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质问小牧,何谓涉功言论? [打印本页]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08:57
标题: 质问小牧,何谓涉功言论?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这就是超级版主小牧在51论坛打压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吗?

凡是规定,都必须写的清楚明白,让人一看就懂,才好遵守这个规定。不应该用什么例如的方式来列举,更何况是用“****功”这样不知所云的东西。这充分表明了写这条规定的人的心虚和卑鄙。

再说负责执行版规的小牧,心照不宣地把它解释成禁止讨论法轮功,用的又是另一套欺骗手法。在51论坛你如果讨论中国轻功,或者中华气功是不会被禁止的。如果讨论法轮功其实也不会被禁止,紫黄之前有个帖子就是讨论法轮功,也没有被删除。(请网管看在“言论自由”份上,放开对“法轮功”的讨论)小牧刻意删除的是什么?是反共言论。尤其是从大纪元转载过来的反共言论。

小牧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所以是涉功媒体,所以凡是从大纪元转载的都是涉功文章,都必须依照版规删除。这是什么智障的逻辑?大纪元如果刊登了日本地震的消息也是涉功言论吗?

大纪元刊登的反共言论通常水平很高,五毛们无力辩驳,所以老赵和小牧就想出了这种办法来平衡论坛两边的实力,让论坛永远热热闹闹吵不完。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11-4-8 09:58
“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

大纪元就是法轮功的刊物,何来仅仅是同情?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0:05
“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

大纪元就是法轮功的刊物,何来仅仅是同情?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0: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仅仅是猜测吧?就算是又如何?

法轮功在加拿大是合法的组织,享有一切你所拥有的宪法权利,打压和歧视法轮功是犯法的行为。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11-4-8 10:09
你也仅仅是猜测吧?就算是又如何?

法轮功在加拿大是合法的组织,享有一切你所拥有的宪法权利,打压和歧视法轮功是犯法的行为。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1: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并没有赞同51论坛里删除涉及法轮功帖子,在加拿大,要遵守加拿大的法律。

但在中国呢?为什么有人违反中国法律,51里的五毛就要叫好?!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0:20
我并没有赞同51论坛里删除涉及法轮功帖子,在加拿大,要遵守加拿大的法律。

但在中国呢?为什么有人违反中国法律,51里的五毛就要叫好?!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共产党从来不遵守中国的法律,51里的五毛看见中共违反中国法律,就习惯性地为共产党拍手叫好。

五毛就是反华拥共的汉奸走狗。
作者: zhanhr    时间: 2011-4-8 10:52
支持我在。
作者: Alpha Studio    时间: 2011-4-8 11:12
支持小牧,反对邪教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1:21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1-4-8 12:32 编辑

你们相信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邪教吗?(作者:正义之剑)

你们相信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邪教吗? 我相信。 共产党不允许人民有自己的信仰,其实在中国佛教阿什么的都变成了共产党的权力运用机构了,还谈得上什么信仰,一切都要遵照共产党的旨意,不得违背。 但是共产党在中国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不停的向人们灌输伟大的共产党,伟大的社会主义,这点任何一个大陆人也不得违背,共产党表面道貌岸然的装成神仙,私下不说全世界的人民都能看到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党派,他们鱼肉百姓,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中国从一个村里面的生产队长一直能贪污到总理,中国有多少钱可以这样被贪污?在这些过程当中,只要出现人民的反抗,将会受到毫不犹豫的镇压,当然,镇压的行为在共产党的强大的说假话的机器当中变成了平息暴乱!!! 大陆有多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你们台湾人知道吗?在大陆,是当官的,当官的亲属的天堂,是普通人民的地狱。 最近总是在看你们啊匾的案子,心里面很有感触,一个前总统,竟然有这种下场,在中国,你们啊匾的老婆会是残疾人联合会主席,你们啊匾的家属都会成为xx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你们啊匾的身价何止现在捞到得这么一点点小钱?这算什么? 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实: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贪污犯,杀人犯,邪教,竟然在共产党强大的假话机器面前,变成了一个党派,我靠,,我真的服了共产党。 你们台湾不是有人还希望接受共产党的统治吗?我不反对你们,你们去吧,到时候后悔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http://www.mesotw.com/bbs/viewthread.php?tid=1421
作者: look4fun    时间: 2011-4-8 11:36
好消息! 七千万共党分子巳经退党正式加入法轮功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1:4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look4fun    时间: 2011-4-8 11:5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2:0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look4fun    时间: 2011-4-8 12:0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2:1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11-4-8 12:28
因为共产党从来不遵守中国的法律,51里的五毛看见中共违反中国法律,就习惯性地为共产党拍手叫好。

五毛就是反华拥共的汉奸走狗。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转一个贴:

本来是没兴趣理中共的事的。 可看着你们这些小丑的谎话连篇,指鹿为马,我觉得要不揭你们的画皮的话,实在是侮辱中国人的智商。

批中共是应该的。哪个国家的执政党不是天天被人从早骂到晚?可你们批中共的那些料,有多少是真的?我要这样就信你的话,那不是侮辱我的智商?

说白了,为了跟你们这些白痴划清界限,我只能站在中共一边了。
chineseguy 发表于 2011-4-7 19:55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1-4-8 12:32
我在兄弟,这个问题小牧知道该怎么干但是不知道怎么答。我替他答了吧,不过答案很复杂。
凡是和法轮功沾边的言论,戏剧,活动,人物都算涉功;凡是妖魔化,谩骂,问候法论功人物之父母都不算涉功;“轮子”,“独轮运”,。。。。这些词汇因已带有贬义故不算涉功;中共揭露法轮功内幕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文件均不算涉功,另外,本网有几位经过特许的网民持有某部或某馆的特殊通行证,他们发表任何言论均不涉功。。。。。总之我说涉功就涉功,我说不涉功就不涉功,这回理解了吧?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2:41
转一个贴:

本来是没兴趣理中共的事的。 可看着你们这些小丑的谎话连篇,指鹿为马,我觉得要不揭你们的画皮的话,实在是侮辱中国人的智商。

批中共是应该的。哪个国家的执政党不是天天被人从早骂到晚?可你们批中共的那些料,有多少是真的?我要这样就信你的话,那不是侮辱我的智商?

说白了,为了跟你们这些白痴划清界限,我只能站在中共一边了。
chineseguy 发表于 2011-4-7 19:55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1-4-8 13: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揭穿谎言,拿证据出来说话,否则我也只能怀疑你的脑子被共产党搞坏了。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2:50
我在兄弟,这个问题小牧知道该怎么干但是不知道怎么答。我替他答了吧,不过答案很复杂。
凡是和法轮功沾边的言论,戏剧,活动,人物都算涉功;凡是妖魔化,谩骂,问候法论功人物之父母都不算涉功;“轮子”,“独轮运”,。。。。这些词汇因已带有贬义故不算涉功;中共揭露法轮功内幕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文件均不算涉功,另外,本网有几位经过特许的网民持有某部或某馆的特殊通行证,他们发表任何言论均不涉功。。。。。总之我说涉功就涉功,我说不涉功就不涉功,这回理解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8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umbu:太精辟啦!一语道破小牧玩法弄法的无耻嘴脸。:clap: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3:29


小牧生气了。:thinking:
作者: 1号    时间: 2011-4-8 13:43
不用质问小牧,他是警察、主控、法官,当然是他说了算。当然这个基于独裁假设,一切在党魔掌之下。
在民主社会里,也是法官说了算,不过就有上诉制度,有大法官监察制度,有下岗制度,有陪审员制度,更有选民权力把政府拉下台。
天堂与地狱你自己选择。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3:50
不用质问小牧,他是警察、主控、法官,当然是他说了算。当然这个基于独裁假设,一切在党魔掌之下。
在民主社会里,也是法官说了算,不过就有上诉制度,有大法官监察制度,有下岗制度,有陪审员制度,更有选民权力把政府拉下台。
天堂与地狱你自己选择。
1号 发表于 2011-4-8 14: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laugh:
作者: 1号    时间: 2011-4-8 13:59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不同的,活在天堂那个叫生活,走过地狱那个叫旅游。
有时天堂呆得闷了,旅游去地狱一开眼界也挺爽。
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1-4-8 14:04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4:07
大哥,不同的,活在天堂那个叫生活,走过地狱那个叫旅游。
有时天堂呆得闷了,旅游去地狱一开眼界也挺爽。
1号 发表于 2011-4-8 14: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51论坛时事新闻版面应该注明:独裁管理,慎入!

意见反馈版则写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laugh:
作者: Elander    时间: 2011-4-8 14:33
51论坛时事新闻版面应该注明:独裁管理,慎入!

意见反馈版则写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5: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augh: 这个说得打趣,得顶一下!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4:37
这个说得打趣,得顶一下!
Elander 发表于 2011-4-8 15: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下周四一起加入我们的罢网行动吧,让小牧知道我们不高兴。:wink:
作者: 1号    时间: 2011-4-8 14:44
不行的,这种抵制就好像久不久的抵制日货,抵制两天,第三天赶紧去买日本产品。鬼子地震爽死之余他们又叫春一样没有日本影音器材、汽车零部件。

你星期四罢写,星期五就忙得多写几帖,补足数量,是不是有点。。。。。。。。。。。。

有种不买日货,不上51!!!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4:53
不行的,这种抵制就好像久不久的抵制日货,抵制两天,第三天赶紧去买日本产品。鬼子地震爽死之余他们又叫春一样没有日本影音器材、汽车零部件。

你星期四罢写,星期五就忙得多写几帖,补足数量,是不是有点。。。。。。。。。。。。

有种不买日货,不上51!!!
1号 发表于 2011-4-8 15: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目前我们的力量不足,你一个人滚蛋了小牧更高兴,所以现在要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行动。有了足够的力量,才能让51重视网友的意见。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作者: 小牧    时间: 2011-4-8 15:47
回复 16# 酒中仙

精辟!让我笑了足足有10分钟。:laugh:
作者: 小牧    时间: 2011-4-8 15:49
小牧生气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功友的本性....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的... ....:thumbd:

你怎么不把通知的全部帖出来呢?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6:05
回复  酒中仙

精辟!让我笑了足足有10分钟。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中仙说的都是事实,我看你的确就是如此判断的,还好意思笑?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16:09
功友的本性....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的... ....

你怎么不把通知的全部帖出来呢?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angry:
作者: 77_88_77    时间: 2011-4-8 16:42
上个星期就明白了,我在是小牧的托!
我在不是无意中帮51提供点击率的,你们看她撇着大嘴骂小牧比唱的都好听。跟真的似的,典型的托。
要是没好处,我在肯厚着老脸帮小牧,帮51么。 鄙视他们两个。
作者: goone    时间: 2011-4-8 17:26
回复  酒中仙

精辟!让我笑了足足有10分钟。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坛子里讲民主的几个红卫兵小将的逻辑:别人顺从的他们的意见叫民主,别人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叫独裁、叫“五毛”
作者: goone    时间: 2011-4-8 17:27
功友的本性....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的... ....

你怎么不把通知的全部帖出来呢?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不露馅了吗?

如果把IP地址能部分显示就好了!
作者: macrophagea    时间: 2011-4-8 18:54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次同意你的观点。

觉得51是地狱的可以滚蛋嘛。

可没人逼你们非要进“地狱”不可。
作者: macrophagea    时间: 2011-4-8 18:57
本帖最后由 macrophage_1 于 2011-4-8 19:59 编辑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告人“毁谤”,可是某功的拿手好戏啊。

小屁孩叫唤啥?

爱留51“地狱”就留,不爱就回你们大妓院玩去,那里才是尔等的“天堂”。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4-8 19:46
好消息! 七千万共党分子巳经退党正式加入法轮功
look4fun 发表于 2011-4-8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新数据,九千二百万三退!
   
作者: 西罗    时间: 2011-4-8 19:49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这就是超级版主小牧在51论坛打压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吗?

凡是规定,都必须写的清楚明白,让人一看就懂,才好遵守这个规定。不应该用什么例如的方式来列举,更何况是用“****功”这样不知所云的东西。这充分表明了写这条规定的人的心虚和卑鄙。

再说负责执行版规的小牧,心照不宣地把它解释成禁止讨论法轮功,用的又是另一套欺骗手法。在51论坛你如果讨论中国轻功,或者中华气功是不会被禁止的。如果讨论法轮功其实也不会被禁止,紫黄之前有个帖子就是讨论法轮功,也没有被删除。()小牧刻意删除的是什么?是反共言论。尤其是从大纪元转载过来的反共言论。

小牧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所以是涉功媒体,所以凡是从大纪元转载的都是涉功文章,都必须依照版规删除。这是什么智障的逻辑?大纪元如果刊登了日本地震的消息也是涉功言论吗?

大纪元刊登的反共言论通常水平很高,五毛们无力辩驳,所以老赵和小牧就想出了这种办法来平衡论坛两边的实力,让论坛永远热热闹闹吵不完。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0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孩子, 有病之后一整天不拉, 这可好,不拉则以,一拉就是一大堆。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4-8 19:50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我在就爱选择地狱!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4-8 19:52
目前我们的力量不足,你一个人滚蛋了小牧更高兴,所以现在要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行动。有了足够的力量,才能让51重视网友的意见。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5: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我在小朋友的罢网行动,希望他能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滚蛋”(引原帖语)。:laugh:
作者: 西罗    时间: 2011-4-8 19:59
支持我在小朋友的罢网行动,希望他能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滚蛋”(引原帖语)。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严肃的支持
作者: 西罗    时间: 2011-4-8 20:02
最新数据,九千二百万三退!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次我以“李红痔的祖宗们“的名义, 使那数字增加了二百五。
作者: 西罗    时间: 2011-4-8 20:06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赶快去告!
别光说不练, 只知道尿炕。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21:19
无忧论坛全面诚募各版块版主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3-21 12:55 编辑

论坛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一支稳定、敬业的管理团队。长期以来无忧论坛的前辈版主们,为了论坛的建设做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让论坛在未来有更大的发展,论坛需要更多的精英加盟。凡是有志于无忧论坛管理的朋友,都可以来积极参与。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无忧论坛;

2、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因为版主是服务广大会员的;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求经常上网,经常管理所辖版面;

4、版主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带头发好帖子;

5、版主需要有相关的素质能力(例如:软件区斑竹需要熟悉软件,音乐区斑竹需要爱好音乐等等);

版主的自身定位(共勉):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
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当上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

除站务论坛外所有版块均招募版主。版主之位,能者居之,欢迎申请。申请前请阅读下面两条论坛版主条例(内含申请表),将表格填好后发至“意见反馈”版(点击进入)。


加国无忧网论坛版主的产生办法:

http://bbs.51.ca/thread-102165-1-1.html

有关无忧论坛斑竹权限和投诉的说明:

http://bbs.51.ca/thread-150038-1-1.html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21:22
有关无忧论坛斑竹权限和投诉的说明
各位网友:

一直以来,在无忧论坛存在着一些对斑竹管理的不同意见,并不时有用户发表对斑竹不满的文帖,在此,我们对斑竹的权限和用户投诉作出以下说明:
  • 斑竹在其分管论坛拥有绝对的管理权限,可以根据版规置顶、加精、删除和移动、关闭任何文帖;
  • 斑竹在删除文帖时应尽可能给用户通知,详细地说明删除的理由;
  • 如有用户对斑竹的管理不满,可以将删除通知短讯转发给“网站管理员”或将通知邮件转发[email protected],并给出你认为处理不当的理由,我们会及时回复,并酌情处理;
  • 用户不得在论坛发布“***不配当斑竹”或“你认为***合适当斑竹吗?”之类的任何挑战斑竹权威的文帖或投票,一经发现,斑竹和管理员均可立即删除,情况严重者将给于警告和封闭ID处理。

本站认为的斑竹行为不当的现象有:

  • 随意删除没有违反版规的文帖,如因观点不同、打击报复等;
  • 在管理过程中发表不尊重起其他会员或斑竹的言论;
  • 任何违反本站论坛版规的行为。

如查实斑竹有以上行为,将给于警告,警告无效者撤销斑竹资格。

本站不接受以下认为斑竹处理不当的投诉:
  • 有类似的文帖为什么没有删除(因为斑竹精力有限不可能看到所有的文帖,如您发现不合适的文帖,请使用“向版主反映此文帖”功能通知斑竹处理);
  • 自认为斑竹处理不公,但在转发时不给出原始处理记录的投诉(您的文帖被删除后可收到被删除的斑竹处理通知,还可以在“垃圾桶”论坛查看你的任何被删除的原始文帖)。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本站斑竹均为义务服务,请各位用户尊重斑竹的劳动,服从管理。

加国无忧网站
2007年11月1日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8 21:29
斑竹在删除文帖时应尽可能给用户通知,详细地说明删除的理由;





有谁收到小牧的删除通知有给理由的?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4-9 12:47
谢谢LZ提醒。在艾未未的事情上,我自查还是十分注意平衡的,不会仅删一方面的言论。LZ要知道的是,删了有些人的帖子他们从不叫唤,但是有些人只要一碰,立刻扰得天翻地覆。作为管理员,我会尽力将所有带有目的的人所发的帖子全部删除。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51论坛的乱源啊!和共产党统治中国大陆的手段有什么两样?:thumbd:
作者: 痛扁五毛奴    时间: 2011-4-11 15:11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啥,让小牧折腾去吧。早晚惹出事来,他和他的老板一块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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