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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以西方之道还治其身,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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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5-2 16:3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西方之道还治其身, 有感而发

近一个多月来, 围绕着北京奥运的火炬传递, 在西方和韩国的诸多城市, 在西方媒体和一些政客的鼓动下,上演了一出出闹剧,甚至到了全武行的程度.
就这些闹剧,西方媒体和当地华人媒体也展开了缤纷多彩的"口水战".本来媒体嘛,就是"一家之说"的喉舌而已,所以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当也无可厚非.
但我观战多日,只觉各自论点多多,竟无一个论及西方社会的根基之点:
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
西方诸国和韩国之法律,都是开宗明义宣示这一点的.那么在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中, 什么是"私有财产"?谁是该财产的所有者?显然,传递活动的对象物―――火炬 是"私有财产";在广义上,火炬属于全人类,但在狭义上,在特定的时间段,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安排,火炬所有者是 北京奥组委, 火炬是北京奥组委的"私有财产".

让我们先来假设下面一种情况:  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有一件馆藏的中国颐和园的稀世珍宝,一百二十年前,它属于中国政府(当时).后来,由于世人共知的原因,它现在的所有权在西方法律上属于大英博物馆,当然,历届中国政府都未认可这一点.
在某一天,该稀世珍宝将运至巴黎和首尔的博物馆进行巡回展览.那么,巴黎和首尔市的华人是否可以在珍宝巡回展览期间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很显然,按法国和韩国法律,对他人财产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都是犯罪.因为按当地法律,该稀世珍宝是大英博物馆的"私有财产",对它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个人或组织,法律将予以司法制裁.所以,当地警察不但在展览期间应该维持好当地公共治安,保护私有财产外,当地检察当局和法院也应当对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个人或组织予以司法检举,进行司法审判,这是法律赋予检察当局和法院的责任和权利.
另外,对该稀世珍宝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个人或组织,除要负刑事责任外,苦主――大英博物馆可以对他(们)告以民事诉讼,追求金钱赔偿.
故尔,两地的华人或华人组织是不可以在该稀世珍宝展览期间对其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否则将受到当地的法律制裁.这应该是西方媒体所称颂的法治社会.

现在,让我们回到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上来.当火炬在巴黎和首尔市巡回期间,两市的市政府和警察当局应当保护好当地所有"私有财产"的安全,北京奥组委的"私有财产"―――奥运火炬 应该也不例外.对于针对奥运火炬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个人或组织,在发现他们的行动和图谋之后,两市警察当局应当予以逮捕,移送检察当局和法院进行司法审判.拥有"私有财产"并受到保护,这就是西方的人权,按西方的论点,所有人的人权都应受到保护,即使是罪犯的人权.现在北京奥组委的"私有财产"受到了侵害,即北京奥组委的人权受到了侵害(尽管他被称之为"独裁者"),西方的法律也应该保护他的人权.那么对于苦主――北京奥组委来说,当务之急是:赶快协同当地接待单位,或单独寻找当地法律代理人,向两市警察当局"报警",要求逮捕对奥运火炬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个人或组织,移送检察当局和法院进行司法审判.
对以刑事案件,大家知道,无人报警,警察当局和检察当局可以不予立案.如果苦主报警,警察当局和检察当局不予立案,苦主可以依该国法律,对警察当局和检察当局进行司法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而且,苦主还同时可以依该国法律,对奥运火炬进行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的个人或组织告以民事诉讼,追求金钱赔偿.那些对奥运火炬进行哄抢的"藏独"和西方"人权组织"有的是捐来的钱,不怕他们付不起.这也应该是奥运收入之一,坏事变好事嘛.
追求赔偿损失,什么是损失?一,对于"藏独"和西方"人权组织"的哄抢或谋划进行抢夺,北京奥组委对火炬传递活动在所有国家,所有地方所付出的原计划之外的费用都是损失。二,北京奥组委的名誉受损也是损失。名誉受损如何量化?举例来说,在巴黎,可用西方媒体的民意测验,有多少百分比的巴黎市民乃至法国国民对北京奥运会不抱好感(要勇于承认有民众不抱好感,这个不抱好感是西方媒体偏颇宣传所至,这是事实,不必隐讳,也不必自惭),如有前一,二年的民调最好,作个对比,差额百分比乘上巴黎或法国人口, 再乘上个这些人口的奥运消费,还不搞出个天文数字来。如无前一,二年的民调,与中值50%作个对比,也是能搞出个巨额来的。等等,等等,方法多多。
至于两地的华人支持者,如同就是在街上看见贼人打截,见义勇为出面阻拦而已,与北京奥组委的"私有财产"―――奥运火炬受到哄抢或被谋划抢夺之刑事案件应无直接联系。

现在关键的关键是,北京奥组委要出头,作为苦主出头。西方的场合,就要用西方的思维,北京奥组委不要老把自己当成政府机构看(在国内,奥组委习惯了,因绝大多数是中共官员)。在西方,法律上你不是政府机构,至多是个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所以你的火炬有人敢抢,维持秩序的警察当局敢于敷衍对待,以至闹出如此明火执仗的打截。如果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造访法国,韩国,虽然在一些西方媒体嘴里也有叫“独裁者‘的,看谁人敢上前抢夺其车队的中国国旗?他们也只能在边上摇摇标语牌,喊喊口号,如此而已。否则,法国,韩国政府如何在世上立足。但是这次火炬传递活动,明眼人都能看出,两国政府均假惺惺置身事外,由着"藏独"和西方"人权组织"胡搞。所以,就北京奥运来说,中国官方思维要变,至少面对西方思维要变。这只是运动会,是一个Big Event,不是由官方来操办的,是由民间组织来操办的。西藏是政府在管治,西藏的事情有意见对政府说去,不要拿官家的事情来对我民间奥运会说事!这才是西方社会看得懂的,也是在西方法理上站得住脚的。

以上是我的抛砖引玉,请各位评论,扔砖可,灌水也无碍。如看得入法眼,请利用你的渠道通给北京,在中国,好想法没有好渠道通向官方,也是白搭。
沙发
发表于 2008-5-2 23:50:40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观点,已经加入精华!
板凳
发表于 2008-5-3 01:50:18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中国也应该学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与西方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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