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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骑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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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请尽量让老婆看这个:以免后侮莫及!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8 1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18 12:21 编辑

被賊人闖進家中偷竊或打劫, 報警求助, 警員例行公事上門調查, 存個案, 做不了甚么。

打電話報告"家暴"就不同了, "疑犯"就在你家裏, 跑不掉的。不管三七二十一, 套上手銬押進警車, 到警局落案, 送上法庭, 定罪之後, 辦案警員就記下功績, 对將來的升遷大有幫助。

所以, 警員最怕處理盜窃, 販毒等罪案, 因為辦这些案件許多時是徒勞無功的, 但"家暴"案件一定有机會立功。

姊姊妹姝們, 做警察的好朋友, 我鼓勵妳們動不動就叫警察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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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19 2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骑马海 发表于 2016-12-19 15:33
有个朋友,出嫁的女儿回家因事拍案骂老父,朋友给她一耳掴子,立刻打911,警察上门立拷老父上车,朋友临上 ...

这就是了, 成功入罪, 警察可以立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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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20 11: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6-12-19 22:00
知道加拿大有多少家暴案吗?每起家暴案出动多少警察吗?
如果这也可以立功的话,每个加拿大警察早就都是警 ...

立功有大有小, 不是說立了一点小功就可以立刻升官。
你說 “原告是公诉人,警方和女方都只是证人”, 我同意, 但公诉人憑什么去起訴? 憑辦案警員提供的資料, 如果能够入罪, 辦案警員就在他的record 裏記下credit , 積少成多, 对將來的升遷总會有点幫助的。

你說 "如果这也可以立功的话,每个加拿大警察早就都是警长了”,这話好像說得有点过火, 許多所謂的 “家暴”就是由此而起, 女人嘴下不饒人, 男人有口难言, 一个巴掌打过去, 打出禍來了。
多謝騎馬海的帖子, 他所講, 正是我要講的, 我不重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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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21 14: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lemonicetea1893 发表于 2016-12-20 13:53
很多国人在国内习惯了,不知道家暴在其它国家的概念,两口子吵翻天气头上报警派出所民警来了调解一下就算完 ...

把丈夫押走还算家山有福。更壞的情況是外边太陽猛烈,警察戴了太陽眼鏡,進入屋內,光綫陰暗, 警察看不清楚, 以為他手中有槍, 於是先發制人, 一槍把他斃了。

这种事發生了多次。所以, 想把丈夫除掉, 另嫁別人, 最好趁着丈夫握有金屬工具時叫警察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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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21 14: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25 11:28 编辑

加东老张是違情悖理 “家暴案”的真正受害人, 卻說 “支持严格控制家暴”使我想起不少大陸人是文革受害者, 卻讚揚文革。
加东老张說: “警察都说我冤枉,但是没有办法,因为这是法律,否则他就失业或者坐牢”。这一点可說是半真半假。如果男方沒有手下留情, 把老婆打得遍體鱗傷, 警察当然不可以把逞兇者放过。   

      
不过, 所謂 “家暴”的定義非常荒謬, 正如老張所指出,打情骂俏时说过你去死吧之类话, 也是一项大罪。此外, 入境問禁, 來了加拿大, 就一定要記着, 失妻恩愛, 老婆是honey, 是sweetheart; 但吵架之時, 老婆是印度的賤民阶級, 是untouchable,碰不得, 否則後患無窮, 切記切記。
如果你講过 “你去死吧”, 或者对老婆輕輕動手, 後果會怎样? 那就看你是否祖宗積德了, 警察可以 “煮死”你, 也可以放过你, 不必担心 “轻者失业重者坐牢”。


我不是过來人, 但我知到一宗千真萬確的個案, 那是我的一位世伯的親身經歷。那位世伯年近八旬, 去年卻做了一件自己生平最反对的事情, 就是跟老婆離婚。


世伯滿腦子封建殘餘思想, 常說甚么夫婦人之大倫, 什么百年好合, 白首同諧, 对晚輩說婚姻是一生的承諾, 結了婚就不可離婚, 結果他自己離婚了, 够諷刺吧。


世伯的老婆是個 “三無妇人”, 即是無理取鬧, 無中生有, 無事生非, 有这样的妻子, 不鬧得家嘈屋閉才是奇蹟。世伯有沒有動手打老婆呢? 有, 是結婚後的第二年,世伯母喊着要離婚, 这是世伯深惡痛絶的事, 盛怒之下, 一個巴掌打过去,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 地点在香港, 那時沒有動輒報警的風氣, 就算報警, 警方也只是充当和事老, 不像这裏的警察那样以拆散別人的家庭為樂。


此後, 世伯母死性不改,離婚二字隨時沖口而出, 世伯听慣了, 也就不再動氣, 但其他令他难忍的說話和事情还是源源不絕, 使他有度日如年的感覺。


世伯母無中生有的事, 多不勝数, 其中最令世伯生氣的是竟然捏造事实, 指世伯的妹妹偷錢, 世伯明知她不可理喻, 也不跟她争辯, 她就以為世伯理虧, 於是不時提起这謊言來羞辱对方的家人。


2002年某天, 夫妇兩人又因事吵起來, 她又說世伯的妹妹偷錢, 还辱罵世伯的家人都是賊。世伯氣上心頭, 就捉着她的手臂用力搖晃, 高聲叫: “不要侮辱我的家人”。她立刻拿起電話打911。世伯知事情不妙, 立刻喝冷水, 深呼吸, 使自己心情平静, 応付警察盤問。


未幾, 兩個警察, 一老一少來到, 老的是個白人, 年輕的是個 “竹升” (土生華人)。那個白人老差骨倒算客氣; 竹升仔卻作威作福, 高聲吆喝, 叫世伯拿身分証出來。他这样氣焰逼人, 目的是要刺激世伯, 火上加油, 萬一世伯按捺不住,向警察動手, 那就正中下懷, 家暴罪固然逃不了, 还加多一項襲警罪。


人老精, 鬼老靈, 世伯一大把年紀, 那會中計? 他根本不屑理睬那個欺負自己同胞的竹升, 拿出公民咭和护照, 交給那個老差骨, 还跟老差骨講客套話, 好像”今天天你哈哈哈”之類, 然後是回答老差骨的查問。


世伯是個老实人,懂得假裝心平氣和, 卻不懂得扯謊, 竟把过程全部照实講出, 这是致命的錯誤, 沒有獲得 “食皇家飯”的待遇, 是他祖宗有靈。


老差骨問話完毕, 打電話向局方報告, 这時世伯才知道, 他己經變成 “疑犯”(suspect)。那老差骨說: “如果那個suspect年輕一点, 我就一定charge他, 但見他年紀老了, 我不打算这样做。”


說完就bye-bye , 帶同那個作威作福的竹升仔打道回府。


世伯後來跟人談起这事, 人人都說他笨蛋, 說他是小學鷄, 只知記着課本所教, 華盛頓砍斷櫻桃樹坦白承認。当知道, 夫妇吵架, 老婆立刻變成untouchable。你坦白, 除了獲奬吃皇家飯之外,沒有別的奬勵。


那么,世伯又為什么得不到吃皇家飯的优待呢? 那就要感謝祖宗之靈, 神明之力, in charge 的警員是個老差骨, 己經快要咬糧(退休領長俸)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把世伯告上法庭, 定了罪, 讓他的record 多一個credit又怎样? 还望升級嗎, 來生再做警察或者有机會。所以, 老差骨說“如果那個suspect年輕一点, 我就一定charge他”, 応該改為“如果我自己年輕一点, 我就一定charge他”才对。


当時若換了in charge 的是那個竹升少年亡, 世伯恐怕要洗淨屁股坐牢了, 真是臨老唔得过世。


这雖然不是我的親身經歷, 但我信世伯所講不會有假, 所以, 对於老張所講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这是法律,否则他就失业或者坐牢”这話頗為存疑。如果不是真真正正使用暴力, 使妻子受伤, 警員可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不會失业, 更加不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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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22 13: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6-12-21 22:04
这编的也就太不贴边了,,,

怎么不贴边? 警察入屋處理家暴投訴而開槍殺人的事確实發生过,我為什么要編?我又不是五毛, 發帖沒錢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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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22 14: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23 21:23 编辑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6-12-21 22:33
这跟文革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大陆还有毒奶粉,你说全怪母亲不应当给孩子喝奶粉,这不恰恰是给毒奶粉开脱? ...

我所說的, 是世伯親口告訴我的, 我絶对相信。

兩個警察分開查問是事实, 但不一定是一男一女, 世伯遇到的就是兩個都是男警察。

世伯清清楚楚听到那個老差骨說: Since he is an old man, I have no intention to do so.

那老差骨向局方報告之前,根本沒有跟那竹升談过, 可見, 是否起訴, 全由in charge 的警察決定。

我花那么多時間把世伯的經过寫出來, 只是要大众明白真相,沒有需要講假話, 因為發帖沒錢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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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25 14: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25 18:53 编辑

前一个帖子, 我說世伯去年跟老婆離婚, 但後來講2002年他老婆引狼入室害老公, 卻沒有交代如何離婚, 因為不想把帖子弄得太長, 免得讀者生厭, 現在補充。
發生过警察上門事件之後,有一段時間, 世伯處於內心交戰的狀态, 又想立刻離婚, 又遲疑不決。他一向思想封建, 視離婚為罪惡, 常常叫人夫妇和順, 有事好相量, 甚么 “千世修來共枕眠”的話, 我听过不知多少次, 現在他竟然違背自己的原則, 好比平常把愛國二字掛在口边的忽然当漢奸; 好比平常把貞操兩字掛在口边的女人忽然賣淫。

要避免離婚, 有什么好辦法? 一字記之曰: “忍”。一見老婆無理取鬧, 就躲進睡房(他們早己分房而睡),關起房門, 時運高, 唔听鬼叫。

不久, 世伯母听了娘家的人出的餿主意, 要把房子賣掉, 得款拿來環遊世界。她对世伯說, 不要留下一分錢, 免得益了那幾個 “畜牲”。所謂 “畜牲”, 指的是幾個兒女。世伯听後, 对老婆才算是真真正正的瞭解。平時口口聲聲為兒為女, 母愛偉大, 現在講出真心話了。

世伯当然反对, 世伯母就採疲勞轟炸的方法, 三不五時提出要賣房子, 大吵大鬧。

2005年, 世伯被診斷出患了慢性腎衰竭, 腎功能餘下不到三成。醫生叫他不要吃太鹹的食物, 免得引起高血壓, 損害腎臟。世伯自己也懂醫學, 当然知道这道理, 一向注意少進食重口味的食物, 他之所以血壓高, 完全是因為經常跟老婆激烈吵架。

世伯母知道世伯有病, 也忽然善良起來, 对世伯說:  “搬家會造成很大壓力的, 你有了这病, 不可以承受壓力, 房子不賣了,就繼續住下去吧。”

世伯非常高興, 心想, 老婆这回真是阿崩養狗---轉性。

可是開心的日子很短暫, 过不了一年, 世伯母又重提賣房子去環遊世界, 不時大吵大鬧, 当然, 吵鬧的原因五花八門, 不是只有為了賣房子。吵鬧的次數越來越密, 态度越來越兇。初時世伯躲進睡房關起房門就可以避開麻煩, 这時發覺 “唔work”,世伯母隔着房門大吵大鬧, 弄得世伯頭痛欲裂, 只好不管外边如何大風大雪,也穿起厚厚的衣服,跑到外边避难。

2014年底, 世伯終於投降, 同意把房子賣掉。 到2015年四月, 房子脫手了, 連帶一起脫手的, 就是勉強維持了超过半個世紀的婚姻。

賣房子所得的款項, 兩人平分。為了自己的健康,世伯決定, 不能再跟老婆一起生活了, 於是自己租地方居住, 但是不是要離婚, 仍是遲疑不決。離婚, 是他一向反对的, 但不離婚, 老婆拿了錢去充大頭鬼, 跟富婆比闊, 一下子就花光, 向你伸手要錢, 你給还是不給? 到時她提出離婚, 你的一份就要再分一半給她。

世伯沒甚么嗜好, 閒來就是喜欢讀書,偶然讀到史記一句: “当斷不斷, 反受其亂”, 即時決定找律師辦理離婚手續。

維持了超过半個世紀的婚姻, 卻善始不能善終, 誰為為之, 孰令致之? 就是老張所說的 “对家庭暴力采取的是零容忍的态度”。

不要以為我主張容忍暴力。暴力就是暴力, 有什么家庭不家庭的? 拳打腳踢, 或者用利器伤人, 不管受害者是誰, 都応把逞兇者一律繩之以法, 為何要畫蛇添足, 加上 “家庭”兩个字?

像我的世伯那样, 捉着老婆的手臂搖晃, 是暴力嗎? 是! 只要加上 “家庭”兩字, 就不是暴力都被定義為暴力。

有了这样違情悖理的 “家庭暴力”, 就連世伯那样古老石山的人都要屈服, 傳統道德蕩然無存。毁倫常, 剷禮教,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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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2-27 17: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27 17:29 编辑

離婚手續辦妥後, 世伯对我講出有關婚姻的三條 “金科玉律”。

第一: 娶妻求財女。

傳統說法是娶妻求淑女, 但今時今日, 淑女己是 “瀕臨絶種动物”, 不是那么容易找到, 要找財女反而容易。


不是叫你找個億萬富婆做老婆, 也不是叫你學香港那個吳光正, 追求船王千金, 承受船王遺產, 搖身一變成為城中富豪。所謂財女, 並不是坐擁巨貲, 只是入息高, 經濟能力較优而己。找億萬富婆或者做富豪女婿, 不是人人有机會, 但找個入息高的女人, 不難做得到。就算入息高不过你, 也不要比你低。这样, 離婚時, 只要收拾細軟, 一聲有緣再會, 就飄然远去, 不帶走一片雲彩, 不必長年累月支付贍養費, 沒有做丈夫的权利, 卻要負起做丈夫的責任, 沒完沒了。


第二: 夫妻如衣服。


時代不同了。傳統思想是 “良人者, 所以仰望終生者也”,但現在再講这种話, 就是老土怪。今時今日, 現实中的夫妻, 跟戏剧中的夫妻沒甚么兩样, 角色隨時可以更換的。如果發覺老婆难相處, 卻捨不得丟棄, 結果就是被老婆扔進監獄, 一如洋人所說, 倒瀉咗牛奶, 喊都無謂。
这一條金科玉律, 跟第一條是緊密聯系的, 即是說, 老婆的入息要比你的高, 这样, 你才可以瀟洒地把老婆甩掉, 像把舊衣服丟弃一样。臨別之時揮一揮手, 互不拖欠, 明日天涯路, 秋山又幾重。



: 先戒為寳  
这話出於吳起兵法, 原文是: “夫安國家之道, 先戒為寳, 今君己戒, 禍其遠矣。
防備老婆引狼入室害丈夫, 就如防備火警一样, 要時刻警惕, 以防萬一。

我們不必學过法律, 但都懂得, 若無法証明有罪, 其人即是無罪; 若有疑点, 利益歸於被告。这是基本常識。可是, 所謂的家暴案, 不管辦案警察或法官都違背这原則, 只憑女人片面之詞, 就把你拘捕, 把你定罪。

而且, 所謂家暴, 定義荒謬, 連輕輕推撞一下, 或是說句: “你去死吧都算有罪。夫妇吵架, 怒氣沖沖, 隨時會誤觸法網, 所以君子居安思危, 平時就要做足準備, 以防萬一。

不要太天真, 以為自己的老婆不會像其他女人一样狠得下心腸去害自己的丈夫坐牢。要記着孫子兵法所講: “毋恃其不來, 恃吾有以待之也

当然, 如果你的老婆橫蠻無理, 而你卻能够像老僧入定一样, 八風吹不动, 那就上上大吉。不过, 这种忍功有多少人學得來? 忍無可忍, 失去理智, 一拳打过去, 大禍臨頭了, 一個電話, 警察上門, 你就要做監蠆。有辦法補救嗎? 有。學我的世伯, 喝冷水, 深呼吸, 先使自己平靜下來。警察來了, 記着, 即使你是個誠实人, 这時都要做大話精, 絶对不可講真話。你要对警察說: “沒事, 是她小題大做, 因為她对我狂駡, 說我这样不是, 那样不是, 我回答說, 既然妳覺得我一無是處, 那就乾脆離婚算了, 她听了就抓狂, 立刻打911
老張說: “一个谎言就得用十个谎言来圆,结果就是越陷越深,这是对不慣扯謊的老实人來說的。你有听过謊言講上一百次就成真理这話嗎? 說得多了,自然不會露出破綻。但这种謊話又怎有机會讓你多說? 所以平時就要多訓練, 每天洗臉時要对着鏡子練習講这謊話, 練到眼珠不轉, 眼皮不眨,即如南蠻子所說, “講大話唔使眨眼”, 这样, 到真正使用時就不必用十个谎言来圆了。

上述三條婚姻金科玉律, 看來離經叛道, 尤其出於一向思想守舊的世伯之口, 真不可思議。不过, 形勢比人強, 無可奈何。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人轉, 既然無法改變社會, 只好改變自己去適,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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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1-5 21: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7-1-5 21:25 编辑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7-1-5 21:08
没有什么故事,就是一些平常经历,专门说有些乏味,还是遇事说事吧,
婚姻中有两件事情绝对是零容忍的,一 ...

口口声声說家暴, 究竟什么算家暴, 你也昰 "家暴"案的真正受害人, 你承認自己有过 "暴"嗎?抑或只是跟老婆吵架時語氣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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