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 发表于 2015-2-10 13:08 这位朋友您好,您去美国的次数和时间长度没有一定的关系。盖章上面写182天应该是指近三年的总天数不能超过182天。加拿大人每年在美居留不得超过120天并不是说一年之内住120天然后出境一次再回去就可以了,美国不是这么计算的,而是累积计算。当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都计算为一天,前一年所逗留的天数每天折算为1╱3天,再前一年的天数每天折算为1╱6天。比如近三年每年在美国居留120天,那这三年的总天数为120+40+20=180天,未超过182天。 |
废话,转个帖子卖广告。 我每年来回美国多次,我没空保留所有记录,说真的,正常人除了政府官员谁保留这些记录,就算美国海关官员也没人尿你,你又不是恐怖分子。 过去2年我进入美国境大约20次左右,他们现在盖章的,写明你可以逗留多久,一般是18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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