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与众不同。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5-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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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空即是色:我已经将你的言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举报 这个台独分子十分嚣张啊,不知道国家解体了对我们大家有什么好处 hls812 发表于 2012-5-9 06:55
我不想看不起这里有些入了加籍的华人,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你入了加籍,你就是“加籍华裔”了,你对中国来讲就是“外国人”了!任何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都有权要求外国人入境申请时提供邀请函。调整好心态,不要老是骂中国政府! BOBO ON THE GO 发表于 2012-5-1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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