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稀泥派 老刘
我没有赌的经验。
法庭是严肃且神圣的,不宜乱猜。
根据我看电视上网得到的资讯,如果中国法律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薄熙来三宗罪刑事案绝对应该判无罪释放。
但,薄谷开来(因杀人案已获死刑缓期2年)、薄瓜瓜应加控经济犯罪。
薄熙来违反组织原则,家法处置,圈禁紫禁城。
我法律是外行,上面三条如何
三和居士 发表于 2013-8-23 18: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没有“斩立决”呢?
Cathy40 发表于 2013-8-23 1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愚以为,党妈妈很想从轻处罚根正苗红的薄儿,无奈这龟儿子桀骜不驯,以卵击石,必然自取灭亡!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8-23 21: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认为不可能死刑,,,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3 19: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凡是把中共戏称为“党妈妈”者,其实,全是类属于成天风雨无阻也到中国使馆门前“上班”着“打坐练功”的那拨臭名昭著“死不改悔”的老人“练功党”的成员。俺今天才发现这么个“秘密”!呵呵,
所以,也难怪你这么能成天在这儿,断章取义、瞎拼西凑地杜撰捏造那么多所谓“真相”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3 2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凡是把中共戏称为“党妈妈”者,其实,全是类属于成天风雨无阻也到中国使馆门前“上班”着“打坐练功”的那拨臭名昭著“死不改悔”的老人“练功党”的成员。俺今天才发现这么个“秘密”!呵呵,
所以,也难怪你这么能成天在这儿,断章取义、瞎拼西凑地杜撰捏造那么多所谓“真相”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3 2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凡是把中共戏称为“党妈妈”者,其实,全是类属于成天风雨无阻也到中国使馆门前“上班”着“打坐练功”的那拨臭名昭著“死不改悔”的老人“练功党”的成员。俺今天才发现这么个“秘密”!呵呵,
所以,也难怪你这么能成天在这儿,断章取义、瞎拼西凑地杜撰捏造那么多所谓“真相”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3 2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字一行 发表于 2013-8-24 12: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可能,,,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4 14: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判15年,表面上判的不很重,薄如果出狱,也80岁了。政治生涯已经结束。
除非习一定要发恨,发飙。这样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谁知道,下一个被惩治的是他们之中的哪一个?执行惩罚的又是谁?聪明的共产党应该开始学乖了。薄就是开始太不乖巧了,太盛气凌人了。现在是做事考虑留后路的时代了。不给自己留,还要给自己的子孙留了吧?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3-8-24 15: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薄熙来的政治生命,从公审他的那天起,就已经完结了,不必等到他80岁。
你可能会说邓小平不也是三起三落?对的。但邓小平掉下来的时候,共产党并没有公审他,但事后只要毛泽东一句话,他就照样咸鱼翻身了。
而公审薄熙来,就是说薄跟现在的共产党已经没有关系了。
Cathy40 发表于 2013-8-24 18: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公开支持薄熙来的有一部分人,这个感觉有点意思了,有点党派之分了,,,有点西式民主的影子了,,呵呵呵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4 14: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公开支持薄熙来的有一部分人,这个感觉有点意思了,有点党派之分了,,,有点西式民主的影子了,,呵呵呵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4 14: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一位持右派理念的同事告诉我,她今天午饭时与另一个支持薄熙来的左派观点同事闲聊审薄大案,聊着聊着,左派同事竟冲口说出要打倒共产党的话
审薄案有可能成为政治体制有限度改革的起点,
也可能因此而加深撕裂国民。
这是考验百姓和当权者智慧的时候。
三和居士 发表于 2013-8-25 17: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愚以为,党妈妈很想从轻处罚根正苗红的薄儿,无奈这龟儿子桀骜不驯,以卵击石,必然自取灭亡!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8-23 21: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没有可能?都已经撸掉政治局委员、开除党籍了,我党接着怎么办?棒子轻轻地落下?
Cathy40 发表于 2013-8-23 21: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改革派把薄案想象的很丰富,薄案成不什么改革起点,谷开来杀人,王立军出逃都是极端偶然事件,当局恰当利用这个刑事案件把薄拉下来就得了,媳妇杀人,手下叛逃,还怎么当政啊,,,审判后,很快烟消息鼓,热闹两天就得了,该干嘛干嘛吧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5 18: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丑闻缠身还怎么继续执政?
自己不请辞非要别人把他拉下马
这样的政治智慧不是太弱智
就是自身有犯罪问题,想极力继续掩盖什么
hls812 发表于 2013-8-25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用你的智慧分析下李小鹏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5 21: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要怎么说你看中国政治就有幼稚一面。你太以个人喜好论断,,,,,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5 18: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你这类的人,最擅长的就是刻意歪曲误导!正当的国家司法机关的执法,可以说成是“屠杀”!看到几个颠覆国家政治“恐怖主义”分子被绳之以法,便可以歪曲为“因言获罪”!看到一两个人在香港大街上高呼几句伪“民主”口号,就可以以点代面地“无穷大”夸张为香港的“民意”!看到绝对不得人心支持的什么“波”被米国双重标准政治“干涉”,就自以为是全中国的“民意”!结果,来这里才发现,其实,连加拿大华侨中,也根本不属于“民意”!这就是你这类之成天价话连篇政治伪“民主”坑蒙拐骗之所在!
那么,为了更加缩小你这类无知伪“民主”卑鄙之流,咱还想更为清晰“定义”如下!
1)凡是以歌词的方式“党啊 亲爱的妈妈”等方式之歌颂,而非完整连贯的缪称“党妈、党爸”的“专有名词”者,根本就不属于你这类人刻意歪曲误导“练功党”!呵呵。
2)也只有类似你这类逢中必反时,必定型专项连贯用语为“党妈妈、党爸把、党妈、党爸”者,就是归类为“练功党”了!知道吗?
所以,很可惜,你那又一次断章取义刻意歪曲误导,又没法成立了!呵呵,还有什么新招吗?把你们那些极尽胡说瞎编之能事的招数,都悉数使出来,看看笑话!
东田. 发表于 2013-8-26 00: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李小鹏不了解
你有话直说好了
hls812 发表于 2013-8-25 21: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丑闻缠身还怎么继续执政?
自己不请辞非要别人把他拉下马
这样的政治智慧不是太弱智
就是自身有犯罪问题,想极力继续掩盖什么
hls812 发表于 2013-8-25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说你不了解,全国人民了解的除了他是李鹏的儿子其它的就不知道什么了,或者没听说过什么政绩,
这样的政治智慧你觉得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6 0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凡是把中共戏称为“党妈妈”者,其实,全是类属于成天风雨无阻也到中国使馆门前“上班”着“打坐练功”的那拨臭名昭著“死不改悔”的老人“练功党”的成员。俺今天才发现这么个“秘密”!呵呵,
所以,也难怪你这么能成天在这儿,断章取义、瞎拼西凑地杜撰捏造那么多所谓“真相”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3 2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ou are 100% of "其实,全是类属于成天风雨无阻也到中国使馆门前“上班”着“打坐练功”的那拨臭名昭著“死不改悔”的老人“练功党”的成员"。
东田. 发表于 2013-8-26 11: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了,既然你一再有“漏洞”让继续胡说八道地“狡辩”,那么,就彻底缩小你的狡辩空间吧!免得你再继续“不一定”下去!咱这就将“练功党”的定义收缩为“独轮运党”吧!哈哈,总算让不得不承认“一定”了吧!这下你该高兴和庆祝了吧!“名正言顺”!
东田. 发表于 2013-8-26 23: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你本身所设计的“问题”,就根本没准备让别人用“只要说是、否就行了”的。所以,蠢就蠢在你的“问题”上!呵呵
东田. 发表于 2013-8-26 23: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说话说过别人,论理论不来,别凭空捏造别人是所谓的“野奴才”。这么个简单愚蠢想法也居然有,不就等你自己在承认自己就是“练功党”的“野奴才”了吗?那么,你也该“跪谢”了!
而且,俺今天才总算知道:原来尔等天天风雨无阻地到中国领事馆门前打坐拜神,原来就是为了向来自天朝的中国政府“跪谢”呢!准确地说是:忏悔谢罪呢!!!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09: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侨胞,知道什么叫汉子吗?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3 21: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不是练飞轮的。。。他是最普通的人民群众。但是 把自己想象成另外一人了,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4 00: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要怎么说你看中国政治就有幼稚一面。你太以个人喜好论断,,,,,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5 18: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又冲网友来了。人家谈薄熙来,他谈他的见解,你谈你的见解。乔老的政治见解和你的政治见解,水平谁高谁低,自有公论,不是你能做结论的。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8-26 0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说你不了解,全国人民了解的除了他是李鹏的儿子其它的就不知道什么了,或者没听说过什么政绩,
这样的政治智慧你觉得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6 0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李小鹏同学很好的,从前玩电,现在挖煤,一挖一麻袋。
拔呲牙 发表于 2013-8-27 12: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其实,你也确实不蠢,只是总觉得别人蠢。甚至你也觉得别人“理屈词穷”,而自己满身都是“道理”,那么,好呀,不要紧呀!既然大家都不觉得自己“蠢”,就好好地就事论事嘛!对吗?何必一旦争论什么问题时,不是搬出论点论据来说话,让别人信服。而是成天无中生有缪称“党妈、党爸”地呢?又何必拿出一首根本辩论无关、而是与其情不自禁歌颂其所信仰(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东西有关来替代辩论呢?这就是我最看不起你们这些“练功党”或称“独轮运党”之所在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09: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如果你真的“对党没有什么兴趣”的话,怎么现在热衷于“练功党”呀?哈哈哈。
你看不起“奴才当”,根本不要紧,因为,也好在目前尚未看到注册的“奴才党”呢!哈哈哈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19: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那么,你这里就是说:那什么“神韵”大型表演、还有教堂里那些“唱诗班”们、香港街头那些成天高唱“民主”之“要自由”歌曲的“长毛”们等,通通都属于你所“英明论断”之“奴才党”范畴咯?难道不正是符合你所设定的条件吗???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笑话,你所举的这些例子,不正是说明着你绝对“练功党”的“党员”嘛!还口口声声误导在座的大家缪称“对党没有什么兴趣”呢!这不再次证实了你这类人的撒谎吗?
那么,你所举的这些例子,又跟我前面所举的例子,例如[那什么“神韵”大型表演、还有教堂里那些“唱诗班”们、香港街头那些成天高唱“民主”之“要自由”歌曲的“长毛”们]等,有什么不同“歌颂”方式吗?你不也成天“党妈、党爸、党爷、党奶”地喊来喊去嘛!更何况你所列举的上述例子,还真是没看到任何一句有着完整连冠之所谓“党爸爸、党妈妈”之专门术语了!
而且,大家还真的没有看见过其他“党”的人,有着成天对其“党”专门喊着“党妈、党爸”的。也只有你这类之说谎捏造了!
那么,你不就是个地道的“奴才党”了嘛!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0: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奴才党”:对那个党有奴才般的行为,对它的歌颂(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就叫“奴才党”。
请你别对号入座。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1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说你不了解,全国人民了解的除了他是李鹏的儿子其它的就不知道什么了,或者没听说过什么政绩,
这样的政治智慧你觉得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6 0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何必需要我来“拿一个”呢!首先,咱也从未否认你所列举“颂歌”之存在!只是觉得你也属于“颂歌”党之类的“奴才党”成员,又何必装模作样呢?
更何况类似我这种知道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辩论的“文化人”,从来就没想到过去小人般地摘抄这些东西。即使你所举的“歌颂”之例子,咱也是在这临时“现买现卖”的。
因此,你所需要的那些“颂歌”证据夺得是。你就到你们“练功党”的那些影视录像光盘里,随处都可以看到“神韵”。如果还不成的话,你不妨到华人街等地方,都公开播放着呢!还免费呢。这还得谢谢你们了!呵呵,让咱“大开眼界”知道什么叫做“歌颂”了!
更何况你本人还就使“练功党”的党员,那么,你也就别视而不见了!
另外呢,你也可以选择星期日,到任何教堂里去,听听那些牧师和唱诗班们是如何“歌颂”神的吧,还有歌词呢!反正,就类似这样:神呵、神,伟大的神,您就是宇宙万物之之主宰等等之类的“歌颂”台词多了去了!这可就太容易找了!知道吗???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2: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不是公派留学滞留不归那一伙的?
hls812 发表于 2013-8-27 22: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党有组织部门
要你了解干什么
hls812 发表于 2013-8-27 22: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来吧,下注吧,我赌判10年,10个金币
现在我对薄案的结局猜测是,如果没有以外的偶然事件发生的话,薄会因为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被判入狱10年或者13年,庭审宣判后几个月,此事件会淡出视野,,,,,薄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以后也不可能再入国内政界,5----8年后薄会出国,,,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3 17: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既然你一再想狡辩着推卸你所谓“对即不练功,又对党没有什么兴趣的人,你又如何定义”,好像自己很冤枉似的。那么,好呀!咱实在很“大方”,完全可以君子不记小人之过!可以“成全”你暂时不把你算进“练功党”里头!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自己都觉得那么“冤枉”而那么煞费口舌地欲前方摆脱“练功党”或“独轮运”党,那么,你又何必己所不欲地硬要霸道专制地强加你辩论对手为什么“奴才党”或又什么什么“党”呢?笑话!难道你这类即没什么教养、也没什么水平且还流氓小人之言行,十分虚假得伪“民主”吗?
假设你果真“民主”、而非“赝品”假货“民主”的话,你就不可以就事论事地好好辩论、好好说话吗?难道你所谓的“民主”,就只能你同情“练功党”、“独轮运党”、“汉奸党”等为他们说事儿,而不算是“奴才党”。而跟持相反政见或意见,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为中国政府说几句个人看法者,就属于某某“党”啦?就可以让你“莫须有”为所谓“奴才党”啦?笑话!这不是假民主、真独裁流氓,又是什么呢!
其实,当你这类人之成天捏造瞎编“真相”、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地胡说八道而被戳穿和驳斥地理屈词穷、无言以对的尴尬境地时,便“莫须有”简单地捏造诬陷对手所谓“奴才”、“五毛”等专门术语之手段,也只不过是想以此牛氓霸道专横、粗暴之卑鄙手段,欲阻喝有理有据有节地摆事实讲道理的对手罢了!难道你还有什么本事吗?
我想在此顺便告诉你们这么几个人:今后,有本事,就摆事实讲道理来辩论!如果你再继续以“练功党”、“独轮运党”、“汉奸党”的口吻来动不动就说本草民“奴才”之类流氓语言,你就绝对被认定为“练功党”!绝对被认定为热衷于“党派”!热衷于“练功”!不管你认和还是不认!因为,即使小偷、毒贩、杀人犯等犯罪分子,也根本不会承认自己是犯罪分子的!因为,即使是精神病患者,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而你,正是属于这类伪“民主”政治病“患者”,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犯病”的!也只有被根据你言行之征兆,认定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01: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来吧,下注吧,我赌判10年,10个金币
现在我对薄案的结局猜测是,如果没有以外的偶然事件发生的话,薄会因为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被判入狱10年或者13年,庭审宣判后几个月,此事件会淡出视野,,,,,薄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以后也不可能再入国内政界,5----8年后薄会出国,,,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3 17: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刘,请你看看80贴该不该举报?谢谢。
老子 发表于 2013-8-28 08: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针锋相对。你要正面迎敌,或不屑一顾,爱咋咋地,,也行,,,只要不报粗口,急鼻子酸脸的也没有关系么。轮子看很多人都是党员,啊田哪!看很多人都是轮子,这就是两个极端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8 1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8 08: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不可能的,,,在中国政治贪污犯,没有无罪释放的,,,,从省到乡,各级干部,你闭眼睛查,一抓一个准,,,只是贪多少问题。。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8 12: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了解不了解是你先说的。
我只是就你提到薄熙来时谈到政治智慧,问:以你的智慧如何评价李小鹏。
都是官员名人,怎么就只能评价这个不能评价那个呢。
你说不了解就算了,你还盯着我问什么?我说有兴趣了解吗?篇论是有前提的,不能随意跑题。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8 08: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留学没要“公”的一分钱。归不归看心情。
老子 发表于 2013-8-2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留学学费不是国家出的吗?
生活费不是国家出的吗?
hls812 发表于 2013-8-28 17: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也很简单!根本没人会按照你荒谬规矩来言行!这也正是你们成天试图歪曲着误导人们纳入你所谓“很简单”的荒谬轨道!就只能这么按我的定!
你根本没有资格限定我回应你的方式!也根本没必要跟你“煞费口舌”!没人跟你那么幼稚!否则,你就只能被认定为“练功党”或“汉奸党”!你使出浑身解数狡辩着否认也没用!
对于你这类不懂得尊重辩论对手、就事论事地来辩论流氓政客,就得绑定这么个定义:
凡是来这里不敢就事论事地就辩论的题目,摆事实讲道理地正当辩论下去,而是,恶性中断辩论地以谩骂方式回应对手所谓“奴才”、所谓“喉舌”、所谓“五毛”、所谓“党妈党爸”者,其必然就是通通归类为“练功党”、“汉奸党”、“打坐忏悔党”、“独轮运党”!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11: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针锋相对。你要正面迎敌,或不屑一顾,爱咋咋地,,也行,,,只要不报粗口,急鼻子酸脸的也没有关系么。轮子看很多人都是党员,啊田哪!看很多人都是轮子,这就是两个极端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8 1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不可能的,,,在中国政治贪污犯,没有无罪释放的,,,,从省到乡,各级干部,你闭眼睛查,一抓一个准,,,只是贪多少问题。。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8 12: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公开审判时没有确凿证据,判罪依据是什么?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8 2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看清楚咯!对你这类之政治定义重复如下:
对于你这类不懂得尊重辩论对手、就事论事地来辩论流氓政客,就得绑定这么个定义:
凡是来这里不敢就事论事地就辩论的题目,摆事实讲道理地正当辩论下去,而是,恶性中断辩论地以谩骂方式回应对手所谓“奴才”、所谓“喉舌”、所谓“五毛”、所谓“党妈党爸”者,其必然就是通通归类为“练功党”、“汉奸党”、“打坐忏悔党”、“独轮运党”!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笑话,我“没理”啦?然而,怎么却也没见你论述过半条“道理”呀?你不正是每一次的回应也就两句话、几个字的事儿吗?哪看到你论述过“道理”来了呀?另外,你不首先“骂脏”,谁会“骂脏”呀?
你借用的太好了!这好同意你所谓的“谁政客谁流氓,谁无中生有谁流氓”!那么,本人也正好确实不属于任何“党”的背景,那么,也就正好印证了你之“谁无中生有谁流氓”了!那么,也正好印证了你自己承认了自己就是“流氓”!这可没有人冤枉和强迫你呢!哈哈哈。
既然,你承认了你自己是“无中生有”之“流氓”了!那么,你活该被别人指责为“流氓”,也就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哈哈哈
如果你不是“政客”,那么,还来这里论政什么伪“民主”呀???那不正好说明,你的所言所行,正是“政客”所为吗?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这也叫做“表明观点”呀?
那么,好呀,咱也十分简单地“表明观点”。就顺着你所谓的“可以说大多数人即不是轮子,也不是党”,那么,既然你都这么承认了,你又何来凡跟你不同政见者,就都得让你等贴上“奴才”、“五毛”、“喉舌”、“共惨党”之类的标签呢?笑话!你这不是说话自相矛盾吗?
我想你这句所谓的“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不同观点就骂人吧?”的话,该说给你们这类自己听的吧!我可是一直让你废话少说、立马讲理来着,你跟了这么多个帖,又有哪一个帖子是在陈述道理的呢?笑话!反而,一直就见你凡遇不同政见者,必开口骂人是“党妈”、“奴才”等。笑话!自己本身就在耍着假“民主”之恶言相向,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3: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行呀,你既然觉得人家“理屈词穷”,你大胆搬出道理来,让我跟你辩论呀!又何必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绕圈子呢?笑话。
对于你这类政治伪“民主”流氓言行者,还就得这么以“捆绑定义”来对付!也只有这样,才能教会你怎么懂得尊重不同政见者是声音,遵重别人说话!而别成天只会骂人!
只要你一旦非就事论事将道理、而是简单的再次“奴才”来、“奴才”去的,那么,你本身就已经捆绑为自然承认自己就属于这类“党”派团伙!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呵,还真的得查查谁最先恶言相向地转移了话题!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3: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还得进一步给你定义的是:
谁在这里一再重复着所谓“谁政客谁流氓,谁无中生有谁流氓”者,其本身就是“政客”、就是“流氓”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23: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不起,你用不着我帮你查找!
其实,只要你回头看看你哥儿几个从哪一个“楼层”开始“跟帖”了咱,那么,你从那儿首先耍流氓给俺贴上“标签”、就从那开始看见你是如何首先对不同政见者诬蔑为“奴才”的了!那么,你也同样从那儿看到我对你相应反击的了!!所以,你被划归为“练功党”或“汉奸党”也就从那儿开始了!
呵呵,你自己回头“复习”吧!如果你不想费劲“复习”呢,也不要紧。那么,少废话,从你现在就开始把你想辩论的问题再搬出来,我来跟你一条一条就事论事地拿出论点、论据来跟你辩论!少再继续兜圈些废话没用的东西!
东田. 发表于 2013-8-29 00: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如果你居然还能继续“睁眼瞎”地说“找不出来”的话,那么,也就说明,你完全就是你自己所形容之“政客”了!就是你自己所形容的“流氓”了!知道吗?你可能开没有想到我正用个方式,让你“自投罗网”地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政客”和“流氓”呢!
如果你不首先攻击别人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我现在之间的“对骂”了!所以,你这种人,还真是能谎言连篇而不知羞耻!因此,难道你我之间有什么相会对话的“基础”吗?没有了!根本没有!
因此,一切也就简单了!今后只要看到你再数落谁谁是“奴才”、“喉舌”、“党妈、党爸”时,咱就立刻后发制人地“反应”!让你从此不再有机会敢胡说八道地用这类词!
这该算是我跟你“贫嘴”到现在所达到之最好收获!哈哈
东田. 发表于 2013-8-2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其实,你根本不要在所谓的“找”下去了!已经根本没意思了!因为,你教会了大家如下对付你招数:
因此,一切也就简单了!今后只要看到你再数落谁谁是“奴才”、“喉舌”、“党妈、党爸”时,咱就立刻后发制人地“反应”!让你从此不再有机会敢胡说八道地用这类词!
这也该算是我跟你“贫嘴”到现在所达到之最好收获了!哈哈,看你今后还如何找到机会不说人话地“奴才”来、“奴才”去的!哈哈
东田. 发表于 2013-8-29 00: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如果你居然还能继续“睁眼瞎”地说“找不出来”的话,那么,也就说明,你完全就是你自己所形容之“政客”了!就是你自己所形容的“流氓”了!知道吗?你可能开没有想到我正用个方式,让你“自投罗网”地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政客”和“流氓”呢!
如果你不首先攻击别人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我现在之间的“对骂”了!所以,你这种人,还真是能谎言连篇而不知羞耻!因此,难道你我之间有什么相会对话的“基础”吗?没有了!根本没有!
因此,一切也就简单了!今后只要看到你再数落谁谁是“奴才”、“喉舌”、“党妈、党爸”时,咱就立刻后发制人地“反应”!让你从此不再有机会敢胡说八道地用这类词!
这也该算是我跟你“贫嘴”到现在所达到之最好收获了!哈哈,看你今后还如何找到机会不说人话地“奴才”来、“奴才”去的!哈哈
东田. 发表于 2013-8-29 0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把贴子找出来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 在事实面前总会是非分明的.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3-8-29 0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无耻者无畏。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3-8-28 23: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标签和贴子找不出来,只能说明一切都是你无中生有弄出来的
所以借用你的最先流氓 - 谁政客谁流氓,谁无中生有谁流氓。
老子 发表于 2013-8-29 01: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初到这的吧?不知水的深浅。还是听哥一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
华荣 发表于 2013-8-29 1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其实,你根本不要在所谓的“找”下去了!已经根本没意思了!因为,你教会了大家如下对付你招数:
因此,一切也就简单了!今后只要看到你再数落谁谁是“奴才”、“喉舌”、“党妈、党爸”时,咱就立刻后发制人地“反应”!让你从此不再有机会敢胡说八道地用这类词!
这也该算是我跟你“贫嘴”到现在所达到之最好收获了!哈哈,看你今后还如何找到机会不说人话地“奴才”来、“奴才”去的!
而且,前面对你这类人政客背景已经下了捆绑定义了。那就是:谁还在这里一再重复这句“谁政客谁流氓,谁无中生有谁流氓”的政客流氓语言者,其本身就是货真价实的“政客”!其本身也就是货真价实的“流氓”!知道吗!因此,你就是你自己所标签的政客流氓!
东田. 发表于 2013-8-29 22: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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