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不明白,如果法庭判她前男友必须承担律师费,而他申请破产了,律师也不应该找女事主,而是找那个男淫啊?作者: HAPPY KITTEN 时间: 2012-12-10 16:41
这种案子根本不能找律师,无异于是给律师送钱花的!自己举证自己上庭完全可以搞定的事情,请了律师只有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开销!作者: GPS1 时间: 2012-12-10 16:42
法律对无赖毫无作用。作者: 阿川 时间: 2012-12-10 16:49
哎 可怜的母亲 世上就是让人无语 -----作者: acu4you 时间: 2012-12-10 17:35
拿上一把枪,这律师费就免了。作者: jlxu 时间: 2012-12-10 18:07
Her former boyfriend should pay the lawyer fee.作者: jlxu 时间: 2012-12-10 18:12
The former boyfriend is very evil and should go jail.作者: haemotech 时间: 2012-12-10 21:27
四周看看,加拿大的教育体制,医疗体制,法律体制,警察体制,政府运作都在腐烂,发臭。说不定冒一个泡,就熏倒几个。“Tax people to death!!!”是加拿大的基本国策。 加拿大是懒人,无赖的天堂,诚实勤恳劳动者的炼狱。作者: 竹本小川 时间: 2012-12-10 21:59
四周看看,加拿大的教育体制,医疗体制,法律体制,警察体制,政府运作都在腐烂,发臭。说不定冒一个泡,就熏倒几个。“Tax people to death!!!”是加拿大的基本国策。 加拿大是懒人,无赖的天堂,诚实勤恳劳动者的炼狱。
haemotech 发表于 2012-12-10 2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