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因为我的广播内容而想要结识我,不过他一开始以为我是女孩子。然后我心生一股愧疚,替他觉得遗憾。我不好简短地叙述这个遗憾的性质,但个中的“精髓”大概是:仅仅因为我是男的,我们之间成为亲密网友的可能性,突然一下子从他看见我那些广播时的峰值,下降到几近为零。
我这样说,绝对不是有意要调侃他。事实上我挺认真在考虑一个问题。
我想,我们对他人的一切好感可以被粗糙地归纳为两种类型,其一是代入,其二是爱慕。
有关于代入,我最深切的体会是,代入需要距离。
当事物离你越是遥远,你就越能够以平静的心态欣赏它的成就。譬如说,和你同样身为豆瓣用户的我,哪怕我是个超级大红人也好,成为你“偶像”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肯定比不过另一个虽然与我相类似但却不存在于豆瓣的人物。最好他也不存在于其它任何你触手可及的场合里,以便于你只是远远地听说他,这样的距离最舒适最易于产生赞赏。然后你以他为模板,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样活着,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满足就是代入感。
距离也可以表现得更为抽象。好比哪个刚刚获奖的青年摄影师,他带给同样身为摄影爱好者的你的感受,更可能是妒忌而不是赏识。非要是另一个全世界赫赫有名的顶级摄影师,才能让你服帖得忘了妒恨,把他奉为精神向导。这是成就本身的距离。
或者,嫉妒感其实可以看成代入感的一种变体。它反抗代入,但归根结底产生代入和产生嫉妒的原由是一致的,反应为好感时便是代入,反应为恶感时便是嫉妒。
总之,豆瓣上的人如果对我有值得一提的好感,它更应该是爱慕感而不是代入感。
代入是你想要成为它,爱慕则是你想要拥有它。你可能马上被这种字面吓到了——谁想要拥有你啊?!不过它确实只是字面而已,这里所谓的“拥有”,绝不是蛮横地意指哪个人想要生生世世和我在一起。它应该以更微妙的方式来解读。
性欲同样是微妙的。到目前为止,我所考虑的这些问题与性欲有什么关系呢?这个关系是,我感到人类之间的全部爱慕,不仅只是爱情,其中都存有性欲的因素。
以前我讨论异性之间的友谊时,认为异性恋男女之间非但可以存在良好的友谊,甚至这种友谊要好过我们通常所认可的那些同性情谊。因为并非所有的情欲都强烈到非要成为情侣不可,而人和人之间倘若有一点点恰当的情欲,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听说爸爸通常更疼女儿,妈妈反之。我更想要儿子,但我是一个男同性恋,所以我和那个说法其实并不矛盾。当然,肯定存在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而更喜欢儿子的爸爸以及更喜欢女儿的妈妈,但如果男人在最天然初始的直觉上确实更喜欢女儿的话,那大概就是情欲在作祟了。这读起来或许有些猥琐,但我全然不是要扯到伦乱上去。事实上,在我自己的思想里,当我提及这个情欲时,我认为它是一种很健康平常的东西。
反过来说,比起帅气的爸爸,拥有一个漂亮的妈妈可能更能够使儿子得到一种满足感。女儿则相反。如果父亲长得英俊潇洒,女儿对父亲的爱慕大概会更强烈,这绝不是在说这个女儿有病理意义上的恋父情结。但我们的确在各种关系里感受到情欲、需求情欲,非但爱情如此,友情、亲情、师生情,所以你能想到的情,可能都有情欲的参与。区别只是,爱情中的情欲才是激烈的、显性的、需要以性交为结果的;其它的,便是性外的性欲。
那位想要结识我的朋友是个异性恋者,因而身为他的同性的我对他难以催发情欲,也就导致我们在那个带着误会的热切问候过后,很可能只是两个八百年实际上对不上一句话的“友邻”。
否则我们是有可能成为亲密网友的,如果我是女孩子,并回以同样的认真与热忱。即使我们永远都不会成为情人,就像豆瓣上许许多多的人都不会成为情人,但因为彼此之间存有情欲,便有了那种微妙的“拥有”欲,一种不一定强烈到想要鼓起勇气去谈恋爱但却可以使友情更加怡人的爱慕感。
代入需要距离,爱慕使人亲密。
作为同性恋者,我对代入与爱慕的体会要更“别致”一些。
过去写日记的时候,我曾经提起一种有关同性之爱的感受。那就是说,异性之间的爱刨除杂念后,纯粹是一种爱慕感;但同性之间的爱常常在爱慕与代入(嫉妒)之间游走。
当对方是你所爱慕又不可得或已失去之人时,这样的游走就表现得尤为强烈。你不知道你到底是要把他作为一个被你所爱慕所追求的情欲对象来看待,还是要把他作为一个比你优秀、比你更能吸引其他男孩的竞争对手来看待。
像是想要拥有他,又像是想要成为他,一边欢喜一边妒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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