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搞呢(都还是我的猜测,就不一一放问号啦): 、管账、并负责与政府打交道;小虫负责IT技术;阿魁可能出经验与设备;采用我在的经营理念,一旦有,要网友配,或奖励,或支持网友自发搞的活动。 经营与投资者自己是网友,普通网友也有拿股份和分利润的可能。我欣赏这样的网站经营理念,敢不敢付诸实施试试? drag 发表于 2011-7-1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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