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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是一位性情刚烈的女性,和“慈母”“三春晖”,或者再文雅点的“萱堂”“令慈”这样的尊称不怎么联系得上。当然,她有时也为我补帽子,缝衣裤上挂破了的三角破绽,缭被脚趾顶透了的鞋。然而这方面确实印象不深,每逢忆及,她常常不是握针,而是擦枪——一堆的枪机零件摆在桌子上,各种颜色油污了的破布条、棉纱,还有“鸡(机)油”,她擦拭了一件又一件,再嘁里咔嚓组合起来,一杆闪着暗幽幽烤蓝的手枪又握在她的手中——她是与共和国一同诞生的第一代警察。1948年,她是县公安局的侦查股长。1949年,她已成为陕县公安局的副局长。除了打枪,她还骑马,过黄河进伏牛山,都是骑马走的。所以,母亲在我心目中不是依门盼子、灯下走针的女人,而是英雄。
英雄也打儿子。因为我淘气调皮好像永远长不大,因为我逃学不肯受调教,因为我诸门功课成绩都很“臭”,不知多少次被她打得三魂七魄不归窍。当然,挨打的部位永远只有一处——屁股。打过就忘了,以至于我永远都以为,打屁股肯定补脑子,不打屁股的必定不是好妈妈。记得我第一次挨打,是一个秋天。公安局的院子里有一株很高很大的梨树,几个农民装束的人在树上摘梨,手里提着很长的麻袋,摘下来就装进麻袋里。我当时四岁吧,就站在树下,偶尔有落下的梨我就捡起来,飞快送进屋里塞进抽屉。如此往返,竟捡了多半抽屉磕烂了的梨。半夜时分,母亲开会回来,我(其实一直熬着瞌睡在等她)从床上一跃而起,拉開抽屉,说:“妈!我捡的,你吃!”
母亲的脸色立刻大变:“你怎么敢拿人家的梨?”“树上掉的,我捡的……”“掉了你就敢捡?”“他们(别的小孩)都捡,我也捡!”“你还嘴硬!”
……于是开打。我的绝不认错似乎更加激怒了她,她将我从里屋拖到外屋,又拖到滴水檐下……狠狠地照着屁股一掌又一掌——打得真疼啊!我相信她的手肯定也打得酸痛……那夜月亮很好,清冷清冷的,我的哭声惊动了所有的公安,他们拉着劝着,母亲才罢了手。
许多年过后,我才知道,当时那里还没有土改,公安局占的是财主的院子。梨,恐怕是故意遗落下来的。地处伏牛山腰的这个小县城四周全被土匪包围,而城里的“自己人”中也有土匪鼓噪着预备蠢动,形势异常凶险……以后我还挨过许多次打,总没有那一次挨打冤枉,也没有记得那样真切。然而尽管被打,我从来也没有怕过她,时至今日想起来还不禁莞尔。假如她能活到今日,或假如我当时就是作家,我肯定要好好采访一下她,必能写出一篇意趣横生的文章。然而三十二年前,她就去世了,只留下这美丽的“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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