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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凶的中文姓名叫蒋春琦,来自中国上海,以中国天主教难民得到了加拿大身份。 之前和被害人曾经在一个工厂工作过。 zhaoting 发表于 2012-8-27 22:24
我的观点:对死者惋惜,但对凶手的认定也不能过于武断和草率。 如果该中国男子是为凶手,那作为直接处理人,应该清楚尸骸都被弄去了什么地方。这点很是关键。 而且我对其作案动机保留疑惑,情杀究竟是怎样大的罪过,会有如此之大的仇恨将她残忍肢解? 再综合前些天警方的行动,我感觉此案有猫腻,希望该中国男不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男,那实在是太悲催了! 葉聽風語 发表于 2012-8-27 22:34
俺对一张交通罚单不服, 要打官司, 结果去法院排了半年, 还没论到俺过堂, 郁闷中, 看来法院过堂也有歧视哈....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8-27 13:39
男人乱来的更多,那些乱搞,乱交的男人是不是都该碎尸万段,死有余辜. 轻风拂面 发表于 2012-8-27 13:40
回复 无忧漫游 男人找男人乱来的也很多,上次那个碎尸不就是两个男人. 在楼上几个太监看来, 凡是乱交的都是死有余辜 轻风拂面 发表于 2012-8-27 14:03
在加拿大对付歹人,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白死,女人要带刀,带枪防人, 就算杀死人,顶多算自卫过头,连谋杀都扯不上. 轻风拂面 发表于 2012-8-27 15:39
51论坛上的人真是神奇的一族,他们不谴责杀人的人,却大肆指责被杀的人。服。 快乐散沙 发表于 2012-8-27 19:52
更进一步的推测:受害人不谙英语,谈情说爱总是中国男人更善解人意。但恰巧白男友是有经济实力的人,正好满足受害人的虚荣心和贪欲,所以她极可能脚踏两条(甚至以上)船。最后嘛,结局不好说,总感觉不是一个凶手。因为迄今这位蒋某被定为二级谋杀。还有蹊跷的一点:如果定罪了,失踪的人体会全部找到,现在没有,所以...... 在家一煮 发表于 2012-8-27 23:13
回复 西风纵 其实也不是读者偏颇。如果是一个无辜的女人随机被陌生人所杀,相信我们会同仇敌忾。但现在这个受害者本身有缺憾,大家议论也是一种警示“交友要慎重,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家一煮 发表于 2012-8-27 23:48
I beleive she pay more tax than you (property tax,business tax,income tax,GST ..........), please do remenber tax is not just employment income tax. diegogo 发表于 2012-8-27 19: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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