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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回复我 发表于 2017-3-10 13:44
Recently, two legislative bodies in Ontario have waded into a historical minefield. On Dec. 5, Libe ...
哈哈,居然这个楼搭到223层了,少见的热议。今天有空,再来扔几个烂山芋。
首先肯定一下,这篇英文版建议不错。但如果非要纪念,个人认为,应该纪念在印尼枉死的30万中国人。
先来看看G网友的观点:“纪念死难国人而已”,并在172楼指出“尊重人命排在第一位是文明社会的共识”,非常同意。
然后再看84楼老克观点:“印尼排华时。。。只有台湾的公民才算是中国国民。。。下南洋的老一辈都是中华民国的子民”,言外之意,印尼死的华人都是台湾公民,可以忽略不计。
本人的历史是我党教的,知道49年以前,在南京被日寇屠杀的中国人都是中华民国的公民,按老克观点,是不是和印尼华人一样,是中华民国公民,对吧。于是,杀了30万中华民国公民,我们要纪念,那么1965年被印尼暴徒杀的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也有持大陆护照的)那些亡魂是不是也要纪念呢?
查了下,腾讯评论有一篇“1965年排华大屠杀”,说当时被屠杀的总人数超过了50万,其中约30万是华人(参见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legacyintouch/d484.html)。问题来了,南京杀了30万中华民国公民要纪念,那么印尼杀了30万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不是也要纪念啊?都是纪念死难国人嘛。
作为我们在海外的大陆中国人,应该设身处地的考虑下,我们的处境是更接近当年南京的中华民国公民,还是更接近1965年那些印尼中国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呢?个人观点,我们在安省的中国人,不管拿哪种护照,处境应该更接近后者。所以,我们更应该为在印尼枉死的30万中国人设立一个纪念日,建立一个纪念馆。而在南京枉死的30万中华民国人,更适合在中国大陆纪念。
纪念印尼那些冤魂,可以让我们了解到输出革命是要死很多人的,后果是要在海外的华侨付出公民权的代价,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从而对修改现行中国国籍法有所帮助。黄议员如果真心要帮海外中国人说话,可以考虑纪念30万在印尼被虐杀的的亡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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