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
大纪元就是法轮功的刊物,何来仅仅是同情?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0: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仅仅是猜测吧?就算是又如何?
法轮功在加拿大是合法的组织,享有一切你所拥有的宪法权利,打压和歧视法轮功是犯法的行为。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1: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并没有赞同51论坛里删除涉及法轮功帖子,在加拿大,要遵守加拿大的法律。
但在中国呢?为什么有人违反中国法律,51里的五毛就要叫好?!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共产党从来不遵守中国的法律,51里的五毛看见中共违反中国法律,就习惯性地为共产党拍手叫好。
五毛就是反华拥共的汉奸走狗。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转一个贴:
本来是没兴趣理中共的事的。 可看着你们这些小丑的谎话连篇,指鹿为马,我觉得要不揭你们的画皮的话,实在是侮辱中国人的智商。
批中共是应该的。哪个国家的执政党不是天天被人从早骂到晚?可你们批中共的那些料,有多少是真的?我要这样就信你的话,那不是侮辱我的智商?
说白了,为了跟你们这些白痴划清界限,我只能站在中共一边了。
chineseguy 发表于 2011-4-7 19:55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3: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兄弟,这个问题小牧知道该怎么干但是不知道怎么答。我替他答了吧,不过答案很复杂。
凡是和法轮功沾边的言论,戏剧,活动,人物都算涉功;凡是妖魔化,谩骂,问候法论功人物之父母都不算涉功;“轮子”,“独轮运”,。。。。这些词汇因已带有贬义故不算涉功;中共揭露法轮功内幕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文件均不算涉功,另外,本网有几位经过特许的网民持有某部或某馆的特殊通行证,他们发表任何言论均不涉功。。。。。总之我说涉功就涉功,我说不涉功就不涉功,这回理解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8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质问小牧,他是警察、主控、法官,当然是他说了算。当然这个基于独裁假设,一切在党魔掌之下。
在民主社会里,也是法官说了算,不过就有上诉制度,有大法官监察制度,有下岗制度,有陪审员制度,更有选民权力把政府拉下台。
天堂与地狱你自己选择。
1号 发表于 2011-4-8 14: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不同的,活在天堂那个叫生活,走过地狱那个叫旅游。
有时天堂呆得闷了,旅游去地狱一开眼界也挺爽。
1号 发表于 2011-4-8 14: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51论坛时事新闻版面应该注明:独裁管理,慎入!
意见反馈版则写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5: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说得打趣,得顶一下!
Elander 发表于 2011-4-8 15: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行的,这种抵制就好像久不久的抵制日货,抵制两天,第三天赶紧去买日本产品。鬼子地震爽死之余他们又叫春一样没有日本影音器材、汽车零部件。
你星期四罢写,星期五就忙得多写几帖,补足数量,是不是有点。。。。。。。。。。。。
有种不买日货,不上51!!!
1号 发表于 2011-4-8 15: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生气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酒中仙
精辟!让我笑了足足有10分钟。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功友的本性....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的... ....
你怎么不把通知的全部帖出来呢?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酒中仙
精辟!让我笑了足足有10分钟。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功友的本性....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的... ....
你怎么不把通知的全部帖出来呢?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消息! 七千万共党分子巳经退党正式加入法轮功
look4fun 发表于 2011-4-8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这就是超级版主小牧在51论坛打压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吗?
凡是规定,都必须写的清楚明白,让人一看就懂,才好遵守这个规定。不应该用什么例如的方式来列举,更何况是用“****功”这样不知所云的东西。这充分表明了写这条规定的人的心虚和卑鄙。
再说负责执行版规的小牧,心照不宣地把它解释成禁止讨论法轮功,用的又是另一套欺骗手法。在51论坛你如果讨论中国轻功,或者中华气功是不会被禁止的。如果讨论法轮功其实也不会被禁止,紫黄之前有个帖子就是讨论法轮功,也没有被删除。()小牧刻意删除的是什么?是反共言论。尤其是从大纪元转载过来的反共言论。
小牧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所以是涉功媒体,所以凡是从大纪元转载的都是涉功文章,都必须依照版规删除。这是什么智障的逻辑?大纪元如果刊登了日本地震的消息也是涉功言论吗?
大纪元刊登的反共言论通常水平很高,五毛们无力辩驳,所以老赵和小牧就想出了这种办法来平衡论坛两边的实力,让论坛永远热热闹闹吵不完。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0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目前我们的力量不足,你一个人滚蛋了小牧更高兴,所以现在要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行动。有了足够的力量,才能让51重视网友的意见。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5: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我在小朋友的罢网行动,希望他能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滚蛋”(引原帖语)。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新数据,九千二百万三退!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3-21 12:55 编辑 论坛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一支稳定、敬业的管理团队。长期以来无忧论坛的前辈版主们,为了论坛的建设做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让论坛在未来有更大的发展,论坛需要更多的精英加盟。凡是有志于无忧论坛管理的朋友,都可以来积极参与。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无忧论坛; 2、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因为版主是服务广大会员的;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求经常上网,经常管理所辖版面; 4、版主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带头发好帖子; 5、版主需要有相关的素质能力(例如:软件区斑竹需要熟悉软件,音乐区斑竹需要爱好音乐等等); 版主的自身定位(共勉):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当上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 除站务论坛外所有版块均招募版主。版主之位,能者居之,欢迎申请。申请前请阅读下面两条论坛版主条例(内含申请表),将表格填好后发至“意见反馈”版(点击进入)。 加国无忧网论坛版主的产生办法: http://bbs.51.ca/thread-102165-1-1.html 有关无忧论坛斑竹权限和投诉的说明: http://bbs.51.ca/thread-15003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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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Z提醒。在艾未未的事情上,我自查还是十分注意平衡的,不会仅删一方面的言论。LZ要知道的是,删了有些人的帖子他们从不叫唤,但是有些人只要一碰,立刻扰得天翻地覆。作为管理员,我会尽力将所有带有目的的人所发的帖子全部删除。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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