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回复:弄舟的问题
最初由[冬雪canada]发布
回复:弄舟的问题
<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李先生肯定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家暴。但李先生一直对此三缄其口,实有混淆视听之嫌。.
李先生若是蒙受了冤屈,那是法院造成的,理应向法院讨回公道。李先生不去找法院,却与平权会纠缠不休,又单方面不断向公众散布所谓的“事实”,意欲何为?在这种案件中,当事人和证人的可信度(CREDIBILITY)对法官的判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真要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的,不会像李先生这样行事。因为言多必失,很可能被证实有谎言,这就会对自己的可信度大打折扣。所以,李先生到底是真的要讨回公道,还是意在通过媒体制造混乱,蒙骗公众,不得不打个问号。>
我说讲的每一件事,都是事实,经得起推敲和验证,我会为我讲的事实负法律责任,因为这些即有人证又有物证。
正像你所说,有的问题我不谈,这是对的.因为我早就说过,为了保护自己,现在不能谈,以后一定说,你不会失望的.
事实上李的案子被检控官撤销,说明他并没有被法院定为家暴。向法院讨公道,他无大钱请律师如何去做?法路漫漫,他要生存也无时间去走。我可以体会到通过媒体寻求帮助是他唯一可行之路。他如是辛普森或高山老赖,走法律之路会比走媒体结果要好。或者你弄舟先生解决他的法律费用,否则不要在这里乱讲,足以暴露你的无知,糊涂及罕低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