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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上没什么风险。如果对方开T4A过来,当事人又没当收入计,那才是逃税。事实上不会。这钱只是转了一下手。
需要保留记录为了应对“洗钱”的查询。如果这钱源头出自中国的银行,那么无需担忧洗钱,但如果是现金在国内接手,再现金携带到加拿大,那就麻烦了。
加拿大是自由社会,只要有税务意识(现金的利息部分)和钱路清白,就不要担忧很多。
另外,“海外资产”不是可怕的东西,它的总额申报很宽松,应纳税部分更是有详细说明。
一般银行资金往来有几种情况会引起监管部门注意:一是大额;二是频率高;三是与本人年终报税不相符。而楼主的案例与之都不很相关。
bswn 发表于 2014-1-5 00:03
如果钱只是从楼主账户转到别人的账户,没有问题,同意你说的,只是转手而已。
我们说的是钱从中国进到加拿大,不查不等于就是合法的,刚登陆的新移民,遵纪守法为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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