报。
小牧 发表于 2014-3-4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clap:

5号他爹 发表于 2014-3-6 18:26:41

多谢总版,我必谨记。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3-5 07: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以为你赢了?你示恶于重,后患无穷,就算小牧庇护你,也无法挽回了。。。

冷暖自知吧。。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3-6 19:11:05

你以为你赢了?你示恶于重,后患无穷,就算小牧庇护你,也无法挽回了。。。

冷暖自知吧。。
东云西川 发表于 2014-3-6 18: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亏大了怎么是赢呢?无意义

徐 曼 发表于 2014-3-6 21:56:04


版主跨版封人属严重违规管理操作,按版规是撤职,但是我能理解竹本小川版主做为一名女性在遭受如此不堪言语时的愤怒和无助心情,加上误以为超版周日不值班而没有上报,因此记录一次警告,不做其他处罚。

小牧 发表于 2014-3-4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女性网友,小牧你做何解释?是版主就可以高人一等?
如果你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下梁歪,谁去封你?

对不起:竹本小川,我从来不认识你,这里是对事不对人,请原谅

徐 曼 发表于 2014-3-6 21:58:20

因为老实巴交是我处理的,所以要走申诉程序就得找站长回复了。
还是在意见版发申诉帖。
小牧 发表于 2014-3-5 2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你从来没有告诉大家,如何联系站长?

当然,网友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联系到网站行政,但那就不好玩了,我们上网是来找乐子,早开心,早分享的

小牧 发表于 2014-3-6 22:04:54

如果是女性网友,小牧你做何解释?是版主就可以高人一等?
如果你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下梁歪,谁去封你?

对不起:竹本小川,我从来不认识你,这里是对事不对人,请原谅
徐 曼 发表于 2014-3-6 21: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有意见可以向站长投诉。
我如果不正,那就不是封不封这么简单了。

小牧 发表于 2014-3-6 22:06:07

问题是你从来没有告诉大家,如何联系站长?

当然,网友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联系到网站行政,但那就不好玩了,我们上网是来找乐子,早开心,早分享的
徐 曼 发表于 2014-3-6 21: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意见版发帖,站长看得着。

徐 曼 发表于 2014-3-6 22:08:27

回复 13# 小牧


    谢你回复迅速

100%的人上网是瞎扯,你上网是工作,因此,你违规当然不是那么简单,谁都清楚。

我是否可以弱弱的问一句:

这是您总也不肯告诉大家——站长的联系方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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