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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错误思想--关于做坏事後被赦免(可以进天堂,不下地狱)是占尽便宜 ZT [打印本页]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19 14:45
标题: 错误思想--关于做坏事後被赦免(可以进天堂,不下地狱)是占尽便宜 ZT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0 17:10 编辑

转载按:

一个人做了恶,但是最终真心悔悟,相信上帝(即相信有上帝的天堂),就可以进天堂,不下地狱。这才彰显上帝的仁慈,给包括敌人和罪人在内的每一个人以改正的机会。

如果一个人觉得作恶后被宽恕是占便宜,于是计划性地先作恶再(假装)忏悔,上帝会知道和觉察的,这个人也不是真心相信上帝(即不真心相信有上帝的天堂),上帝不会让其进天堂。天堂里没有欺骗。

如果一个人自认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至少比作了大恶的(又忏悔得到宽恕的)人好很多,只不过自己不相信上帝(即不相信有上帝的天堂),结果不可以进天堂是不公平的,那么先不讲人的原罪,谁能说自己一生做的事对谁来讲都是好事(即不被别的人认为是坏事)?换句话说,谁不需要忏悔?你不忏悔,你不相信上帝(即不相信有上帝的天堂),你所以没有进天堂,是你的选择,应该算作公平的,自然的。
(题外话:如果你相信有天堂,但是你不相信天堂被上帝掌管,那么你应该去求你该求的掌管,不应抱怨上帝。你也不必抱怨)


这最后一段的辩论,我是尽量把自己归化到不信神灵的普通人的思维,“堕落”到与普通的辩论对手同一思想水准,然后分析和评论的。不代表基督徒的观点。特此说明。

http://ccmusa.org/viewpoint/viewpoint.aspx?id=smvp448
错误思想

曾雅芳/张宇理

曾雅芳:
我的外公是个好人,没有任何信仰。在基督教,不信耶稣的人都会下地狱,那他也会下地狱吗?如果是,那对他就太不公平了。一个杀人犯在被处死之前信耶稣,那他就可以被原谅,又可上天堂,那每个人都在做完坏事後,再信耶稣,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了,这世界会好吗?
信耶稣的国家就有福,那其他国家不信耶稣的良民百姓,是不是就该不幸或灭亡呀?有些国家尚未得知耶稣的人民怎麽办呀?我喜欢一句话,上帝就是道路丶真理丶生命。不过,如果我们不去找寻,就算我们信了耶稣,仍不懂甚麽是真理。如果我们没有决定要走出去,我们也不需要有道路。如果我们不爱惜生命,生命仍是自己的,一切都得靠自己,好像并非上帝了。那上帝是甚麽呢?我会说,是一种精神寄托。可是如果是精神寄托而已,我就不用去选择佛教或基督教了。


张宇理:
你的问题,我在本刊上曾陆续发表文章讨论过。为免重复,请你参考以下几篇文章:


你的问题很多人都问,我从前也问,但想深一层,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圣经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上帝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翰福音三16至17)──分明说好了耶稣基督降世,是要救人,怎麽我们的想法都恰巧相反,说上帝要毁灭我们呢?

错误思想之一:人类处境甚好


究其原因,是在我们脑子里,先存有许多错误的思想。举例来说,第一个错误思想是:人类的处境甚好。进化论者说,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成,将会进化为更高等的生物。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人类越来越进步,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文明,世界将越过越美好。极少人觉得人类需被拯救。因此,听得耶稣基督要来救世,大家都莫名其妙,感觉没有必要。可是,圣经却还说下去:「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三18)这岂不分明在说,如果我们不信耶稣,祂便把我们毁灭吗?
看到了没有?这种感觉和反应,全根据「我们的处境甚好,很平安。不需被拯救」这思想衍生出来的。
但问题是,这个思想是否符合事实呢?如果符合,那当然最好不过。我们可以安心,不必相信耶稣,也不必理会圣经上其他的话。
可是,如果我们错了呢?如果我们无自知之明丶当局者迷,都分明快要死了,郄还自以为平安,那麽,现在就是我们临崖勒马的好机会了。拒绝被救,岂不等於自绝後路吗?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关系我们的生死。不能掉以轻心。不能不调查清楚便贸然以一句「我觉得很平安呀」,就轻忽带过。我们岂不同意,当被人批评时,最好的反应莫如先自我反省,「有则改之,无则嘉勉」?若连一句简单的批评话──又不是与我们的生死有关,尚且不应漠视看轻,那麽,对於关系我们生死的警告,岂不更当令我们警愓,努力找出真相吗?
到底事实真相如何呢?我们每一个人自生下来以後,不是每一时刻,都一步一步迈向死亡吗?死似乎是人类唯一的终局。不论在世曾怎麽风光过,曾怎麽叱咤风云,到最後仍是一死。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吗?下一代也死。他们的下一代和下一代的下一代都不免一死。我们说生生不息,却也是死死不息。到最後,生命都要被死亡吞灭。看来死才是最终的胜利者。圣经说我们活在死中,需要被救,这说法不比我们乐观的自信,更接近事实吗?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刻意或潜意识要回避的事实,圣经竟然直言不讳,因为上帝知道逃避现实,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必须勇敢地面对现实,承认自已活在死中,然後明智地接受耶稣的拯救。祂请我们信祂,意思就是请我们信祂说的全是真话,是事实,我们确实需要被救,而祂来,就是为救我们,不是要害我们,所以这才是福音──不然,像我们的脑子反过来想的,便成了祸音,不是福音。
当然,很多人读到这里,便禁不住反驳:那你们基督徒也得死呀!
是的,这必朽丶会病丶会衰老丶会伤残的身子,必须归回尘土。圣经从不讳言「人人都有一死」──即使是神子基督降世,道成肉身,也选择了受苦和死亡这一条途径。上帝用耶稣的人生,肯定苦难和死亡之实在。并且更进一步启示,神子之所以降世,取了血肉之身,就是为要与我们一样,同有血肉之体,因此可以死:「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书二14至15)。这话可有证据?证据是:耶稣从死里复活了,「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十七31)。耶稣不但复活了,祂还好像一个初熟的果子── 一个样板,让我们信祂的人知道,将来我们也要像祂复活,胜过死权(请看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
耶稣确实是人类唯一的一线曙光和出路。

错误思想之二:自以为知


但是,一个人若无自知之明,他当然不知自己无知。甚至还会自以为知得很多呢。举例说:我们一般都自以为很了解自己,也很了解某某某某人,可是别人眼中的「我」和真实的「我」往往差别甚大。当然有时是他们看错,可也有时是我们看错了自己。相同的是大家都有错却同时不自觉。所以我们大部分人都不相信自己是罪人,也不能接受自己所认为是好人的人是罪人。事实却是「人谁无过」,世间没有完人。我们对己对人的认识,一般都极之肤浅片面。几乎每个小孩都觉得自己的公公和婆婆是好人,因为每个小孩都只看见他们做公公做婆婆时的慈祥面目。至於他们平日为人如何?私下里是怎样的人?曾怎应对待自己的子女丶公婆丶兄弟姐妹丶亲友丶邻里丶同事丶下属……?有否对妻子或丈夫不忠?对陌生人,是否见死不救?有没有自私?可曾做过损人利己的事?有没有伤害过别人?曾否和人勾心斗角丶居功邀宠丶贪心丶占人便宜丶撒谎丶骄傲丶瞧不起人?是否糊涂昏庸,是非不分,助纣为虐?是否见风转舵,没有立场?是否咄咄迫人?处身危难,或利益冲突,或非常时期,例如文革斗争时,是否就露出了本来面目?种种事情,我们都不知道。别人也不会让我们知道。连我们自己也不了解自己,只是「时穷节乃见」罢了。请不要误会,我不是说你外公,而是说,人是非常复杂的,有多个层面,不是每一个层面都坦呈於人前;也不是每一个层面都漂亮可人。我们虚弱的心理常叫我们不敢正视自己的处境与丑恶。我们理想中的自己,只是美化了的自己。看人,我们更易以偏盖全,「人看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十六7),所以上帝说每个人都是罪人,并非无因,因祂看得深入,看得透彻,看到内心隐而未现的丑恶。许多我们穷一生才逐渐领悟(或至死不悟)的事,上帝早就藉圣经坦率道来。可叹我们因无知己与知人之明,而不能接受。我们甚至自以为很认识古人,所以常说:「某某某古人这麽好,难道也得下地狱吗?」事实上我们根本不认识某某某古人。我们需要自认无知,同时信任上帝全知丶公义丶善良丶慈爱。

错误思想之三:做坏事後被赦免是占尽便宜


第三个我想在这里讨论的错误思想是:我们常不知不觉把做坏事看作是一个利益,所以觉得那些「做完坏事後,再信耶稣,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的人,岂不占尽了便宜?
事实却是,犯罪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亏损。就像一个金桶(我们宝贵的生命),被拿作粪桶用,这是极大的委屈和糟蹋,并非占尽便宜。幸而天父没嫌弃我们污秽,祂洁净丶收纳我们。但罪虽蒙了赦免,历史却不能改变,过去的一段「臭史」仍客观存在;浪费掉的生命与时光不再回来。没有人能重活过去,无论现在我们多麽神圣丶虔诚,也无法好好利用已逝去的光阴。做尽坏事之後,才悔改信主,是懊悔也来不及,损失很大,绝对不是占尽便宜。我们之所以常这样想,无非是思想已被扭曲和污染,所以才把纵情恣意作坏事看作利益,倒把对己对人都有益的行善看为亏损。
不错,你说的对:「一个杀人犯在被处死之前信耶稣,那他就可以被原谅,又可上天堂,那每个人都在做完坏事後,再信耶稣,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了,这世界会好吗?」这个世界不会好,就像现在。因为我们,这些世界居民,都有这许多错误的思想。甚至错到以为可以抓上帝的漏洞,走法律缝隙,先做尽坏事,死前悔改。但拥抱和留恋罪恶,并非真悔改。人可以自欺欺人,但却骗不了上帝,因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上帝看到谁真心悔改,谁投机取巧。祂比我们聪明丶公正。我们不必为祂操心。最要紧的,还是从自己起,追求认识真理,认识耶稣。这样,我们才不致老绕着几个由错误的大前提所衍生出来的问题不停兜转,浪费时间和生命,不知可以节省多少时间做正确的事。例如:假如我们真关心人,就该先自己努力认识真理,找出一条人生活路,然後立刻积极告诉大家,叫大家一同得救,一同蒙福。这才是最实际的关心。圣经上有一段记载,有一次,门徒遇见一个天生失明的乞丐,就问耶稣:「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说了这话就医好瞎子的眼(约翰福音九1至7)。耶稣用祂的言行给我们一个强烈信息,就是不要光在那里问许多对人没有实际益处的问题,我们应当坐言起行,立刻把握时机去帮助他人,彰显天父的慈爱和荣耀。
最後,耶稣是真理的意思,是说,祂所说的都是事实;认识祂,我们才开始认识真理,才能正视事实真相。继续追求认识祂,我们才能在真理的汪洋上深入勘察,逐渐了解多方面的事实真相。
不论我们愿不愿意,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刻,都在走一条肉眼看不见的人生路。每一个人都有走完的一天。所不同的是,有人走迷了路,误入永死;有人因为虚心,相信耶稣的指示,走对了,便欢然进入永生。
生命怎麽说也不属於我们,有一天上帝会在不须徵得我们同意之下收回。惟有相信耶稣,接受祂拯救,接受祂的生命,我们才可以得着永生。
信耶稣的其中一大福气是,祂不仅使我们死後蒙福,今天,祂就赐恩给我们,叫我们享受心灵里的平安丶喜乐。我们的天父是「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是「拯救我们的上帝」(诗篇六十八19),对於祂,我们不仅可以「精神寄托」,更可把我们的生命丶整个人生和一切的重担交托祂。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15:17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0 16:44 编辑

按照圣经的说法,不相信上帝的人都会下地狱吗?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227896

去教会的时候,听一些基督徒或神职人员说,只有相信上帝才能进入天堂,才能得救,不然就会下地狱。

虽然自己算个教徒,但是我对这种说法有些疑虑:从古至今,世界上有多少人一辈子都没被传过福音?譬如古时的中国,抑或现代非洲地区的一些土著....按照圣经的说法,这些人都会下地狱吗?

11 个回答

王晓野
不要把下地狱理解为做了“额外的“什么坏事,因为人有原罪,所以本来是都应该下地狱的,这个是“正常”的道路。但是信主后,你的罪被赦免了,所以可以上天堂

基甸
在网上常有非基督徒朋友质问基督徒:凭什么“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狱”?好人不信上帝也得下地狱吗?

其实所谓“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狱”,可能是一般对基督教缺乏了解的人的肤浅的理解。有时候基督徒也给人这样简单化的印象。“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狱”不能说完全不符合基督教信仰的内涵,但是仅仅以这句话来“总结”基督教的信仰至少是非常片面、非常不“平衡”的。基督徒常常说传福音要传“全备的福音”,这句话涵盖的信息就很不“全备”。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上帝的救赎,也就是“因信称义”的恩典。有人说如果只能用一个字来“总结” 基督教的信仰和福音的精髓,那么这个字应该是“爱”,而如果只能用一句圣经的经文来“总结”基督教的信仰和福音的精髓,那么这句经文则非约翰福音三章16节莫属: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当然也包含了“一切不信的,都会灭亡”的意思,但是约翰福音三章16节显然跟“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狱”有区别。约翰福音的经文更侧重于福音的正面的积极的意义,把重点放在上帝对世人的舍己的爱和上帝救赎的结果—永生上。从这个角度来看,用“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狱”来代表基督教的信仰,至少是太过负面了。

更重要的是,一个信仰的系统是不能这样肤浅片面、断章取义地来“批判”的。基督教的信仰,或者说基督教信仰建立在其上的圣经的思想,是一个整体。圣经是有“一切不信的,都会灭亡”的意思,但是这只是在圣经的整体思想以内的一点。而这一点绝不能从圣经整体的关于上帝的启示中割裂出来,不能把它无限放大以后进行“批判”。圣经关于上帝的启示,包括上帝的创造(创造论),人的罪性和堕落(人性论)和上帝的救赎(救赎论),等等。拒斥基督教信仰的人是整体性地拒斥所有这些信仰,而认同基督教信仰的人是整体性地认同所有这些信仰。一个人如果相信上帝是创造宇宙万物和人类的主,相信人犯罪堕落落到道德黑暗、价值虚无的光景里面是因为人“不信”而背离了上帝,相信绝对公义的上帝因着他对世人绝对的慈爱“道成肉身”,通过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为人带来白白的(却不是廉价的)救恩,相信人能够“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信上帝”“信基督”“信耶稣”,用信心接受上帝的恩典。。。那么他对“信者得永生,不信者必须面临上帝的审判”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会认为这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他也会明白“耶稣同在,就是天堂”,“地狱就是没有上帝同在/与上帝隔绝的地方”。他清楚知道人(背离上帝犯罪堕落的人)不是处在某种介于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中间地带”,而是已经与上帝隔绝,已经“死”了(尼采说“上帝死了”,结果他自己疯了。走过廿世纪历史的人们惊回首,却发现原来是“人已经死了”)。人已经处在“在地如在地狱”的状态了(好比我们有时会说一个整天争吵、没有安宁、没有爱的家“简直就是地狱”)。上帝的救恩是把我们从这样的黑暗死亡的光景里面救拔出来,进入光明和有生命的“天堂”。而且永生不是要等到我们肉身死亡才能得到,而是我们“信”的时候就能得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就能有“在地如(在)天(堂)”的人生。因此跟很多人想象的负面的“祸音”相反,上帝不是要把不信他的人一脚从“中间地带”踹到下面的地狱去,而是伸出自己的手要把人从地狱的死亡中往上救拔出来。这才是“福音”(好消息)。这才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至于“好人”,按照正统的基督教教义,不信的“好人”的善行当然还是善行--上帝有他的“普遍恩典”。

但是论到“得救”,不信就不可能得救,基督徒也没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因为上帝的救法,本来就是恩典,给不配得到的罪人的,而不是人用“功德”可以赚取的。如果上帝只有公义(公义不等于“公平”),那么世上所有的人(没有一个在上帝面前可以夸口是完全的义人)该当的结局就是“地狱”。但是上帝同时又是完全的慈爱,他给人预备了拯救的恩典(就是十字架上的基督),人可以用“信”来接受这个恩典,也可以用不信来拒绝这个恩典,并且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上帝的恩典不是建立在人的行为上,而是在你我还是背逆上帝跟上帝为仇的时候他就“无缘无故”地爱我们,正如耶稣在十字架上为那些羞辱他吐他唾沫钉死他的人祷告那样。这就是“福音”,就是上帝的“圣爱”,那些极富爱心的基督徒所表现出的无私舍己牺牲而无条件的爱,正是来源于这样的“圣爱”,也是这样的“圣爱”的彰显。所以敬佩有爱心的人和相信“因信称义”不但不矛盾,而且是一致的。

如果真的有上帝,他一定是“自有永有”的。永生/永死--或者说天堂/地狱—并不是编造来吓唬人的“神话”。基督徒相信这些是真的。既然是真的,我们就因为服膺真理而接受,而不是因为功利主义的投机而接受。而这样的相信并不否定今生的意义。既然永生并不是要死后才得到的“期货”,而是从今生就已经开始,那么归回上帝的人在今生就已经可以预尝天堂的滋味,拥有耶稣应许的“更丰盛的生命”。上帝的生命“注入”信徒的结果,就是真善美。所以行善是“得永生”的结果。然而行善却不是的永生的原因——这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世上并没有一个真正完美无缺的“好人”可以在上帝面前拍着胸脯靠自己的善行“赚取”永生。基督教信仰对信心和行为有很“平衡”的看法:人得救不是靠行为,而是靠信心(就是接受上帝的救恩);同时真信心一定要求与之相称的行为,真正的信一定带来善行。不信上帝的人当然也可能有有限的善行(那也是上帝的“普遍恩典”),然而在绝对公义和圣洁的上帝面前有限的善行并不足以改变我们的罪性和罪人的可悲境况。

“因信称义”,完全是上帝的恩典。人与上帝之间如有鸿沟相隔绝,这鸿沟如此巨大,人不可能用自己的“善行”来填补(好比论到从上海到洛杉矶,游泳健将和不会水的并无本质差别:都需要轮船或飞机这些“外力”的帮助)。而上帝自己道成肉身,俯身“屈就”来够到我们,成为跨越鸿沟的桥梁,十字架就是这个桥梁,这也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福音”。

圣经并没有说所有在基督以前的人都下地狱了,恰恰相反,圣经明确地提到有在基督以前的人是今后我们在天堂会看到的。而这些人(如亚伯拉罕)之所以没有下地狱,并不是因为他们是自以为是的“好人”,而正也是因为他们是“信上帝”的,而且他们的“信”是跟基督徒一样的“因信称义”的“信”。而且“信者得永生,不信者必须面临上帝的审判”里面的“信”也并非很多反基朋友所以为的只是嘴巴上说说或者理性上的认同而已。圣经强调真正的信一定有行为的结果与信心相称。圣经清楚地区分真正的信仰与宗教的外表的根本不同,“打着上帝的旗号”行恶和真正的信心必然带出来的行善的根本不同。

陈陈
“不信上帝就下地狱”,这个过分简单化的说法,有时候会带给人一种误解——“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圣经清楚指明:自始祖堕落以来,罪已玷污了每个人的生命,包括你,也包括我,无论大小,都被罪所玷污。《罗马书》6:23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中间每一个人都要承受肉体死亡以及灵魂永远沉沦的结局。“人会下地狱”不是基督徒用来诅咒别人的话,而是基督徒的信念之一。因为人人都是有罪的,都面临灵魂永远沉沦的危险。

同时,基督徒还相信,因为上帝爱世人,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成为替罪羔羊,让所有愿意信靠耶基督的罪人,不但免于沉沦,并且得到永生。

由此可见,“下地狱”是“不信耶稣”的必然结果,但“不信耶稣”不是“下地狱”的原因,“罪”才是“下地狱”的原因。人不是处在在天堂地狱的“中间地带”,信的人被上帝拉到天堂,不信的人被上帝踹到地狱去。事实是,罪把人拉到地狱里面去,而出于白白的恩典,上帝拯救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知乎用户丁雨赞同
基督徒定义的天堂是——永远和耶稣同在,终日敬拜赞美祂。


你说你一个不信的跑去瞎掺和什么?不痛苦么?不烦燥么?想想都替你们难受。。。

知乎用户丁雨赞同
无论看任何事情,都不可片面。不管是信仰,还是学术观点。信不信上帝主权是在我们手上,我们人需要颠覆一个真正的主导地位的观念,到底是才是“主”!若我们自己以为我们自己就是主,就是中心,那么很多观点是讨论不出一致结果来的(科学的限制、自我认识的局限等等)。但我要说的是,基督教这个宗教,准确来说是这份信仰告诉你,真正的“主”是神,那位客观存在,无需证明,靠我们也难以证明的神。地球上的问题我们尚且无法全然获知,更不提银河、星系、宇宙等未知空间。而神是在此之上,所以我们更加要谦卑。不接受当然理解,但不要偏激的say no!

张润栋
每一个人到上帝的距离是相等的,由此,对于圣经的解读权也是相等的。除了我主耶稣之外,大家都是在同一水平线上。
至于很多常识中无法理解的问题,要这么想,弟兄:如果有很严谨的人类逻辑推论,那信仰又何来坚定不坚定之说。
就好比爱你的妻子,爱就是爱了,再说更多的有什么意义呢?
信主,不是一场交易,不是因为信了就能得救,不信就要受罪。我们信,乃是坚信这事真理。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0 15:29
一个人做了坏事,就去信上帝,由教会出面减轻刑罚。政教分离后,教会还是屡屡打着上帝的小红旗干预人间的事情。教会成了包庇罪犯的工具。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不是上帝。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15:43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0 16:54 编辑

为什么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狱,这样的话神的宽容和爱在哪里?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43743
44 个回答
大胖1.为什么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狱?

这个说法,表面上,貌似是圣经的原话推导出来的。先看原文:

约翰福音3章16-21节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如果你看过《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小丑的最后一计是什么?两艘船,满载乘客,一船是平民,一船是囚犯。各自拿着一个遥控器,可以引爆对方船上的炸弹。小丑要证明人性是恶的,在计划中,当他的广播发布的时候,两船肯定争先按下按钮,引爆对船,来避免自己炸死。小丑认为,人之间,归根结底是不信任的。

结果如何?小丑恰恰在根儿上失败了,没有一艘船按下按钮。囚犯一方甚至先把遥控器扔进海里。这是众人的决定。电影暂停,设想:如果每船只有一人,一个你,一个我,会如何?如果两艘船装着东西方两大阵营,又如何?

有人估算过,世界各国的核储备足够毁灭人类十几次。而遥控器,在少数人手中,只差没有交换而已。是的,精确地说,是人类毁灭,不是地球毁灭,核战之后,地球还在。万能的神,他有能力重新造人,再续创世记,何必让他的儿子受苦,历尽羞辱,死在十字架?爱。

圣经的历史性,和圣经预言的精确性,在知乎多有问答,这里不做展开。直接就着圣经内容说,第一次人类大灭亡是大洪水——这场大洪水在各民族的原始记忆中都有口传笔记,你看《赛德克巴莱》,甚至电影《2012》也幻想再来一次大洪水,当然只是电影——。而第二次灭亡,圣经明确地说,是烈火。这里的烈火,我只能说“很可能”是核战,但你我每天看到,身边的自取灭亡,还少么?

彼得后书3章12节
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

大洪水之前,神让挪亚造方舟,信从的人,可以进入方舟,躲避洪水。最后只有8个人进去,得活命。

烈火之前,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方舟。这是按圣经说的,我这篇回答不删,到那天,如果知乎还能看,大家就知道是不是真的。

2.这样的话神的宽容和爱在哪里?

神的爱就在于,当我身在船上,拿着遥控器的时候,神告诉我,不要按。哪怕,即使对方按了,我粉身碎骨了,神也会给我一个更美的家。因为,全能的神爱我,神就是爱。

罗马书8章32节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而神的宽容就在于,他并没有把我打昏、或者抢走这个遥控器——虽然他完全有这个能力,而且这样似乎更安全——神让遥控器留在我手中,让我自己做这个选择。

而当我做出按或不按、这个事关生命的决定的那一刻,我的身份是平民或囚犯,完全没有分别。在神眼里,只看这个决定,无论我过去有什么罪,当我决定了扔掉按钮,相信耶稣基督,我就是神的儿女。将这个选择交给我,同样是神的爱,如同父亲对儿子一样。

马太福音9章10-13节
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提摩太前书2章4节
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

谢谢提问,我解释的很粗略,可以私信或评论,一起学习。
愿神的旨意成就在你、我生命中,好让我们在灾难的日子坦然无惧。

陈丹青

很多人认为基督徒对他们说不相信上帝的人,死后会下地狱是一种诅咒。但从基督徒自身的立场来看,因为他相信这是事实,所以对他来说这是一个事实陈述,而不光是价值判断。就好像在一个佛教徒看来,如果我们不修八正道八善思,死后就会永堕轮回。对于外人是诅咒,而对于预设了事实的佛教徒来说,这就是一个事实陈述。

而对于神爱的问题,路德认为人信仰上帝不是一个人存在于其中的客观状态,不是某人可以相信在某物之中的信仰,而是接受一个人被接纳的事实。这是一个主观的、不可量化的、绝对的关系,这是定性而非定量的关系,人与上帝之间若是存在距离不是路程远近的问题,而是有与无的问题。人在世间只有两种状态,信上帝或者不信上帝,要么是彻底接近上帝,要么是彻底远离上帝,没有介于此之中的其他情况,不存在教会兜售赎罪卷所指称的可以一点一滴地接近上帝。

因此从逻辑出发我们可以说信神,是容纳神的爱,不信神,便是弃绝神的爱,而弃绝神的爱对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糟糕的状态,本身就像是在地狱当中只是自己不自知罢了。就像小偷偷钱,不论是一块还是一万块他都是在偷钱,影响或许不同,但是都是与世俗的律法相决绝。

陈陈

“不信上帝就下地狱”,这个过分简单化的说法,有时候会带给人一种误解——“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圣经清楚指明:自始祖堕落以来,罪已玷污了每个人的生命,包括你,也包括我,无论大小,都被罪所玷污。《罗马书》6:23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中间每一个人都要承受肉体死亡以及灵魂永远沉沦的结局。“人会下地狱”不是基督徒用来诅咒别人的话,而是基督徒的信念之一。因为人人都是有罪的,都面临灵魂永远沉沦的危险。


  同时,基督徒还相信,因为上帝爱世人,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成为替罪羔羊,让所有愿意信靠耶基督的罪人,不但免于沉沦,并且得到永生。


  由此可见,“下地狱”是“不信耶稣”的必然结果,但“不信耶稣”不是“下地狱”的原因,“罪”才是“下地狱”的原因。人不是处在在天堂地狱的“中间地带”,信的人被上帝拉到天堂,不信的人被上帝踹到地狱去。事实是,罪把人拉到地狱里面去,而出于白白的恩典,上帝拯救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匿名用户

这句话是基于事实的。
就如同不吃饭就会饿死一样。你会不会觉得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个事实,那他就是不宽容和没有爱的?
不信基督就下地狱也是一个事实。

补充:
这句话是事实的原因:耶稣说的。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17:07
一个人做了坏事,就去信上帝,由教会出面减轻刑罚。政教分离后,教会还是屡屡打着上帝的小红旗干预人间的事情。教会成了包庇罪犯的工具。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不是上帝。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0 16: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信就不信呗!为什么每每回帖就像个爱抬杠的杠头?具体点?实例呢?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0 17:48
你不信就不信呗!为什么每每回帖就像个爱抬杠的杠头?具体点?实例呢?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18: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的有道理,你不赞成就反驳呗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0 18:06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0 19:09 编辑
你不信就不信呗!为什么每每回帖就像个爱抬杠的杠头?具体点?实例呢?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18: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不是上帝。”
很好解释了你帖子的题目,“关于做坏事後被赦免(可以进天堂,不下地狱)”。
我感觉比你转了的帖子更有说服力。。。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0 19:28
梵蒂冈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案 否认曾阻挠警方

本周四(16日),梵蒂冈首次在法庭上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面对性侵犯的指控,教廷的代表表示,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戒,没有任何借口,并否认曾阻挠警方调查此类案件。

此次审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围绕此事进行讨论。

梵蒂冈的参与也表明了教皇弗朗西斯科的态度。去年四月份,教皇呼吁对丑闻采取“果断行动”,并且主张重新修订梵蒂冈的刑法法律,以整治神职人员性虐待乱象,并确保肇事者受到惩罚。三个月后他签署了一项法令,增加了对卖淫、性暴力、虐待儿童和拥有及销售色情制品等罪行的处罚,犯案者将面临长达12年的监禁。同时,他也宣布了对泄露机密信息者的处罚。弗朗西斯科还宣布在天主教教会建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严厉打击教会中存在的虐童行为,为受害者提供帮助。

自21世纪初以来,教会由于掩盖性虐待丑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指责。众多社会活动家指责教会保护恋童癖者,并在日内瓦联合国大楼前抗议示威,要求重振社会正义。因此,联合国展开了对神职人员违背儿童权利宣言、性侵未成年人的调查。

在本周四的审判上,梵蒂冈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主教西尔瓦诺·托马西表示,所有的职业都存在滥用权力者,包括神职人员。但是,无论身在何处——在家里、在学校、在体育运动或是宗教组织,这种犯罪绝不应该是合理的,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据西尔瓦诺·托马西所说,教会愿意接受限制和杜绝神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建议,但是他批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教会妨碍调查的指责。他表示:“这种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恰恰相反,我们要确保调查的透明度,教会的态度是顺其自然。”

在2013年,梵蒂冈教廷拒绝向联合国提供更多有关恋童癖调查数据和其对犯罪牧师的惩罚程序的信息。梵蒂冈表示,此举是由于社会法和教会法之间存在差异,保持这些案件处于保密状态是教会的内部要求,相关文件是不会对外公开的,除非国家或政府正式请求与教会合作。此外,教会也认为案件应该在性虐待发生的国家进行审判。

联合国代表萨拉·奥维耶多认为,天主教会必须以身作则。他说:“目前教会实施的惩罚过轻,似乎从来没有反映出犯罪事实的严重性。”

第一起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生在21世纪初的美国。2002年,波士顿教会发生过一起重大的恋童癖公共丑闻,当时的波士顿大主教伯纳德被指控掩盖性虐待儿童和青少年的事实,此事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和批判,并导致伯纳德辞职。在2003年,经过500道调查程序之后,伯纳德同意赔偿受害者850万美元。

你不信就不信呗!为什么每每回帖就像个爱抬杠的杠头?具体点?实例呢?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18: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20:15
标题: 说你们胡搅蛮缠,抬杠,你们还不服气!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0 21:19 编辑
“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不是上帝。”
很好解释了你帖子的题目,“关于做坏事後被赦免(可以进天堂,不下地狱)”。
我感觉比你转了的帖子更有说服力。。。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0 19: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俩混淆概念。我的命题明显的是人死了后,能不能进天堂的问题。,与犯人人死以前的惩罚不是一回事。
人在世上的触犯法律的罪当然根据国家法律来惩罚了。我的命题是人不信上帝(即不信上帝的天堂),对人离开人世后的事的影响。
另外,你们的“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是中国大陆的人治系统的说法。在加拿大应该说,“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法司法制度来决定。”你们的又一个概念混淆,或偷梁换柱的错误。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20:21
他说的有道理,你不赞成就反驳呗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0 18: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为什么不针对我转帖出来的内容进行具体反驳呢?你们看内容了吗?没有看就反驳,就是抬杠的表现。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20:34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0 21:39 编辑
梵蒂冈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案 否认曾阻挠警方

本周四(16日),梵蒂冈首次在法庭上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面对性侵犯的指控,教廷的代表表示,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戒,没有任何借口,并否认曾阻挠警方调查此类案件。

此次审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围绕此事进行讨论。

梵蒂冈的参与也表明了教皇弗朗西斯科的态度。去年四月份,教皇呼吁对丑闻采取“果断行动”,并且主张重新修订梵蒂冈的刑法法律,以整治神职人员性虐待乱象,并确保肇事者受到惩罚。三个月后他签署了一项法令,增加了对卖淫、性暴力、虐待儿童和拥有及销售色情制品等罪行的处罚,犯案者将面临长达12年的监禁。同时,他也宣布了对泄露机密信息者的处罚。弗朗西斯科还宣布在天主教教会建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严厉打击教会中存在的虐童行为,为受害者提供帮助。

自21世纪初以来,教会由于掩盖性虐待丑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指责。众多社会活动家指责教会保护恋童癖者,并在日内瓦联合国大楼前抗议示威,要求重振社会正义。因此,联合国展开了对神职人员违背儿童权利宣言、性侵未成年人的调查。

在本周四的审判上,梵蒂冈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主教西尔瓦诺·托马西表示,所有的职业都存在滥用权力者,包括神职人员。但是,无论身在何处——在家里、在学校、在体育运动或是宗教组织,这种犯罪绝不应该是合理的,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据西尔瓦诺·托马西所说,教会愿意接受限制和杜绝神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建议,但是他批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教会妨碍调查的指责。他表示:“这种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恰恰相反,我们要确保调查的透明度,教会的态度是顺其自然。”

在2013年,梵蒂冈教廷拒绝向联合国提供更多有关恋童癖调查数据和其对犯罪牧师的惩罚程序的信息。梵蒂冈表示,此举是由于社会法和教会法之间存在差异,保持这些案件处于保密状态是教会的内部要求,相关文件是不会对外公开的,除非国家或政府正式请求与教会合作。此外,教会也认为案件应该在性虐待发生的国家进行审判。

联合国代表萨拉·奥维耶多认为,天主教会必须以身作则。他说:“目前教会实施的惩罚过轻,似乎从来没有反映出犯罪事实的严重性。”

第一起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生在21世纪初的美国。2002年,波士顿教会发生过一起重大的恋童癖公共丑闻,当时的波士顿大主教伯纳德被指控掩盖性虐待儿童和青少年的事实,此事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和批判,并导致伯纳德辞职。在2003年,经过500道调查程序之后,伯纳德同意赔偿受害者850万美元。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0 2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神父也是人,就像你和我也是人一样,大家都可能犯罪,这些赖不到基督教教义和上帝的头上。
请不要偷换概念。一再偷换概念,只能说明你的倾向性的问题。甚至是故意的问题。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0 21:00
到底是谁在偷梁换柱,神父犯罪是他个人的事情,上帝的公司和上帝的徒子徒孙跑出来护短才是我要揭露的。人世间的事有因果决定,你种了恶因,比结恶果,信一百个上帝也没用。

神父也是人,就像你和我也是人一样,大家都可能犯罪,这些赖不到基督教教义和上帝的头上。
请不要偷换概念。一再偷换概念,只能说明你的倾向性的问题。甚至是故意的问题。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2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22:55
到底是谁在偷梁换柱,神父犯罪是他个人的事情,上帝的公司和上帝的徒子徒孙跑出来护短才是我要揭露的。人世间的事有因果决定,你种了恶因,比结恶果,信一百个上帝也没用。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0 22: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讲因果报应,那么说你信佛教。原来如此啊!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0 22:57
你们两个要不就简单点,对我的转载按中我的解释给点批评吧!我要具体的、有根据的批评。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1 09:15
你要什么具体的,我说的很清楚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个人应该敢做敢当,做了就必须承担后果,而不是躲在上帝的背后。

你们两个要不就简单点,对我的转载按中我的解释给点批评吧!我要具体的、有根据的批评。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23: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1 09:24
标题: 读读圣经,哪怕看看电影《上帝之子》,了解上帝门徒中的背叛的事实存在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1 10:26 编辑
你要什么具体的,我说的很清楚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个人应该敢做敢当,做了就必须承担后果,而不是躲在上帝的背后。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1 1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针对我的论题,你是什么逻辑?什么意思?

难道我举出佛教徒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佛教徒?
难道我举出无神论者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无神论者?
难道我举出人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人?
作者: 老匠    时间: 2014-7-21 09:33
梵蒂冈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案 否认曾阻挠警方

本周四(16日),梵蒂冈首次在法庭上公开审理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面对性侵犯的指控,教廷的代表表示,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戒,没有任何借口,并否认曾阻挠警方调查此类案件。

此次审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围绕此事进行讨论。

梵蒂冈的参与也表明了教皇弗朗西斯科的态度。去年四月份,教皇呼吁对丑闻采取“果断行动”,并且主张重新修订梵蒂冈的刑法法律,以整治神职人员性虐待乱象,并确保肇事者受到惩罚。三个月后他签署了一项法令,增加了对卖淫、性暴力、虐待儿童和拥有及销售色情制品等罪行的处罚,犯案者将面临长达12年的监禁。同时,他也宣布了对泄露机密信息者的处罚。弗朗西斯科还宣布在天主教教会建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严厉打击教会中存在的虐童行为,为受害者提供帮助。

自21世纪初以来,教会由于掩盖性虐待丑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指责。众多社会活动家指责教会保护恋童癖者,并在日内瓦联合国大楼前抗议示威,要求重振社会正义。因此,联合国展开了对神职人员违背儿童权利宣言、性侵未成年人的调查。

在本周四的审判上,梵蒂冈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主教西尔瓦诺·托马西表示,所有的职业都存在滥用权力者,包括神职人员。但是,无论身在何处——在家里、在学校、在体育运动或是宗教组织,这种犯罪绝不应该是合理的,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据西尔瓦诺·托马西所说,教会愿意接受限制和杜绝神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建议,但是他批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教会妨碍调查的指责。他表示:“这种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恰恰相反,我们要确保调查的透明度,教会的态度是顺其自然。”

在2013年,梵蒂冈教廷拒绝向联合国提供更多有关恋童癖调查数据和其对犯罪牧师的惩罚程序的信息。梵蒂冈表示,此举是由于社会法和教会法之间存在差异,保持这些案件处于保密状态是教会的内部要求,相关文件是不会对外公开的,除非国家或政府正式请求与教会合作。此外,教会也认为案件应该在性虐待发生的国家进行审判。

联合国代表萨拉·奥维耶多认为,天主教会必须以身作则。他说:“目前教会实施的惩罚过轻,似乎从来没有反映出犯罪事实的严重性。”

第一起神父性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生在21世纪初的美国。2002年,波士顿教会发生过一起重大的恋童癖公共丑闻,当时的波士顿大主教伯纳德被指控掩盖性虐待儿童和青少年的事实,此事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和批判,并导致伯纳德辞职。在2003年,经过500道调查程序之后,伯纳德同意赔偿受害者850万美元。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0 2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你说的是天主教的事,而天主教在新教基督徒眼里是基督教里的异端。说这话不是为他们开脱,而是想说还有别的基督徒不是这样的。
第二、天主教的教义里不允许神父结婚,他做了神父却一生不能结婚,这样失去人性的教义出现个别的神父离经叛道是不是能被看作可以理解的事呢?
第三、因为个别的基督教异端出现的犯罪和反社会的恶行就反对所有的基督教是不是也有不公平之嫌?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1 09:55
天主教在新教基督徒眼里是基督教里的异端,就是基督教里也是教派林立,互相指责对方是异端也不在少数。我拿天主教这个最异端的做个例子,50步笑百步,上帝的徒子徒孙们共享上帝的大脑的结果就是愚昧和迷信。


第一、你说的是天主教的事,而天主教在新教基督徒眼里是基督教里的异端。说这话不是为他们开脱,而是想说还有别的基督徒不是这样的。
第二、天主教的教义里不允许神父结婚,他做了神父却一生不能结婚,这样失去人性的教义出现个别的神父离经叛道是不是能被看作可以理解的事呢?
第三、因为个别的基督教异端出现的犯罪和反社会的恶行就反对所有的基督教是不是也有不公平之嫌?
老匠 发表于 2014-7-21 10: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老匠    时间: 2014-7-21 10:16
天主教在新教基督徒眼里是基督教里的异端,就是基督教里也是教派林立,互相指责对方是异端也不在少数。我拿天主教这个最异端的做个例子,50步笑百步,上帝的徒子徒孙们共享上帝的大脑的结果就是愚昧和迷信。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1 10: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教派林立如果也能成为你攻击的理由,那么哪一个宗教不是你所要攻击的呢?
你也承认那是个极端的例子,如果都用极端的例子来说事,那有多少50步能笑百步的事发生呢?

能不能先不极端,世上最普通的事拿来晒一晒,看看是你用不愚昧和迷信自然科学能解释的多,还是我们用圣经的教导能解释的多。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1 10:40
如果没有上帝的信徒在这里边念经,边攻击世人,我会转载这样的帖子么。
教派林立如果也能成为你攻击的理由,那么哪一个宗教不是你所要攻击的呢?
你也承认那是个极端的例子,如果都用极端的例子来说事,那有多少50步能笑百步的事发生呢?

能不能先不极端,世上最普通的事拿来晒一晒,看看是你用不愚昧和迷信自然科学能解释的多,还是我们用圣经的教导能解释的多。
老匠 发表于 2014-7-21 11: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白色百合    时间: 2014-7-21 10:51
如果没有上帝的信徒在这里边念经,边攻击世人,我会转载这样的帖子么。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1 1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你把个别性和普遍性区分开来,个例不能代表全部。请问,这里要转型成另一个风云了吗?:-D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4-7-21 11:04
当然不,所有的神仙帖都禁了,我就失业了。

请你把个别性和普遍性区分开来,个例不能代表全部。请问,这里要转型成另一个风云了吗?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7-21 1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老匠    时间: 2014-7-21 11:07
如果没有上帝的信徒在这里边念经,边攻击世人,我会转载这样的帖子么。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1 1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当然我知道你的用意,你也知道我的用意,是不是?
你说的某些基督徒传福音的方式我也是不同意的,试图减少这样的带攻击性的东西。
你也知道,我的成效不大还得罪了人,但是我始终认为我们可以和平沟通,不必要非得恐吓、诅咒是吧?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你的所有回复,不管是这里的还是在意见版的我都看在眼里,你是个讲理的人,在很多次的回复中充满了正义感,我很欣赏。
不过,我不能同意你将所有的基督徒一棒子打死的态度,至少画廊里的诸位是平和的,没有给你任何的逼迫是事实吧?
所以,你将这样的回复放到这里,我老匠也是出于基督徒的责任感,对事实给予必要的澄清,没有丝毫对你不敬的意图。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5:11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6:14 编辑
请你把个别性和普遍性区分开来,个例不能代表全部。请问,这里要转型成另一个风云了吗?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7-21 1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基督徒如何面对教会的丑闻》

http://www.kyhs.me/xysw/lcgw/20140225/14727.html

“任何个别教会的问题,也是整个基督身体的问题。”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5:53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6:56 编辑
针对我的论题,你是什么逻辑?什么意思?

难道我举出佛教徒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佛教徒?
难道我举出无神论者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无神论者?
难道我举出人犯罪的例子,你就不做人?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1 10: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都是信教,为什么不找好人有好报的教信?都是做人,为什么不在好人多的地方做人?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6:19
你们两个要不就简单点,对我的转载按中我的解释给点批评吧!我要具体的、有根据的批评。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23: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转载和转载按都没有什么可批评,但是也不能不让说出不同观点。

不同观点未必就是对立的,也有可能是平行的,就是我们经常提倡的兼容和宽容。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1 16:20
都是信教,为什么不找好人有好报的教信?都是做人,为什么不在好人多的地方做人?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6: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哪种人里都有你眼里(根据你的判断)的"好人"和"坏人"。你要是太"纯洁"了,你都不能与他们为伍。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1 16:23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7-21 17:24 编辑
你的转载和转载按都没有什么可批评,但是也不能不让说出不同观点。

不同观点未必就是对立的,也有可能是平行的,就是我们经常提倡的兼容和宽容。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7: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真理,或者说道理,都是越辩越明,我不反对多方面的探讨和争论。允许别人保留不同见解,也很重要。

但是,你若提出质疑,你就要具体些,有根有据。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6:29
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哪种人里都有你眼里(根据你的判断)的"好人"和"坏人"。你要是太"纯洁"了,你都不能与他们为伍。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1 17: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关键看好人多还是坏人多。
看来人类的善恶果子白吃了,现在还有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4-7-21 16:34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关键看好人多还是坏人多。
看来人类的善恶果子白吃了,现在还有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7: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好坏的比例都差不多。
我倒觉得有宗教信仰的人,一般是有敬畏心的,好人通常应该多一些。
你肯定你判断好坏的标准是正确的和科学的?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6:36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7:38 编辑
真理,或者说道理,都是越辩越明,我不反对多方面的探讨和争论。允许别人保留不同见解,也很重要。

但是,你若提出质疑,你就要具体些,有根有据。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1 17: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赞成“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犯了罪,如何处罚由人来决定,不是上帝。”
并不是质疑你,我仔细读了你的转贴,没发现有什么冲突,你太缺乏兼容和宽容了。
作者: 老匠    时间: 2014-7-21 16:48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关键看好人多还是坏人多。
看来人类的善恶果子白吃了,现在还有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7: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阿魁,请允许我转贴这个长帖给你,可能可以回答你的几个问题。

罪与悔改

一.我坚信宇宙之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参加教会活动和学习圣经,使我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和感激,但是我仍然不能开口承认自己信主,我的问题在那里?怎样才能跨越这个障碍?

  你相信宇宙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你这样相信,只不过是相信一些“现象”,就是造物主创造宇宙万物之时设计的现象。你与造物主本身还未有接触,因为你的心还未对准他。你之所以在教会的活动和学习圣经中,感到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和感激,那是因为你在基督徒的群体和聚会中,感受到你所说的“真、美、善”。你羡慕基督徒那种单纯圣洁真诚的相交,你却未肯放下自己去学像他们一样,让主耶稣基督进入你内心,做你个人的救主。要知道,神不是一种哲学,不是一种现象,只供你感受和思想。神其实是我们全人类“灵魂的父亲”,正如我们各人有肉身的父亲,圣经称之为“生身之父”,我们也有灵魂的父亲,圣经称他为“万灵之父”。这位“天父”很爱我们,圣经甚至形容“神就是爱”,意思是说,神虽然有许多伟大的属性,但却以“爱”为他最大的属性,最大的特征。因此,神爱我们爱到“疯狂”的地步,甚至差遣他的独生儿子为我们的罪而受刑罚,替我们死,为要拯救我们,好与我们这些忘记他的罪人恢复父子关系。试想,世上那里还有一个人,或一位神,这样爱我们的呢?因此,我们从常人的逻辑来说,神实在爱我们爱到“疯狂”!现在你想一想,神既然爱我们爱到“疯狂”的地步,他的感情是何等的丰富?你若要相信他,接触他,你怎可以“不动情”呢?你怎可以只将他当作一种哲学来思想和批判,或只以他为一种现象来感受,以为这样就能领会宇宙中的真、美和善呢?再者,你有没有思想过何为宇宙的“真”?“真”的背面就是“假”,人若不会分辨真假,也不明白宇宙中的规律和设计,怎能领会造物主的“真实”?又以“美”来说,“美”的意义是“设计”、“艺术”和“智能”的表达,其反面是“混乱”、“丑陋”和“腐败”的现象,然则“宇宙中的美”怎能来自偶然的变幻?岂不是来自一位最有智能,最有艺术的“设计者”吗?再以“善”来说,“善”是形而上物的“美”和“真”,是超物质的,是道德的,是属灵的。人若不肯弃恶从善,怎能算得上是领会宇宙中的“善”?“善”既然不是一种物质现象,必然是来自一位“至善的神”,那么我们若不肯悔改归向神, 将神接进我们的心里,我们怎能信他呢?



二.为什么一定要说我有罪?耶稣为我们赎了那方面的罪?

  通常一般人说自己无罪,有几个原因:

  第一、他以比自己更坏的人来做比较,于是就觉得自己是好人。他若肯以比自己更好的人来做比较,他就必定发现自己是罪人了。

  第二、他以地方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以为法律既然没有判自己为有罪,自己就不是罪人了。其实他若肯仔细查考法律,就会发现自己没有按“斑马线”来过马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来泊车,有一些时候又超速驾驶,在购买东西之时又尽可能瞒税,在家居和做生意中又有一些细微的事情未能严守卫生条例和建筑条例......等,这些都是地方法律可以定罪的行为。

  第三、他忘记了,当我们论到宗教信仰的问题之时,我们所说有罪与无罪的标准,是按神自己定的标准来说,好比一个人要考进一间大学,当然要以那间大学的教授认为考试合格才可以获得取录。人不能凭自己的标准来辩说,我认为我应该合格的,为什么不取录我?如今我们讨论到“上天堂”的资格,当然也必须符合神的标准才可以。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办一个天堂好了!按神的标准来说,所有“不义”(不对之意)都是罪,所有“不洁”(指良心被情欲沾污)都是罪,所有“不良”(知善不行)都是罪,所有“不虔”(指对不住神)都是罪......。人若犯了这些罪,必不能见神的面,不能与神恢复相交,结局只有被丢进地狱,如同垃圾一样被神看为无用。然而,神爱我们,他知道我们每一个人犯罪都或多或少受到外界因素所引诱,并不是全部由于自己的意思,所以他差派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到世间来,为我们所犯的任何罪受刑罚,替我们死。这样,我们若相信他,接受他为救主,我们就可以靠他得救了。



三.死亡过程是不可逆的生物化学过程,复活后带走肉体的基督在上帝的右边,没有水,没有空气,如何代谢?倒不如把肉体留在地上?

  阁下这个问题是“唯物主义”的想法,因此“生物化学过程”、“水”、“空气”、“代谢”、“肉体留在地上”等等,全部都是“物质界”的东西,都以物质界的“物理、生理、化理”作为存留的规限。可是,我们谈到“复活”,谈到“神的右边”,就是“灵界的事物”,既属不同界的事物,怎可能以物质的理论和感受来批判呢?要知道,人是有灵魂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灵魂,只有肉体,他就不需要宗教信仰了,不如吃吃喝喝过一生就算了。因为当肉体死了,就一了百了,随着物体的腐败变化,人只能变回黄土一杯而已。但人是有灵魂的,人的灵魂才是人的“真我”,肉体只不过如同“房屋”,让“真我”居住在其中;肉体死亡之后,我们的灵魂还要离开身体,或回到天家父神那里,或因为犯罪的缘故而被神审判,结局是下到地狱里永远受苦。一般人听到这些道理之所以觉得难以相信,完全是因为他的思维早已经被“唯物主义”占据,以为除了物质以外,不可能还有灵界事物存在。其实“唯物主义”错在“唯”字,错在“井底观天”,以为在井底里观看到的天是那么的窄小,天就是真的那么窄小,至于看不见的部份,就是不存在的部份。“唯物主义”者看人生和看宇宙也是这样,以为人只有可见的肉体,宇宙只有可见的物质,在看不见、摸不到的范围以外,就再没有任何事物存在了。为什么不问人眼能见到的范围有多少?为什么不问科学物理定律的预设是什么?为什么不问人的头脑多有限?我们现今知道的,从前的人无法知道,因此我们就否定从前的人所定论的;将来的人会知道更多,他们也必定会否定我们今天所定论的。这样,我们怎能以“唯物主义”来规限自己求知的范围,以为宇宙间随了物质以外,就没有灵界的事物存在呢?今天医学界已经开始正视许多临死的病人所“见”到的灵界,称之为“ NDE”( Near Death Experience )。唯物主义者凭什么否定灵界的事,和耶稣基督复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的真理呢?



四.基督教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如果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来有罪?

  请问阁下有没有随处丢垃圾?有没有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有没有超速驾驶?倘若你有,警察已经可以逮捕你了,只不过你幸运,你没有遇上警察!事实上,说自己没有罪的人,其心理是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坏的人”比较,这样、他就是世上第二最坏的人,他还是感到自己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坏;如果他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好的人”比较,他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好的人,他还会感受到自己不够好,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好。基督教之所以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因为:

    1)基督教传讲一位“至善的神”,人们总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其实他们忽略了一些导人向罪的“邪教”,就如撒但会,他们除了杀人献祭之外,还教人恨,贪,淫,恶,毒等等,再者、纵使大部份的宗教都有导人向善的成分,但决不是每一个宗教都导人向“至善”,基督教因为导人向“至善”才要求人认罪悔改,但这样的要求,竟然成为阁下讨厌的地方吗?

    2)基督教所信的神既然是“至善的神”,他所居住的天堂就必然是至圣的,不容许半点罪恶在他面前存留的,这样、他当然要人常常认罪悔改,才可以让人进入他居住的天堂!倘若阁下进入阁下自己开办的天堂,那么,阁下就随阁下的便,认不认罪也无关重要了,但如果阁下要进入这位至圣的神居住的天堂,阁下就不能不满足这位神的要求,认罪悔改,离开罪恶了;

    3)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说,有一点点罪的人都不能上天堂,若是这样,世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感谢神,他乃是说、凡有罪的,可以向至圣的神认罪,神虽然是至圣至善,他也是至慈爱,于是神就用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干净我们的罪,使我们变成圣洁,像他圣洁一样,这样、我们就有资格进入至圣的神所居住的天堂了;

    4)人若不肯认罪,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罪,乃是因为他说谎和骄傲,不肯正视自己犯罪的事实,又不肯正视神有权审问他,这样的人,神看为最憎恶的;反之、一个人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但他若肯真心认罪悔改,这一点诚实,在神看来是最美的,神就认为让这样的人可以上天堂与他同住,好过让那些骄傲说谎的“好人”同住,这岂不是可以理解的吗?一个肯认罪的人,就是一个会欣赏神赦罪恩典的人,也是一个存心向善的人;但一个骄傲说谎的“好人”,就是只会欣赏自己,不要神来管束他,而且他的心一直向着恶还不能自醒,可见他对善的标准十分低,这样的人怎样得神的喜悦呢?



五.究竟基督教如何定义“罪”?为什么有许多人以为是娱乐的玩意,基督教偏偏就看为罪?

  读者家中有一部电视机吗?有一天,你的电视机坏了,你拿回原厂修理,因为你的电视机还在保养期内。可是原厂的工程师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每次怎样开电视的?你说:“我认为什么电压都可以吧,所以我将家中电炉二百二十伏电压的电源接上去,谁知就坏了!”那位工程师对你说:“你没有看说明书的吗?我们早就在说明书中警告过,只能用一百一十伏电压的电流,千万不要用二百二十伏电流,不然就会将里面的机件烧毁了。所以这是你的错,我们不能给你保养,如果是我们制造的机件不好,那是我们的错,我们才给你保养。”于是你就不服气了,你坚持说:“为什么一定要照你们所规定的电压?我认为什么电压也可以,你们就偏偏与我们作对。”那位工程师立即对你说:“你真是一个不讲理的人,电视机是我们造的,当然就照我们的规定!如果要照你所认为的,你为什么不自己造一部电视机?”读者要明白,基督教强调万有都是神创造的,神不但创造万有,也创造了“善”和“恶”的标准,违反神创造的标准就是罪。一如神创造了电力,违反电的律,你就会电死一样。神创造男与女结合生子,如果男硬要与男结合为夫妇,在神看来就是“罪”。地上的政府可以更改律法,将许多以往看为罪的事加以合法化,但地上的政府不能改变男人只能与女人结合的生理事实,因此,同性恋在神看来还是“罪”!神定规“一夫一妻”制度,神定规人“要孝顺父母”,神定规许多事与物,包括自然律,生理结构等等,违反这些自然律和生理结构,就如违反电压的定律一样,结局就是被电死;但违反神所定的道德定律者,其结局就是遭到神在来世的审判,最后也是死,而且是永死。



六.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不服,为什么犯一点点罪也要死这么严厉?

  读者可以放心,圣经有几十处经文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所判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的;犯罪重的,受重的刑罚;犯罪轻的,受轻的刑罚,因为神是公义的。至于“死”,那是因为人们误解了“死亡”的定义,以为“死亡”就是身体机能严重败坏,不能再生存下去,永远消灭的意思。其实他们忽略了神所注重的“灵性上的死”,肉体的死反而不是最严重,因为凡属物质的,都是暂时的,所以属物质的身体是必坏的、必死的。但人的灵魂却是永恒的,因为不受物质界败坏的定律所辖制,所以“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句话乃是指罪人的灵魂永远与神隔开。根据神警告始祖亚当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的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亚当吃的那日肉身并没有死,只见他立即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所以我们领会这样的隔开,就是神所说的“死”了。因此,“罪的工价乃是与神隔开”,这样就听来合理得多了。我们要明白,神既然是至圣的神,他绝对不能将自己圣洁的程度降低一点来迁就犯一点点罪的人,因此神只能将他们赶出去离开自己的面。神又是生命的根源,离开神的人,就像树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树干一样,只能“死居余气”,迟早是必死的。神不愿意我们死,所以不愿意我们离开他,所以神要我们悔改,好从他的恩典中得永生。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6:51
当然不,所有的神仙帖都禁了,我就失业了。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1 12: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的找到了一个金饭碗。:laugh: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6:51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7:55 编辑
我看好坏的比例都差不多。
我倒觉得有宗教信仰的人,一般是有敬畏心的,好人通常应该多一些。
你肯定你判断好坏的标准是正确的和科学的?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1 17: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到底是信基督还是信科学?
圣经说了,偷吃了善恶果子以后,人就跟上帝一样能分辨人间善恶了。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7:00
你到底是信基督还是信科学?
圣经说了,偷吃了善恶果子以后,人就跟上帝一样能分辨人间善恶了。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7: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诱惑人的蛇对女人说的话。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7:06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8:08 编辑
这是诱惑人的蛇对女人说的话。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8: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神并没有否认蛇说的话。吃了以后眼睛就明亮了,知道赤身裸体不好看了,这可不是蛇说的。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7:16
神并没有否认蛇说的话。吃了以后眼睛就明亮了,知道赤身裸体不好看了,这可不是蛇说的。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8: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知道赤身裸体不好看了,是因为罪的缘故,人的心思意念都改变了,心思意念不再纯洁。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7:20
知道赤身裸体不好看了,是因为罪的缘故,人的心思意念都改变了,心思意念不再纯洁。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8: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圣经上说的明明白白,“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7:24
圣经上说的明明白白,“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8: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眼睛就明亮不等于如神能知道善恶。接下来人开始逃避神,开始知道如何推诿自己的责任。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7:28
眼睛就明亮不等于如神能知道善恶。接下来人开始逃避神,开始知道如何推诿自己的责任。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8: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说,你也是善恶不分?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7:52
本帖最后由 约克鹿 于 2014-7-21 18:54 编辑
你的意思是说,你也是善恶不分?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8: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理解的如神一样能知道善恶是100%的能够分辨善恶。
就个人来说,我自己认为的善,别人可能会认为是恶。或者换一种说法,我认为是善的,你也会认同吗?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8:00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9:05 编辑
我理解的如神一样能知道善恶是100%的能够分辨善恶。
就个人来说,我自己认为的善,别人可能会认为是恶。或者换一种说法,我认为是善的,你也会认同吗?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8: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为什么不能认同?请举个实例。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8:03
我为什么不会认同?请举个实例。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9: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比如,传福音。:-D

也许你不会介意,但不少人会持反对的态度。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8:09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9:13 编辑
比如,传福音。

也许你不会介意,但不少人会持反对的态度。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的善恶观差别很大,但不能说没有善恶观。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8:17
比如,传福音。

也许你不会介意,但不少人会持反对的态度。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比一个女人,这个人认为好看,那个人认为不好看,但不能说人就不分丑美了。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8:19
人的善恶观差别很大,但不能说没有善恶观。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9: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当人的善恶观趋于一致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保持一定的和平?
当人的善恶观差别很大又不能相互宽容的时候,是不是就容易引发冲突?

人人都以为自己如神一样能知道善恶,是不是恰恰就是人类世界纷争的起源?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18:21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19:27 编辑
当人的善恶观趋于一致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保持一定的和平?
当人的善恶观差别很大又不能相互宽容的时候,是不是就容易引发冲突?

人人都以为自己如神一样能知道善恶,是不是恰恰就是人类世界纷争的起源?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9: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善恶树的果子不应当吃。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18:40
同意,善恶树的果子不应当吃。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1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盼望能找到更多的共同点。:-D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20:58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22:15 编辑
盼望能找到更多的共同点。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19: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圣经上有的内容,都是我们看法的共同点。旧约第三章第22-23节,逐出伊甸园:
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注意耶和华神说的是“我们”,说明天国里的神不止耶和华一位。)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21:25
圣经上有的内容,都是我们看法的共同点。旧约第三章第22-23节,逐出伊甸园:
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注意耶和华神说的是“我们”,说明天国里的神不止耶和华一位。)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21: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正是三位一体独一真神的证明。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21:30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22:52 编辑
这正是三位一体独一真神的证明。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22: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时耶稣还没出生,“我们”显然不包括圣子耶稣。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21:44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22:47 编辑
这正是三位一体独一真神的证明。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22: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旧约第六章第1-2节: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儿女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
(再次证明天国里的神不止耶和华一位。)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22:12
本帖最后由 约克鹿 于 2014-7-21 23:16 编辑
那时耶稣还没出生,“我们”显然不包括圣子耶稣。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22: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约翰福音

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1:2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1:3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1:4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1:6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1: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1: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1:11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道成了肉身就是圣子耶稣。

约翰福音 10:30 (耶稣)我与父原为一。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1 22:14
旧约第六章第1-2节: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儿女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
(再次证明天国里的神不止耶和华一位。)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2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许多解经家认为,这里神的儿子们是指天使。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4-7-21 22:16
本帖最后由 守望者阿魁 于 2014-7-21 23:18 编辑
约翰福音

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1:2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1:3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1:4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1:6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1: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1: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1:11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道成了肉身就是圣子耶稣。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7-21 23: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约翰是世人,约翰福音里说的万物,都是世上万物,不然旧约和新约就矛盾了。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4-7-22 09:00
约翰是世人,约翰福音里说的万物,都是世上万物,不然旧约和新约就矛盾了。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1 23: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旧约和新约所说的万物,都同样是指所有的被造物。

约翰福音1:3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也就是说,约翰福音所说的“道/他”就是神,是创造万物者。

这是我个人的认识。
作者: 紙紗窗    时间: 2014-7-22 09:03
一个人做了坏事,就去信上帝,由教会出面减轻刑罚。
SUPERFAN 发表于 2014-7-20 16: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你一下:

一,那你信不信上帝?你人品如何? 你干没干过坏事,不要问大家,问你妻最直接

二,谁告诉你的?说是“教会出面减轻刑罚”?  你如果还是丫丫学语的娃娃,那就就把嘴张大学,越大声越可爱,学的越好!
作者: 紙紗窗    时间: 2014-7-22 09:04
你不信就不信呗!为什么每每回帖就像个爱抬杠的杠头?具体点?实例呢?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7-20 18: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人上网的目的,就是杠头,与自己一天的好情绪过不去,或发泄一天的坏情绪

长此以往,要去住住西奈山了
作者: 紙紗窗    时间: 2014-7-22 09:06
他说的有道理,你不赞成就反驳呗
守望者阿魁 发表于 2014-7-20 18: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杠头也算人身攻击?
你的神经也太脆弱了啦~~~ 还怎么面对这有时凄风苦雨的人生?

上帝创造的世界,不总是天常蓝、花常开哦:-P
作者: 紙紗窗    时间: 2014-7-22 09:09
(题外话:
如果你相信有天堂,但是你不相信天堂被上帝掌管,那么你应该去求你该求的掌管,不应抱怨上帝。

谢谢楼主,这句话非常好,我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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