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123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黑羽毛之《情人@丹妃》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0:4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引言: 那已经是记忆了,人总是试图淡漠或者忘记一些岁月,自己告诉自己一定要打破如茧般的延续,蝴蝶不应该记忆茧甬的丑陋,然而人却无法蜕变成为另一种生物形态,更不能真正地忘记留下了烙印的时光和经历。

作于:2007年1月11日

======================================================================
从准备离开仕嘉堡的那天起就已经开始背叛了,背叛了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有爱,我没有给她什么承诺,她也没要我承诺会回来,就这样我说我不喜欢有人送我离开,更不喜欢一个女人在我临行前的泪水。我怕那种责任,就连泪水的重量我都不愿意承担。

我走了,走得似乎很悲壮,表面上有些义无反顾地淡然,却在心里感觉着酸楚楚的凄凉,心里不停地说着那句《四根羽毛》中的经典台词“上帝会拿走我们身边最好的东西,以提醒我们得到的太多!”。

我牵强地笑着想来表示自己依旧从容,其实也只是为了掩饰压抑去撇了撇嘴角而已。

第一次见到丹妃是在那个开满五色郁金香的季节,原野上充满着生机的草香,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的她犹如倒悬摇曳的百合花,和着初夏阳光,远远望去显得熠熠生辉,犹如被神的光晕照耀般地令人神往。

这是夏天带给人们最美好的记忆,无论如何也无法压抑人们的激情,无可改变的就是生物界周而复始的萌芽和勃发的本能,夏日的热情会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显而易见的是人的嗅觉会变得敏锐。

就是在这个夏日,在安大略湖的湖岸我见到了丹妃,我只是记得是在夏日,那时我就在想我总会有一天把整个夏日毫无保留地归属给她,她就站在我的身边看我烧烤,旁边是朋友野餐的Party,大家在说笑,而她就站在我的身边陪着我,我没有可能不去想象她会是我的什么人,可我确实在此之前不曾与她谋面,我开始想,极尽全力地扫描着记忆,我很想盯住她仔细地看看是否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交,却不敢是因为我不想冒犯她而令我的目光把她推离我的视线,尽管是近在咫尺,我依旧感觉是她模糊的轮廓,如同被光晕虚幻了看不清,但我会觉得她很美,忽然之间我觉得我面的木纳并且胆怯地可以令人嘲笑,我只有忙着手上的活计来掩饰我内心的躁动,而唯一令我欣慰的是我可以在夏日芬芳中闻到她体香的气息,即使这样做可能会很下流,但谁又能察觉得到呢?正是那留在我记忆中的气息使我在后来的两年都不曾忘记,直至再次见到丹妃。

岁月在丹妃的身上如同静止了不再流逝,可我在这一年多里发生了点颠覆性的变化,我离婚了,离得很快很彻底如同落入了冰山的下的深渊,浑身麻木冰冷没有了知觉,每天不知在做什么似乎只是在延续生命,我想什么都会过去,要忍耐就一定会有新的生命蜕变,直到我第二次遇到了丹妃。

圣诞的Party我被朋友拉去热闹,这倒也好,免的一个人在公寓里感觉寂寞,其实自从离婚后我一直很寂寞,却偏偏又遇到了些被家庭危机困扰的一帮男人,男人其实比女人大度不到哪去,在酒吧里也不外乎就是把女人声讨成魔鬼,我感到厌烦,我很想离开,可我怕失去一个群体,哪怕这个群体是如此肮脏无可救药。
晚会令我兴奋,久违的快乐感觉伴随着美妙欢快的音乐、迷离炫灿的灯光和那蹁跹舞动的人儿无不令我想要去放纵一下我压抑在心底的苦闷。我不停地喝着啤酒如同在开放闸门之前蓄水般地肆无忌惮,我想我会很快醉过去,快乐地醉过去,这样就会有一个快乐的平安夜,我喝着啤酒,身体开始随着音乐在附和着节拍,而心情却更加的兴奋了。

时间真的会是在某一天某一刻某一分某一秒令人生蜕变吗?我不知道蜕变的答案,却在那一秒发生了,我看到了丹妃,看到她在旋转,顺直及腰的长发也随之旋转飘舞了起来。

我如同变成了一个冲动的战士,站起身并等待舞曲结束那一刻的冲锋,我的目光不能离开丹妃,惟恐她会消失,我试着让血液在身体里运行来冲击每一段骨节,以确信自己没有喝多。

丹妃很乖,随着舞曲给了我无限的缠绵,我离她那样的近,是我熟悉的气味依旧不变,我很得意,我会将她拥的靠我更近,近得没有间隙,近得我可以把脸颊贴在她的乌发,近得令她的身体微微后仰,近得我的身体会感觉到她的乳房的跳动,近得。。。。。。

“让我带走你吧?”我对丹妃说,她在我的颈项上亲了一下,然后闪烁着眼睛看着我,我在等她的应允,我们停下来舞步,我让自己退后一点,我怕是我的身体过于挤压她使她无法说话,我们都停在那里,我在等她答应我,她说:“好的,如果缘分让我们在下一次见面,我会跟你走!”

丹妃的先祖曾因族中出过皇妃而荣耀百年,后来成了割据地方的小军阀,最终被北伐军荡平,从而家道败落,但无论怎样,丹妃的行为举止仍不乏闺秀之气,容颜也承袭了祖上的秀美和气度。

也就是从平安夜的那一刻起,我茧缚的内心开始涌动,如同新的生命开始勃发,我盼望着再次见到丹妃,那对于我似乎成为了新的开始,我不曾知道何时会真正的蜕变,但却知道总有一天会的,也许就是明天,我期盼着明天,每天都将有明天,明天我会再见到丹妃。时间在流失,每天都在变化,而之中的变化在于我从消极无聊变成了乐观的盼望,我知道计算着见到丹妃的日子,哪怕我并不知道会是在哪一天,但是我相信会有那一天。

又到了夏天,同样是色彩缤纷,黄昏下的芬驰大街和肯尼迪大街的交汇处,已经不再喧闹,人车已经如退去的潮水静静地回归,而映入我眼睛的情景却带给我内心的澎湃。是的,那就是丹妃,我再次和丹妃不期而遇了,我竟然把车闯出停车线,并放肆地横在正要过马路的丹妃面前。

丹妃下意识的停住,看到是我后她退回到便道并示意我把车在一旁停下来,我看得出来她也有些兴奋地喜形于色。丹妃上了车后假装生气地说:“你在干什么,想谋杀吗?”我反驳说:“谋杀人的是你呀,为了再见到你,我已经扫了半年的马路了,好在老天开眼,Thanks God!”我没有问丹妃去哪里也没有建议去我的公寓,而是把车开上了401号高速公路向东开去。

白瑞,是安大略湖上的明珠,夜幕下的城市令人着迷,霓虹妆点的城和遥相呼应的点点渔火无不令人陶醉无比暧昧,港湾中的游艇静静地随波摇曳如窃窃私语卿卿我我。
在湖岸的餐厅的烛光下,丹妃原本白皙的面容着上了生动的红晕,红酒染红了她的唇,她很健谈且表情极具吸引力,我听她讲着吸吮着她身上独特的气息,那熟悉的久久不去的记忆。

我换了一下位置,坐在和丹妃的垂直的地方,这样会让我离她更近,她开始降低了语速,慢慢地她安静了下来,静静地乖乖地时不时地扇动一下低垂的眼睑,我揽过她的肩头,把她的头靠近我,我端详着她,看得很仔细,恐怕遗漏了什么,恐怕过后会忘记。

烛光的晚餐就是暧昧的道具,无人愿意逃脱如此浪漫的圈套,我吻着丹妃,慢慢的我会体会到她身体的躁动和空气中渐浓的女性荷尔蒙。

我知道丹妃会兑现她曾经在平安夜说过的话让我带走她,我们坐在车上,很久很久静静地相拥相吻在一起,好像要静静地睡去,一直就这样到另一个世界似的。

终于,湖面上凉爽的风吹来降低了躁动的热情,我问丹妃我们去哪里,她说带她去我想去的地方!

我把车开上个那条世界最长的街,央街。我不知道这条上千公里的长街起于何处又终于何处,我们穿行在城镇和郊野,背离着多伦多方向开向远方,我的手抚摸着丹妃,她把头靠在我的身上,就这样一直地往前。我感到幸福快乐,我问丹妃快乐吗?她说快乐,我把车停在田野中吻她,她吻得投入毫无顾忌。。。。。。

我是第一次在旷野中做爱,被包裹在夜色中,万籁幽幽寂静,可以听见身体中血液流淌的声音,在深邃如丝绒般的天际下狂野地喘息和呻吟,在闪烁如音符般的群星下纵情地狂欢和放纵,我想永恒的来临,哪怕是世界末日也罢!

我说我想去看斯匹尔瑞尔湖,丹妃说也想,我把车开上62号高速公路继续向着远离多伦多的远方闯入在茫茫的夜色的原野。

一百英里的时速犹如穿行在时光隧道般风驰电掣,车速伴随着激情的冲动,我无法控制丹妃那柔软的手游走在我的脸颊和身体上快感,我说我想把车开到天上去,丹妃说好吧你就来试一试,她拉开我的裤链,把头伏在我的双腿间。

当天际那缕破晓的光芒映照在斯匹尔瑞尔湖的波光上,我们驶入了美丽的小城苏锡.玛瑞,亲吻着碧波的湖水,如海般的大湖一望无际,鸥鸟在飞翔,如同上帝的天使,路旁是色彩各异的小屋,花园里开满了各色的郁金香,湖边静悄悄地犹如神话的世界,而丹妃俨然成了这神话世界唯一的女神。

小城依然在沉睡,似乎不想惊扰我的神话,一切都是从容不迫的流逝,就在这里就在这里我和丹妃相拥着睡去,在这神话里,是我的家,只需要天地不需要围墙的我的家。

终于,我们登上了小城的火车,我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随便买了两张车票,无所谓火车会带我们去哪里,我想我们可以找到我们想去的地方,哪里都无所谓,因为我们的全部就是我们在一起。
火车带着我们穿行在崇山,穿越在森林,数不尽的湖水精灵般地闪动,高耸的杉树刺向蓝天,又被阳光刺穿叶间的空隙,就在这里我们下了车,这是菲泽。

这是一个小村镇,更像是印第安人的部落,除去装束到处还可以看到古朴的印地安传统,我们住在靠近湖边的小客栈里,这里只有一对印地安老夫妻,脸上深邃的沟痕表示着岁月的沧桑。

这一夜我们睡得很甜,我简直是精疲力尽了,我们放纵到了极点,我喜欢丹妃如瀑般的垂发覆盖在我的裸体上,丝丝清凉,我们纵情地喝着果酒,丹妃如蜡质般的肌肤细腻光滑,柔美骨感的肩胛和锁骨围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的窝窝,我说我想把那个窝窝当成酒杯,我真地把她那窝窝当了酒杯,我吮干了一杯又一杯。

丹妃对我说每次触及到我的肌肤,她都会压抑不住兴奋,从第一次见到我她就有让我抱抱她的冲动,她说第一次就被我的气味所吸引,她更喜欢冰块滑入她身体中被我顶进子宫时的快感,那种感觉让她无法自持如醉如仙。

我发现丹妃很贪婪,我发现我也很贪婪,我不想放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我想她应该是我的,她的心是我的。

阳光下的湖水波光粼粼,从湖面上吹来的风清爽无比令人心旷神怡,印地安老夫妇坐在湖边的露台上,老汉在看旧报纸,老太太坐在他身后把下巴抵在老汉的肩膀和他腻一起,我从背后用双臂环抱着丹妃和她一起静静地看那对老夫妻,我知道我们彼此在深深地沉醉在我们彼此的气息中,沉醉在老夫妻永恒的画面中。

时光流逝着,我习惯在每天的那个时刻等待丹妃的到来,我体会得到她向我走来,越来越近,那种感应伴随着她的气息,我已经熟悉她的气息,我已经在心里深深地铭刻了我的情人丹妃。

两年过去了,残酷的现实降临了,我感到身体上的疲乏,终于我知道是地狱之神的召唤,我为时不久了的生命接近终点。

我知道快乐的意义,我知道快乐的价值,就在收到检查报告的第二天就是北美的停电大事故,一切变得黑暗中的爬行,人们有些恐惧,可我不怕,我想那只不过是到报道前的演习,好让我可以从容面对黑暗,唯一让我无法割舍但又不得不割舍的就是我的情人丹妃。

纽约是黑暗的,密支根是黑暗的,纽泽西是黑暗的,弗吉尼亚是黑暗的,安大略是黑暗的,似乎世界是黑暗的,只有我的心里还有一丝光亮,就是我的情人丹妃。

我到沃尔玛买来一袋蜡烛,是一百个,我和丹妃来到鲍特.悠涅的湖边,我在沙滩上把蜡烛排列成LOVE FOREVER,逐一地点燃,我告诉丹妃我要离开多伦多,我说我要回家。

我紧紧抱住丹妃,感到她喘气的声音变得沉重,可她依旧是静静地乖乖地没有说话,我感到她胸膛的起伏,犹如欲决的堤坝,我吻她的嘴唇、脸颊,和那三角窝窝,我吻到她淡咸的泪水,我不敢睁眼去看她的眼泪,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流泪,她的泪水对我来说太沉重。

我转身离去,我没有再回头,我要回家了!

“我爱你!”是丹妃含着哭腔哽咽的声音,“我知道你的家在天地之间!”

我没有回头却在心里默默地说着我也爱你,丹妃!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形如枯槁在你面前而不再是你心中永恒的那个我,你的情人,我会在天际看到那“挚爱永远”的烛光和烛光旁的你,我的情人丹妃!
沙发
发表于 2009-3-29 12:4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