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个一家三口的家庭,本来感情融洽,但妻子信基督教后却经常口角,最终离婚收场。 她信教后依圣经的教导,常灌输家人「信耶稣得永生」、「崇拜偶像是违背神的旨意」等道理,并强迫先生一同信教。 不愿信教的丈夫质疑,若举家传教,家中将没有生活费,但因圣经说只要求神的国,神就会养活教徒,妻就回答:「神会安排、神会给钱!」丈夫不愿配合,妻认为丈夫被恶魔附身,就常根据圣经的教导大喊:「奉主耶稣的名义,把你身上的鬼赶出去!」要为其驱魔,让丈夫忍受不了离家出走,但妻子以「信仰基督教不能离婚」为由,拒绝签字离婚。 两人分居十三年,丈夫诉请离婚,法官判准两人离婚。
肇事经文:
申命记
6: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
6:7 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
6:8 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
马太福音
6:31 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6:32 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
6:33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马可福音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 就是奉我的名赶鬼. 说新方言.
路加福音
14: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