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同情窗户的也只有你老酒了。你们同属愤世嫉俗类。你屡屡用法律吓唬人,犯得找么?如果有人在网上恶意恐吓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直接报警。 如果只是政见不同而发生的争执,你可以据理力争也可以把耳朵闭起来,我还是那句话,玩不起就别出来混。 SUPERFAN 发表于 2014-5-7 15: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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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完全曲解我的本意,我得说两句。 纸纱窗所谓的违规,在51论坛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大量违规行为中,跟本排不上号,却被网管如此高调处理,令人匪夷所思。这样大字报公布,带有侮辱性质,特别对于一个女性网友,一般内心脆弱一些,这是难以理解的残忍行为。你悄悄地封人家个把月,令她休息一段时间,就解不了你的恨吗? 与此成鲜明对照的,是有些成年累月在51上骂大街说脏话为业的,网管却不敢招惹,更不用说高调公开惩罚,其中的原因,明白人早就明白,根本不屑于“举报”,也犯不上“不满”,他们也要吃饭,这是另一个问题。 我再重复一下,我发这个帖子为纸纱窗打抱不平,重点是在这种特别的罕见的“高调”处理,却是冲一个信主热衷讲道的女网友而来。凸显当局欺软怕硬的本色。至于纸纱窗违反了网规没有,我并不屑于争论。因为在51网,这个所谓“网规”从来是由当局随意解释的。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5-10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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