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辞职与“五斗米”无关
陶渊明仕宦生涯中的最后一任官职是彭泽县令,年末,督邮来检查工作,县吏请陶渊明去拜见,《陶渊明传》里叙述道:“陶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陶渊明的“岂能为五斗米折腰”这句话引起了后人的争论。有人认为这句话与“五斗米道”有关,督邮是一位“五斗米道”的道徒,所以应当解释为“不能对五斗米道下腰鞠躬”;也有人解释成“不能为求一饱之故而折腰”。不过,最具信服力的观点是将“五斗米”解释为东晋县令的俸禄,也就是工资待遇。所以,有人就解释为陶渊明“不能为区区五斗米折腰”。可是,这样一来,仿佛是说陶县令为区区的五斗米折腰而失掉尊严太不值了太亏了。
问题的关键是,陶县令这“五斗米”的工资待遇到底是高还是低呢?《晋百官表注》记载,晋朝官员实行钱谷混合的官俸制度,一个县令的年俸是四百石(斛),实际的发放形式是一部分粮食,一部分现钱,陶县令的工资应该是“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这位陶县令每月得2500钱,米15斛,按每月30天计算,恰好是每天五斗米。
古今的量器不同,五斗米究竟值多少,就需要与同时代的人作一个比较了。《梁书·何胤传》里记载,何胤曾经说自己“已经五十七岁了,每月吃四斗米也吃不完”。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陶县令一天的俸米,就可供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吃一个月,这还不算2500钱的现钱。可见,这“五斗米”并不区区!陶县令的工资待遇委实不低,简直可以说是太优厚了,也实在是太脱离群众了。所以说,陶县令的挂冠而去与“五斗米”的多少无关,哪怕是五十斗五百斗米,依照陶县令的脾气,他照样挂冠,照样不折腰。因为,这关乎尊严。
其实,陶县令的俸禄还不止钱谷两项。从西晋开始,官场上实行官员“占田制”,一个九品官可以占田十顷。“占田”上的收获,全归官员。东晋的时候,半壁江山被胡人占了,官员们只好“减薪”。《陶渊明传》上讲,陶县令的“占田”是三顷,他想全部种上秫。秫是一种糯米一类的作物,可以酿酒。因为陶县令是一个很虔诚的酒徒,他曾经说只要能“经常沉醉于酒中便知足了”。可是,陶太太不答应,坚持“要种一些稻子”。两人还吵了起来,最后,夫妻双方相互妥协,终于达成了共识,一半“种秫,另一半“种粳”。
根据陶渊明在《归去来辞序》中的自述,在辞官之前,他还想等到“占田”里的谷物成熟了,全部收下来以后再走。谁知,从武昌传来了其妹妹病死的消息,陶渊明这才下决心赶快辞官走人。
所以说,陶渊明挂冠而去与“五斗米”是无关的,是与尊严有关,与亲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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