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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如同语言,对它的感受一定要放在合适的“语境”之中。
我从小学习乐器,最初学二胡,我的启蒙老师是初中的音乐老师,当时她组了一个小小的乐队,常见的民乐都有,其中我特别喜欢琵琶。之后我改学小提琴,对民乐依然有好感。
练习器乐的时候,老师会在练习房给我们做示范。她会很多器乐,我最喜欢她为我们表演琵琶。在那样一个封闭而肃静的音乐室中,我能够感觉到从她手指尖上发出的每一个音符,感受到她每一次指尖与琴弦之间的摩擦,甚至她每一次的呼吸,我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之后无论是听现场的音乐会,还是听高级音响的播放,再也没有感到这种专注和体验了。
中国音乐中有一个说法,叫做“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丝是指弦乐,竹是指管乐,肉是指人的嗓音。它的深意是,音乐的旋律远不止音符本身那么一点点东西,弦乐中的手指与旋之间、管乐中的呼吸和手指与乐器之间,所有人与器乐之间的互动,都有超越音符本身的,吸引人的魅力。
在中国民乐中,器乐与自然之间有着几乎是零距离的对应关系。笛子是春,箫是秋,二胡是风,古筝是流水。我前天的文章《我在加拿大得到的幸福:夜夜笙歌“入梦来”》其实是在讲这种人与自然。
琵琶是最性感的一种民乐,它与人有着最亲密的接触。除开它,没有一种器乐在演奏的时候,是被演奏者以那样一种方式紧紧地拥抱着的。当演奏者投入其中的时候,她与琵琶之间,就像两个人在耳鬓厮磨。
当然,这也是为什么,器乐本身永远无法超越人,因为人是万物之灵,人的嗓音是自然界中,最生动最自由最具有灵气的。
毕业后到广州工作,居住的地方靠近中山路,很繁华,也非常吵闹。安家后,我买了一套音响设备,又陆续买了不少音乐的CD。有的时候在家中休息,会放音乐听听,播放的东西多了,就发现,基本上只有交响乐或者流行歌曲比较好听,其它的音乐,放出来,总感觉怪怪的。开始的时候以为是音响效果不好,后来新买电视的时候,就把音响又升级了,但是听音乐,尤其是听民乐的效果还是不好。最后终于明白,是因为周边的环境太吵杂了。
来到温哥华,开始的时候,为求生存,很忙。搬家到高贵林后,慢慢就没有那么忙了。我在前面的文章里讲,我自己做餐馆,晚上回来,不赶时间的话,我就在浴缸中浸泡一下,自我放松,前面的文章《我在加拿大得到的幸福:天浴》和《我在加拿大得到的幸福:做一个无脑的厨子》,讲的就是这个。
夏天的时候,我可以从浴室的天窗上,看得到天上的星星月亮。风吹过,送来天籁的声音,让人感到世界安静到让自己的耳朵都醉了。我静静的待在浴缸中,用手机听音乐,最美的就是民乐,无论箫、二胡、笛子还是古筝,或者很少见的阮、塤,个个都好听,其中最好听的是琵琶,因为温哥华的夜晚如此安静,每次我细细的聆听的时候,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双纤细的手指,轻轻的在琴弦上滑动的声音和她残留在琴弦上的温度。
静静的夜,伴随着天籁的呼吸,琵琶那叮叮咚咚的清脆旋律,仿佛是我心灵,行走在记忆长河里的声音。
我在温哥华,找到了中国民乐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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