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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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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妻致瘫:贾翰诚因严重伤人罪判30个月

 
46#
发表于 2013-12-19 20:32:37 | 只看该作者

伤妻致瘫:贾翰诚因严重伤人罪判30个月

回复 42# 凭良心


    大概知道了,看来你了解不少内情。。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站在你这边,不是偏信你,关键是男方的行为被描述的太离奇。从楼上跳下来去砸女的并将其致残,其实只要不是脑残就能想明白,这是一件多么不可能的事情。从楼上跳下来去砸中一个移动的物体是多难啊,以为是成龙演电影呢?再说还要把这个移动的东西砸残,这就更加的不可能,我相信51上的脑残们这么干,多半是砸不中目标反倒把自己摔残!所以我开始就怀疑相关报道是不公正的。。

但话说回来,既然你们也是老加拿大,你们就该知道加拿大在女权维护上是多么的严酷,如果产生争执,男方是绝对不会得到理论上公正的对待的。。再说男的的确砸中了女的,而且是致残,这个无论女方多不是东西,对男方在身心上实施了多大的伤害,事件发生过程是多么的偶然,事实上男方的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么说吧,没有男的跳楼,女的会残废么?不会啊!

除非你能证明那女的是故意跑到男方下面去挨砸的,否则,男的不可能全身而退。。

但话说回来,在客观上,女方遭到了终生惩罚,这个也够意思了。而且在这么大的伤害下,法官仅判了男的3个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法官也知道道理是在男方这边的,但他如果宣布男的无罪又实在说不过,所以就宣布男的有罪,然后轻判的3个月。。我想我没猜错法官的心思。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会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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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12-19 20:33:54 | 只看该作者

伤妻致瘫:贾翰诚因严重伤人罪判30个月

就不能找一个背景类似的结婚吗。这里长大的孩子,满口都是英文,怎么还通过什么介绍人,还去上海结婚什么的。

回复  凭良心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9 20:27



    呵呵,兄弟,你大概不知道吧,在外嫁女嚣张的今天,华裔二代男性的婚姻状况是多么的不乐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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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12-19 20: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凭良心


    大概知道了,看来你了解不少内情。。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站在你这边,不是偏信你,关键是男方的行为被描述的太离奇。从楼上跳下来去砸女的并将其致残,其实只要不是脑残就能想明白,这是一件多么不可能的事情。从楼上跳下来去砸中一个移动的物体是多难啊,以为是成龙演电影呢?再说还要把这个移动的东西砸残,这就更加的不可能,我相信51上的脑残们这么干,多半是砸不中目标反倒把自己摔残!所以我开始就怀疑相关报道是不公正的。。

但话说回来,既然你们也是老加拿大,你们就该知道加拿大在女权维护上是多么的严酷,如果产生争执,男方是绝对不会得到理论上公正的对待的。。再说男的的确砸中了女的,而且是致残,这个无论女方多不是东西,对男方在身心上实施了多大的伤害,事件发生过程是多么的偶然,事实上男方的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么说吧,没有男的跳楼,女的会残废么?不会啊!

除非你能证明那女的是故意跑到男方下面去挨砸的,否则,男的不可能全身而退。。

但话说回来,在客观上,女方遭到了终生惩罚,这个也够意思了。而且在这么大的伤害下,法官仅判了男的3个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法官也知道道理是在男方这边的,但他如果宣布男的无罪又实在说不过,所以就宣布男的有罪,然后轻判的3个月。。我想我没猜错法官的心思。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会这么判。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19 2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是个明白人。我问过几个律师都是说的一样的话。不过不是3个月是30个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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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12-19 20:36:21 | 只看该作者
你真是个明白人。我问过几个律师都是说的一样的话。不过不是3个月是30个月哦。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9 20:34



    30个月也不长,你要知道人家女的是终身站不起来的呀,在中国,这叫重伤害,可能上二十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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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12-19 20:36:56 | 只看该作者
就不能找一个背景类似的结婚吗。这里长大的孩子,满口都是英文,怎么还通过什么介绍人,还去上海结婚什么的。

回复  凭良心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9 20: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男方的家长后悔死了。但是也是朋友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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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12-19 20:47:30 | 只看该作者
30个月也不长,你要知道人家女的是终身站不起来的呀,在中国,这叫重伤害,可能上二十年的啊。。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19 20: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的法律是案例法律。辩方上次提出18个月到2年加一天依据了3-4个案例,都是蓄意伤人,反复殴打致残。都是2年以下。所以30个月其实不算轻判的。如果法官相信马克是故意的话,最高可以到6年。国内的刑期不知道是个啥算法。这里是分成减刑因素和加刑因素。加刑因素是:家庭暴力和后果严重,减刑因素则高达9项(辩方提出的,法官基本都接受了)。法官其实还说了,加刑因素中后果不应该占太大的比重。但是还是判了30个月。其实按照案例法,应该是在2年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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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12-19 20:55:52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的法律是案例法律。辩方上次提出18个月到2年加一天依据了3-4个案例,都是蓄意伤人,反复殴打致残。都是2年以下。所以30个月其实不算轻判的。如果法官相信马克是故意的话,最高可以到6年。国内的刑期不知道是个啥算法。这里是分成减刑因素和加刑因素。加刑因素是:家庭暴力和后果严重,减刑因素则高达9项(辩方提出的,法官基本都接受了)。法官其实还说了,加刑因素中后果不应该占太大的比重。但是还是判了30个月。其实按照案例法,应该是在2年以下的。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9 20:47



    这个真不太懂,30个月是长是短,还是要听你老兄地。。: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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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12-19 21:01:56 | 只看该作者
找到一篇倪父在网上贴的攻击马克父亲的帖子,USQCD就是他的网名。如果你用贾韦国去搜,还有好多他用其他网名登的同样的帖子。http://flysomo.com/forum/10/547489.html, 读了帖子,你们就知道倪家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教女儿去揭发公公逃税漏税。什么人啊?知道为啥认识贾家的人都支持他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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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12-19 21:0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凭良心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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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12-19 21:06:2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真不太懂,30个月是长是短,还是要听你老兄地。。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19 20: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其实我也是外行。因为是朋友,此案我全程跟踪,一路学来的。希望对大家了解加拿大刑事法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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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12-19 21:27:32 | 只看该作者
想撇开这件事,但论夫妻相处——可能还得在61celeste最后两句上再加一条:父母别掺乎,家务难断,别光护犊子,引发进一步对立——夫妻相互包容相对容易,可为了己方父母的利益而包容对方的“不力”可没那么容易了,这是立场的问题。

不了解内请,就不该妄言指责谁。恕我大胆说一句:悲剧大多是一步不让的死磕造成的——小两口好好的过个日子难道就这么难吗?双方都吃点亏,理解一下对方的难处,折中一下,少点自私、奢望和霸蛮,少点折腾,就已经是福了,有啥事过不去的啊?没有必须得咋样,也没有谁必须说了算,必须顺了谁的意——谁没有个丢钱没面子劳神折寿的事啊,一个家都维持不下去了,人的意志都被摧毁了,精神都崩溃了,那还要争这些个外围的东西干嘛?双输还不容易吗?谁离了谁不能过啊?咄咄逼人不可能双赢,今天貌似赢了一回,但也为明天的争执埋下了炸弹,最后来个总爆发,双方都往死里拼,两方亲家仇怨相向,小事化大,有进无退,大错铸成,悔之晚矣...

其实最大的悲剧还不在于此,最惨的是即便有后悔药卖,也还是会走老路,如果各位看官在家庭相处中能少些无奈和身不由己,多一些自主和宽容,那就赶紧知足吧!少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在别人命运的伤口上撒盐了,咱没准连指责他们的资格都没有——悲剧不完全是“作”出来的,还有"被作"出来的,如果换成自己,没准会更糟...
griffiel 发表于 2013-12-19 11:5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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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21:53:48 | 只看该作者
马克是个好孩子,土生土长,中学大学都是上的本地名校,毕业后还在本地最大的电讯公司任职。
长大了还听话,不自由恋爱,而接受中国传统的婚媒,后来因为背景差异过大而导致不合,一时意外造成两家人的不幸。  
所以说孩子还是叛逆点好,太乖的孩子反而会在不恰当的时候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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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12-19 22:38:22 | 只看该作者
这孩子真是病了,很奇怪在这边有这么循规蹈矩,而且是循老规矩,老到比父辈那个年代还老的规矩找女朋友。
看来父母们要警醒了,这不是乖,这几乎是病了。所以要找一个在中国都应该是没人敢要的疯狂女,可以远嫁这里没人了解也有人要,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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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12-19 22:47:06 | 只看该作者
哎,找对象需谨慎~~

找对人终生幸福,找错了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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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12-19 22:51:17 | 只看该作者
30个月还能熬,关键是男的还可以和这女的离婚吗?如果因为女的终身残废而离不了婚,缠着他后半生,那他还真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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