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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达“医生”/“博士”/“教授”成名之捷径 [之一]
话说1982年3月2日,安省西医管理局 (The 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 ofOntario) 收到一封检举信,信中举报:有位张姓先生伙同12名华裔冒用医生头衔行医。经过一年多调查后,西医管理局的检查官M. N. 先生来到张金达先生府上向他指出:“你用医生头衔是不恰当的,有违法规。”张金达先生随即表示同意取消在电话本上自称“医生”的广告,并停止使用和发送印有“张金达医生、中医师”头衔的名片。 1990年4月5日,检查官M.N. 先生又接到一封检举信,随信还附有一份刊登在1990年4月份发行的《安省生活》的刊物上的广告。该广告中称“张金达是中医师、针灸专家,专治慢性病和戒烟。”其后,根据1991年11月份的调查证明:张金达先生在安省London市的电话本黄页上的针灸栏目下自称“张金达医生”,在他的“中医针灸研究所”前门挂有“张金达医生”的牌子,研究所后墙上标有“张金达医生专用车位”。这个研究所在《安省生活》刊物上的广告联系人是张女士,登记类别是医疗/学校。 J.B.先生是西医管理局的检查员,1991年5月至11月,他假称患有前列腺肥大,前往张先生研究所求医。1991年10月28日就诊时,张先生对J.B.先生卖弄自己是与世界卫生组织密切合作的世界针联的副主席、教授和中国的医生。张先生还说他治疗前列腺病和阳萎成功率很高。 1992年2月3日,有一位J. D. 先生当面质疑张先生的“医生”头衔,张先生说:“我同你没有话讲。我是中国的医生,我有权使用医生头衔。” 1992年4月29日,安省西医管理局根据卫生纪律法第67款起诉张金达先生及其研究所的同事,要求张金达先生停止使用医生、中医师和针灸师及任何表明有行医资格的缩写和前缀。安省法院受理了西医管理局的请求,并知会被诉方张金达先生准备应诉,听证时间订在1992年6月3日。 1992年5月14日,张金达先生在位於London 市的 Middlesex 县法院宣誓准备应诉,证词开头部分如下: “我作为应诉人就我所知谨在此宣誓作证:我的祖父是一名中医大夫,我从十二岁起就跟随他学医。1973年11月22日,我获得了中医学位,得到了台湾中华民国考试院的证书,自那一天至今,我一直在加拿大从事中医。请看我的呈堂文件“A”(即上述证书),它是中医专业领域中能得到的最高资格证明。......另外,我是中国陕西省中医研究院的名誉教授(呈堂文件“G”)和中国南京中医学院的客座教授(呈堂文件“H”),我也是北京新华医院和北京老年医院(松堂医院)的名誉院长(呈堂文件“J”、“K”),我还是中国云南省中医研究所的荣誉教授(呈堂文件“L”)和中国云南省耳针研究所的名誉教授(呈堂文件“M”)......” 张先生这些证书五光十色,确有可观,且让我们奇文共赏,一一分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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