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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拒双重国籍 家庭团聚可申领中国绿卡

 
受到警告 46#
发表于 2012-10-21 16:59: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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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10-21 17:06:47 | 只看该作者
国内来的大老爷们(操):在中国使用的官话\外交辞令请别用在这,拜托!
A sheng 发表于 2012-10-21 12:19


这些稿子在国内就已经由秘书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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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10-21 17:28:57 | 只看该作者
“尤其是连印度都发放了印裔证,许多海外华人也都问中国是不是可以照此办理﹖中国政府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最后还是更进一步坚定了不搞双重国籍的决心。因为政府考虑到,既要有利于海外华人在居住国的长期生存发展,也要有利于中国和其他友好国家发展良好关系。”

王晓萍司长,请问如何有利于海外华人在居住国的长期生存发展?就像以前印尼华人的妻女被当地人强奸杀害,而中国政府以不承认双重国籍为理由不予帮助就是为海外华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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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10-21 17:31: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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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10-21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原籍香港台湾的海外华人就可以不要签证?你不要告诉我他们最爱G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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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2-10-21 17:35:48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想要收取卖路钱,和以前土匪占山为王收取买路钱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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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2-10-21 18:01:28 | 只看该作者
一帮祸害中国的官老爷们,现在又来到加拿大,祸害加拿大来了。前一段时间报导的加拿大移民局官员,就由于中国的贪官们,而被加拿大有关方面调查,可能会丢饭碗了。这些中国的官爷们就是为害人而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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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2-10-21 18:06:06 | 只看该作者
完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和地区:

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缅甸、老挝、马来西亚、蒙古、文莱,朝鲜,尼泊尔、白俄罗斯、不丹、巴林、阿曼、科威特、津巴布韦、博茨瓦纳,沙特阿拉伯、阿联酋、肯尼亚、坦桑尼亚、尼日尔、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古巴、苏里南,共27个。
华荣 发表于 2012-10-21 11:03



   扯!日本、韩国就不承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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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2-10-21 19:12:25 | 只看该作者
总觉得矫先生还少说了几种人。从上面的帖子里,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么几种人:
1. 想两边拿好处的人。据悉,凡加入外国国籍者,某些利益就被取消了。
2. 想省点钱的。有了中国国籍,入境就不要花钱办签证了。特别是中国在加拿大提高了签证收费金额后,也提高了签证收费。这个问题变得更突出了。
3. 那些如果你不给他双重国籍,他就说“支持藏独,疆独, 台湾独立!
拥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
拥护菲律宾,越南,马来拥有南海主权!
中国滚出南中国海!”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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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2-10-21 19:15: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藏独,疆独, 台湾独立!

拥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
拥护菲律宾,越南,马来拥有南海主权!
中国滚出南中国海!
小小灵通 发表于 2012-10-21 12:22



    请问矫海涛,这位属于你说的哪一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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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2-10-21 19:24:32 | 只看该作者

坚拒双重国籍 家庭团聚可申领中国绿卡

政府想要收取卖路钱,和以前土匪占山为王收取买路钱有什么不同?
wd40 发表于 2012-10-21 18: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比土匪大,大到可以以法律的名义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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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2-10-21 19:25:23 | 只看该作者

坚拒双重国籍 家庭团聚可申领中国绿卡

回复 35# 铲刀磨铰剪

家庭团聚是啥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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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2-10-21 19:32:25 | 只看该作者
想脚踏两只船,中国,加拿大通吃的做法再次被否决了,可以理解。考虑问题可能还是不要只站在自己如何方便的角度。国家并没有不让回去,只是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从国家主权的角度讲,没什么不合适,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要不如何体现一个国家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呢? 就是住旅馆也要登记吧!中国做的的合理。我理解支持
Rose2013 发表于 2012-10-21 13:30


: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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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2-10-21 19:43:11 | 只看该作者
麻辣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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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2-10-21 19:53:24 | 只看该作者

坚拒双重国籍 家庭团聚可申领中国绿卡

本帖最后由 tomm008 于 2012-10-21 20:56 编辑
想脚踏两只船,中国,加拿大通吃的做法再次被否决了,可以理解。考虑问题可能还是不要只站在自己如何方便的角度。国家并没有不让回去,只是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从国家主权的角度讲,没什么不合适,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要不如何体现一个国家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呢? 就是住旅馆也要登记吧!中国做的的合理。我理解支持
Rose2013 发表于 2012-10-21 1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但凡在这里发个牢骚,喊个双重国籍什么的人,可能都没你讲的“通吃中国加拿大”的胃口,你高看这些人了。
倒是有些人,不言不语,凭着自己的权或钱,吃的又岂止是中国加拿大。
不过就是想回家方便些,怎么就通吃了,你不可能在同一年内在两个国家居住超过六个月;这一条把一切像医保福利等都搞定了。不明白怎么会通吃。
至于退休金,我交了我的那一份,政府不该给我个相应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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