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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乾案启示: 白人杀了华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76#
发表于 2012-2-3 06:0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有点一本正经

正告你不要不遗余力挑拨种族矛盾!这是很危险的。

从你以往的言谈看,你也不象一个民族主义者粪青,你闹窝里斗也是很来劲的。

现在柳案判决还没下来,你的上蹿下跳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紫黄 发表于 2012-2-2 21:28


阿黄此帖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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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2-2-3 11:57:14 | 只看该作者
大致看了下大家的评述,看起来就是尸检报告没有公布而引发的。
但这事已经进入了司法过程,很多文件要双方律师或法院同意才能公开发表的。
所以大家还是耐心点,不用以猜想去假设事件,引发同胞内部无谓的争斗。
至于示威一类的行动,也需要针对某些不公事实才能奏效,至少那个白人还在拘留所吧?
最好有熟知内情的报下料,把来龙去脉搞清楚,再发表看法。
楼主对该凶杀案的关注,是值得赞赏的,大家不应该为此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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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2-2-3 11:59:56 | 只看该作者
大致看了下大家的评述,看起来就是尸检报告没有公布而引发的。
但这事已经进入了司法过程,很多文件要双方律师或法院同意才能公开发表的。
所以大家还是耐心点,不用以猜想去假设事件,引发同胞内部无谓的争斗。
至于示威一类的行动,也需要针对某些不公事实才能奏效,至少那个白人还在拘留所吧?
最好有熟知内情的报下料,把来龙去脉搞清楚,再发表看法。
楼主对该凶杀案的关注,是值得赞赏的,大家不应该为此翻脸。
maiko51 发表于 2012-2-3 11:57


:thumbu:

楼主的题目起的 有点过了!紫黄说的也有道理!
翻脸的 不要,真相的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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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2-2-3 15:46:40 | 只看该作者

有点神經不正常的人語無伦次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2-2-3 16:03 编辑

署名有點神經不正常"的人, 語無伦次, 不知所謂, 抓着一宗正在审理中的凶殺案大做文章,

無視未經定罪就假設清白的原則, 一口咬定是種族歧視。

網友老桥這样批評他:


[quote]挑拨种族纷争,煽动种族仇恨

老桥 发表于 2012-2-1 23:32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他竟然賊喊捉賊, 反咬老桥一口, 指老桥煽动”, “挑拨”, 卻轉过头來, 就忘記了自己說过什麼, 指老桥
比洋人对华人还要狠

究竟誰挑拨”?煽动”?

請注意他那句你搬起来的石头砸了你自己的脚”, 像什麼人的語氣?

[quote]你煽动主流社会种族歧视华人,煽动主流社会剥夺华人加拿大宪法保障的司法公正。

你反民主反法制反种族平等。你比洋人对华人还要狠。只可惜,你还不是华人,热脸还是贴不到洋人的凉屁股。你还不是在华人里混,吃华人的,还要挖华人的墙角。你搬起来的石头砸了你自己的脚。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1:09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老桥舉出例子, 說明加拿大的司法系統, 縱有可議之処, 卻是人人平等, 不管白人, 黑人, 华人, 若警方無法舉証, 便明明犯了法, 也可以逍遙法外:

[quote]昨天刚刚看到个很好的例子,能更好的让我们了解加拿大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温哥华几个华人富二代飙车事件,无论是西人还是华人都一致谴责,可以说民愤极大,警方吊销其中几人的驾照,没收并拍卖赛车,西人及华人民众都认为警方的处罚合理。  可偏偏就是西人法官撤消了警方处罚,肇事华人少年被判无罪。光天化日高速公路飙车,就是因为警方没有提供目击证人和证据,就无法定罪。同样道理,如果没有证据能证实白人杀人了,也只能判白人无罪,这就是司法公正

老桥 发表于 2012-2-1 23:55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他無法辯駁, 就推說不了解这案子, 又忘了自己的愛國立場, 說出了冒犯共產黨的說話, 还叫人回国去捧共产党的臭脚

老桥說民愤极大”, 這是句很普通的說話, 他竟指為共产党专政的语言”,卻忘記了他自己說过
你搬起来的石头砸了你自己的脚這句典型的文革話。


[quote]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有没有证据能证实白人杀人了,而是警察根本不拿出证据来!你这是真傻还是装zhuangbility? 显然是装X吗。

温哥华几个华人富二代飙车事件,我不了解这案子,你需要提出这些华人青年该被定罪,吊销驾照拍卖赛车的法律依据,来证明你说的这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不要拿“民愤极大”这种共产党专政的语言来当根据哦,这可是加拿大。

我看你把共产党的无产阶级专政那套学得深入骨髓嘛,根本不要事实法律,就会扣帽子,还民愤极大呢。我敢说你当年在国内不知把共产党的马屁拍得多园啊?现在粗大腿不是共产党了,换了洋人了,又拍洋人的马屁了?你要是实在看不惯加拿大的民主法制宪法社会制度,还是回国去捧共产党的臭脚吧。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1:24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明明是他自己說白人杀了华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 既然對加拿大這样不滿意, “尽可以回国去”, 可是, 他卻反过來叫別人回国去:

[quote]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是完全公正的,所以每个人,特别是那些被以种族的原因司法歧视的人,都必须争取司法公平,这是加拿大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你要是觉得加拿大的宪法不好,觉得民主自由法制不好, 你尽可以回国去,回国都不够,你应该回到大清朝,留跟长辫子,被洋人被官家砍头连吭一声都不用。

那里才是奴才属于的地方。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1:28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對的, 铁人就是叫他回国去, 我卻另有看法, 認為在國外看得更清楚:


[quote]回复  铁人

何必叫他回國看看?國內封鎖新聞, 可能什麼都看不到, 反而在國外看得更清楚.

烏坎村事件, 警察打死人, 連尸体都不肯歸还死者家屬, 更不要說什麼験尸報告了.

偉大祖國烏烟瘴氣, "愛國人士"不設法糾正, 卻去醜詆自己選擇定居的國家. 把定居地拉低了, 相比之下, 偉大祖國也就不見得那麼醜陋, 低下.

有人說共產黨的特務正在滲透, 看見這種在網上散佈的讕言, 相信那指控不是空穴來風.

费事傾 发表于 2012-2-2 13:23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他卻指我是共产党的奸细。喂, 不要忘記, 共產黨是輸出革命的, 偉大領袖說过天下大乱, 越乱越好。我們反對挑拨种族仇恨, 會是共产党的奸细? 誰用歧視华人去挑拨, 誰就是共产党的奸细


[quote]你跟楼上那个老桥一样,很可能都是共产党的奸细,到这里来暗中破坏加拿大的民主法制民族平等,恨不得华人在海外都被打杀了,种族歧视了,这样中国人才会爱中国。居心不良。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1:31 [img][url=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5b/img%5d%5b/url%5d%5b/size%5d%5b/quote]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img][/quot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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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2-2-3 15:47:3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下面三个帖子, 我給搞糊塗了, 究竟是 “有點神經不正常”駡紫黃呢?还是紫黃駡 “有點神經不正常呢?
紫黄:正告你不要不遗余力挑拨种族矛盾 挑华人对加拿大的福利制度不满!
你不久前在51发表文章 都说加拿大是“高福利国家”,我怎么没感受到?

在此文你肆无忌惮地攻击加拿大福利制度,把加拿大华人最引以为豪的加拿大福利制度批驳得一无是处,暗示中国的福利制度还好点。你说你小孩领取牛奶金,也就是说你家庭收入是低收入,你吃了加拿大的牛奶金,还要嫌少。真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你这样的穷人,没有加拿大的福利牛奶金,你的日子会怎么样?
嫌加拿大不好,不会回国去看看?居然敢在这里煽风点火,煽动华人对加拿大的失望不满,挑拨华人和主流社会的关系,挑动种族矛盾!居心何在?

正告你立即收回你对加拿大的攻击言论并且向加拿大主流社会道歉!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3:13
我警告你,你要再敢攻击加拿大包括它的世界知名的福利制度,含沙射影,讽刺挖苦,挑拨煽动华人对加拿大的不满,你会得到惩罚的!

中国来的穷光蛋,吃加拿大福利,还说加拿大的坏话。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3:24

道理是对的,所以像你这样连所有华人最感激最引以为傲的加拿大福利制度都攻击的,就是用心险恶,意图挑拨种族矛盾,边缘化华人。而且还伪装爱加拿大,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3:37

我要講的, 老桥都講过了, 把他的帖子重貼, 再欣賞一遍:
lz疯了一样逮谁咬谁,呵呵
明天赶紧给家庭医生打电话,预约打预防针去
老桥 发表于 2012-2-2 22:58
lz疯了一样逮谁咬谁,呵呵
明天赶紧给家庭医生打电话,预约打预防针去
老桥 发表于 2012-2-2 22:58
有谁认识楼主的,赶紧通知楼主家长照看好楼主,
以楼主现在的精神状态,万一一不留神跑到大街上,肯定被神勇的加拿大警察一电击枪给潦倒啊,万一楼主身子骨再弱点,出个三长两短的,洋警察又跟着背黑锅了
老桥 发表于 2012-2-2 23:23
记得芙蓉镇的应该是一把年纪的人了,但言论还是象粪青,再次验证了人成熟与否不在于年龄
老桥 发表于 2012-2-2 23:54
楼主连温哥华华人富二代飙车事件都不知道,肯定不是在加拿大生活的人,五毛嘴脸渐渐暴露

紫黄,人家是发帖子拿工分的,我们可是明天还要早起上班赚钱的,人家那儿是白天,我们可是已经后半夜了,收拾收拾洗洗睡觉去吧
老桥 发表于 2012-2-3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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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2-2-3 16:3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0# 费事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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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2-2-3 19:51:41 | 只看该作者
这文章51还给加精。。。 LZ是唯恐天下不乱,51是唯恐论坛没人气,各得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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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2-2-4 21:52:52 | 只看该作者
柳乾案最蹊跷的就是,既不公布死因,又要起诉迪克森一级谋杀。一级谋杀是最难证明的,因为必须证明嫌犯有预谋的杀人动机。比如电影上,一个凶手计划策谋杀害某人。我看当时那个情况,那个迪克森很难会有预谋去谋杀柳乾的,应该是杀人罪,”激情杀害“一类,manslaughter。杀人罪就不用预谋。所以很有可能检察官故意定一个无法证明的罪名,然后让迪克森无法证明而释放。这是我听黑人说的白人要保护他们自己人免于判刑的时候经常性的手法。但愿我是多虑了。


一本正经很专业呀!

那个西人男子以前那个案底"性侵"是怎么回事呀?
既然他的"性侵"已立案了, 怎么会撤了呢?

这个案子怎么也和以前的"性侵"有点前因后果的关系吧!
西人男子不会因为以前那个"性侵"前科,诱发了这个案子吧?

法律工作者只对那些坏的出奇的罪犯案子公道。对于有点"绅士"的罪犯就很难说了。
其实,和国内一样,这里的法律工作者也是很看重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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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2-2-5 09:39:04 | 只看该作者
紫黄:正告你不要不遗余力挑拨种族矛盾 挑华人对加拿大的福利制度不满!
你不久前在51发表文章 都说加拿大是“高福利国家”,我怎么没感受到?

在此文你肆无忌惮地攻击加拿大福利制度,把加拿大华人最引以为豪的加拿大福利制度批驳得一无是处,暗示中国的福利制度还好点。你说你小孩领取牛奶金,也就是说你家庭收入是低收入,你吃了加拿大的牛奶金,还要嫌少。真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你这样的穷人,没有加拿大的福利牛奶金,你的日子会怎么样?
嫌加拿大不好,不会回国去看看?居然敢在这里煽风点火,煽动华人对加拿大的失望不满,挑拨华人和主流社会的关系,挑动种族矛盾!居心何在?

正告你立即收回你对加拿大的攻击言论并且向加拿大主流社会道歉!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2-2 23: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z生病了真要去看医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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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2-2-5 14:58:01 | 只看该作者
游行!!强烈要求游行!!各同乡会的头头们联合起来,组织起来!!
——这比BBQ,扑克比赛....有意义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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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2-2-5 23:17:33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对华人吼的见了洋人就腿软,跟那个在地铁上对华人孩子后的港人一样。

当我们自己人提出这样的看法时,为什么不会想一想种族歧视的可能呢? 希望懂法律的人发表意见,不要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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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2-2-5 23:54:48 | 只看该作者
你TMD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你怎么知道这些的?谁告诉你的?

只有受害人家属才会向法庭申请不公布死因、不得媒体报道等,难道不可以吗?为什么都要公布出来作为你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呢。

北京女孩柳乾在多伦多被杀案到现在已经这么长时间了,警方连验尸报告都不肯拿出来,不公布死因,不准报道,却要开庭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起诉白人迪克森了。这不是明摆着公然违反加拿大刑诉法吗?一个华人被杀了,连最基本的刑事程序都不用遵守了吗?看到有网友质问说“人好端端地被害死就够悲惨的,不是为何始终不公布死因,不让报道?有什么东西要掩盖?政治?情报?抑或其他与政治有关的西人勾当?”  

根本不是什么跟政治有关,而是跟种族有关。死的不是白人而是最软弱可欺的华人。看看电视上,一个白人这样杀了另一个白人,一定会按刑法审讯判刑的。就是被杀的是黑人,也不敢连死因都不公布,到现在连验尸报告都不肯拿出来-黑人一定会闹出很大动静来,搞不好就暴乱了。只有冷血自私的华人,一个个呆若木鸡,装得跟没事一样。别看平时间满嘴的普世价值民主法制,华人之间相互遇到鸡毛蒜皮针尖大的事都会你死我活的争斗,还要决斗呢,一到洋人面前就个个瘪三一样瘪瘪的闷闷的,让洋人三脚踢不出个屁来的怂样。

不要说其他华人了,就是那女孩柳乾的老爸,不是中央党校的教授吗,也不是老实巴交话都说不清楚的农民,怎么就这么一个独女,眼见女儿死的冤枉,眼见加拿大司法不公,也好像连闷声不响喊冤都不敢。为什么不请中国大使馆出面主持公道?中国政府有这个责任。上媒体,加拿大主流媒体不报道,中国国内,加拿大的华人媒体总要报道吧。到媒体上去揭露洋人民主法制的伪善,批判西方社会的虚伪人权,批判种族主义,也让那女孩没有白死。真是窝囊透顶。

这下好了,加拿大全社会都通过这样一个大案了解到了,只要是个白人,杀了一个华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唯一一个例外是上次温哥华一个白人女人杀了一个华人第三者,割喉杀死,那个华人是台湾大家族的,老公是日本大家族的,都是极有身份的有钱人,住在白人高尚区。所有的证据动机都清楚指向这个白人女,可是她就是没有被起诉直到近20年后,她已经72岁,才被判刑。让她好日子都过够了,才来装装门面。这就跟几年前美国把密西西比种族仇杀黑人的白人三K党疑犯整整6,70年后才起诉判刑一样。那个三K党被起诉时已经活到了90几岁。让他好日子过完了,最后才来装门面判刑。谋杀那个台湾女人的白人被起诉不能不说还跟她的亚洲大家族背景有关,柳乾的案子会怎么样?就看中国政府,中国媒体,华人社区敢不敢吱声了。

杀个华人加拿大政府这么公开地枉法为白人疑犯开脱,下次白人该杀哪一个华人呢?
有点一本正经 发表于 2012-1-29 21: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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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2-2-6 11:36:23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懂法律的人谁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没有得到公正对待,如果真是,那大家当然不能这样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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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2-2-13 17:45: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一架吵得我如丈八金剛,摸不着头脳!究竟你们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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