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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了马秀英夫妇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00: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不要害了马秀英夫妇

最初由[BMW645]发布
不要害了马秀英夫妇

虽然我也能理解两位老人的心情, 但所做的一切大多于事无补. 网友带有感情色彩的评论更是多有误导.

什么是"讨个说法"? 是为儿子"昭雪", 是觉得司法程序不公, 还是觉得检察官失职? 如果这个案子是经过所有的司法程序由陪审团判的, 推翻是很几乎不可能的. 这是看起来并不复杂的案子. 关键是刑事案中陪审团只有在"Beyond Reseaonable Doubt"(没有合理的疑问)的证据面前才能判有罪. 换句话说, 检方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成功. 两个人在房间里打架, 没有证人, 被告人没有不良记录等等, 这个案子能上法庭就不错了.

先去看看调查和开庭的记录再谈下一步吧!!! 所有这些记录都是公开的.

退一步说, 刑事案很难, 老人可以民事诉讼. 遗憾的是被告也是穷人, 赢了也没钱. 但民事诉讼胜了, 是不是能"讨个说法"?

网友(见:网友有感而发:我与马阿姨的几次接触)的抱怨SBT"总而言之一堆人为障碍"是非常不负责的说法. 在任何情况下, 任何人代理他人都要有书面授权. 这是常识. 这是基本个人权利和义务保障的基础.


回国也是可以"打官司"的..在这和回国没有太大的区别, 只是电话费多一点而已. 律师和其他费用是一样的. 为什么不回国呢?

老人的女儿已经如此, 又是非法滞留, 为什么不一起回去了?

直率的说, 我看不出这个案子有重审的可能性. 老人甚至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我这个案子需要重审. 回国吧!!! 加拿大能考虑难民申请, 发福利就很好了........

要是缺钱没飞机票, 大使馆又无能为力, 我愿意捐款. 怎么说的这么中肯呢? 你不象[初学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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