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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公义的论证 严格说来,传统上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并不包括一种所谓“补偿公义的论证”。这种论证就罗素所描述的形式来看,也不太有说服力,因为它以「公义已经存在」为更根本的前提。但这个前提显然与通常谈到上帝时,自然就以上帝为终极的观念相左。虽然如此,罗素显然在这里没有真正做逻辑思辨的兴趣,而在于迎合听众对科学的狂热,所以他的反驳也经不起逻辑的推敲。罗素这里隐含的前提包括归纳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所以要跟他抬杠的话,只需要指出一些反例就可以了。当然对基督徒来说,更关键也是更自然的,就是告诉他将来的世界,根据圣经,是「新天新地」,所以他的归纳法不能用,就可以了。
基督的品格 从这里开始,罗素进入了为什么他不是基督徒的第二大理由的阐述,即基督并不能令他信服。我想因为修辞的原因,罗素先还假惺惺地要说两句基督的好话,以给人公允的感觉。不过,这除了迎合当时听众中反基督教的狂热情绪以外,大约就只能骗骗对基督教毫无了解的中国知识分子了。Jager说他常常把靶子故意“不负责任地夸张(unduly inflated)”,[xii] 我倒更倾向于Brightman的看法,认为罗素因为过早就太轻率地放弃了对宗教问题的探求,所以很多问题其实根本就是不懂。[xiii] 当然,考虑到罗素的极端个性,即对凡与他意见不同的人,他都要极尽抹黑之能事,[xiv] Jager的看法也不无道理。
比如罗素在这里举了基督的四句话,以证明他本来多么欣赏基督,但基督徒们太不争气。当然,我们承认历史上有很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的行为并不荣耀基督。但是若我们同意信仰的核心不是由信徒的行为来定义的话,那么这自然不成为罗素不愿意成为基督徒的理由。不过罗素显然不是要在这里作这样的思考,因为如果仔细看他所举的例子和他所作的引申,若往好里说的话,我们可以说他真是不懂,因为这涉及到一些释经学原则的问题;往坏里说的话,则他是故意怀着恶意了。罗素举的第一句话是基督在著名的登山宝训中的一句,即所谓“别人打左脸,把右脸也给人打”。基督在这里教导信徒不要以恶抗恶;罗素却解释为要纵容邪恶,并进而指责何以基督徒们都没有纵容。第二句是基督关于不要论断的教导;罗素扭曲为不可伸张正义,于是社会上伸张正义的基督徒在罗素眼里都变成不遵从基督教导的了。第三句是基督关于无伪的爱心的教导;罗素则解释为放弃原则的乡愿,于是基督徒按照正常的经济学原理进行财政管理的辩论也成了与基督的教导相违。最后,罗素把基督关于舍己的教导等同于要人抛弃一切物质的财富,这样当然又有一大片基督徒不合格了。从这几个简单例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罗素或是出于无知,或是处于故意,把基督的话作了“不负责任的夸张”,因而其攻击除了迎合一些本来就很反对基督教的人以外,就是蒙蔽对基督教不甚了了的人了。他后面的攻击,基本上都是同一手法,我们下面一个一个来看。
基督教导的缺点 虽然说要讲几点,但罗素在这里实际只讲了一点,即他认为基督教导说,祂的第二次来临是在门徒们的有生之年;但事实上这并没有实现,所以基督并不聪明。但这明显是他的误解,因为基督并没有这么教导。他举的几个例子,根本就是把几种情形硬按自己的意思拉在一起。比如,他举的“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一句,出自马太福音10:23,情景是基督差派他的门徒去宣教。就上下文来看,基督丝毫没有教导关于末世的事教导,而是坚固门徒受逼迫时的信心,即应许会随时拯救他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同样出自马太福音16:28,马可、路加福音也都记载了类似的话,根据下文的记载,很显然基督是指着祂登山变像说的。最后,对“不要为明天忧虑”一句,普天下大约只有罗素一个人才能作如此天才的释经了,因为正常的释经学者都知道这是基督为了教导关于天父护理的恩典,并坚固信徒的信心而说的。事实上,基督明白地教导说,他再来的“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独父知道。”(太24:36)他怎么可能又说,那日子就在门徒们的有生之年呢?
另外,罗素在这里也提到耶稣基督的历史真实性。虽然从圣经研究史来看,的确在历史上曾有一段时期,有一些圣经学者对此提出过怀疑。但按罗素对宗教的认知程度,我很怀疑他在这里讲的是否是这些圣经批判学的内容,还是只是信口开河而已。但无论如何,现在主流圣经学者已经抛弃这些过分极端的看法了。[xv]
基督的道德问题 正如多位作者都指出一样,让罗素来评论别人的道德这件事本身就很滑稽,这不单因为罗素自己的道德生活一塌糊涂,[xvi] 而且就在《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同一本书所收录的另外一篇文章,“我相信什么”中,罗素就明明白白地宣称,“严格说来,我并不认为有所谓伦理知识这件事。”[xvii] 换句话说,真要按罗素的哲学来跟他较真的话,他这里所说的一切不过是“我不喜欢基督”而已,跟“基督的道德究竟如何”毫无关系。当然,在群情激昂的大众面前,他就很“智慧”地把自己的哲学收起来了。
看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对罗素攻击的所谓基督的道德问题就比较容易看清楚其诡辩的地方了。他所谓“重要性很大”的问题,无非是说基督教导了最后的审判。试想一下,我们若看见一个人要干坏事了,于是告诉他说法网恢恢,并严厉警告他不要玩火,这能算是我们的道德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道德问题吗?另外,「按照法律发出警告」与「滥用法律」、甚至「冒用法律、私设刑堂」,是完全两回事,罗素居然要前者为后者负责,真不知道他的道德观是从哪儿来的,——肯定不是地球!呵呵。
他所谓“重要性较小”的问题当然也没什么新意。要知道,基督把鬼赶出来以后,鬼总要逗留在某种地方,无论是猪群也好,树林也罢,还是就在大地上游游荡荡。我相信无论那种情况罗素都找得出来说词。比如说,让鬼“走开了事”吧,那么我们的罗素先生一定会说基督做事不彻底,不负责任,因为鬼在外面继续游荡,万一附到了罗素先生身上怎么办?而至于让鬼到猪身上,我实在看不出来罗素吃猪肉比这仁慈了多少。总之一句话,罗素在这里是在用修辞的手法引导听众和读者的情绪,并没有任何有意义的思考。对无花果树也一样。罗素同样用了移情的手法,先把树木拟人化,赋以人的情感,然后再替无花果树叫曲。但问题在于,只有有位格者,比如人,才能谈论诸如公义、是非、曲直这一类的伦理问题。否则的话,罗素每次写文章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要考虑他桌子上的纸如何痛,笔如何委曲呢?基督在这里以无花果树为工具来说明以色列人悖逆神的结局,与罗素砍一段木头做桌子有什么差别呢?何以到基督身上就变成了道德问题?
情感因素 罗素对宗教中的情感因素指责很多,大约是因为他自己在这方面很敏感,也很善于调动和利用大众的情感吧。因为他这里前半段的手法,就是利用情绪的感染力来达到说服效果的绝佳范例——他毕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从逻辑上来说,他讲的这个故事完全以「根本就没有上帝」为事实前提,因此丝毫不具说服力。他的后半段更是打胡乱说。我们不否认,历史上有很多在基督教名义下做的错误事情,但这不等于基督教对人类文明完全没有贡献——要按这种逻辑,没有任何东西对人类文明有过贡献了。事实上,犹太—基督教文化与希腊—罗马文化是西方文明不可缺少的两条腿,乃众所周知的事情。[xviii] 文化、社会、人类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可谓汗牛充犊。就以罗素提到的废除奴隶制度为例,在英国,这件事的成就恰恰就是基督徒政治家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不懈努力的结果。[xix]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恰恰就是罗素随意发放肤浅之辞,也引得其知识分子对罗素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中国,她的近/现代化进程就从基督教那里得到了关键性的帮助。[xx] 这些恐怕都是罗素在受情感因素控制时不能明白的事。
教会是怎样阻碍进步的 用Brightman的话说,罗素在这里的逻辑是“故意地制造借口”,[xxi] 因为个别的例子并不能作为整体教义的考量。否则的话,任何一次医疗事故都可以作为「医学阻碍人类进步」的证据,任何一次科学探索的失败(比如挑战者号的爆炸)都可以作为「科学阻碍人类进步」的证据了。至于历史事实方面,我想上面一段的回答已经够了。
恐惧是宗教的基础 罗素在这里的高论当然经不起任何历史事实和逻辑的推敲。比如,罗素肯定没听说过基督教历史上有一类叫做“殉道士”的人,这些人因为“害怕”,以至于在遭受逼迫的时候,宁愿死也不放弃信仰。而整个基督教历史中都贯穿着这样愿意为信仰而忍受逼迫的人(与历史事实矛盾)。又比如,从逻辑上说,有人因恐惧而选择宗教,并不等于所有选择宗教的人都是因为恐惧(逻辑不等价);心理因素最多只能解释人们为何会选择信仰——所谓“病急乱投医”,但并不能解释为何人们会具体选择这种信仰(逻辑不充分);最后,人们因害怕而做一件事,并不等于这件事就一定不好。比如,罗素因为害怕赤脚走路扎到钉子所以穿鞋,这是否意味着罗素穿鞋这件事就大逆不道呢(逻辑不必要)?实际上,所谓「恐惧是宗教产生的原因」不过是在西方思想史上,曾有一群鼓吹所谓“实证主义哲学”的人所倡导的说法,而现在早已被主流学界抛弃了。
我们要做什么 在一大群狂热的听众面前,罗素当然把人类说得充满希望,“人定胜天”。他大约想不到过不到十年,同样的人类在他笔下就已变得毫无价值、丑陋、残忍、好斗,比动物都不如了。[xxii] 当然,无论那种情况,罗素都是作为导师在对人类进行语重心长地劝诫的。[xxiii]
结语
考虑到罗素在宗教问题上实际认识的肤浅,这篇演讲其实并非那么难回答。正如Smith和Bahnsen所指出来的那样,罗素自己的哲学并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对宗教问题进行批判的基础。他后来的逻辑原子主义(Logical Atomism)给出的形而上学其实也相当混乱,[xxiv] 而他1949年出版的《人的知识》(Human Knowledge)更被学术界评为“巫婆的唠叨。”[xxv] 甚至他的辩护者Jager虽想极力证明罗素在宗教问题上的看法不那么肤浅,也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至少罗素的后半生在这上面乏善可陈。[xxvi] 而罗素早期的所谓“洞见”则更多应归因于他思想中的柏拉图主义因素,但这些因素后来却为他所抛弃。这样一来,他就只能陷入更深的不可知论,遑论任何有意义的价值判断了。
作为哲学家的罗素如果老老实实地呆在书斋里倒也罢了。然而他却是不甘寂寞的人。在哲学上明显江郎才尽的时候,他转向普罗大众以继续满足他的虚荣心。他甚至自己都承认,写那些东西纯粹是为了赚钱。[xxvii] 但问题在于,这样持之以恒哗众取宠的结果,就是
象1920到1930年代的爱因斯坦一样,对世界各地的普罗大众来说,罗素成了抽象哲学家的精华、原形,思想机器的体现。什么是哲学呢?那,就是伯兰德罗素谈论的那些事儿。[xxviii]
更不幸的是,罗素1920年代对中国的访问深深影响了这个国家一代甚至几代的知识分子。在北京大学逗留一年,留下了一系列与其说是基于他对中国的认识,不如说是基于他对西方文明的牢骚而“托物言志”的高谈阔论之后,[xxix] 这位“人类的导师”挥挥手带走的,却不单是一片云彩,而是这文明古国在她痛苦的现代化寻求中一片迷惘的眼睛。中国知识分子何时才能从这些二流牙秽中清醒过来,真正地“睁眼看世界”呢?
9/19/200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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