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忠:叛逆是最伟大的创意
这个世界上的成功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二是能为自己喜欢的事业坚守一生。台湾画家蔡志忠从幼年起,就将画画视为自己“最喜欢、最享受的事情”,每天为之工作16到18个小时,且坚持了一辈子。他最大的快乐是一生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在为自己而活,而成功不过是这种生活方式的附属品和衍生物。在我三四岁时,爸爸送给我一块小黑板,教我写字,所以我从4岁起就开始写字、看书。我从这块小黑板上,找到了我的人生之路,那就是画画。所以那时,我立下一个志愿:只要不饿死,我就要画一辈子。直到今天。
生活要饿死我还蛮难的,因为只要有一间房子可以住,我就可以一直在屋里画画。我每年有360天都在工作,每天工作16小时到18小时,但我的一生里,都在做自己最喜欢、最享受的事情。
所以后来,我得出一个结论:当一个人找到自己最喜欢、最拿手的事,并且把它做到极致时,那么无论他做哪一行,都一定会成功。在做的时候,还要对自己有要求,每一次都要比上一次做得更好、更快。
当一个人找到自己最喜欢、最拿手的事情,把它做到极致,越做越快,越做越好,就会变得非常厉害,厉害到是一般人的100倍,甚至1万倍。如果我写自己的墓志铭,一定是“这个人一生所走的任何一步,都是他要走的;一生所做的任何事,都是他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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