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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着热闹说说“唐炜臻”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4: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3 15:36 编辑

紫黄的这篇文章,有些值得肯定,有些值得商榷。
紫黄帖子里有段文字“生意场上的“唐炜臻”我非但不想落井下石,还略带“敬佩”意思。那些“受害者”最好的办法是按照当时的合同向唐讨说法,或者去法庭寻求帮助。但我对“唐炜臻”的“品行”相当的不屑。那种自我膨胀的自恋和狂妄,让我怀疑你的目前境况可能不全是你经营操作上的原因,与你那种病态自以为是的思维方式很有关系。”
我对唐炜臻先生自己讲自己有多厉害,一开始也不苟同。但是后来想了想,来到加拿大,能融资超过6000万的华人,除了唐先生以外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再加上华人喜欢攻击优秀的人而不是向他们学习的特点,所以在无忧网上几乎除了我和经天纬地以外,现在加上紫黄,几乎没人客观地提到过唐先生的优点。所以对唐先生在大案在身的时候自己讲述自己的优点,我现在不仅接受而且深表同情。就算唐先生自大,也上升不到人品的问题。
对于“就目前看,51论坛里支持你的人寥寥无几,你又何必在这里造舆论呢?想求得大家理解,迎来的却是一片谩骂,有什么意思?倒不如集中精力于官司,那是决定你命运的大事。至于说生意的事,只要青山在,总有柴可砍。赌场里出来的赢者才有可能、也一定能接受别人的敬仰-----不管是运筹得当,还是摊上狗屎运。相反,输了,哪怕是李嘉诚,也一样会被人小看,最多是少许怜悯。”
生意场上是以结果为导向的,输就是输,赢就是赢。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世俗的看法。只是现在,对于唐先生而言,却不仅是输赢的问题,而是官司的问题。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被冤枉。更何况如果冤屈无法昭雪面对的将是牢狱之灾。即便坐了牢后,几年后还有机会得到清白,但是青春也没了。我知道被冤枉的痛苦,所以支持唐先生。
我一直支持唐先生。网上的谩骂声,恶毒的攻击,我见到很多,可是有力的证据却至今没有一条。大家的帖子都是猜测,以讹传讹,传述的都是对唐先生的负面猜测。而唐先生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这让我更敬佩唐炜臻先生。
唐炜臻先生如果入狱,我不会惊讶。我之前说过很多次,诈骗是表面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唐炜臻先生组织了数万华人的集会,这是加拿大的亲美势力不能允许的。更何况这个案子是华人起诉的。美国根本不用参与太多,只要亲美势力指定一个耳根子软,缺乏社会经验,同情弱者,不能独立思考的烂好人做法官,结果就一定是他们要的。
我想对网上对唐炜臻先生负面评论的人说句话。如果你不是唐案的投资人,我希望你扪心自问,你的负面言论如果打击了一个无辜的人,并将一个无辜的人送进监狱,你会感到内疚吗?如果你是唐案的投资人,我也希望你扪心自问,你究竟是希望洗刷自己投资失败的羞耻感,逃避自己投资失败的责任呢?还是唐先生真地赤裸裸地诈骗了你?不要受人挑拨,请你用自己的心来回答。你们不用给我答案。老天爷在看着我们所有的人!
能看懂唐案的人,一定是阅人无数的人。我希望,曾经领导上万华人集会的唐炜臻先生不要在嫉妒和愤恨中在加拿大消失;我希望,曾经为华人争光的唐先生能够再次为华人争光;我更希望,唐炜臻先生能够为将来加拿大和中国之间建立友谊的桥梁,让加拿大成为一个亲华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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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3 14: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3 15:37 编辑

补充一点,紫黄说的,“至于说“骗”,对商人来讲根本就没有“骗”这个字。”世界上有君子和小人。按照紫黄的逻辑,只要是销售人员,就是小人。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找过工作。找工作就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老板,老板开价发的工资,就是劳动力的价格。找工作的过程,就是销售的过程。按照紫黄的逻辑,只要有工作的,就是小人。这是我无法赞成的。
在销售人员和客户中,都有君子和小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有销售人员中的君子,有他的职业道德,不会撒谎。同样,作为客户中的君子,也知道什么是自己该得的,因为自己是君子,所以看到销售人员靠劳动获得收入,觉得可以理解,甚至加以支持。而小人,作为销售人员,坑蒙拐骗,无所不用,为的就是钱。同样,作为客户,里面的小人也不少。不择手段希望得到超过销售人员可以付出的利益,挑起客户和销售人员的矛盾为自己获得更多,这样的人大有人在。所以对于销售人员来说,80%的麻烦来自于5%的客户。这里面5%的客户往往就是小人。
小人的特点,包括善于挑起别人之间的矛盾,推卸自己的责任,有奶便是娘等。如果看懂了这句话,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唐先生是无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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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1-3 21: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拿麦道夫和唐炜臻相比。我觉得没有可比性。
首先唐炜臻是从投资起家的。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都知道需要战胜人性的贪婪和恐惧。不断提高个人成长,锻炼自己的心性,是所有终身从事投资的人的必修课程。我曾读过唐炜臻的《我的巴菲特之路》。这本书的内容,让我感叹唐炜臻先生个人成长水平具有相当水准。我不相信,一个每天关注自己心灵成长的人,每天告诫自己需要克服贪婪和恐惧的人并且因此而在投资领域有相当成就的人,竟然会贪婪到用非法手段获得别人的财富。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其次,麦道夫并不是投资者,他只是一个机构的高级行政人员而已。也就是说,他不可能如个人投资者一样,关注个人的成长。他每天关注的是Corporate Politics,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得到提拔的原因。所以,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贪婪,是符合逻辑的。
再次,很多人觉得唐炜臻把贪来的钱藏起来了。看看麦道夫吧,这些贪婪的家伙,贪婪到不顾法律,不顾道德,为什么?不就是为了自己生活好一点?自然,他们的开支一目了然。一个贪婪得忘了法律的人,怎么会有理智去把钱藏起来,去控制自己的贪婪的生活态度?这再次不符合逻辑。据我所知,唐炜臻现在是在拿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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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1-3 23: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29楼的评论
1,所谓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受害者呢?他们有资格骂吗?
2,写着中文反华的人,不知感恩为何物?
3,这一点,我比较赞同。因为唐先生有时候说话确实比较“豪迈”,不过这也侧面说明了唐先生不太会说话,他会是骗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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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1-4 1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4 11:03 编辑

第38楼的朋友,对于你的看法,,
1,对于疑犯,你就要基于人类的同情心,大骂特骂,是否有些黑白不分?乱施同情心?如果这个人是无辜的呢?你是否又要大骂特骂自己了?
我对于此案是否得到公正处理,一直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唐先生是公众人物,尤其是在亲美的加拿大曾力挺中国。这个案件是否有种族歧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个案件一定因为涉及支持中国的唐先生而与其它案件处理不同。
2,“许多华人不会反对自己的祖国,但是有权利对政府和现行体制进行批判。”我们每个人确实有权利这么做。可是我谈的是感恩之心。38楼的楼主,你一定是有父母的,我相信你也是爱父母的。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和他人的父母一定一样,都是人。既然是人,就一定有缺点。你当然有权利去批判你的父母!如果你的逻辑成立的话,我希望下次看到你的帖子大力批判你的父母。很抱歉,我见不得别人说中国不好!我曾经参加过六四,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赞成民主,但我觉得当时的我行为比较幼稚。我当时不知道这个世界除了正义还有国家利益。
3,“不太会说话就不是骗子了?从老唐目前已知情况,诈骗手段和罪行基本很清楚了,只是需要经过法律手段进行审判和惩罚了。”38楼的楼主,我的逻辑是,如果一个人不会讲话,他怎么能够让别人掏钱上当?孔子说过,小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能言善辩的。据我的观察,唐先生不太擅长言辞,是性情中人。也就是因为如此,导致了他在和客户关系的处理上,没有预想到小人的行径,并被小人下套,所以才在人生的路上遭到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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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1-4 13: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回帖水平太低,赤裸裸的嫉妒,无厘头的愤恨和辱骂,心理不平对他人的攻击,心理扭曲的人实在太多。建议无忧网成立一个心理健康治疗工作室。
加拿大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大家都是华人,都是移民,没有背景,能做出点事业不容易,可是一些人就是见不得别人优秀,一定要落井下石。难道华人就不能多点互助?难道所有的华人都做体力活,这些人就爽了?
佛印和尚曾经说苏东坡是佛,而苏东坡觉得佛印和尚是屎。大家都知道这个典故,原因在于自己是佛看别人就是佛,自己是屎看别人就是屎。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想法,看看网上的帖子,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回帖的人水平有待提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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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1-4 16: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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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1-4 21: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4 22:54 编辑

对于55楼的麦芒所讲,"想请教事必言证据的torontohankou先生,“4.13”是唐先生发起、组织、领导的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唐炜臻案“ 这是加拿大的亲美势力”对爱国华侨的迫害?(即种族歧视)你和唐先生是不是在有预谋的要把一件纯粹的金融诈骗案泛政治化?是不是又想利用华人的爱国爱同胞的朴实热情,为唐炜臻可能的罪行殉葬?"
4.13的活动,我不必多说。关于唐先生在4.13中间扮演什么具体的角色,我不是举办人,无从说起。但是有很多新闻提到,唐先生当时出资6万租了33辆巴士。如果不是组织者,怎么会去租巴士?这应该是组织者的责任。这是我的理解。
另外要澄清一下,唐先生在4.13之前就已经是公众人物了。
唐先生做过很多公益事业,也许大家都不记得了。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唐先生为中国雪灾募捐10万的照片。

这是唐先生在4.13的照片。

这是唐先生在4.13集会上演讲的照片。

关于我和唐先生的预谋的猜测,我只能一笑了之。
我在回麦芒的帖子的时候,很是感触。麦芒先生要是活在文化大革命,绝对是一流的红卫兵小将,因为上纲上线的本领太厉害。而且感觉他对我提到针对唐案的证据一说很是恼怒,不知道为什么。
对于第56楼的管理员助理,更是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我无法理解这种人,别人面对牢狱,他却一定要落井下石,还要造谣生事。对唐炜臻先生持负面意见的,怎么竟是这些人?
最后我要说的是,谈论别人,自己如果不承担言论的责任,那是很轻松的事。可是如果在别人面对牢狱之灾的时候,请不要轻易讲述负面的看法。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谈到证据的原因。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都可以不要证据,可是将一个无辜的人要送进监狱度过余生,我不知道论坛的朋友们能不能理解这件事的严重性。逞口舌之快,不承担责任,太容易了。如果有人坚持自己对唐先生负面的看法,我再一次请求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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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1-5 10: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63楼的朋友,你的问题问得好!简单的说,你的问题就是唐先生做善事和显示爱国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对于一个贪婪到了极点,要用违法的手段骗别人的钱的人,他会把已经贪到了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无私地给别人?我从来没听说有这种人。反倒是你的这种说法在网上非常流行。
如果你不是唐案中的投资人,你问这个问题,没有任何道德的问题。可是如果是唐案中的投资人,我这人不屑于骂人,......随大家想去吧!每个人的道德水准不一样,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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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1-5 13: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65楼的朋友,如果你极度贪婪,用非法的手段骗了我的钱,你怎么会把骗得的钱去无私地给别人呢?你有见到麦道夫募捐的新闻吗?你有见过麦道夫讲述他对社会的责任感吗?比比就知道谁是谁非了。
在4.13这件事上,唐先生表现出了个人的优秀品质。第一,对华人社区的责任感;第二,对中国的爱国心;第三,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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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1-5 14: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70楼的朋友,如果你懂得一个人对国家,对社区的无私,你就懂得这个人无法贪婪。既然有这个结论,唐先生挣的收入自然是劳动所得,自然是他应得的。
这个世界的骗子一定是贪婪的,一定是小人,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他的,所以他想尽办法,就是违法也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这样的小人又怎么会无私地募捐?又怎么会懂得自己作为销售人员或者客户的责任?又怎么会懂得感恩之心去回馈他人?又怎么会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关注过自己个人成长的朋友,应该都懂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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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1-5 14: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5 16:01 编辑

忘了说一下,70楼的朋友,能不能举一个例子?只要一个例子就好。历史上,全世界,有哪一个为国家或者社区募捐过的骗子?小说里虚构的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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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1-5 21: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5楼的,国家不作数;涉嫌的,不是定论;主谋请点名。
第80楼的,麦道夫只是一个托管人而已,他自己不是募捐者,他只是一个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
楼上的都是在信口胡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你们只是为了和我争辩,你们已经赢了,因为我不是来争辩的。争辩的输赢不能改变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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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1-5 21: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5 23:29 编辑

还有76楼的,无偿募捐的贪官,请点名!
"用捐款作为对“骗与没骗”的否定回答,简直是在无理取闹。"这不是无理取闹。因为无偿募捐的人,是无私的,贪婪不会是其主要特质。而骗子的动机,就是贪婪,好逸恶劳,所以对别人的财物的贪婪超过了对法律的恐惧,才会行骗。两者是矛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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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1-6 11: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如果看看我的帖子,我和唐先生的说话方式一样吗?荒唐。
第87楼的,原来我还尊重你的观点。但是看到你造谣生事,让我对你的人品实在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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