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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对国籍的做法,不恰当的比喻,就好象是一个量刑过重的刑事判决。
入了外籍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绝大部分人都知道,都被迫接受这个现实。
不过这个判决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过重?是不是改判一下?我们这里在聊,国内的侨务部门也在研究。不是不可改变的。
我想要表达的已经很清楚了。
希望中国所有的法律都能像国籍法有关取消国籍这一项执行的这么彻底。
网管 发表于 2014-10-21 21:27 ![]()
我不认为是量刑过重,用合同很恰当
再说,来加的华人可以选择保留中国国籍,以居民的身份住在这里。申请了加国公民,回头又辱骂中共不给双国籍
就算中共想给,恐怕都不会这么轻易的给这些两头都想占便宜的人群
难道大家也想被这些人连累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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