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媒体上的介绍,基本上感觉密市那栋大宅与本案没有太大的关系,所谓警方找到的一些有一点的迹象(sign of struggle,引用报道的原话),应该与本案无关,我们要注意一个先后的顺序,即韩与费是在看完房子后才来到第二现场,就是那个咖啡店的plaza,如果两人发生争斗或者两人被人威胁,那么两人来到第二现场应该有第三人陪同,作为看押者,但据警方的消息说(原话)他们在录像上看到韩进入咖啡店买东西,接他们的车到达后,韩与费上了车,那就是说在第一次现场到第二现场这段时间,韩与费处于一个安全期,在咖啡店上车之后,就是非安全期,也就是案件的开始。
不能说警方对第一现场的查证毫无道理,但此处的调查重点不是在于是否有任何打斗迹象,因为是一个空置的物业,在前屋主搬家期间,搬抬家具时对墙壁或者其他物件有些碰撞也属于正常,此处的调查重点应在于韩与费来此是否目的仅仅为看房,有无第三者在场,或者说两人有无被跟踪,这个才是我最为关心的,作为猎物,猎手自然不可能只是凭一个电话就把两个人那住,是钱必然有详细的计划以及安排,keep the target in the eyes,这事猎手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