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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我显得粗鄙! (王朔录音全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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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20:21: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xici.net/b194160/d36052387.htm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71124/23/38416_845789.html
在美国: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ZT)

(1)

当了四年兵之后复员回北京,安办把我分到医药公司当卖药的了。

  我在医药公司其实什么都没正经干,算是个业务员吧,描述这个工作的性质说起来特复杂,也就是糖、盐水之类的东西药量比较大,药店一般从药厂直接发货给医院,我就是药厂方面管开票的。那几年,我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光华路第一制药厂拿一回单子,然后下帐。

  1983年我辞职了,从那时候自动下岗直到今天我都没有再就业过,我当年挣的工资很低,一个月也就三十六块钱,所以我觉得自己给公家干不干都无所谓。

  要说我的写作生涯应该从挺早就开始了,我在部队的时候就开始写东西,具体的时间大约是在1978年,84年在《当代》杂志发表的《空中小姐》是我最早的一部中篇,在这以前,我的东西也发出来过,但那都是些短篇小说之类的,东西都很差,很难看。后来我就一本一本地写书,写到今天,我总共写出中、长篇小说二十多个。

  从医药公司辞职之后我一直靠写小说挣钱,这样做比在国家单位工作的收入要强。我挣钱最多的时候大约是在92年到95年,后来钱不是那么好挣了,自己的书卖了几年之后不如过去卖得多了,而且对我的有些书籍社会评价不一,最后就不出版了。

  我想也是,我的这些书已经在中国卖了十年左右的时间,是不会象刚开始卖的那么好。面对这样的状况我无非得走两条路,一条是再写、另一条是别找其他办法去挣钱。我当然愿意走“再写”这条路,但当时我已经开始写得不好了,自己觉得自己渐渐写不出来了。

  事实上,自92年之后,我的创作就基本上已经停止了。

  我想,写不出东西来主要是我自己的原因,因为前几年写得太多了,总想找一些更新的东西写,但是这样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难找了。

  这样一来,文字出来之后就显得特别干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那时候写了一些电视和电影剧本,常写这些东西把我的文字感觉写坏了,因为写小说和写影视完全是两回事,尤其是写电视剧,它只是简单地要求你描写一些动作性场面,这和小说要求具有文字魅力不一样。

  这种标准弄“拧”了之后,对我的文字感觉伤害比较大。

  再后来就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怎么写怎么不对。

  回忆起自己能捕捉到文字的年代,那时我靠的是“天份”(笑),当然也靠北京的生活氛围促成。我是用口语写作的,我没受到过文字教育,不象有些人能够成为知识的奴隶。

  中国的文字和口语分开的,我原来一直认为书面语言是不可能被写成很好的文章的。但是这个观念后来被一些好的、年轻的作家改变了,但是我自己做不到。我也不必尝试。那些人中很多人过去是诗人,所以才能把书面语言写成那样,我不行。  

  我年纪大了之后,写作成为我的一个非常孤立的生活状态,我和人群的接触慢慢少了,从84年开始一直到98年,基本上都是闷在屋子里自己写东西,所以我对社会上新的流行语言都不知道了,或者说都不能身同此受了,这对我的口语化写作是一个最大的、致命的破坏,所以我开始觉得自己不能再彻底地搞口语化写作了,彻底的口语化作品应该在自己比较年轻的时候写。
 
  这时候,我又看了很多老作家的复辙,那就是他们年纪大了之后仍然用年轻人的口吻写作,那就让人毛骨悚然了,我不喜欢那样,中国的那一辈老作家最后都还有国家给养起来,但是到了我们这一茬,从小人家就没养过你,现在你也不是人家亲生的。当我一没有文字感觉了,就觉得什么故事也没法写了。

  其实,这里面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我有故事要写,但就是没找到一个好的表达方式。这种情形一直延续了好几年。实际上我直到98年才找到新感觉。具体地说,准确的时间应该是在98年春节以后找到新感觉的,也就是说,我已经在文字方面反复进行过各种各样的尝试了,最后终于找到合适的表达方法和一个合适的文字感觉。

  我对自己的新感觉没法判断,但是我想,我的这个新的写法和新的感觉跟以前是不一样的,虽然没有脱胎换骨变得像英语那样,但还是有变化,也许有人将来看到我的新东西时会认为我没有改变,这我就不知道了,一些中国知识分子的偏见比较强,可能就会认为我的新东西还是过去的那一套。我在找到这种感觉之前的这几年里,我每年都曾经不断地用几个月的时间悄悄写一些东西,但是结果往往让我灰心,对于写得不好的东西我一般都扔,这么写怎么也写了有二十多万字。

  东西写得不好,我宁愿把它扔了,因为你如果要换钱的话就得拿好东西去换,不能拿次东西出去,不然对方一下就会觉得自己这方面不值了,从你这方面来讲也不可能一下子换到很多钱。其实真正象我们这种以写作为赚钱目的的人,对作品质量的要求其实都是非常高的,不敢随便把东西端出去,因为我们总还会有一个对自己饭碗珍视程度的考虑。

  写作的人写出东西来总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如果不想让别人看的话我可以写日记,没有必要拿去出版。但是话又得说回来,对于读者,我们又是不可能迎合的,再说读者的水平也非常不一样。我假定自己代表中国某一个广泛的人群,我只需写作我自己满意的东西,那么和我生气相求的人就会喜欢这个作品。

我也不知道如今和我生气相求的人算是哪一类人,也就是我这路人吧。我觉得这类人所占的比例应该是很大的,因为在我出生的五十年代后期是中国的生育高峰,55年大丰收之后到60年自然灾害之前,中国的父母们狂生了一段时间,而且我们这些人有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到60年代末期,那时候出生的人生活背景已经和我们不一样了,所以我们这一类人在城市人口中杂七拉八的总也有几千万吧,觉得他们都是我潜在的读者。

  当然,到了后来大家的经历都不一样了,有的人去上学了,然后不少人做下毛病了,当然,有的人一辈子受苦也有可能做下病。很多方式都有可能让人做下病,我也做下病了,当然这得让别去说了,但你不能假定自己是健康的,我受教育的这十年,从小学到高中就是文化大革命的时代,我不能假定自己心灵特别高尚,我真的不敢这么说自己。

  像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成长过程基本上应该算是病态的吧,拨乱反正是在我们毕业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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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015319.jpg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20:22:53 | 只看该作者
(2)

  在交待完关于我自己的这些东西之后,我们再来谈美国。

  美国是物质很丰富的国家,而且丰富到大家都很糜烂的程度。因为我小时候一直处于物质生活很贫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够糜烂一下,之后再精神空虚。因为从小就精神空虚说穿了是很没意思的事情。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勺子,上面写着“美国陆军”和“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勺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勺子喂过好。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的确切年份是97年,去了半年我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别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罗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呆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专门接等亚洲人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内地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语不好, 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 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

  我遇到的另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 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道,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美国是物质很丰富的国家,而且丰富到大家都很糜烂的程度。因为我小时候一直处于物质生活很贫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够糜烂一下,之后再精神空虚。因为从小就精神空虚说穿了是很没意思的事情。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勺子,上面写着“美国陆军”和“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勺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勺子喂过好。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的确切年份是97年,去了半年我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别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罗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呆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专门接待亚洲人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内地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语不好,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我遇到的别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道,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说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到美国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和]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呆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美国的中文是一个非常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我倒是在那里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里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可以对他开枪吗?但是如果我在那里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里那些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中国大陆读者看起来就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里的事儿”。

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或者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的一失踪了的中学同学,见了这么多人,我总的感觉是这么多年没见面,中国的这些个“▲▲子”全到美国来了。

我觉得中国最近几年在人才问题方面有些上吐下泄,好多人都被泄在美国了。美国就好比一个大便盆,什么都接着。

我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呆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了。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分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打开思路,这个原因使得我不想过早地变成一个好人,当然,我想我老了以后还是要变成一个好人的,变成一个德高望重的人。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呆着其实非常矛盾。

第一,我太老,四十岁年纪的人已经不可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十八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以把自己周围弄干净了,甚至可能会觉得拿中文写作都没意思了。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了。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了。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反而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那养老了。因为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也肯定没有外星人入侵,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一点问题一定不大。

当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我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来住就他妈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x跟人家抢着干活,比如说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美国的时候,我的出版社也曾经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去写小说,我用中文写,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一类的事情。值得一提的是对《花花公子》这类的杂志我这次也有一些新认识。我曾经从自己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也就为了我的书能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后来被对方给退了,理由是“太黄色”。他们可能忌讳里面出现了一点乱伦的关系,这样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像美国青年刊物那样有病态的东西。

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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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20:25:00 | 只看该作者
(3)

  不能写这类东西,我一写、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会出来。这也是我没法在美国写作原因。当然我那时候的写作也差不多处于瘫痪状态。这样的话,如果硬着头皮扮演个美籍华人号称要“打入主流社会”,也不太可能。

  我也试图想在美国恢复我的创作状态,试过一些写作的路子看看是不是可以走,但是直到最后也没走通。当时我觉得特失望,不能写作对我来说生活就没意义了,因为,第一,我不能挣钱了;第二个人的心理满足也达不到了。

  我过去一直认为美国能够有很多经验提供给我们作为借鉴,但是小说创作这个东西实在太个人化了,因此我的结论是“在美国进行中文小说创作,不可能有什么灵感”,那里也没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生活可以提供给你进行创作。

  那里的生活对大家来说都一样, 特别是对中国人来说, 都一样。所以我觉得我在美国没法呆。这样一来,我的回国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细比较的话,就生活质量来说,我在美国就只能当一个穷人吧。做一个那里的穷人和我在中国的生活质量没什么区别,敞开吃敞开喝你还不如在中国胆大,那里的消费毕竟还是高。就我可预期的生活水平来说,我在中国比在美国要活得好。

  但是如果让我比较我自己去美国之前和之后有什么变化,我觉得有点说不清楚,当然最主要的事情是,美国这样一个好地方我去过之后感觉心里踏实了。如果不去,心里老是有一件事儿,原来在北京有时候人家老问:你去过美国没有?你如果说“没去过”,人家就觉得你丫这人有点残疾似的,自己也感觉自己比人矮一头或者见识比人短一块。现在如果再听见人家绘声绘色的描绘美国,我已经无动于衷,觉得无所谓了,因为我已经大概齐知道美国了。

  我一辈子也不觉得自己能够了解美国多少,我觉得我连中国都不了解,一个国家有上亿的人口,你连了解人都没法了解完。你可以说出很多美国的特征,但是你能说自己真正了解美国人了吗?我觉得我这辈子能了解好自己就可以了。

  反而在回国之后,我的创作灵感突然出现了。

  我觉得写作应该有一个标准,如果没有标准你就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是好是坏,你甚至连一个自然段都完不成了,而这种标准的产生是应该有参照的。你可以参照美国的东西,也可以参照欧洲东西,中国本土的东西也可以参照,关键是你自己应该把自己在这中间的位置弄出来,你要知道人家的东西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

当然,在中国写作是有一定规则的,是有类似在球场里踢球规则的,不是满大街撒了欢儿地跑,有规则你就是遵守。

  我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那么我假定我自己的读者也都是四十岁的人,四十岁的人一定已经有了家庭拖累,在社会上经受尔虞我诈的事情也多了,看书的机会相对的也就少了。

  我认为文学最好的读者是从高中到大三以下、不面临毕业的这些学生。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代言人,我写不了人家的东西,他们就会寻找新的代言人,我年轻的时候就没有把哪个老的当做自己的榜样,我想下面的年轻人也会这样,我的东西不合他们的胃口也就顺理成章了。

  面对这些东西我不坦然,但是也豪无办法最终只好坦然了。谁都愿意万古常青,但那是不可能的。

  回想起自己这么多年的写作生活来, 我还是得承认我曾经拿过坏东西换钱。 因为我虽然是“文曲星”下凡,但是一开始我自己没意识到这点。

  另外,中国文字又非常不严谨,掌握文字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一开始就不免出现纰漏。我想我的作品一开始超过一半都不是非常好的作品。 那时候我年轻, 求名心切,而且生活压力大,有时候真的是在等米下锅,吃了上顿没下顿。

  所以我不是说吗,有时候你太想换钱,就换不来钱。比如说我写过侦探小说,就写得不好,也没赚到过什么钱。

  后来我自认为自己能写出好东西来了,就觉得没有必要那么写了。另外我的生活态度也日趋严肃,我也不能给自己留下太多的污点。

  目前我已经重新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活了,我希望自己现在的写作能和我过去的写作手法离得远一点,我的新书《看上去很美》已经正式出来了,我自己觉得这个东西与我88年的创作距离比较远。

  至于写作水平是不是比当年更高了,我不敢说,这本书的写法是口语和书面语言结合的一种东西,因为纯口语水分很多,你要想找到语感就要多说很多废话;可是书面语言又过分地精炼和明确,适用于自然科学方面的东西,不太好,北京话可以用来做口语写作,这也是操北京话的作家得到的一个便宜。

  写完这本书之后,我又进入了更新的一本新书的写作生活,我力求把手里的东西一一写好。

    但有一点,如果到了实在什么都写不出来的时候我绝对不当那种“哥哥、姐姐互相在报纸上问好”的老作家,就仗着岁数大成泰斗了,我觉得这叫寒碜。

  虽然我这个人没什么原则,但是这还是我的某一项原则。

  我已经考虑过了,我将来老了的时候可能还会到美国去住。这么多年我在中国这个地方沽名钓誉,结下了一些仇人,所以我老的时候打算死在美国那类地方,不为别的,就为图个清静。

____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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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4-4 16:15: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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