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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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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21:3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数学教授约翰?纳什是当今最著名的几个疯子之一,他疯狂离奇的经历被改编成电影《美丽心灵》后,在世界各地广为传诵。约翰?纳什共入过两次精神病院,1959年在波士顿附近的麦克林医院(McLean Hospital),1961年在普林斯顿附近的特伦顿精神病院(Trenton Psychiatric Hospital)。两次入院之间他异想天开地从麻省理工辞了职,提取了所有养老金,宣布他要去欧洲旅行。1959年七月,纳什的航班在巴黎着陆,他看到整座城市充斥着抗议核军备竞赛的游行、罢工、爆炸。直到他终于被遣送回美国前,有九个月的时间,纳什在欧洲各大城市游荡,到处都像巴黎那样满是冷战意识下的喧嚣与骚动,北约与华约的黑影不分伯仲地徘徊在欧洲大陆。这九个月极富隐喻的游荡不禁让人联想起虚构世界里流浪四方的英雄们:杜拉斯念念不忘的恒河边上的女乞丐,乔伊斯笔下用一天游历都柏林的布鲁姆先生,当然还有荷马歌咏的花十年时间返家的奥德修斯。这些虚构的英雄和纳什一样,用漫无终点的肢体的游荡企图达到某种精神目标。纳什在欧洲目睹的种种疯狂世景让我好奇:一个刚出精神病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去面对一个比精神病院更加疯狂的的宏观世界,尤其是这个宏观世界言之凿凿地标榜自己是“正常”的、“理性”的。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措手不及的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究竟让人类变得更理性冷酷还是更激烈狂热?现代人究竟还有没有资格将一部分同类隔离起来,宣判道:“你疯了,你不要靠近我们”,即使疯与不疯的界限已经成为了强权的体现?约翰?纳什的一生或许能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必须写写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可我难以下笔。一个开头就是一个定义、一个基调,而约翰?纳什恰恰是难以定义的。在普林斯顿的四年我有多次机缘认识他,“认识”,却不“了解”,每一次认识总是推翻前次刚形成的定见。事到如今,这些复杂的事实和感触,层层重叠在一起,我只能指着他叹息:“看啊,这人……”所有的赞美、怜悯、嘲讽,看啊。
  
  
  一
  
  那就看吧,看看这人。不过他老了,我入学那年他已经八十岁了,不常在校园里走动了。我是在大一的尾声才第一次见到了约翰?纳什,在那之前倒是经常见到他的儿子。大一时我在工科图书馆找了个闲职,清晨和半夜在图书馆里坐上两三小时,扫扫借书者的条形码。这种时段的图书馆总是很冷清,同学们要么还未起床要么已经休息,倒是几个住在附近的疯子和傻子,雷打不动,图书馆一开门就来,捣鼓些疯疯癫癫的事情,直到半夜你在他耳边三请五请才走。我记得其中一个总穿着宽松的毛衣、一脸络腮胡子的胖子,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七八个小时,他大概得了某种极严重的癫痫,每过几十分钟会突然克制不住地呻吟起来,鼻子翕动着,脚扭动着,这么大声发作约半分钟,他又像没事人似的全好了。他的体内养着一头难以控制的野兽,隔段时间就得大声嚷嚷自己的存在。我开始觉得很恐怖,直到某天,同在图书馆工作的学长告诉我,那个疯胖子是维基百科的正式编辑,每天在电脑前审订无数词条,我才对他肃然起敬起来。时间一长,对经常光顾图书馆的疯子的种种狂状熟视无睹,渐渐少了害怕,多了亲近,在深夜听见癫痫病人梦呓般的呻吟,恍惚像母亲口中的摇篮曲。
  
  这些图书馆疯子中有一个,四五十岁了,头发胡子又长又脏,坑坑洼洼。他总是穿一件普林斯顿的套头衫,两腿大开地躺倒在椅子上,手里一本厚厚的书,经常是不打开的,就放在手上,醒着的时候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睡着的时候就仰着头像死去了一样。其他的疯子我还常常看见他们清醒时正常的表情,只有这个疯子,他虽然很安静,但总是陷在极端迷茫烦扰的状态。他经常呆若木鸡地坐上好久,然后蓦然剧烈地摆动脖子和臂膀,眉毛鼻子紧紧拧在一起,嘴里大口大口喘气,像是正在经历极大的苦痛。某一天,他正如此发作着,学长指着他说,“喏,这是约翰?纳什的儿子。”“什么!”我大吃一惊,“他儿子不是哈佛毕业生么?”“那是《美丽心灵》编出来的。精神病是遗传病。”学长冷笑着说。
  
  那次残酷的邂逅是我第一次得以把《美丽心灵》与真实的约翰?纳什区分开。后来我还有几次从数学系的同学那儿听说约翰?纳什儿子的疯狂事迹。据说,他儿子常常呆在数学楼的公共休息室,在黑板上写满离奇疯癫的公式,其中一个广为流传的公式是这样的:
  
  1 = 水星
  1+1 = 金星
  1+1+1 = 木星
  
  如此种种,直到他把自己所知的星星都写完,甚至连“英仙座”、“大熊座”都有。
  
  得知他儿子真实情况不久,我终于见到了约翰?纳什本人。大一末的某天偶尔在路上走,迎面走过来两个老人,男的高大而干枯,女的矮胖而臃肿,他们穿着正装,大约要参加什么仪式。我认出了男人是纳什,很兴奋地推推边上同行的朋友。他说,“早看到啦。”我又问边上的女人是谁,“还有谁?当然是他老婆。”我心里又吃了一惊,这形象与詹妮弗?康纳利饰演的美丽妻子实在相差太大。朋友看我怔怔的,便半是劝慰半是嘲讽,“年轻的时候大约挺漂亮的,现在老了嘛。说起来,《美丽心灵》里讲得他们如何神仙眷侣,其实他疯了不久后她就要要求离婚,这么多年他们住在一幢房子里,只是同住人的关系,直到2001年拍了电影,他们才又复婚。”两位老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步履蹒跚,一声不吭,他们间是那么疏离,既像是陌生人的疏离,又像是熟识无睹太多年的疏离。《美丽心灵》在我心中营造的那个关于爱的奇迹的泡沫就这么被戳破了,我只是看到一个寻常老人的卑琐晚境。
  
  
  二
  
  所幸大部分普通人还是被电影的泡沫鼓舞着,一提起纳什总想到《美丽心灵》;就像许多学者被博弈论的泡沫鼓舞着,想方设法在自己的研究里加点博弈论赶时髦。这些年博弈论在各类学科前沿炙手可热,我在普林斯顿的许多课堂上听到纳什的名字,越是那些像是离博弈论差之千里的领域,譬如生物、比较文学、历史,越是有学者绞尽脑汁想和博弈论攀上些亲戚。在那些讲座里,纳什的名字总是和“纳什均衡”等同起来。只有一次,我在截然不同的语境中听教授说起纳什。那是一节异常心理学讲座,“今天我想跟大家谈一个有趣的精神分裂症病例,病例的主人公是著名的纳什教授。”心理学教授搬出一座庞大的老式录像带播放器,在投影仪上给我们放了一段访谈,我还清楚地记得访谈中旁白的第一句话:“约翰?纳什曾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可他坚称他的疾病是全靠意志力治愈的。”
  
  约翰?纳什曾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可他坚称他的疾病是全靠意志力治愈的,他痛恨精神病院、痛恨药物,至今说起他妻子将他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形,他都一脸心悸。他共有两次入院经历,第一次入院在专治上层阶级的麦克林医院,那里的医生把精神分裂症当作心理疾病,成天做心理咨询,询问童年经历。他的同事唐纳德?纽曼(Donald Newman)去看他,纳什说:“唐纳德,如果我不变得正常,他们是不会让我出去的。可是,我从来没有正常过啊……”第二次入院在特伦顿精神病院。访谈人和他故地重访,纳什站在草坪上,凝视着巍巍耸立的暗淡的建筑,拒绝再靠近半步。“他们给你打针,让你变得像动物一样,好让他们像动物一样待你。”在这里,他被迫接受了如今已被西方医学界停用的胰岛素昏迷治疗:大剂量注射胰岛素,让精神病人陷入昏迷状态。而病人清醒时,也状如行尸走肉。他开始只吃素食,以此抗议医院的治疗,当然没人把这当回事情。在长时间胰岛素昏迷治疗后,他终于“变正常”了,他生平从没有如此谦逊有礼。同事妻子回忆说:“他看起来乖得就像刚被人打了一顿。”
  
  半年后,谦逊有礼的约翰?纳什终于从特伦敦精神病院出院。他换下肮脏的病患服,交出自己的号码(半年来他没有名字,只有这个数字标识),他踉跄地走出医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童年好友,“和我讲讲我们一起玩的事情吧。那个治疗把我的童年记忆给抹掉了。”
  
  如果回归理性仅意味着对社会标准的驯服、意味着丧失记忆,治愈还有多少价值?尤其是对于纳什这样一个把数学视作“唯一重要的事情”的天才。纳什教授心中最纯粹的数学不是理智,而是灵感。理智不过是沟通这种灵感的手段,而若重获理智也意味着灵感丧失,他情愿放弃理智。一个朋友在他住院时去看望他:“你发疯的时候声称外星人和你说话。可是你这样一个理性的数学家,怎么可能相信外星人这种无稽之谈?”纳什回答说,“数学的创见同外星人一样进到我的脑子里,我相信外星人存在,就像我相信数学。”他在笔记本上写道:“理性的思维阻隔了人与宇宙的亲近。( Rational thoughts impose a limit on a person’s relation to the cosmos.) ”
  
  从特伦敦精神病院出院不久,纳什拒绝接受任何药物治疗,因为治疗让他感觉迟钝,不能想数学。他过去的同事在普林斯顿大学给他安排了一个研究员的闲职。于是学生们常常看到一个穿着红跑鞋的中年人形容枯槁地在校园里游荡,在整块黑板上写下不合逻辑的公式,拿着几百张前夜刚演算好的数学公式出现在某教授的办公室,他有了个绰号,“数学楼幽灵”,很少人知道这个疯子到底是谁。
  
  而在七八十年代,他周围的亲友开始注意到,纳什渐渐不疯了。他的眼神变清澈了,他的行为有了逻辑。“那么,不靠治疗,你是如何康复的呢?”访谈人问他。“只要我想。有一天,我开始想变得理性起来。”从那天起,他和他幻听到的声音开始辩论,驳倒那些声音,“以理性分辨非理性,以常识分辨错觉。(I reasoned myself out of the unreasonable;  I became disillusioned of my illusions.)”
  
  “只要我想。”在纳什这个个案里,疯狂与理智似乎变成了一个自由意志的选择。我甚至不再相信他真正疯过;或许,他理性地选择了疯癫,又疯癫地回归了理性。如此看来,《美丽心灵》是A Beautiful Mind的严重误译,应作《美丽的头脑》或《美丽的智性》更符合真实。Mind固然有头脑和心灵的两重释义,而在纳什从疯癫重获理智的历程,我们看到的是过人的意志和理性压制着疯狂的心灵。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从七八十年代的某一天起,他有意识地选择将一部分的疯狂运用在数学的灵感上,而将剩余的疯狂用理性囚禁起来。
  
  访谈的录像带放完了,异常心理学的教授说:“纳什不借助药物治疗而康复的案例引起了许多精神病学家的兴趣。他们研究他的生活起居和周边环境,希望他的病例有推广价值。不过在我看来,真正治好纳什的也许不是他过人的智力和意志力,而是荣誉。七八十年代,博弈论在经济学上飞速发展,纳什声名渐隆。1994年他夺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一夜间开朗了许多,简直变了一个人。领奖后他在街上散步,常常有陌生人向他致敬,‘纳什教授,祝贺你。’”
  
  心理学教授的这番评论并非无稽之谈。纳什发疯之时,自恃甚高的他正苦苦追求数学界最高的菲尔兹奖而不得。倘若他能及时得到菲尔兹奖,也许就不会在失落和压力下发狂了。更进一步讲:荣誉降低了社会标准的尺度,在荣誉的光环下什么都变美了、变正义了。狂乱的行为在正常人身上被贬斥为“发疯”,在诺贝尔奖得主身上便被赞美成“特立独行”。那么,有没有可能纳什教授的疯癫并没有被治愈,倒是普罗大众治愈了他们审定疯癫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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