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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现代国家吗?----出几个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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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9-12 20:4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起”现代”二字,很容易使人想起”四个现代化”。因年代久远,记不清是周恩来还是邓小平提出来的了,也记不清是哪四个现代化了,好象是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吧。但有一点是记得很清楚的,就是要实现的这些现代化,都是物质的东西,或曰“硬件”,而没有一项“软件”,如社会制度。也许提出者认为中国已经具有人类社会最优越的制度,虽然没有人,包括中共自己,能搞清这是一种什么制度,至今还在争论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尽管这一制度未能防止文革等一连窜毁灭性灾难;尽管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具有人类社会最先进制度的国家怎么连现代国家的行列都未跨入。

自“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口号的提出,迄今已逾至少二三十年。中国进入现代化了吗?若以这一口号里的“硬件”作为标准,也许至少已进入可以争论一下的程度了。但本文并不打算以这些“硬件”作为标准来进行探讨,而是以社会制度作为出发点。之所以会想起作这么一个探讨,是因为读了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思。维博(MAX WEBER)关于一个现代国家在社会制度方面应具有哪些特点的理论。这里先要说明,既是探讨,就不是严谨的论证,只是一些初步的想法,提出来作为讨论的起点。

维博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一书中对“权威(AUTHORITY,这里指政治权力)”作了分类。他认为权威有以下三种:

一,传统型

此类权威存在于前工业化社会中。在这样的社会里,权力掌握在个人手中。而由谁掌权则取决于习俗或传承。比如酋长和国王,他们之所以被遵从,是因为本来如此或向来如此。这些掌权者虽然也会作咨询,包括向神咨询,但他们的权威属于个人,且不容挑战。

二,人格型

此类权威产生于人格领袖的个人魅力。人们之所以服从他们,完全是出于信服他们的个人能力。这样的领袖人物往往在重大危机中取得权力。因为在这样的危机中,人们自然而然地寄希望于一些看起来具有超自然,超人,或至少在一些具体方面具有超群的力量和特质的领袖人物。象希特勒,默索里尼,毛泽东,奥巴马,等等,都属于这样的人物。很明显,如果不受制约,这样的权威往往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三,法理型

此类权威建基于法制和现代机构所实施的行政性而非随意人为的程序。这些现代机构包括法院,宪法,行政管理和立法。领导人的权力来自于这些机构的授予并受其制约。个人魅力依然可以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脱离法理范围。比如奥巴马,虽然具有超群的魅力,但也只有依法当选才能取得总统的权力,而且不能为所欲为。他的健保“改革”方案一再受阻,便是最明显的一例。

概括起来,前两类权威属人治,第三类权威属法治。维博认为,前两类权威与现代社会渐行渐远,现代国家都以法治取代了人治。也就是说,法治是现代国家在社会制度方面的一个标志。现代国家可以有很多标准,但社会制度方面的标准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根据维博的观点,未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在其他方面如何先进,都称不上现代国家。

我很赞同维博的见解。社会制度的演变,是人类社会演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人类社会的建立,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满足人的需要。没有制度的保障,社会动荡便是常态,连生存这样的最低需求都难以满足,遑论其他。这与人类社会的目的背道而驰。而制度的保障,唯有法治。因为法治能够驱除人治的随意性,做到公正持平,使稳定成为常态。西方有句广为流传的民谚:无公正,无和平。这句民谚简洁明了地点出了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决定性作用。一个现代社会,应该至少能够做到在制度上保障社会基本稳定了。 所以,以法治作为现代社会在社会制度上的标准是很恰当的。

什么是法治?总括地说,便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所有的人适用同样的法律,即适用法律不能因人而异;二,法律高于一切,所有的人,所有的机构都要服从,不能“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之类的问题,简直愚蠢。

是不是法律制定出来了,法治就实现了?当然不是。否则中国在古时候就实现法治了。中国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法律,什么“唐律”“宋律”的一大堆。但是有法不依。皇帝在偶尔心血来潮时会问上一句:“该当何罪?”揣摩上意者便答“依律当斩”,或“依律发配”。温家宝在接受CNN访谈时说了一段关于中国法治问题的一段话,也指出不但要有法,更要依法才能算是法治。这段话,连同一些关于民主的言论,在国内的新闻报道里被删除了。

为什么会有法不依?问题出在权力集中。立法者与司法者为同一人,或同一机构,那么是否依法办事就取决于当权者的自觉了。历史告诉我们,绝大多数当权者没有这个自觉性。暴君和昏君远远多过贤君和明君,贪官远远多过清官。所以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和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提出了分权的主张。他们指出,只有把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开,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注意,是最大限度,而不是根除。根除是不可能的)。需要说明的是,分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立法,司法,行政管理三权分立,一种是立法,司法两权分立,行政管理属立法机构的一部分。有的国家,如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有些国家,如英国,加拿大,实行两权分立。

为什么绝大多数当权者不能自觉依法办事?这就要从人的本性谈起了。

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个问题争论了数千年了,迄无定论。也许还要再争数千年。但可以肯定的是,人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因的结构和排列。子曰“食色,性也”。他老人家显然是在大量观察的基础上得出这个结论的。而今天我们知道,人体内部有消化系统和生殖系统,这就决定了人具有食欲和性欲。这是与生具来,无法改变的,除非改变基因。人的生理特征,和许多其他动物并无不同。因而,人的本性中具有兽性,而且很强烈。但人和动物又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即人具有复杂的思维能力(这里要强调复杂,因为一些高级动物也具备简单的思维能力)。因此,人并不总是凭着本能行事,在重大行动前通常会思考一番。这种思考通常不外以下两方面:一是道德,二是结果。前者判断对错,后者判断得失。如果牵涉的利益不大,往往只需判断对错即可。一旦牵涉重大利益,就不会只凭道德判断了。欲望所趋,往往冲破道德的制约。这时就要考虑得失了。只有当失大于得时,人才会止步。当权者并非特殊材料制成,他们的思路也不例外。是否依法办事,取决于得失。如果手握立法司法两权,不依法办事便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不会有毫发之失。这样一来,在利益面前,当权者怎会止步?这就是为什么读多少圣贤书,搞多少思想教育,发多少红头文件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分开立法司法两权,使当权者违法也要受到惩罚,才能使其知所畏惧,不敢不依法办事。

有了法治,是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了呢?当然不能。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但很显然,问题会降到最低限度。这就是有制度和无制度的根本区别。因为制度不能解决一切问题而鼓吹制度无用论,等于因为药物不能铲除病毒而鼓吹吃药无用论。

那么是不是把立法和司法分为两个机构,就实现了分权了呢?当然不是。如果还有一个太上皇凌驾于这两个机构之上,而这个太上皇又是一个利益集团的话,那么这两个机构就只不过是服务于这个太上皇的两个工具,不但没有分权,而且比只有一个机构更坏。形式上一分为二,并未带来分权,却带来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因为两套班子当然比一套班子要消耗多得多的人力物力。更糟糕的是,权虽未分,利益却是要均占的。于是,行贿成本不得不翻一番。这多消耗的资源,这增加的成本,最终是要由老百姓来承担的。在这样的体制下,一个利益集团独占立法,司法两权,除盘剥更甚外,与封建帝制并无丝毫的区别。

如何才能实行真正的分权呢?只有一条路,就是把那两个机构头上的太上皇换成人民。人民最终掌握所有大权,把立法和司法权分别授予两个不同的机构,这两个机构分别向人民负责。只有这样,这两者间的关系才能成为相互制约的关系,无法形成两权独占,鱼肉人民的局面。很明显,要做到这一条,只能依靠民主。

可见,法治靠分权,分权靠民主。

我要说的,就这些了。中国是不是一个现代国家,请君自行判断。建议思考以下问题:

法治是不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必要条件?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什么?哪些是?为什么?

法治是否取决于分权?分权是否取决于民主?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什么?法治取决于什么?为什么?

中国是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什么?

回答了以上问题后,便可对中国是不是一个现代国家的问题作出判断了。
沙发
发表于 2009-9-12 22:09:1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显然不是个古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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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9-12 22:50: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大陆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
理由:

1. 中国的政权设置基本上是封建社会的翻版,县太爷(县委书记)包办一切,其它一切机构围绕他设置,他的权威只有上级可以制约,这种金字塔结构一直到党中央总书记或皇帝(理论上没有人可以制约他,大臣或高官可以进谏,但不能否决)。
2. 中国的经济体系是半资本主义的,虽然存在大量的自由经营的私营经济,但代表政府意志的国有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大方向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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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9-13 08:25:4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显然不是个古代国家。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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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18:22:5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大陆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
理由:

1. 中国的政权设置基本上是封建社会的翻版,县太爷(县委书记)包办一切,其它一切机构围绕他设置,他的权威只有上级可以制约,这种金字塔结构一直到党中央总书记或皇帝(理论上没有人可以制约他,大臣或高官可以进谏,但不能否决)。
2. 中国的经济体系是半资本主义的,虽然存在大量的自由经营的私营经济,但代表政府意志的国有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大方向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县太爷还是县太爷,不过换了个叫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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