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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毛瑟98 于 2012-7-11 13:49 编辑
(何清涟在一段访谈中谈到)
再接下來的一件大事就是一九九三年發生的「清水河大爆炸」,深圳市因此都差點被炸沒了。清水河是深圳市的一個危險品倉庫,經營危險品倉庫是要特許經營證的。那麼這個特許經營證是哪裡發呢?是深圳市公安局的消防處發的。 結果就在那裡出現了危險品、媒氣罐大爆炸。
我記得那一天我正好在家裡休息,我的家離清水河很遠很遠突然 嘭一聲,我們的窗戶的玻璃和整個樓都震動了,我們立刻知道深圳市發生很大的事,但是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趕忙我把孩子交給保姆,我就趕往報社,才知道是清水河倉庫發生大爆炸。我們很清楚那裡是堆積了各種各樣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包括深圳市四個很大的液化氣儲藏罐都在那邊。如果那四個罐子要爆炸的話,我們深圳市就全部都沒啦。就在當天我們就接到宣傳部的指示說:所有有關清水河大爆炸的事情,各報的記者不能夠自行採寫,必須要按照「通稿」的意思寫。死亡人數不許超過三個;損失的財物不許寫明數字。當時我們的攝影記者拍回來的照片,居然拍到了一朵蘑菇雲,就像原子彈爆炸了一樣的蘑菇雲。他因為是第一個進入現場,所以後來全世界使用的「清水河大爆炸」的照片都是向他買。
他拍到的屍體的照片,我們看到都有七、八十具。當然還有好多他還沒拍到的。比如有一條鐵軌那裡有四十多個民工在做工,結果那四十多個民工被炸了以後,只能找到一些斷腿、斷手和屍體的碎片,根本拍不到完整的屍體。結果報導的三個死者都是哪裡的呢?有兩位是我們深圳市的兩個公安局副局長在現場搶,還有一位是派出所所長。而這三個人後來都被揭露出來有嚴重的腐敗問題,尤其是那個被炸死的公安局局長,他自己就是那個爆炸的危險品公司的董事長,按照政府的規定,他是不容許經商的,他既違規經商,同時又違規給自己批了執照,又沒按照政府有關危險品管理的規定經營那個公司。所以人家說幸虧他死了,如果不死,他要被槍斃的。那麼這麼一件事情,最後在我們中國的媒體上只能這樣報導:武警戰士在市政府的英明領導下,如何赴湯蹈火不怕犧,英勇搶險。還有就是市政府領導如何指揮若定,如何身先士卒,臨危不亂,臨危不懼。死的人數呢,就是只有這三個領導幹部,其他沒死一個人。 深圳的記者一邊被迫寫這樣的報導,一邊在家裡罵說:這是拿著喪事當喜事辦,明明是一個不好的事,卻寫得好像幸虧有了這麼一場大爆炸,才讓我們的領導幹部有了表現自己指揮若定,大智大勇氣度的機會。也才讓我們的武警戰士有機會表現他們如何英勇奮鬥,不怕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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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瑟按: “清水河大爆炸”发生时,何清涟女士时任《深圳法制报》 副主任编辑。1993年的深圳清水河大爆炸,死亡不低于七八十人,报导三人
天津大火,报导死亡10人,网传378人,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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