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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长篇:我的加拿大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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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2: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自天涯社区论坛,作者:加拿大农民

原帖链接地址:http://www13.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459984.shtml
作者个人博客:http://michaelcanada.tianyablog.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

我叫石念。为了避免老板不至于因为念不出我的名字而把我这位优秀员工置于加薪升职的名单之外, 5年前移民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后,我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叫Michael,朋友们都叫我麦子。现状单身。


我非常郁闷。刚才在MSN上又被李明这家伙羞辱了一下。李明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初是多好多纯洁的一个同志啊。我追女孩子的时候他老给我通风报信女孩子的行程路线啥的,或者替我在女孩子面前说好话,效果还挺好。因为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所以人家都信他。当初移民这档子事还是他提起的,他和他老婆拼了命怂恿我一块办。说等到了加拿大也好有个伴。等我快办完了,这家伙却说他不移了,他要买房子生儿子了。万幸啊,你说这么立场不坚定的家伙如果早生个几十年,那多少革命同志都得给他出卖了啊。想想我都一头冷汗。结果就我一个人万里迢迢来到了加拿大。

这几年李明混的还行,换了工作当了个大型外资公司的中层经理。5年前买的房子也升值了不少,车子也买了。儿子也大了。还上了啥EMBA,我当时听了真是五雷轰顶,心想这家伙傻乎乎地怎么生了个神童啊,这才多大啊就上EMBA啊?后来才知道那叫啥Early MBA。你说这才5年啊,咱们的祖国都欣欣向荣到啥地步了,连孩子都是MBA教育了。近几年随着国内的海带市场日渐繁荣,特别是有些归国同志不小心把加拿大说成是个农村后,这个家伙就担心我在加国农村的生活情况了,动不动就对我来个爱心大放送。有一次MSN聊天,他说回来吧。我说我是想回啊,但回不去了啊。国内海龟市场的行情不好。他很怜悯地对我说,是啊。你们这些海外游子是挺苦的。要不先回来,弄个低薪点的工作先干着,再看看。我说那我吃饱啦,抛弃这里的生活回国,赚得比我出国前还少。那家伙连忙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那就不错了,最起码你摆脱农村,重新过上都市生活了。我当时就喉咙口发咸,丹田运气总算把那口鲜血咽下去了。当天晚上我差点就给这家伙扎一小布人。这还是其次地,这家伙简直是比我妈还关心我的个人生活。老是说,听说海外男同胞们在那里都憋得很辛苦啊。见个女都眼冒绿光。你家伙没啥本事,长得又不帅,估计有啥女的也轮不到你了。那里气候又干燥,更容易上火了。你可要保重啊。还有实在不行就学习一下南泥湾精神,自己动手干吧。不然几年不用会功能衰退的。你现在不会就不行了吧?对于这个无赖问出这么隐私的问题,我实在是深表遗憾。如果要证明我还行。那将是个难度很大的论证过程。方法有: 1。我通过一个我们俩都熟识的女性来论证。2。我当面向他演示。第一个方法从地理学角度来说,目前还不具备可行性。第二个方法从啥科学角度来说都不可行。所以,我,一个32岁的壮男,在李明眼里成了一个因为长期性压抑而引起的性功能障碍患者。

我对李明这样对海外男同胞的成人生活在缺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就做出不负责任的推断是很有意见的。在怎么着,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被憋出病来?我们还有勤劳的双手嘛。还有我对一些比如中国男人因为尺寸不符合所以没法找到洋妞之类不负责任的话也非常愤怒。通过我在gym更衣室等地方的实地考察论证。在非战斗状态下,各种族男性的武器装备差别最大的是体现在武器外包装的颜色上面,而不是口径的大小。至于战备情况下,我无法具体得到数据也就不下结论了。因为虽然我具备很强烈的科学头脑,但是我还没有到为了科学献身的崇高境界。在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经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小鸟依依在女性的胸膛上,哪怕是飞机场也比那长满黑毛的胸膛更温暖一些。

其实,在加拿大,成人娱乐业也是比较发达的。比如这里的脱衣舞厅就遍地都是。而且是合法的。消费也不高。花5个加刀买瓶啤酒就随便坐,爱多久就多久。如果再花个20刀,那就可以有舞女单独带你到旁边,在你身上跳。那叫Lap Dance。当然,规矩就是许看不许摸。一般消费者在看到了门口那些King Kong体形的门卫后,基本都不会违反这个规定的。从一个曾经的骨灰级的电脑攒机爱好者的角度来说,我们的追求就是性价比的最大化。我对这种消费的性价比实在是不敢苟同。因为去脱衣舞厅和用BT下载A片自己看所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是视觉刺激。至于触觉,味觉等等各种其它的感受都无法实现。前者是不敢。后者是不能。所以,我选择了后者。在加拿大妓女是非法的。但是,它可以换了个名字叫“Escort”,就是陪伴服务。只要不在公众场合谈论价格就行了。但是,洋妞基本上是只可远看不看近观的。她们的毛发浓密程度早在大清康熙年间,韦爵爷在和罗刹公主共度良宵的时候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而且在夏天的时候,因为她们的皮肤缺乏黑色素,会在太阳的照射下产生很多色斑。最主要的是,她们普遍守时,守时得没隔2分钟要看一下墙上的钟。这让我很会产生错觉。我感觉到花了几百加刀只是买了个闹钟。而且我还无法退货。也没啥315热线投诉。在当了几次不满意的消费者后,我决定不再消费了。

当然,我还有凌玲。但是我无法对李明介绍她。我国内的任何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凌玲比我晚2年到的加拿大。我是在回国探亲回来的飞机上认识她的。她是一个人到加拿大定居的。老公和7岁的女儿还留在了中国。她老公是一个技术骨干。在现在的公司干得不错。又一对为了出国自己把家拆散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人在国内有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同时他们又得到了加拿大的移民身份。他们没有勇气放弃国内得到的一切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重新开始一切。也无法放弃他们的出国梦想。于是就先让一个先去加拿大熬着。另一方在国内继续工作。3-4年后,只要一方取得了加国国籍后,那另一方也就可以继续保留移民身份了。这看起来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但是我认为这样做很SB。因为他们的代价是家庭长达几年的分离。这造就了多少潘金莲啊。半年后,我的观点在我疯狂吮吸凌玲的乳房的时候得到了论证。当然我也不太愿意把自己当成西门庆。我没西门庆帅,也没西门庆有钱。更不愿意象西门庆那样让人砍了。我更愿意把自己看作是于连。不过这样做的危险性更大,我有一次对朋友们说我像于连的时候,差点被他们浸了猪笼。幸亏他们没买到那笼子。

我一开始就喜欢凌玲。凌玲不是个大美女。她是个白净秀气的少妇。我比较欣赏熟女。有时候我也很奇怪我的审美观点。上次一帮子人一块看电视《大唐双龙传》,当里面有个叫董淑妮的角色出现的时候,我大呼了一声,说这真是个天人啊。这个演员叫啥名字啊?等了一会儿我看到没有人回答,回头一看,一帮子人全瞪着眼张着嘴看着我。然后指指门口集体喊了一声“Get Out!”。直到如今这帮家伙还以认识了我这么一个没有品味的朋友而感到耻辱。

虽然我一开始就很想和凌玲好。但是我没有说。因为我不敢。从小我就有这毛病,脑子里成天想着美事,但是实际很少敢真正去做的。聪明的网民们给这种现象起了个名字,叫意淫。简写为YY。我活了30多年了,天天意淫。记得小学时看射雕英雄传,被蓉儿迷的7荤8素走路都打飘。那时老YY自己是靖哥哥。后来高中时YY我们班那生活委员喜欢我。但是这小妞除了发补助粮票的时候跟我讲几句话外就没怎么理过我。整天和班里那些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混在一起。我对她的这种不自重行为非常心焦。你说你一良家妇女不和我这样的正派人多交流交流你和帮小流氓瞎混啥啊。有时候在食堂看到她和那帮家伙在一起的时候真是气得饭都吃不太下了,一般我吃7两米饭,那时候基本就只剩下半斤的量了。残酷的现实让我领会到了一句至理名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也尝试过去变坏,当个流氓。不过更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不是是个人就能当个合格的流氓的。所以我就又开始YY了。关于我的辉煌YY史我这里也就只能简单举两个例子了,因为我YY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涉及的领域也实在太广了。从特种兵战士到电影明星,成功商人,社会名流。。。这么说吧,如果YY界也有世界锦标赛的话,我估计从 7岁开始我的排名就应该是世界前5位的了。

凌玲一开始对我没感觉。这我也相当理解。一个女人如果第一眼看到一个不富有又不帅的男人就喜欢上他的话,那这个女人不是有病就是这个女人是个9流导演拍的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手下的Y环。对凌玲这种成熟少妇来说,更不会做这么没有面子的事了。

我一直感觉我和凌玲的关系发展属于路遥知马力那种。

加拿大的一大特点就是地广人稀。国土比中国还大,人口却只有3000万。最大的多伦多也才600万人。我国内居住的那个城市面积和多伦多差不多,但是光固定人口都快达到2000万了。地广人稀的好处就是安静。还有干净。晴天的话天基本是碧蓝的。和Windows开机画面一个样。当然坏处也有。其中之一就是菜篮子工程没法具体落实到每个小区了。如果没有车的话,每星期的买菜确实成了个问题。特别对一个单身女人来说。

凌玲其实来之前就从网上了解了车子在加拿大的重要性了。所以来之前就花钱弄了个中国的假驾照,这样一来她一到加拿大就可以考驾照了。而不需要像没有中国驾照的人那样要等上8个月才能参加路考。但是凌玲再次论证了女人和汽车无缘这个道理。摸了方向盘就发晕。上了考场更是没了方向。有一次考试,考官说出发吧。她很有信心地回答了声“Yes",然后挂挡踩油门。车子顺利启动了。但是向后方运动。原来她挂了倒车挡。幸亏那考官大概这种事情见多了,警惕性很高。连忙就踩副刹车把车停住了。不然真是要出大事了。非得把后面连人带车撞下一大片。考官吓得脸无人色,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就这样,连凌玲自己都忘记考过多少次了。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前面说到女人和车无缘这话估计女同胞不满意了。其实我这人特男女平等。不过在加拿大好多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级的。不管啥种族的。一般白人妇女特别是中年的,喜欢开那种大的SUV,VAN之类的。开起来那个叫猛啊,横冲直撞,到处乱窜。每当看到有这么个车跟后面总是后背凉嗖嗖的。前一段有一妇女同志开了一本田CIVIC在多伦多高驾上到处乱窜。楞是把一辆运啤酒的18轮大卡车给弄翻在地。看到这新闻,我马上想起了蚂蚁战胜大象的故事。多勇猛的女司机啊。宝贵的啤酒撒了一地。看得我这个啤酒爱好者心痛了好几天。相比之下亚洲女性一般开个烤肉啦(国内叫花冠)之类的小型车,双手紧抱方向盘,两眼直视前方,在限速60公里的马路上以40的速度蹒跚蠕动着。

因为凌玲老也考不出驾照。我的那辆90年的Civic(中文名小市民)就派上用处了。别看这车是旧了点。可它筋骨好啊。高驾上开个120公里根本没事。就是嘈音响点。在里面坐上超过半小时,下车后2分钟之内基本上听不出人说话。

我是个老实人。尽管我脑子里有时候不太老实。所以一开始帮凌玲买完菜后。基本不太久留。虽然我很想留。但是我不敢。我的脸皮太薄了。所以我成不了真正的流氓的。不过这样却给凌玲带来了好印象。认为我这人对她没坏心。所以以后帮忙总想到我了。后来有一次她躺在我怀里说,如果当时一开始我就表现得挺色的话,她不会再找我了。”找谁不行啊?就你那破车,买个菜都能颠出个腰肌劳损来”。结果很不错。过程我很不满意。我一直YY着哪一天能像个流氓一样地征服一个女人。而不是优良品德取胜的。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以后,也许看着我忠厚老实,有时候凌玲也会主动留我下来吃个便饭。有的时候我还会帮她解决点电脑问题,装个软件啥的。她要高兴了还会招待我喝点啤酒。喝啤酒绝对是人生一大快事。特别是有个漂亮的女人陪着。凌玲不喝酒的,这一点我非常的喜欢。喝酒误事啊。像绝大多数男人一样,我一喝酒就显得特博学。古今中外,天上地下,没啥我侃不到的。凌玲一般不说话,瞪着个大眼睛听我说。有时候问两个傻问题。这也是我喜欢凌玲的一方面。她不太有一些少妇的世俗。想想如果和一个女人喝酒,你聊得起劲,结果对方比你还博学。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我特满足。觉得自己很流氓。不过我们俩也只是这样聊聊天,而已。虽然看到凌玲那丰满的臀部时候我经常是鼻孔发热。但我也不敢有啥进一步的举动了。在这寂寞的加拿大,有个女人能有时候陪你喝喝酒,已经是不错的待遇了。

而且像我们这些70年代早期的人,特别是搞技术的,都有些见腆。和那些吃着汉堡肯德鸡玩着游戏机长大的80小青年不同,我们相对骨子里也还是比较传统的。毕竟小时候也受了很多的革命教育啊。而且真的相信。报纸上说啥就信啥。记得我大学快毕业得时候,那时候在宣传孔繁生,一次我看了宣传他的电视剧。感动得一塌糊涂。哭得跟滩泥似的。这件事情我一直耿耿于怀。一个20多岁的人还能SB成这样也真是不容易。这事我是准备藏在心里以后带到棺材里去的。幸亏当时没人看见。要不然我本来就见腆,再让人臊两句估计就得寻短见了。然后,工作了,出国了,我们发现很多事情和我们小时候学的是不一样的。于是,有时候想,我们那10几年的教育学到了什么?

半年后的一天,事情发生了。那天我去给凌玲装个杀毒软件。她站我后面看我装。也许是求学心切。她站得离我越来越近。近得我能感受到她胸部的温度。对了,那是在炎热的夏天。所以,我们两人的着装都不是太厚实。我对凌玲的胸部也已经YY已久了。突然间,本来只存在于4维空间的YY对像一下子物理性得离开我那么近。对于这一点我很不适应。有点烦躁。于是我本能性地扭动了一下身想离开得远一点。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肘部竟然碰到了她的胸部。霎那间,天崩地裂。晕晕糊糊中,我竟然发现凌玲的脸红了。我想起了我的偶像韦爵爷的话,女人脸红,那是想老公。这时候我那种严谨的科学论证精神又来了。冒着挨个耳光,下部被踢或者坐牢被鸡奸的危险,我想论证一下韦爵爷的理论。我又碰了一下凌玲的胸部,这次不是肘部。是整个手掌。天哪,我发现凌玲的脸居然更红了。这使我非常的为难。以后的事情就发展得很难收拾了。一步步地朝着凌玲老公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了下去。对此,我实在是很遗憾。

事后,我仔细研究了心理学,生理学,刑事侦探学,阴阳五行学等各种学科,就差刑讯逼供了,希望能找到那天我能够得逞的科学依据。我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但按照我的理解,时间是能冲淡很多东西的。它能冲淡仇恨,但也能冲淡亲情。而且,我一直信奉食色性也的观点。这都是人的本性。别说半年不吃饭,就算是吃半年素,很多人估计就得跳楼。性,也是一样的。

我和凌玲好了。但是我们没有住在一起。因为从严格的意义来说,我们不属于情侣。我们的行为属于通奸。凌玲非常不愿意让人说成淫妇。而我对于奸夫这个定位实在还是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于是,我们还是各住各的。

凌玲和一个叫小修的女人一起租借了一个house的2层楼。House就是带前后花园车库的房子。一般有2-3层楼。类似于国内的别墅。近几年,很多大陆移民家庭都选择买房,然后再租借出去几间屋子或者一层楼,靠租房费用来还贷。这样过25年后,他们也就拥有了自己的一幢房子。当然,生活质量是肯定保证不了。我曾经住过一个房子,从地下室到楼上一共住了7户人家,近20口人。天天晚上,那个带淋浴的主卫生间比我小时候去的公共澡塘子还忙。这里房子还都是木头结构的。隔音设备非常不好。楼上楼下干啥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害得很多明媒正娶的夫妻行房事的时候也缩手缩脚跟奸夫淫妇通奸似的。然后门口基本都是停满破车。你要停上7-8辆宝时捷那还算能够忍受,如果停的都是10年以上年龄的破车,那确实看着很不爽。我看着不爽,小区里的原住居民看着也很不爽。中国人还不太习惯收拾花园草坪,因为我们从小就没受过这教育。所以很多中国人家门口的草坪基本都跟瘌痢头似的。很难看。和老外们喜欢在后花园里种些花花草草一样,中国人也喜欢在后花园里种点东西。就是品种不太一样,我们种的是菜。丝瓜,黄瓜,西红柿之类的。菜籽还是回国探亲的时候从国内带来的。一个中国人,不远万里,冒着被海关抓住罚款的危险,将种子从中国带过来,撒在了加拿大的土地上,这是种啥精神啊!其它种族的人很生气。于是他们就卖房搬迁。就这样,近几年一个个大陆华人聚居地在多伦多诞生了。凌玲和小修是在一起上ESL课的时候认识的。ESL是加拿大政府为英语不是母语的新移民开办的英语课程。免费。说到外语,我实在不得不说两句。我们从小到大就被逼着学外语。记得那时我4级老是过不了,到了大四的时候,我急得茶不思饭不香的都快便秘了。最后我以60。5分的优良成绩通过的时候,兴奋地抱着室友大杨就是一个热吻。引来拳头无数。就这样像驴一样被赶着学了10几年的外语。结果跑国外一看,其实和没学也没啥区别。反正我说的老外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不懂。我分析过这个问题。经过了10几年的教育,我的外语还那么破的原因有: 1我是脑瘫。2。这种教育方法根本就是错的。我不是天才,但脑子肯定没有瘫掉。这一点见过我的人都可以证明。因为原因1不成立。所以就是原因2。我相信,如果用正确的方法教一只鹦鹉一门语言,十几年后我喝酒的时候它也应该能和我聊天了。

我没有问过小修的年龄。如果根据她胸部的发育程度推断,她应该10岁。如果根据她的世俗风尘程度推断,她应该50岁。我于是就取了个平均值,算她30岁。关于她的容貌,这么说吧,如果把她的照片贴在国内天涯,猫扑等国内网站上, 10分钟后让她去看看评论。然后她还有勇气生存下去话。那以后谁跟我提芙蓉姐姐我跟谁急。就这样她还一茬茬地换男朋友。其实应该说是男长工。还免费的。虽然说我升任为奸夫之前的职称也是长工。但相比小修手下那些长工我是幸福多了。首先,凌玲的胸部发育程度和她的年龄非常相称。着实让我享了不少眼福。其次,凌玲总是笑嘻嘻的,说起话来也慢条斯理叮铃铛啷好听得很。哪里像小修那样,对着男长工,我就没看到她笑过。说话还特冲。每次看到她假惺惺地对凌玲说,这些男人真讨厌,甩也甩不掉。我胃里就翻江倒海。不过被她弄得也挺心虚。有一次憋不住了,怯生生地问凌玲,我应该是你的独家姘头吧?凌玲二话不说,撩起白晃晃的大腿将我踢飞于床下。

就因为小修这种现象的存在。每次当李明这种家伙在祖国肆意攻击蹂躏我等海外侨男的时候,我也无话可说。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吃饭还容易点,你没米饭吃还能吃个馒头啥的。实在不行拿个地瓜也能充饥一下。这结婚生子的,你要没个女的还真没其它选择。我把加拿大的妇女同志分为几类: 1。华人移民妇女。2。华人留学妇女。3。所有其它种族妇女。第一类妇女同志基本已婚。剩下几个小修之类的漏网之鱼。所以这一类的选择面很窄了。要么就像我这样舍身当个姘头。不过这样做也只不过是暂时摆脱了自耕自种的小农经济罢了。离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的小康社会还是相差甚远啊。第二类华人留学妇女。虽说都是从伟大祖国来的。但是年龄相差太大。而且背景,爱好等等各方面的区别实在太大。选择起来困难很大。第三类妇女更是如此。结婚生子毕竟不是搞一夜情啊。你只要哼哧哼哧埋头苦干就行了。也不需要啥交流。成家立业的话,语言,文化,宗教,人生观等等个个都是拦路虎。除了这些。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比如你要和个印度天仙MM结婚了。猪肉牛肉狗肉啥的你这辈子是别指望再吃了。充其量给你吃两口鸡肉鱼肉,每日伙食基本以素菜为主。除此之外,你还必须每天摄入大量咖喱。不熟悉的国内同胞一听肯定说咖喱好吃啊。国内还挺贵的呢。这到也是,我回国探亲的时候看到有些啥”咖喱工厂”之类的饭店,看上去还挺高档的。但是,那叫吃着玩呢。如果天天按照印度人的量吃, 5年之后还能活着也算是奇迹了。有些移民买了印巴人住过的房子,搬进去后发现满屋子咖喱味道,日熏夜熏的人都要疯掉了。跟行家们一咨询,答案就是任你怎样办,这味道是肯定去不掉了。因为已经渗入到木头里去了。您说说,这连木头都给熏成这样了。咱一个从小不习惯吃咖喱的中国人的血肉之躯哪里挡得住啊。因为第三类的婚姻难度很大。成功的话都很轰动。

有些聪明些的男同胞于是转战到了中国战场。效果还挺好。再长得怎么歪瓜裂枣的也都能娶个香喷喷的美人回来。不过这些革命同志中很多人后来都升职为运输大队长了。婚姻寿命可以根据女方得到加国身份所花的时间推断。这更惨。习惯了天天晚上抱着个热乎乎的美人睡觉,突然之间人去被空。脆弱点的人基本是当场就祥林嫂了。

我和陆明一起在Apartment合租了个2室一厅。Apartment就是公寓房,这是和国内的房型最类似的一种。除了House和Apartment外,还有一种房型叫Condo,其实也是公寓房,但是高级点。带有游泳池健身房等各种设施。加拿大的房型一般就是这3大类了。

陆明是我出国前读雅丝复习班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又碰巧乘同一班飞机移民到了多伦多。陆明到了多伦多后没有马上找工作,他又到滑铁卢大学去读了个电脑硕士。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搞编程。

陆明和我除了身高都长得不尽人意这点相似外,基本没啥共同爱好。他喜欢Camping,就是野营。多伦多地处加拿大安大略省。被北美5大湖之一的安大略湖包围着。所以到处都是沙滩湖泊。夏天的时候美丽异常。多伦多附近也有很多的原始森林。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原始森林覆盖面积超过50%的大都市。这些条件使多伦多变成了个野营露宿的好地方。但是我实在是无法体会到露营有什么乐趣。而且花费也不少。一顶帐篷最便宜也要好几十加刀。还得租营地。多伦多虽然森林多,但也不是随便找个地方然后往那一躺就行的。那是要被熊吃掉的。所以要租有人管理的营地露营。有床不睡,非去睡那湿乎乎的野地。弄不好就让蚊子叮得跟个蛤蟆似的。还有喂熊的危险。我这么能YY也想不出这个野营的乐趣出来。

陆明还喜欢Hiking。对这项运动我都找不出个合适的中文名字。因为在国内时根本没有接触过。我管这种运动叫”密林狂奔”。就是找个老林子,然后就一头扎进去狂走一通。这运动好像还在加拿大挺流行。很多地方都专门在林子里开辟出道路来供人行走的。这种路叫”Trail”。

滑雪也是陆明的一大爱好。今年更是早早的买好了季票。可惜今年多伦多出现了少见的暖冬。光下雨不下雪。把他气得欲哭无泪。天天在家抱着滑雪板看了又看。状若疑狂。我打小就怕摔。所以也不喜欢滑雪。我没有问过陆明的情史。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过。但我知道2年前他想有过。那次他回国探亲。出发时他非常高兴。因为他要去见一个女孩子。他不是回去相亲的。他真的是回去恋爱的。那时候他很兴奋。天天在MSN上拉着我不肯放。一会儿问今天晚上要请那女孩子吃饭了,我该干啥啊?第二天又说昨天吃饭的时候我没有表白。那女孩子也好像没有啥特别的表示,我该怎么办啊?过几天又会问我该不该去主动牵一下那个女孩子的手啊?。。。我也没有啥太多的恋爱经验。于是我就把能想起的小说情节和我以前YY时构思过的情节都告诉了他。

两个30岁的男人还在一起傻乎乎地讨论怎样约女孩子吃饭,怎样拉那女孩子的手。纯情得跟两个SB似的。估计现在的初中生看到我们这样都看不起我们。现在人们就算要问,也一般问今晚我怎么让那女人上床。

有时候,纯情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我们小时候是和女同桌划着38线长大的。从小的教育使我们没法像现在的新新人类那样敢想敢做。等我们成人了,我们来到了空旷的加拿大。又失去了一次在国内繁荣娼盛的大好形势下接受再教育的机会。于是,我们只能继续像SB一样的纯情着。

那次探亲快结束的时候,陆明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想和他保持一种兄妹一样的关系。我对于在21世纪还能听到这么傻的说法感到非常震惊。

回到多伦多后。陆明看上去没有多少悲伤。但是,他野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更频繁地一个人开几百公里路去老林子里狂走。也开始到赌场里去玩了。有一次他晚上没有回家。打手机也没打通。害得我差点就拨了911。第二天一早,他满眼血丝的回来了。他说他昨晚开车去蒙特利尔逛了一圈。然后倒下睡了。多伦多到蒙特利尔的来回路程将近1000公里。

前一段他又要回去探亲了。我跟他说让他父母什么的给安排个相亲吧。不管怎么说先娶个老婆。至于以后是不是当运输大队长就再说吧。他回答我说,“我现在不喜欢女人”。一听这话吓得我差点翻到地上去。我紧护胸部,颤巍巍问道,“你现在该不会喜欢男人了吧?”“去你妈的。我现在什么人都不喜欢。我就喜欢吃”。回国后,陆明实现了他的诺言。着实胡吃海喝了一翻。两个礼拜后,胃部终告不支,轰然倒下。然后喝了一个礼拜的清米汤,吞噬了两大瓶黄连素后面无人色地回到了多伦多

有了凌玲后,我的生活和以前不同了。

我不喜欢Camping也不喜欢狂奔。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到gym去练锻炼。只有当我看到镜子里那身结实的肌肉的时候,我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很男人。而不是YY。

一开始来的时候我也喜欢日夜泡在各大中文移民论坛上,和一些跟我一样寂寞无聊的移民朋友们探讨些比如中国好还是加拿大好,日本车好还是美国车好之类的问题。练就了一身砖雨之中,气闲若定的横练功夫。

在漫长的冬天,我还会下载很多电视剧来看。我一般喜欢看喜剧片。因为我想笑笑。

每年的11月是我最喜欢的。因为NBA开赛了。每天晚上,喝着啤酒看球赛,看完之后再到各大论坛上看球评,看吵架。有时还和陆明吵。因为他是姚黑我是姚密。我认为他是逆反心理看不得人家好,他说我是狗屁不懂纯粹盲从。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有了凌玲后,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星期去5次gym了。很多时候我都等不急下班。有时候我们会到外面吃饭。有时候凌玲会在她那里做完了饭等我下班去吃。小修因为有很多男长工要应付。所以不在家的时间比较多。这样她们的那个二楼就只有我和凌玲两个人了。她在家的时候一般喜欢穿件宽松的休闲服或者衬衫,柔顺的长发随意地披着,再配上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凌玲的腿长得很美。特别是小腿。我一般看女人是从小腿看起的。然后往上看臀部。这两个部位长的好的女人基本不会差。每次看到凌玲的这样打扮,我就像中了阴阳九合散的毒一样,全身发热,七孔就要流血。我总是拉着凌玲先到卧室去给我解毒。然后再吃饭。

每次吃饭我都会喝点啤酒。除了说些天南海北的事外。我也会和凌玲说些一般我不告诉别人的小秘密。比如我初中的时候就很喜欢看《红楼梦》,因为贾宝玉那种让众小妞围绕的感觉让我很YY。还有比如我高中的时候非常喜欢《红与黑》里的于连。因为他那种卑微和尊严,野心之间的抗争我也一直都有。

凌玲总是瞪着大眼睛听着我说。她的眼睛真的很大,也很清澈。和我以前想像的少妇的眼睛不一样。我还喜欢她那些傻傻的问题。我很享受这些傻问题。每次都忍不住想亲吻蹦出这些傻话的那对鲜红润滑的嘴唇。

凌玲不是傻大姐那个类型的。她其实很有主见。但是她的个性不强烈。就算她有不同意见,她也是两只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你。轻声慢气叮铃铛啷地跟你说。看着她的眼睛,听着那好听的声音。就算她告诉我我刚才吃的那只鸡腿是从鸭子身上来的。我也愿意相信一只鸭子的身上真的能长出只鸡腿来我喜欢看”The lord of the ring”,“The last samurai”这样的电影。尽管凌玲不喜欢这样类型的影片。但她也总是陪我去看。加拿大的电影院是没有坐位号的。随便挑空位子做。那次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时候,我们去得晚了点。只剩下前两排的位置了。结果只能仰着脖子歪着头看了。看完后两个人是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才算走出了电影院。凌玲根本看不懂故事情节。因为事后她问了我很多的傻问题。但是她还是瞪着大眼睛坐在那看了3个多小时。我问她你看不懂还看得眼都不眨一下啊?她说不看的话她怕我觉得扫兴。

我也经常陪凌玲看电视。奥斯卡,艾美奖,格莱美什么都不拉下。一般颁奖晚会如果8点正式开始的话, 6点开始就开始直播了。播放明星们走上红地毯的时刻和现场采访他们的镜头。这个时候凌玲总是早早地给我准备几个下酒的小菜。让我坐在她旁边一边喝啤酒一边陪她看。她一个一个的给我讲那些明星的故事。我也经常陪她看看Fashion等频道。还有movie频道里她喜欢看的电影。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最喜欢看的是Horror片。实在是人不可貌像。当然我们也有都喜欢的电视频道Food Network。

我和凌玲都喜欢到沙滩去玩。我最喜欢看凌玲穿那身白色的bikini。那是我在我们通奸一周年的时候送给她的。我到现在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这三块小布头能卖上几百加刀。早知道我就到沃儿玛扯上二尺白布自己做一个了。不过这身bikini和凌玲那雪白的肌肤真是太相配了。那天晚上看了凌玲试穿后,我冲动地就像吃了一整瓶的伟哥。第二天脚软得连油门都快踩不动了。我们最喜欢去的是Wasaga beach。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淡水湖沙滩。这个沙滩的特点就是离岸几百米地方的水位也淹不了人。我们喜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浴。凌玲很怕晒黑,所以动不动就要涂防晒霜。这个任务我就义不容辞地承包了下来。我工作得很认真,很仔细。凌玲全身上下不管啥犄角旮旯的地方我都能涂到。饿了我们就去买份炸薯条,或者热狗汉堡,两个人分着吃。我们还买了条充气小船。凌玲躺在上面,我拉着小船慢慢地在湖里走。走到水深的地方了,我就头靠着凌玲的胸,浮在水面上,让波浪将我们一点点的送回岸边。

我和凌玲出去玩的时候有时候不走直接的高速公路而情愿绕到去走走一些乡间道路。多伦多农田的特色就是一望无际。田野里间或竖着一两间农户的木屋或者仓库。隔一段距离就能见一群牛马悠闲地在田野里漫步。我没有考证过外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中国的圆。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外国的牛粪肯定不比中国的香。乡间公路上很少有车,天空碧蓝。打开车窗,驰骋在田野间。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高兴得像只傻鸟。

在多伦多附近有个叫St。Jacobs的小镇。有很多的德裔居民。德国人的猪肘子是名菜。小镇上有家饭店就是以肘子出名的。在华人的论坛上一传十十传百。都驾车来回两百多公里去啃猪肘子了。据说现在德裔老板开口打招呼改为“哟,您来啦。。。”小镇最大的特色其实是人,因为那是“阿米绪”人居住的地方。“阿米绪”人笃信再洗礼教。他们的特色就是保持旧时的生活方式。他们只穿黑色的长袍衣服。不用电。也不开车,他们驾马车。于是就能经常看到公路上一辆汽车跟在一架马车后面慢慢的开着。汽车和马车和谐地共存。凌玲说像这样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慢慢地走着,看上去很浪漫。以后我们也这样就好了。女人就喜欢说傻话。如果要有马车,那肯定要养马。养马这事一般是男人做的,我是个男人。所以我会天天被迫在臭烘烘的马厩里呆上一段时间。一个被马粪熏得臭烘烘的人还能感觉到浪漫,那很奇怪。我猜想婚姻也大概如此,婚前的浪漫,会一天天地被柴米油盐熏淡

每个星期六我不和凌玲在一起。因为这时候她会和家里人联系。打电话或者用视频。这个时候呆在旁边显得很白疑。我不想当白疑,于是我就会拉着陆明喝啤酒。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我的第一次喝酒。那是我读大一的时候。那个圣诞节的晚上。整个寝室就剩下了我和大杨两个人。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两个男人这么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太正常。于是我们想做点正常的事。我们想到了喝酒。我们买了一只大烤鸭,还有很多熟菜。经过精确的计算我们两个人合着喝一瓶啤酒就够了。但是觉得两个男人才买一瓶啤酒是很没面子的事。特别是那个杂货店的老板娘很漂亮。我们为了不在漂亮的老板娘面前丢面子,就买了两瓶啤酒。后来,据老板娘回忆我们那天又去探访了她5次。每次买两瓶啤酒。她当时相信我们两个人对她有什么企图。她很害怕。后来又听其他的室友说,我那天在执着地尝试了101次以后总算爬上了自己的上铺。我举了一只鞋说谁敢上来碰我我就打谁。他们很害怕,就坐在旁边看我爬。大杨也睡上铺。他没有爬。他坐着,坐在门口,胸口还抱了只大脸盆。从那以后,酒越喝越多。随着酒量的增加,菜的质量也不断的下降。最后两年里我们再也没有钱买过那么大的烤鸭。有时候我一个人喝。买几瓶啤酒就着几只鸡爪在食堂里吃。晚上食堂里没有人,就我一个。我喜欢坐在一幅画旁边。那是一幅很大的风景画。画面很简单。一条大湖,湖中央漂着一条小船,船上坐着一个人。我看不出这个人在干什么,也许在钓鱼。我一边喝酒一边看画,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个坐在小船上随波漂流的人。在茫茫的江面上不断地漂。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喝多了头晕造成的。毕业后我再有没有看到过这幅画,但是那种坐船的感觉我还是经常有。我已经决定到医生那去查查。

一般星期天我会给凌玲打电话,但是不去吃饭。因为这时候她的傻问题比平时都多。而且专攻我的偏门。比如有一次,我正滔滔不绝地讲故事,她淡淡地笑了笑,嘴角微微地撇了一撇。这个动作说明有问题要来了。我一般很享受这个时刻。慢慢地喝上一口啤酒,然后靠着椅子后背,等着那对小嘴唇吐出傻话来。然后很博学地给她解释。特别满足。“你到底只是为了和我上床还是真的喜欢我?”如同一声耳边雷,震得我硬生生将那口啤酒呛到了肺里。差点当场翘掉。藉着喘气的机会,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我想得很认真,因为桌子上的那把水果刀亮晃晃的很刺眼。我的推理是这样的:首先,每个人都会被肉欲吸引。这种吸引一般来自异性的肉体,不过现在很多人也被同性的吸引。我走在马路上,在办公室里,老是要看一些漂亮女人的屁股和胸部,虽然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这就是肉欲。有了肉欲的吸引后,如果除了床上运动以外,两个人还喜欢一起做很多其它事情。那就是爱情。有了爱情了,如果还愿意承担一份责任,那就有了婚姻。随着婚龄的增加,肉欲会逐渐淡化,因为已经变成了左手和右手的游戏。直到老年,肉欲会彻底退出,两个人会成为互相灵魂的依托,一起慢慢地老去。我对凌玲的肉体非常着迷。但是我们也经常做其它的事。比如今天,我就在讲故事,凌玲在听故事,而且我们都穿着衣服。所以,我的结论就是,我是爱凌玲的。凌玲很高兴。拿起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给我削了个苹果。我也很高兴,就又跟她说了个俗透了的故事。如果我妈和她落水了。知道我会救谁吗?我会一起跳下去的。因为没有了你们任何一个人,我都无法再活下去。凌玲更高兴了,又给我剥了个桔子。她笑得很甜。我抹了抹满头的冷汗后也笑了,笑得很阴险。因为我的故事没有讲完。我妈从小能在黄浦江里游上半个来回。我跳下去后,她会救我的。

读完了免费的ESL后,反正也没有找到工作,凌玲就去了College读收费的外语课,继续练英文。College相当于国内的大专。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但是很多College也是可以发学士学位的。在日常美语里,经常就是用College这个单词把两者统称了。凌玲去读之前,我已经在College里读了好一阵子英文了。我是被公司逼着去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拿了一张刻着我以前国内做过项目的光盘去公司面试,我一边演示,一边滔滔不绝。我的外语从来没有这么流利过,说得面试我的人哑口无言。第二天我接到了电话,让我去上班。我很骄傲我用口才征服了他们。上班没几天,开会了。我又根据这几天的了解发表了一通我的建议。我的口才又征服了所有的同事。因为听了我的见解后没有人反对。散会后,我的经理找到我。他说他很对不起我,他知道从面试开始我就说了很多话。但他一共才只听懂了5句。他们当初决定要我是被我以前做的项目吸引了。所以他劝我去College上英语课,公司报销。原来如此。我很受伤。为了泄愤我选了很多科目。从基本口语到商业口语,从语法到写作,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地读了很长的时间。直到有一天那个教College English的老太太告诉我下个学期我可以上剧本写作课后,我的报复行为才作罢。

我读的第一个班是口语4级班,最高是8级。老师是个长得非常像阿加西的光头帅哥。班里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有中国人,韩国人,日本人,埃及人,哥伦比亚人,苏联人,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很难记的国家来的人。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这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学期。班级人员的成分比较简单,就是业余来读外语的新移民。大家的外语基础都不好,闹了很多笑话,但也相处得其乐融融。以后班级读得越高,人之间也越冷漠。因为班级越高,人员越变越复杂。很多全日制攻读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进来。这里College里的课没有什么业余班全日班之分的。一堂课,不管你读着玩的还是全日制读了要拿学分的,都在一起上课。业余和全职的的最大区别是你每学期选课的数目。

上了外语课后。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中国的英语教育害人不浅。就是在那个四级口语班里,我闹了个很大的笑话。从小到大,我的老师都教育我公鸡这个单词叫Cock。那天上课的内容是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家乡的风味菜。我选的是我最喜欢吃的三黄鸡。我介绍得很多很全。说完后,我想他们肯定听了很馋,很想吃。因为我发现那个像阿加西的老师面色潮红。还有很多同学张开了嘴巴看着我。后来,有人悄悄地告诉我, Cock在这里的日常口语里主要特指男性生殖器,就是鸡巴,而不是公鸡。我回想了一下,我那天讲话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我的家乡有道很好吃的菜是用鸡巴做的。做这道菜要选用特别的鸡巴,不能太大的,鸡巴太大了肉质就老了。我们把鸡巴放在水里煮熟后,捞起来切成小块,然后沾上好吃的调料吃。这道菜的名字叫Three Yellow鸡巴。

和不同种族,不同年龄的人做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是件很有趣的事。我经常和来自北京的小李坐在一起。我们都对一个来自名字很难记住的非洲国家的中年妇女意见很大。据我们统计,这位中年女同学平均每一堂课问的问题达到20个。这些问题根据小李的理解是小学毕业前就应该问完的。他认为自己读了10几年书最后又和小学水平的同学坐在了一个课堂里了。他很生气。一次在那女同学问完了一个问题后,我们再也憋不住了。小李悄悄对我说如果今天她再敢问一次这么低级的问题,他就上去抽她。我说她的块头比我们两个都大,我们要智取,你攻前面,我后面抱住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Execuse me",然后那位女同学又问了个比前一个更低级的问题。我们两人如中枪击,面无人色地瘫坐在座位上。过了半晌,小李在我旁边呻吟道”这娘们儿实在是太厉害了。“虽然经常问些低级问题,但是这位中年女同学的为人很不错。非常热情。

那个日本同学不太合群。老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很有礼貌。和人说话的时候经常笑容满面,还经常鞠个躬。日本人说英语的口音非常的重。有时候我都分不出他是在讲英文还是日本语。一次我看到他对着小李叽哩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走后我对小李说你还行啊,没想到你还能听懂日文呢。这次小李没有像通常的那样顺杆往上爬地再把自己夸一通。他没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了一句,”我琢磨着他刚才说的应该是英文吧。“日本同学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向大家介绍了他的理想。他想当个推理小说作家。从外表看他没有40也有30多了。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有一种梦想。我听了真的是很佩服。不过后来他又介绍说他现在的职业是老师。在多伦多教日本人英语。我和小李更是佩服地眼冒金星,又双双瘫坐在了座位上。Presentation其实就是到台前给大家讲故事。题材不限,爱讲啥就讲啥。唯一要求是要用英文。当然关于宗教种族性取向之类的问题还是少触及的好。英文里管这叫”Taboo”,类似中文的禁忌。做Presentation非常能看出一些民族性格来。比如韩国人普遍严谨认真。他们的Presentation都准备得非常充分。还要根据内容自己做幻灯片。有的还拿来实物具体演示给大家看。一个叫Sun的韩国同学做的Presentation是关于韩国传统服饰的。他把他和老婆结婚时穿的服装都拿到了教室了。好几大盒子的衣服。非常好看,面料也很讲究。衣服看上去很复杂,估计穿起来要费很大的功夫了。后来我又琢磨,新婚之夜要脱掉这么复杂的衣服也应该是很费劲的吧。Sun后来和我一起上了好几个学期的课。我们经常坐在一起。不过交流不多。他上课喜欢带个保温杯。里面不是茶,是他老婆给他煮的汤。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喝汤。盖子一打开的时候,满教室肉汤的味道,还带有蒜香。最后一个学期,Sun对我说下学期他不在这上课了。他要到200多公里外的Kingston校区去了。因为他已经正式报读了高儿夫球场管理维护这个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一个专业。不过我很佩服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不怕放弃刚刚熟悉的多伦多生活。相比之下,在中国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三个专业:男的Computer,女的Accounting,不想搞专业的就读个MBA。

和韩国人的认真相比,我们中国人就显得懒了点。一般都找篇现成的文章背下来,然后上台给大家朗诵一遍。小李从国内带来了一本英文版的中国旅游手册。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是我们班中国同学做Presentation的主题了。小李深情地朗诵了“我的家在长城边,万里长城长啊长。。。”还有个同学咽着口水说道“猪头肉是深受中国人民喜欢的食物。。。”惊昏听众若干。我说的内容不像他们那么俗,我说“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字也有很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的起源和特点。。。”在坐的同学们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人挺低调的,本来没打算显得这么有文化。做Presentation的次序是老师订的。每堂课1-2个人。到学期末正好全部结束。我被排在了学期末。在此之前我的中国同学已经把这本旅游手册里吃的玩的都给同学们介绍过了,轮到我的时候就只能从事传播中华文化这么神圣的工作了。文化使者当起来不容易。这篇文章我足足花了两天两夜才背了下来。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高于初中语文水平的文化书了。特别是近几年,我一般只专注于生理学方面的书籍。比如像“今夜,我高潮了10次”之类的。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读这第一个学期的时候我还没有车。于是就上了班后挤公车去上课。下课后再踩着雪回家。到家都很晚了。但这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学期。我和小李还有肖泽也成为了好朋友,以后也一直一起玩。以后的学期里,也没有人像那个中年非洲女同学那样问那么点低级问题了。相反你问个问题人家恨不得替老师回答你。后来想想那个女同学挺可爱的。上课的时候也少了那份轻松,特别是读写作课的时候,因为这只是很多有专业的同学众多科目中的一门,而且是很不受欢迎的一门。就如我们很多人以前不喜欢上语文课和写作文一样。

小李的老婆那时还在读书。读计算机硕士。其实她在国内的时候已经读过了硕士了。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读博士,所以又读了一遍硕士。和国内的情况有点不同,这里的博士是真的做学问,非常难读,据说再聪明的人没有5年时间是读不出来的。而且读完以后的的就业市场相当小。基本就是大学和研究机构。花那么多精力时间读出来了,找工作的时候也没啥帮助。所以人们轻易是不走读博这条路的。这一点也是加拿大移民和在美国的同胞的区别之一。在美国的同胞当初基本是拿了学生签证去的美国。上大学的时候就是托福, GRE等等一路考下来。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就乘上飞机,从中国的校园走向美国的校园。年轻力壮又心无旁念,到30多岁的时候博士也读完了。而很多加拿大移民托儿带口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年纪已经不轻了。他们最需要的是工作,而不是学位。所以很多中国的博士到了加拿大后,会倒回去再到College去读一个找工作容易的证书比如计算机。有时候哪怕是一张本地的结业证书也比中国的博士学位更容易找到工作。

我和小李肖泽经常一起喝酒,一起踢球。也一起去看脱衣舞。他们两个脱衣舞厅比我去得多。有时候还会讨论哪家舞厅的妞跳得更有艺术性。听了这种讨论,我的结论就是这两个家伙的脑袋被麻雀啄了一口。因为他们居然要到脱衣舞厅里去追寻艺术。有一次我们3个人正看着,小李的手机突响。他老婆让他送她到一个朋友家去。肖泽正好对那个地区熟。所以小李拉着肖泽开了我的车就走了。我们因为嫌停车麻烦,开了一辆车去的。我于是一个人在那里欣赏人体艺术。这一看就是3个多小时。那天的脱衣舞女也不多。就那么几个在跳。再漂亮的躯体这么盯着看3个多小时也有点吃不消了。而且又不让我摸。我人困体乏,浑身冒火,是欲火还是怒火我也分不清。反正烧得我口渴。我于是喝了很多的啤酒。最后我还一咬牙一跺脚多花了几十刀让一个舞女给我来了几个Lap Dance。晕晕乎乎中,我终于看到了这两个家伙。我像井冈山人民看到毛委员一样激动。拎起一个啤酒瓶子就扑了过去。那天我几乎就醉了。脱衣舞厅里喝醉酒是件很无聊的事,喝酒应该到酒吧里去,而不是舞厅。舞厅里的啤酒又不像国内的火锅店那样是免费的。

后来小李去了大西洋边的Halifax去读硕士。去上学前他做了件事情。他带着老婆开车环游了一下加拿大。看着他那辆破车。我是佩服得很。多伦多附近还好点。加拿大很多地方是几百里内没啥人影的。万一车子有点问题确实是很危险的事情。一个多月后他们精神焕发地回到了多伦多,还拍了很多照片。后遗症就是以后不能听到肯德鸡麦当劳之类的名字,一听到就直奔厕所,洗礼哗啦吐一通。他说那一个多月他基本就靠这充饥了,实在是吃伤掉了。最后一次和小李他们聚在一起是他放假回多伦多的时候。那天是在肖泽的家里,小李夫妻,肖泽还有我。肖泽一个人租了一个house的一楼。那天外面的雪下得很大,将整个城市包裹得像个童话世界。我们坐在一扇落地大窗前,一边看雪景一边喝酒聊天。我们喝了很多酒,把肖泽那瓶压箱底的红酒也翻出来喝掉了。喝得高兴了肖泽还要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诉说他有多想她,还有他在这里有多洁身自好。自己说了还不过瘾,还要让我们说。说肖泽有多好,有多想她,有多纯洁…打完电话后,我和小李同时冲向厕所,吐得一塌糊涂,差点把马桶都堵了。小李吐完后脸色惨白得说:肖泽这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比肯德鸡都厉害。

那之后没有多久,肖泽就因为家里有事回到了国内,再也没有回来。小李毕业后也很快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和老婆一起回流了。就像小李和肖泽一样,有的朋友回了国,还有的朋友入了籍后南下去了美国,或者在其它城市找到了工作搬家了,剩下的也忙着生儿育女,生完老大生老二,很少时间能在一起了。几年时间里,朋友们来了,带来了欢乐。朋友们又走了,留下了孤独。欢乐越来越少,孤独却越来越多。我从不愿意承认我的孤独,因为我一直认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承认自己很孤独是件很没面子的事。人孤独了就会想很多。一个人想得太多了就很累。累得说话乏味,一本正经。就如我现在说话的样子。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不管承认不承认,面对孤独是每个移民都无法逃避的课程。

老董一家是我在加拿大认识得最早,也是交往得最久的朋友。他们是我刚到加拿大的时候的roommate。从我到加拿大那年到目前为止的每个圣诞节都是和他们一起度过的。我很敬重他们,凌玲也是。所以老董家也是她唯一愿意陪我一起去的地方。

老董年近40了。通过在加拿大这几年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干,渐渐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最近又通过朋友介绍,换了份很不错的工作。说到找工作,在加拿大找工作如果有朋友介绍的话,那会容易很多。在国内时我们经常说”关系”,其实在加拿大也需要”关系”,这里叫”Networking”。不仅仅是需要,而且非常重要。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首先做的是给全体员工发一个Email,说公司目前正在招聘什么什么职位,欢迎介绍朋友来公司工作。只有当公司内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的时候,他们才会利用报纸中介等途径招聘。所以说,在加拿大相当一部分的就业机会公开发布前就已经被内部”关系”消化掉了。这种做法能够行得通的前提就是”信用”的存在。你的朋友在他的老板面前介绍你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个人信用压在了你的身上。这样最起码保证了一个人不会介绍他患恐高症的朋友去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这种做法听上去很不错。但是对新移民来说真是太难了。因为当我们扛着几个大箱子风尘仆仆来到加拿大的时候,我们的Networking和信用记录都是0。对很多的移民来说,把很多这样的”0”变正变大的过程也就是他们的移民史,甚至是心酸血泪史。

小梅是老董的太太。长得娇小玲珑非常秀气。不过在她身上我结结实实地体会到了妇女半边天身上那巨大的潜能。有一段时间,小梅同时打两份工。她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收银员的同时,还帮一个公司做电脑维护。同时她还到College里去读了个Accounting专业。回到家里还要教育女儿贝贝。看着她这么干,我当时的感觉就两个字,崇拜。每次见了她我就夸她,“花木兰转世,王铁人重生,穆桂英投胎,移民中的楷模,中国妇女的骄傲…”一开始小梅听了还挺高兴。到后面她笑不动了,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发青。最后她不得不把学停了,把收银员的工作也辞了。老董和我听了她的决定后都一致同意。说她早该这么干了。花木兰再怎么厉害,毕竟也翘了好几百年了。咱凡人还是别向她看齐了,弄不好真的就劳累过度,随她而去了

老董挺好学的。但是他在国内的时候忘了学一样东西。做饭。作为独身女儿的小梅更是连做饭的概念都没有。他们的女儿贝贝也是一直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带着,直到出国。贝贝还容易对付,因为小孩子好像普遍很喜欢吃Pizza之类的食品。但是老董和小梅的中国胃可经不住天天这么吃。于是小梅就承担起了他们家做饭的任务。看小梅烧饭就像看恐怖片。一会儿被熏着了流眼泪了,一会儿被呛着了流鼻涕了,一会被烫着了哭了,一会儿又被刀割了流血了,还有更恐怖的是油锅着了房子要起火了…每次看到一半我总是落荒而逃,再看下去轻生的念头都有了。从老董他们身上我论证了人的消化系统有多大的潜能。他们每天吃什么菜旁人是看不出来的。估计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桌子上那几盘菜看上去都一个样,黑乎乎的一团。他们就这么吃着也没吃瘦了,反而还胖了。这真是让我对咱们人类的肠胃功能佩服了一翻。所以后来凌玲老嘲笑我自理能力差,说如果她不给我做饭我就会饿死的时候,我非常地不同意。看了老董他们的活例后,我坚定地相信一个人要被饿死是件多么困难的事。当然我可以被饿瘦了,因为我有时候每天只能吃1顿。我也可以被饿胖了,因为有时候我饥饿难忍之下,吞噬了大量的Junk Food。经过几年的磨练,现在小梅的厨艺大进。最起码到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我能分得清往嘴里塞的食物属于哪一个物种了。这一点很重要,我是个食肉狂人,一般只吃肉不吃蔬菜。如果一顿饭下来我总是错误地把一块块看上去像红烧肉的蔬菜放进嘴里话,我会很饿的。

刚来的那会儿,老董他们老说怕孩子跟着他们会吃苦,还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好点。所以想等贝贝看到了第一场雪后就把她送回国内去,因为孩子从小没有看到过真正的雪。不过现在贝贝差不多都成了滑雪高手了还没被送回国内,因为他们实在舍不得。他们说,再苦的日子,只要能一家人呆在一起也不觉得什么了。

第一个圣诞节到来前老董他们搬到了另一个house。那年圣诞节期间他们的房东正好一家都去美国玩。所以,圣诞节那天晚上整个房子就只剩下老董一家和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样静静地吃过饭了。没有房东,也没有其他的房客。没有孩子的喧闹,也没有厨房里等着烧饭队伍。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们有了一种家的感觉。我想从那次以后,小梅坚定了要有个自己的家的念头。这么多年来他们省吃俭用,也没有回国探过亲。不久以前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house,一幢不出租的house。

后来老董他们又在Apartment租了一个两室一厅。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和另一对夫妇小宋小杨一起share这套两室一厅。于是好几个圣诞节都是我和他们两家一起度过的。后来又加入了凌玲。圣诞节只是一个宗教节日。在加拿大很多种族的人并不过圣诞节,他们有自己的节日,而且很多节日也是在年底这个时候。所以很多情况下,对不熟悉的人我们说”Happy Holidays”,而不是”Merry Christmas”。出国这几年一直没有过春节。因为春节的时候白天还要照常上班。就算请假在家,也没有气氛,反而显得更孤单。过节其实过的就是一种气氛。所以我们一般都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因为那时候外面很有节日气氛,大家也都有空,而且顺带把元旦也一起庆祝掉了。记得有一年的圣诞晚上,酒足饭饱后,有人提了个建议去湖边看看(我这几年总想回忆起提出这个建议的天才,一直未果。问他们也没有人承认),其他人居然也都答应了。我没有答应,因为我虽然喝了很多酒,但还尚存有一丝理智。那天外面的温度是零下40度。反正答应不答应也没有用了,我也喝多了反抗不动,就这样被他们横拉竖扯像个行李包一样地塞进了车子里,拉到了湖边。湖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而且阴风阵阵,吹得人都站不住。没过几分钟,刚才还兴致勃勃的一帮人就受不了了,连忙撤退。临走前我们几个男的因为啤酒喝多了,还每人找了颗树撒了泡尿,差点冻成东方不败。我的经验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之一就是:吃饱饭没事干在零下40度的晚上去湖边看风景。比去湖边看风景更愚蠢的行为就是还要在那里拉开裤子撒尿。

夏天秋天的我们还经常和老董他们一家去到农场去采点水果。多伦多附近很多农场是对外开放让人自己采摘,然后论磅或者论筐算钱。可以摘的东西很多。有蔬菜比如南瓜,也有水果比如草莓,撄桃,苹果等等。我们中国人一般不摘菜。我们自己在后院里种。水果到是很受欢迎。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因为万有引力就是被一只树上掉下来的烂苹果砸出来的。但是到了加拿大后才知道草莓是长在地上的,撄桃是长在树上的。以前我认为它们都是跟胡萝卜一样长的。凌玲很喜欢这种活动。我不是太喜欢。特别是在热气腾腾的草莓地里摘草莓。采草莓的姿势是这样的:屁股往上高高撅起,膝盖略弯曲,腰下弯,然后双手下垂于胸前,采摘地上的草莓。一边采一边保持上述姿势摇头晃脑缓慢推进以便发现又大又红的草莓。每当我这么采着草莓的时候,我总是有错觉。我觉得自己像只被饿了10天后放出来觅食的狒狒。不过我对摘苹果撄桃没意见。一般我都让凌玲采,我在下面扶着梯子仰着头看着。而且出发前我通常会善意地建议她穿条短点的裙子,以免在果园里劳作时间长了中暑。

和凌玲在一起后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一年多过去了。虽然我们还是各住各的,但是除了周末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凌玲开始找房子准备搬家。因为小修要搬家了,不能再和凌玲一起合租房子。凌玲一个人住一层楼就太大了。据说小修这次把所有中国籍男长工都辞退了。找了个50多岁的匈牙利老头,要搬到老头家里去住了。我对凌玲说不容易啊,总算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虽然嫁的人老了点。什么时候我请那老头喝酒,他也算为咱中国男同胞做了件好事。免得他们被当了免费长工还美滋滋地每天晚上做春梦。那她婚礼什么时候定了吗?她请你了吗?凌玲说她没听小修说过婚嫁的事。好像就是搬一块儿住了。没啥名分。我听了纳闷不已。想着小修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做这么亏本的买卖呢。放着好好的包工头不做,现在却无名无分倒贴了到个50多岁老头家做女保姆去了。看来再精明的女人有时候也是要下昏招的。

陆明也要搬家了。他刚换了工作。新的公司在Downtown,现在住的地方离公司实在太远了。每天路上花掉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想在公司附近找一间房住。多少年来,我也已经习惯了和朋友的这种分分离离,聚聚合合。而且陆明也还在多伦多,以后还能找他喝酒看球赛。所以我们也没举行啥惨烈的告别仪式。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了分居前最后一顿啤酒后。陆明搬走了,挥一挥手,带走了几个破箱子。

于是我也得想着把现在这套两室一厅转租掉,换个一室的。本来想重新找个Roommate。不过我习惯了和熟悉的陆明无拘无束地呆在一起,一下子另外住个陌生的男人进来,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的我觉得是件很无聊的事。万一看出点火花来我这一生的名节可怎么办?我对住个陌生的女人进来到是没有问题。只要她没长俩斗鸡眼,我和她每天大眼瞪小眼地对一会儿眼神也不会觉得无聊的。但是凌玲听了我的想法觉得我很无聊。她认为我不仅无聊,而且无耻。而且,“用心之险恶另人发指。不是人!”我为了证明自己尚有一丝人性没有泯灭,也只好死了找个女房客这份心了。我对凌玲说与其我们两个人都这么折腾着找房子,还不如你搬我那去,咱们两口锅并一口锅成立个生产合作社算了。(其实我那口锅已经大半年没用快锈没了,我主要是看中凌玲那口锅。)我还说经过了一年多心理和生理的准备,我已经ready做一个Full-time姘头了。凌玲又要踢我,幸亏我吸取了上次被踢下床的血泪教训。在她大腿还没有撩起之前,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凌玲在我身下挣扎了一番。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喃喃地说“麦子,你再给我点时间。”

我住的Apartment地段不错,转租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就先帮凌玲找房子。凌玲的房子不太好找,因为我定了些标准。比如男房东的的目光在凌玲胸部停留超过10秒以上的不行,女房东太丑太老的不行,男房客太多太帅的不行。。。这样找了几个星期也没有找到。

一天星期一我到凌玲那去吃饭。她话不多。这属于正常现象。一般她周末和家里人联系过后,总得过两天才能再活蹦乱跳起来。吃饭的时候她给我准备了我最喜欢喝的Guinness Draught。然后她也给自己拿了一瓶喝。这绝对不属于正常现象。凌玲从来不喝酒的。最多有时候喝点我杯子里的啤酒沫,她说啤酒太苦,只有那沫还能忍受。苗头很不对。我的经验是:女人脸红,那是要老公。女人喝酒,那是要抓狂。我悄悄地低头掐指算了算,凶兆!我马上先找了个借口把桌子上所有的铁器都收到厨房里锁起来了。

凌玲看上去没啥太大的异样。估计还处于运气阶段。我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打小看的电视里就是这样的,血腥大战开始前,战场上总是一片寂静。咱革命战士们总能抽空抽颗烟,谈谈家常,看看老婆儿子或者未婚妻的照片,或者说说家里的那几口猪长得怎么样了,说着说着就是“嗖”地一声,敌人的炮弹打来了。。。最后的结果总是咱们的战士翘了,那张照片也成了遗物。我可不想成为烈士。

喝了几口啤酒后,凌玲的脸开始红了。红扑扑的像个大苹果。看得我就想上去啃两下。我连忙运了口气,开始想我们公司那体重200磅的女同事。

“我老公外面有其他的女人了”

我防备着炮弹。谁知道等来了一颗原子弹。所有防御措施全部失效。我有几个选择:1。我高兴地说,太好了,宝贝儿,恭喜你老公有姘头了。2。我气愤地说,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轧姘头?出门给车撞死。3。不回答。如果我说1,那我今天能活着走出这个屋子的概率不会大于1个百分点。如果我说2,同样作为姘头,我出门有给车撞死的危险。如果我什么都不说,活着的机会也不太大。因为我居然对凌玲这么大的事情漠不关心。最后我天才地问道:”他要女人干什么用?”

凌玲白了我一眼,说:“昨天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妈告诉我的。这事好多人都知道了。我妈让我回去一次。”

我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想等一段时间再说。麦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居然不是觉得太悲伤。反而好像有点解脱。你说我是不是个很坏的女人?“

我连忙答道:“你怎么可能坏?你要都是坏人的话,那我不是坏得现在只能在地狱的油锅里游泳了?”

凌玲喝了口啤酒,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只是很想我的女儿。“

这时候不表现还待何时?我马上说”没问题,到时候把你女儿接来,我会像个好爸爸一样对她的。“这话说得水平之高直追人民日报社论。

“麦子,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那么脆弱吗?你说我们以后也会是这个结果吗?“

我没有回答。抓过了凌玲粉嫩的小手,轻轻地吻了一下。看着她的大眼睛说:”凌玲,我真的爱你。“

凌玲轻轻叹了口气。”麦子,我也不找房子搬了。“

”那你住哪啊?“

”我搬你那里去住。“

又一颗原子弹下来了。我彻底被炸碎了。瘫坐在椅子上。

在10分钟之内,我做了两件事情:1。我成为一个8岁女孩的潜在继父。2。我和人同居了。和一个我深爱的已婚少妇。

凌玲搬进来后,我们把另外一个卧室做了书房。这样方便凌玲和国内联系。免得她父母什么的在视频聊天聊得高兴的时候,一个贼忒嘻嘻的男人头颅突然出现在他们的电脑屏幕上而吓出个好歹来。当然了,床是肯定要换个新的了,以前挤在凌玲的单人床上让我行动很不方便。于是我特地拉了凌玲去挑了个King Size的大床。床运到家后,我站在床边看着那床,非常的满意,咧开嘴呵呵地笑。凌玲二话不说把我踹了个大马趴。她说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的最淫荡的笑声。

凌玲进来后最大的变化是家里的空气质量急剧改善。以前陆明的那双汗脚简直臭得天理难容。我告诉他多伦多的空气指数就是因为他这双脚而硬生生下降了最少一个百分点。凌玲的脚很白,也很香。她不光自己的脚香,还逼着我每天洗两次澡。弄得我全身上下包括脚也香了不少。我很自豪,老想找机会让陆明闻闻我现在的香脚Y子。凌玲还在家里种上了些盆栽树木和一些花花草草的植物。习惯了臭烘烘的环境后一下子家里香喷喷的我还不太适应了,老打喷嚏。

同居后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我的伙食的改善。虽然我以前也经常去凌玲那里蹭饭吃,不过那只是解决了晚饭问题。早中饭问题的解决还一直是我的攻关研究项目。这里公司一般都有专门吃午饭的地方,提供微波炉让人热饭。老外一般在外面买着吃。就算自己带饭也是带点三明治,色拉或者意大利面条之类比较简单的食物。我一直很奇怪他们午饭吃这么少怎么还能长那么胖。我们中国人一般带饭,带前一天晚上的剩饭。因为花钱到外面买也只能买点汉堡之类的或者西餐。还不如吃剩饭舒服,而且还省钱。中国移民里很多是搞电脑的,性价比的概念深入人心。

我以前没有剩饭带,所以一般以一杯咖啡当早饭,以一个热狗当午饭。一边啃热狗,一边脑子里想着红烧大排面或者辣肉荷包蛋面。奇怪的是,这几年来,热汤面是我最想念的中国食物。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酒喝多后的第二天,就想着来碗热汤面暖暖肚子。后来我终于找到了热汤面的替代品,越南牛肉粉。越南菜的品种虽然没有中餐那么多,但是味道确实不错,特别是牛肉粉。热汤面在多伦多是吃不上了。不过我发掘出了我灵魂深处那淳朴的本质,非常高兴。

有了凌玲给我准备中饭后,我也光荣地加入了”剩饭一族“的行列。我特地去买了个带午饭的包,还有饭盒。乐滋滋地拎着去上班,非常有返朴归真的感觉。因为我打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用饭盒带过饭。第一天晚上凌玲问我带饭的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感觉特别兴奋,特别光荣。跟小时候入少先队的感觉差不多。

在午餐室里时间呆的时间长了,发现中西饮食的差别实在是大。

比如说蔬菜,老外通常就两种吃法,生的蘸着调料吃或者清水煮着吃。生的蔬菜特别是青椒西兰花之类的蘸着调料吃到是不难吃。清水煮的蔬菜吃得我痛不欲生。实在是太难吃了。我估计大长今当年如果敢给皇上献上这么一道菜的话,再八面玲珑也给卡嚓好几次了。

还有一点就是吃的品种不一样。老外一般不碰动物内脏,而中国人特别喜欢吃内脏,比如腰花,猪肝,大肠之类的。一次我捧着一饭盒糟卤鸡爪啃得正香,满嘴流油。一个漂亮的洋MM走到我身前,颤声问道:你吃的是什么。我听了很高兴,想着中国的美食太有吸引力了,眼前这位洋MM看到鸡爪激动得话都说不利落了。我连忙说我啃的是Chicken的脚Y子。一边说一边递上了那盒鸡爪让那洋MM尝尝。洋MM脸无人色,像被打了一拳一样后退10步。呆立片刻后,双手捂着颈部,如一只受惊的小母鹿般冲出门外,直奔厕所。慌不择路之下她还进了左边的门。那是男厕所。我很没趣。也觉得很庆幸,幸亏这次啃的是鸡爪,如果我拿两鸡头在那啃的话,这小妞岂不是当场就要昏死过去了。为了防止出人命,下一次有人问我正吃的猪大肠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告诉他们那是茄子,Chinese茄子。对于一些如带鱼韭菜臭豆腐之类的菜肴,我一般就留在家里享受了。这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有一次我带了条咸鱼。微波炉里一转,臭烘烘的香味立马飘出来,闻得我口水直流。当我喜滋滋拿出咸鱼,转身一看,刚才满当当的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很孤独。而且整个下午所有同事都躲着我走,好像我是条臭带鱼似的。非常郁闷。所以我以后就不带咸鱼之类的菜了。

除了吃饭方便了外,我也多了个发牢骚的对象。特别是在公司里受气后。以前和凌铃在一起的时候,时间金贵,吃完晚饭后还得抓紧时间干正经事。现在时间多了,有时候我也可以发发牢骚了。

说到工作,我得扯开谈一下。以前小时候老师老告诉我们资本家多么的万恶。跑国外来一看,哪有的事啊。这里的工人阶级幸福着呢。特别是有工会的工人。美国3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资本家够大了吧。碰到工会那也是白搭。这几年日本车攻势凶猛,美国汽车公司连年亏损。公司想停产点车型,调整一下策略什么的,全部给工会否决了,因为调整会照成下岗现象。

我来加拿大这几年,年年有罢工。图书馆,护士,政府工作人员,垃圾工人,公车司机。。。反正有工会的已经都轮流罢过一圈了。图书馆什么的也算了,我爱看的书籍他们也没有。垃圾工人罢工真是要人命阿。这里的垃圾工人平均5-6万年薪(安省的平均家庭收入才6万)。拿那么多钱他们也不需要天天干活。平时大家都把垃圾放自己家的垃圾桶里。每个星期固定的一天,家家户户把积累了一个星期的垃圾用专门的大垃圾袋包扎好,整整齐齐地放家门口,等着垃圾车来收。垃圾工人只要下车把几个垃圾袋往车里一扔就完事了。多好的职业啊。就这样他们还不满足,还要罢工。那次罢了大概3-4个礼拜,整个城市都快臭了。那时候我租的房子住了近20口人,那得产生多少垃圾啊。3个礼拜后垃圾都堆成小山了。急得我房东直用头撞强。他后来说,再这么罢下去,他准备去超市拉一车面包矿泉水回来每家发点。谁都不准在家里做饭了。我没意见。饿死也比臭死强啊。为了我妈我也忍了。要不以后她怎么和人解释我的死因啊。难道说她的宝贝儿子万里迢迢移民到了加拿大,在白求恩的故乡光荣地被垃圾给活活熏死了?

这里罢工还有个特色。罢工一开始,工会就在厂门口拉起黄线,想上班的工人也不能上。前不久这里一家发电厂罢工。厂方后来从其他省调了几个工人来救急,但大门口给工会堵了。所以最后只能用直升飞机把那几个人空投进了厂区,惊险刺激得一塌糊涂。

前一段多伦多警察又闹腾了。不过警察是法律不允许罢工的。于是他们怠工。首先不戴警帽,工会给每个人发了顶棒球帽戴着。其次,不主动巡逻了,每天就坐在办公室里,只接911电话。最后,不开罚单了。啥超速,闯红灯,全部拒绝给开罚单。等警察恢复正常工作后,多伦多的假牙生意爆好,因为超车党们的牙全笑得掉光了。

至于公车司机的威力,前不久纽约的公车司机们已经给全世界演示过了。他们居然差点把个世界第一大都市给弄瘫了。何等骁勇啊。

除了工会厉害外,印象最深的就是员工的稳定。以前总以为国内的国营企业才在一块地方一干几十年。没想道到加拿大一看,很多公司的员工都是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几十年了。我工作的那个组里,除了我只有一个人工龄不满20年,他工作了15年。

我对凌玲说,如果我一直这么干下去的话,不要什么照妖镜都能看到我50多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这种感觉让我很害怕。

有得必有失。同居以后,我看NBA的机会少很多。凌玲特别讨厌篮球,连听到篮球比赛的解说都讨厌。一看到我在看篮球了,就会说:

“麦子,你怎么又看篮球了?这星期你都看了两场了。”

“宝贝啊,今天晚上可是姚鲨对决。火星撞地球啊。”

“我不要看。我要看CSI。”

“我查过了,今天晚上的CSI不是新的。这集我们都看过3遍了。”

“那也比篮球好看。“

“那好吧,宝贝儿。你来看吧,我到里面看电脑视频去。”

“不嘛,我不想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你要看篮球也行,得坐在我身边陪着我看。”

结果就是,我总是捧着台笔记本电脑坐在凌玲身旁无声地看完整场比赛。暗地里我已经亲吻了发明笔记本电脑的那位神仙一千次了。如果没他老人家,我就老得扛着台庞大的台式电脑看球赛了,一个赛季下来岂不是累得英年早逝了。

说到看篮球,这几年可是吃了不少苦。虽然这里的电视台每晚能看好几场NBA球赛。但是这里毕竟是多伦多,不是休斯顿。所以不可能场场都播火箭的比赛。这可苦了我这个姚蜜。一般都是找视频累掉半条命,好不容易找到视频了,质量太差经常半途卡壳,又急掉半条命。好不容易看完了球赛,火箭输球了,我又气掉半条命。最后往往是看完一场球赛我倒欠阎王半条命。现在自从有了PPlive之类软件后。我们在国外看电视特别是国内的可方便多了。去年国内火爆的超女很多海外同胞也在电脑前和国内的同志们同步共享了。

同时我也看到了些以前没看到过的恐怖场面。凌玲的脸蛋雪白粉嫩的,我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以前从来没看到过她料理脸部的过程。当凌玲第一次顶着一脸白森森的面膜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嗷的一声,两眼一翻,当场就蹴溜到桌子下面去了。幸亏我还年轻体壮,不然真吓出个好歹来了。事后我想着弄个牌子,上写”CAUTION,前方危险,凌玲脸部施工进行中“,让凌玲做护理时挂上。不过担心没被吓死先被打死,所以一直没敢行动。

凌玲也喜欢购物。加拿大大多数商场的特点就是单调乏味。很多商场都被一些大型的连锁集团占据了。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些品牌开的分店。所以很多的商场看上去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很乏味。但是这里也有一些比较有特色的购物方式。比如Warehouse Sale,中文应该叫仓库销售。乍一听这名字有点像一种概念的炒作。其实这真的就是仓库销售。在荒郊野外租一仓库(有的仓库里还堆着其它的储藏物资呢),然后摆上些破桌椅板凳,上面放上物品,这就开卖了。卖的东西从洗衣粉到化妆品,从衣服到尿布,啥都卖。让人掉眼镜的是,这种销售方式居然大受欢迎,而且愈演愈烈。弄得一些大品牌的代理商如宝洁,欧莱雅之类的也好好的大商场不呆了,都去租一破仓库,每年在仓库里卖上几个星期的货过过瘾。

我对购物没兴趣。一购物我就浑身上下疼。路走多了我脚疼,站时间长了我腰疼,掏钱包的时候我心疼,被问上几百遍“这件衣服好看吗”之类的问题后我脑门子疼。不过看到凌玲高兴,我也只能拿出红军2万5千里长征那种精神了。有时候凌玲也顺手给我挑两件衣服。时间长了我也跟着时髦了不少。使我在脱离移民们“说话洋气,花钱小气,穿着土气”三气作风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夏天时候的散步是我和凌玲都喜欢的。我们吃完晚饭后就到附近的小区里去散步。一起静静地走在如画般的小区里,看着人们除草浇花整理草坪,或者谈谈我们的过去,谈谈我们的憧憬。我问凌玲:“嫁给我好吗?”

“麦子,你认为我现在还有其它选择吗?”凌玲轻轻地说。

“那什么时候啊?我到是问题不大,虽然现在已经大龄了,不过离老年还早。可你知道我妈已经急得快半神经了。”这是事实。我妈逢人就托他们帮我介绍老婆。虽然她屡次提出让我相亲的要求都被我严辞拒绝了。但老太太韧性十足,屡败屡战。经过几年的努力,她已经成功的把她的宝贝儿子包装成了远近闻名的滞销王老五了。结果我在父老乡亲们的心目中身价大跌。别说啥钻石了,估计连黄铜的价都卖不上了。上次回国的时候,不管我认识不认识的,是个人就想逮着我掬一把同情之泪。弄得我觉得自己再讨不上老婆就是自决于广大人民群众了。

“麦子,再给我点时间好吗?我想好好安排一下。我不愿意失去我的女儿。”

我拥过凌玲,轻轻的吻了一下她的头发:“我知道,宝贝,我等你。”

“麦子,你真的会喜欢我女儿吗?”

“那当然,我哪会拿那么大的事开玩笑。结婚离婚那么好玩啊?不过我实在没有当这么大孩子的后爸的经验。我从小连猫都没养过。你得帮我。”

“麦子,谢谢你。我也会给你生孩子的。”凌玲将头埋进我怀了,娇戆地说。

”那得抓紧点了,你都快是大龄产妇了。这大龄产妇她生孩子的时候。。。嗷“我话还没有说完,就抱着快被凌玲踩断的右脚掌蹦上了半空。我这张嘴有时候确实为我带来了不少皮肉之苦。

我和凌玲一起安静快乐地生活着。凌玲还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参加了我的一个斯里兰卡同事的婚礼。在此之前我和凌玲有时候也去光顾一下同事介绍的印度餐厅。偶然吃吃觉得味道还可以。所以出发去婚礼前我们还一直想着好好饱餐一顿斯里兰卡美食。因为斯里兰卡的饮食习惯什么的和印度很像。我特地连早饭都没吃,就指望着下午这顿饭了。

婚礼礼堂很大,他们管这叫Wedding Hall。礼堂的正中央是个大舞台,新郎和新娘就坐在舞台正中央。衣服很漂亮,和我小时候看的“孔雀公主”里王子公主的着装差不多。新人的旁边坐着双方的亲人,舞台一角坐着一队乐师用鼓,笛子之类的乐器演奏传统音乐。我们入座后,我就等着上菜了。没想到等了一个多小时没动静。桌子上除了矿泉水就没东西了。大家就这么干坐着,聊天,顺便参观坐在舞台上的新人。席间一些少男少女们窜来窜去。不论哪个种族的年轻人好像都有反叛精神。当我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条叉开得很高胸开得很低的沙丽走过时,我悄悄和旁边另外一位斯里兰卡同事说:我可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款式的沙丽。同事告诉我说这是她们年轻人自己乱改的,根本不是传统的。说话间我看到旁边一位老先生盯着那位姑娘气得浑身乱颤。我很庆幸我刚才没有和我同事说出我的下半句话”我太喜欢这种款式的沙丽了。“仪式总算正式开始了,先是父母祝言对着新人祝福,然后宗教牧师念经。最后人们依次排队上舞台向新人祝福。新人弄点黄米粒撒在你头上,把他们的福气带给你。我匆匆祝福完新人后,应用体内仅存的一点能量开始四处觅食了。这时候广播里传来一声"Food is ready",我高兴无比,看来新娘新郎撒的黄米粒还真灵验啊。走到自助餐台前一看,上面有一样米饭,一样类似米粉之类的东西,再加上豆腐等2-3样似汤似酱的素菜。简单就简单点吧,总比没吃的好。我弄了点米饭,再来了点颜色已经被咖哩浸为深棕色的豆腐,一口下去,辣得我差点全喷对面那人脸上了。实在饿得忍不住了,我拉了凌玲落慌而逃。打小参加婚礼就没被饿得这么惨过,我连吃人的心都有了。

后来我问那同事,那天的菜怎么这么辣。我平时在饭店吃的没这么辣。他笑着说饭店的菜是卖给你们吃的,当然不能太辣。我们婚礼上自己吃的当然不同了。你不也老跟我说多伦多卖给我们吃的Chinese Food都是假的吗?我被这家伙貌似有理的话憋住了。我又问怎么没有肉啊,你平时不是也吃点鸡肉鱼肉啥的吗?他说他们在像婚礼这种正规的场合下是不吃荤的。听了这话我真是太怀念中国婚礼了,仪式就是吃,吃就是仪式,有吃有喝还能顺便戏弄一下新郎,调戏一下新娘,想着就爽啊。不过我以后也学乖了,参加不熟悉的种族的婚礼的时候,我兜里都放一片面包防备着。

参加完婚礼后,凌玲问我:”麦子,将来我们的婚礼在哪里办呢?“

”两边都办,多伦多登记,请两桌同事朋友。然后回国好好再办一下。我要让我的宝贝漂漂亮亮风风光光地做回新娘。顺便也在李明这家伙面前平反昭雪一下。“

”麦子,你说你妈会同意吗?“

”傻瓜,你和我结婚还是和我妈结婚啊?“我抱住凌玲说。

”但如果她不同意怎么办?“凌玲眼中的担忧越来越深。

”宝贝啊,你和我那么长时间了,你觉得我是那么顺从的人吗?我要真那么听我妈的话,早让她给以跳楼价打折处理掉了。哪还有我们俩的事啊?再说了,连这点我都不敢向你保证,我还有资格说我爱你吗?“

凌玲开心地笑了,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充满了欢乐,真美。

我紧紧的抱着凌玲,一种男人的自豪感从心底里升起。

凌玲让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她让我懂得了爱。我爱凌玲,我不需要像低级电视剧里的傻男人那样没事自虐地问”我到底爱不爱她?“我爱她性感美妙的肉体,我爱她甜美可爱的笑容,我爱她美丽无邪的大眼睛,我爱她温柔平和的性格。。。我爱凌玲就像我要吃饭才能活下去一样的简单,我无需询问。

凌玲也让我懂得了男人的责任。我从未有过这么强的责任感。我愿意为心爱的女人承担一切的责任。哪怕做一个8岁女孩继父的责任。至于别人包括我妈怎么想怎么说,我根本不考虑,也不在乎。

我认为我已经是个从凌玲身上学到了爱和责任。而拥有爱和责任的男人就是个完整的男人。我错了。我还没有学到怎样抵制诱惑。后来海琳娜给我上了这一课。海琳娜就是在午餐室里看到我的鸡爪差点昏过去的那个女孩

自从上次海琳娜被我的鸡爪吓着了后,每次看到我总是冷眼相对。那神态就好像我就是那只吓着她的鸡爪子一样。我也被她的态度激怒了。又一个愚昧无知不懂得欣赏多元文化还带有种族偏见的白小妞。在加拿大这些年,种族歧视这根神经绷紧了不少,加拿大推崇多元文化,而且将反对种族歧视放在很高的地位,一般人是不敢轻易碰这根线的,因为这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是,法律能制止那些刺裸裸种族歧视的言语和行为,却无法制止一些无礼的语言,神态,怠慢和敌视。有时候一些小孩子也受家长的影响而带有种族偏见。一次几个小孩居然对我喊“go back to China",气得我够呛,不过我也拿小孩子没办法。特别是有一些肥胖的白人中年妇女,非常的不友好。我都被气着好几回了。海琳娜照这种样子发展下去,中年以后又是另外一个这样的人。我决定还击。她瞪我我也瞪她。她看我像只能让她昏倒的鸡爪子,我看她像块能让我呕吐的Cheese。和她作战的情况有一点和抗美援朝类似。敌我双方的武器装备不平衡。海琳娜比我高了近半个头,眼睛比我大两圈。她居高临下眯着眼睛一付轻蔑的眼光看着我,不用费什么力气。而我得努力仰着我愤怒的头颅,怒睁我充满杀气的小眼,非常累人。不过双方这么瞪来瞪去的,我发现海琳娜的眼睛很蓝,是海蓝色的。尽管这双眼睛里流露出的眼神是那么的让我厌恶,我不得不承认这双蓝眼睛很美丽。我心想怪不得波斯猫的价格要比一般的猫卖得贵呢。

不是冤家不聚头。海琳娜工作的报告分析部门是我在公司里经常溜哒的地方。因为那个部门里基本都是年轻人。而我的部门基本就是爷爷奶奶辈的人了。所以在工作间隙或者午休的时候,我喜欢到他们那个部门去串门聊天。年轻人在一起无所不谈,甚至不太露骨地说些成人问题。有时候我们也一起玩点游戏。比如谁生孩子了,大家就每人压2块钱猜孩子的体重,谁最接近就赢钱。有次一个女孩子和前男友一起去欧洲旅游了。出发前我们就猜下面哪种情况可能会发生:1。什么事都没有发生。2。发生Casual Sex(我翻成休闲娱乐型做爱)3。重归于好。我们把这3个选项贴在墙上,谁猜哪个答案就在下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我选第二个。不过后来这个女孩死活说是第一个。我不信,就看她那满脸桃花的样子都不像第一个。

我的特色就是嗓门大和玩笑多。在和他们进行一些类似作为一个男人你愿不愿意做结扎手术的严肃讨论的同时。我也给他们传播点中华文明。顺便纠正一些如中国男人必须都当兵之类的错误信息。我说话的时候海琳娜是从不搭理我的,当然我也不理她。只是有时候我说话的时候她偷偷地笑。特别是我每次学黑人的口音来句”What's up, man"的时候,她更是咧开了嘴笑。我很愤怒。我知道我的英语不是那么好,但这小妞居然敢这么赤裸裸地嘲笑我。所以我对她愤怒依旧,但是海琳娜看到我时候的神态渐渐地不像开始时候那么令人讨厌了,有时候居然还笑盈盈地向我微微点一下头。实在也是弄得我没脾气。而且我也知道了她是西腊后裔,到她这代已经是第三代移民了。

后来我和海琳娜见面的次数更多了。因为她也开始参加了我们办公楼里的gym。我们公司很多同事下班后在那里锻炼。虽然在同一间gym里锻炼,但我们的活动区域截然不同。她喜欢跑步机,瑜伽之类的活动。而我见了跑步机就头疼,我喜欢举重之类的力量训练。后来海琳娜对我说她一开始在gym看到我穿着训练背心的样子的时候非常震惊。当然原因不是因为她看到了什么史上第一强的肌肉男,而是她以前从来没想到一个中国男人会有这么一身肌肉。虽然属于敌我关系,但我不得不客观地承认海琳娜的身材非常得好。细长结实的双腿,屁股尖挺高翘,腰腹间一丝赘肉都没有。而胸部则继承了欧美女性通常的特点,硕大。这样的身材配上一身黑色的紧身健身服,再加上她的一头金发,确实是相当相当地耐看。

我觉得凌玲和海琳娜是东西方女性美的两个很好的例子。凌玲像一件美丽的瓷器,工艺细腻,线条含蓄柔和。而海琳娜就像她故乡的雕塑,工整无暇,线条奔放而有张力。

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公司组织活动,包了一条游轮环游安大略湖。船上免费提供食物和饮料。我一般只喝啤酒,很少碰鸡尾酒。以前在国内时喝过几次,但是那股番茄酱加辣椒酱的味道实在让我受不了。所以让我自己掏钱的话我肯定不会买鸡尾酒喝。那天看到很多同事要了鸡尾酒,五颜六色的非常好看。我的兴趣也被勾了起来。反正也不花钱,不如试试看。但是我对鸡尾酒实在是所知有限,所以我就站在吧台前没了主意,东张西望地看人家杯子里的酒。就在我摇头晃脑不知道点什么酒喝的时候,有人在我旁边发出噗哧一声笑。我侧头一看,又是海琳娜。她正端着一杯酒,笑嘻嘻地看着我,问道:“不知道喝什么吗?”说着不等我回答就对着调酒师说”Screwdriver”。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小妮子想干什么。我想喝酒,她替我要把螺丝刀干嘛用?海琳娜看到我傻乎乎的瞪着小眼看着她,又调皮地笑了。就在我疑惑的时候,调酒师递给了我一杯饮料。我喝了一口。很好喝,跟桔子汁味道差不多。海琳娜说这杯酒就叫Screwdriver,是很流行的鸡尾酒。第二口我一气喝了半杯。海琳娜又笑了,对我说别喝那么快,那里面可是掺了伏特加酒的。我被这个小妞实在是弄得有点找不到北,只能朝她尴尬地笑笑。

我们在甲板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海琳娜也不说话,只是笑盈盈地看着我。我也只好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那天她穿了条露腰的短袖汗衫,使得性感的身材更是曲线必露呼之欲出,火爆得一塌糊涂。同时我还发现海琳娜的皮肤非常光滑,没有像一些女人那样多毛。我心想她脱毛剂应该用了不少吧。我正欣赏着海琳娜的身材呢,她突然说话了,“Chicken的脚Y子真的很好吃吗?”说完还笑着朝我眨眨眼。我一口“螺丝刀”差点就喷了她一脸。我就知道这小妞会找机会陷害我。说实话,我早后悔让海琳娜看到我啃鸡爪了。下次如果她在,我就算把我自己的脚Y子啃了也不啃鸡脚Y子了。不然老被她这么阴魂不散地缠着实在是生不如死。我说:“你这女同志其实人不错,长得也漂亮,就是太过执着。其实你们希腊人很多饮食习惯也让人害怕。我看过个电影叫《My Big Fat Greek Wedding》,你们希腊人又是吃烤全羊又是喝烈酒的,不也把男主角一家吓坏了?“海琳娜听了我的反击也不回驳,咯咯地直笑。那我也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了。”我真的很漂亮吗?“这酒算是没法喝了,不然非得被呛死不可。我看着她的胸口说当然漂亮啦,不光pretty,还hot。我真是被海琳娜弄得有点七荤八素了。这种话平时我是绝对不说的。因为老听人说有人只不过说了点荤话就被同事起诉性骚扰的案例。我心想这小妞不会是设套害我吧。正害怕着呢,听到海琳娜说:“麦子,你怎么不像其他中国男人那么shy?”我连忙说:”哪里啊,中国男人都能说会道着呢。那是你接触得太少。“她笑了,倾过身子,靠近我的脸说:”你的眼睛一直在看什么?“我很难回答,因为我的眼睛一直在看她的胸。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2:01:44 | 只看该作者

(中)

看样子海琳娜不像是要陷害我。于是我也就放心地和她交谈起来。交谈中我们发现两个人都很喜欢Hip-Hop音乐。而且知道了她烤全羊也没有吃过,一次希腊也没去过,一句希腊语也不会说。她还傻乎乎地问是不是中国人都是坐船来到加拿大来的。这简直就是胸大无脑的典型例子。我很气愤地说:“哪里啊,我们中国人穷,没钱买船票,都是从太平洋上游泳过来的。“她听了又是直笑。她告诉我说她这份工作先干几年,然后就去上Law School。我听了直吐舌头,碰上个女强人了。我说你想当希拉里啊。海琳娜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特别喜欢温顺的女人,很不喜欢希拉里这样的女人。我说什么中国男人,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受不了希拉里这样的女人。连美国总统都制服不了她,哪个男人还吃得消。说到中国女人,我告诉海琳娜说,咱们国家妇女半边天的地位高着呢。什么时候你去看看就知道了。她说好啊,有机会一定去。麦子你给我当导游好吗?。。。


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船靠岸了。海琳娜问道:我们再去酒吧坐会儿好吗?我答应了。

当我和海琳娜最终从一家旅馆走出来地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还一直回味着海琳娜那近乎完美的身体。

到家后,凌玲的笑脸将我从和海琳娜缠绵的回味中拉了回来。我突然感到很恶心。连忙去冲了一把澡。那夜我没有再想到海琳娜。看着睡在我身旁的凌玲,无限的内疚使我失眠了。

内疚也没有能够阻止我和海琳娜的继续幽会。每个星期总有一天,我们会在gym锻炼完后一起去酒吧喝一杯酒。海琳娜对鸡尾酒很有研究。每次都给我叫一杯不同的酒喝。我从她那除了“螺丝刀”外,还了解了一堆如“痛击”,“汤姆可冷士”之类的怪名称。我们在一起谈音乐,谈Hockey,谈对未来的设想。海琳娜想当律师。而我想成立自己的公司。我们甚至还一本正经地分析过美国,加拿大和中国的商业情况,以及在哪个国家做生意更合适。海琳娜说那她以后就给我的公司当法律顾问吧。我说那我就用鸡爪当工钱付吧。我们什么都谈,但是不谈家庭。当然我知道海琳娜有个很帅的男朋友,因为她把男朋友的照片放在了办公桌上。海琳娜也知道凌玲,因为她也看到过我办公桌上凌玲的照片。喝完酒我们就会一起去旅馆。我无法抗拒海琳娜的肉体对我的诱惑。而海琳娜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非常的亢奋。我们彼此享受着性爱的快乐。

我不认为我和海琳娜之间有什么爱情。确切地说,我们两人间有着极其不同的背景,而正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却构成了彼此间强烈的吸引。人们总是对新奇的人和事物感兴趣,而对身边的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就如我在国内的时候,就从没有去参观过我们城市那座举世闻名的电视塔。

我爱凌玲,我和凌玲之间有爱。我非常地清楚凌玲和海琳娜之间的区别。我喜欢将头埋在凌玲的发间,吮吸着她的发香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平静。我感觉这就是我的港湾,幸福的感觉使我觉得我拥有整个世界。和海琳娜在一起时,我情愿将头埋在她的双乳之间,尽管她有一头美丽的金发。但是我无法抵制海琳娜美妙的肉体和她那我从未体验过的个性对我的诱惑,。强烈的内疚和欲罢不能的罪恶感让我痛苦无比。

和凌玲在一起后,我认为我这艘多年来一直随波飘荡的破船终于靠岸了。没想到我下了船,却又乘上了一辆云霄飞车。

天堂和地狱间只有一线之隔,而我在两者间的小径上游荡徘徊。每天早上,凌玲坐在我旁边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早饭,看到她的盈盈笑脸我幸福得像在天堂。但是,只要闪过一丝海琳娜那双蓝眼睛的影子,我的心马上凉得掉进了地狱。每次结束和海琳娜的缠绵,回家路上回味起刚才的激情时我满足得像在天堂。回家后,凌玲一句亲切的“麦子你回来啦”让我感觉我应该下地狱。

我无数次地问自己,难道诱惑真的是那么无法抵挡吗?我无法找到答案。一种绝望的痛苦几乎将我击碎。

最后还是凌玲挽救了我。她说她和国内已经协调地差不多了。该回国去具体处理一下离婚的事了。在我和她一起回国的飞机上,我找到了答案。

凌玲的老公轧姘头的事早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了。连他的丈母娘,凌玲的妈都知道了,你说这得弄多大动静啊。近来听说根本就是双宿双飞了。这样一来苦的还是孩子。小孩子基本就是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轮流照顾着了。凌玲一想到这总是要不开心半天。我这时候不太说话,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反而更让人烦恼。我一般都带着凌玲出去兜风,或者和她一起去商场。购物这个方法对付女人忧郁极其有效。当然我也希望凌玲老公惹凌玲生气的频率低点,要不然我就得喝西北风去了。凌玲的妈去找她老公谈过。也谈不出什么结果来。他老公既然敢公开化了,就代表无所谓了。你丈母娘这时候也不会有啥威信了,所以谈也白谈。凌玲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老公通过话了。我对此没有意见。反正他们每次通话的结果都一样,以大吵收场,然后凌玲再大哭一场,我还得花半天时间去安慰她。长久的分离不光能冲淡原来的亲情,甚至会使双方变成仇人。凌玲的公婆倒是经常和凌玲联系。他们喜欢凌玲。所以一直让凌玲回国具体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和她老公重归于好。这时候凌玲又不愿意了。她除了想得到女儿外,也正和我这个姘头快乐地在多伦多比翼双飞着呢。总而言之,凌玲和她老公间的情况就是一团浆糊,搅不清。

最近凌玲的妈又找凌玲的老公谈了一次。按照凌玲的授意,她妈又试探了她老公的具体态度,还有如果离婚的话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她老公也挺坦率,意思就是这日子是没法再过下去了,离婚是迟早的事。还不如早点断了对双方都好。还有他也已经不太想出国了。他在国内混得还行,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随着报纸网站等地方不断传来加拿大移民生活艰难的消息,他已经逐渐打消了一把年纪还来加拿大吃二茬苦的念头了。至于孩子,她老公没有明确说。不过凌玲妈说,听她老公的话他也没有太坚持要孩子。甚至有点想让孩子跟妈妈的意思。当然,他现在也不会明说,这毕竟是以后离婚时谈判的条件之一。当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的时候,剩下的其实就只是生意了。凌玲妈还从其它途径了解到她老公的姘头对于凌玲的女儿不是太喜欢,因为那个女姘头年纪还很轻,不想当后妈。凌玲听了后,觉得时机到了。她想乘着她老公改变主意前回国把事情来个了断。说实话,每次听到凌玲在电话里告诉她妈该怎么说话,怎么试探的时候,我的脊梁骨直冒冷汗,脑海里马上想起古大侠小说里的那些女主人公们。我学到的就是: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女人的智商和心计,即使像凌玲这样温柔善良的女人。

这种情况下我肯定要和凌玲一起回去了。当然我这个姘头不会傻到主动现身在她老公面前,告诉他其实他老婆在加拿大也和人通奸了。这种无聊的坦白和勇敢一般在穷摇阿婆的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要讲究策略的。当我心爱的女人去做她一身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的时候,我必须陪在她身边。再说我也有近两年没有回国去了。我非常想我那罗嗦的老妈。虽然回去后我肯定会被她唠叨得疯掉的。当然,我还想念我那长期卧病在床的老爸。

海琳娜知道我要请假回中国后也来劲了。她要和我一起到中国去。她兴奋地说:麦子你这次一定要陪我去那些你告诉过我的好玩的地方去旅游。特别是那座每对情侣都在山顶挂把锁的山(当初我告诉她这个故事的时候,小妮子听得连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她无法想像那么多情侣一起在一座山顶上挂锁是怎么个样子。她认为这种仪式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还有你告诉过我的那些好吃的我都要吃。当然鸡爪和臭鱼除外。这个小妮子一直就是这样有活力,敢想敢做。她的这种性格让我非常的着迷。我告诉她这次回去是陪女朋友办点重要的事。她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失望。当然她不是因为我有女朋友而失望的。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责任存在。我连忙安慰她说我会给她带很好的礼物回来的。她又开心了,开始一样样地和我讨论她喜欢什么样的礼物。在认识我之前,海琳娜对中国的认识几乎为零。可悲的是,像她这样的人还不少。我们中国人有时候会认为我们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所以相应地全世界都应该很了解我们这个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实这种想法非常得一厢情愿。对我们来说,让其它国家和种族的人了解我们以及消除一些对我们的偏见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海琳娜的所有关于中国的知识都来自于我。于是她把我告诉她的有特色的东西都当成礼物写在了纸上。内容包括了旗袍,刺绣,唐三彩,兵马俑模型。。。随着她的单子越写越长,我是面如土色,汗如雨下,直后悔以前给这小妞传输了太多的知识。她还怕我忘了她的三围,特地标在了旗袍旁边。这是多此一举,她那三围尺寸只要是个正常人听了一遍后都不可能忘记的。其实我到是挺想给海琳娜带一条旗袍回来的。我已经YY过很多次她穿旗袍的样子了,每次都是一边YY一边流鼻血。送她一件旗袍,应该是个双赢的事情。

回家的路很长。多伦多到中国没有直达的航班。我们必须先乘上5个多小时的飞机到温哥华换机,然后再在空中呆上10几个小时后才能回家。长途的旅行并没有使得凌玲显得疲惫,相反她很兴奋。她说:麦子,等回到多伦多后,我就可以和你一起踏踏实实过日子了。等把我女儿接过来后,我们就买房子吧。房子不需要太大,地段也不需要太好,但我们不出租。我们会一起过得很幸福的。我笑了笑对她说:你对这次回去这么有信心啊?凌玲将头靠在我肩上,紧紧搂住我的手臂,说道:“会顺利的。我不会和他争什么财产的,包括房子。虽然这是我们结婚后一起共同买的,但是如果他要的话,我会给他的。我只想能顺利地离婚。然后与你和女儿一起安安静静地过日子。只要有你们,我就满足了。”我像被点了穴一样地愣在了那里。如果我听到一个10几岁的少女说这种话,我会认为她幼稚。如果我在电视剧里听到一个女人说这句话,我会认为她很白痴做作。而当凌玲这样一个历经世事的少妇依偎在我的肩头对我亲口说出这些话时,我想哭。我紧紧搂住了凌玲,亲吻她散发着发香的长发。凌玲也紧紧地将头埋在我的胸口。

我们的飞机已经飞越了一半的太平洋。飞机里很安静,人们都已进入了梦乡。凌玲也靠着我的肩头甜甜地睡着了,睡梦中还带着笑容,像只可爱的小猫。我已经喝了好几罐啤酒了,但还是无法入睡。脑子里一直想着凌玲刚才的话。当一个人得到了一个女人如此义无反顾的深爱后,除了感谢上苍对他的眷顾外,他还能干什么呢?我的眼前又浮现出海琳娜的影子,她那蓝蓝的眼睛和美妙无比的身体。我对这一切都不陌生,因为就在上飞机前几天我还和海琳娜一起激烈地做爱了很久。我想她那火一样的性格和肉体永远会对我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除非哪一天我发疯图强开始练习《《葵花宝典》》。我又问了一遍自己那个几乎使我疯掉的问题:诱惑真的是那么不可抵挡吗?我想我在那晚得到了答案。

飞机总算着陆了。走下飞机,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亲切。就连那个脸板得像面瘫一样的海关小妞我也觉得挺和蔼的。在机场厕所里,一个本地人清洁工正在发牢骚:“格帮棺材,拆水乱拆八拆哦。”(意思是这帮家伙乱撒尿)我听了兴奋不已。多久没听到这么可爱的乡音了啊。我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吓得那清洁工差点一屁股坐到马桶上去。出门时后面飘来“格只棺材哪能十三点兮兮哦。”(这家伙是个神经病)

拿了行李后,我吻了一下凌玲,然后就各自出门。分手前,凌玲还特地嘱咐道:电脑24小时开着,我会给你发MSN消息的。这已经是她第一百遍嘱咐我了。看到她那兴奋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地下女工作者。我拍了一下她的屁股说:知道了,我保证上厕所都抱着电脑,免得错过了你的消息。凌玲满足地走了。她也想她的家人了。今天她父母女儿和公婆都会来接她。我出门后,一下子看到了10几张熟悉的脸。我老妈,我舅妈,大大小小的表哥表姐表姐夫表嫂和他们的孩子们都来了。他们站在栏杆外拼命向我招手。我的眼睛不禁一热。出国在外这么多年,我拥有过友情,我也有了爱情,我甚至还偷过情。但是,亲情却变成了一根电话线,我在这一头,我的亲人在那一头。我能听到,却无法拥有。

老妈看到我的时候眼圈红红的,神态也愣愣的,和她平时唧唧喳喳的常态很大的不同。我用手楼住了老妈,说道:“妈,我回来了。咱们回家吃饭吧,我都快饿死了。”两年不见,老妈的头发又白了不少,抽空我得给她去买点染发剂了。表哥他们也都说:是啊,小念好不容易回来了,你怎么到是不说话了。刚才路上话不是还挺多的呢。被大家这么一起哄,老妈也破涕为笑了。她说:小念,你爸爸最近身体很稳定。他在家等着你呢。

我们一行人说说笑笑,坐上了小表哥的车子回家了。车窗外,天空还是一如既往的灰暗。道路比多伦多的狭窄了一些,车速也慢了很多。但是两边的高楼大厦却比两年前又多了很多。如果以高楼的多少来划分城市和农村的话,多伦多无疑就是个大农村了。多伦多除了市中心有些高楼外,很少有摩天大楼。有些所谓的商业大楼和国内的比起来,就像我站在姚明旁边一样。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很多中国人刚到多伦多的时候,第一个感概就是到了个农村。

小峰是我的表外甥,因为大表姐比我年长很多,所以这个家伙今年也快20岁了。他今天表现得很兴奋。他说他已经按照我的嘱咐从他楼上家里拉了根网线到我的书桌旁,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上宽带了。他还神秘兮兮地说,今天晚上他会带一个客人来家吃饭。他刚说完,他妈妈就瞪了他一眼,然后说起了故事。原来今天晚上小峰的女朋友会来。他们两个人是在网上认识的。这个女孩子不是本地人,家在镇江,现在在苏州读大学。这次放假就来和小琪会面了。而且就住在他们家里。更让我心脏受不了的是,这个女孩居然还不是第一个在小峰家和他同居过的网恋对象。听表姐讲完后,我就像听了个神话故事一样伸着舌头傻坐在那。网恋,姐弟恋,玩弄女网友,非法同居,多角恋爱。。。小峰这家伙竟然就五毒俱全了。我也不得不佩服现在的小姑娘,人生地不熟的就敢往一个男人家里住。而且最让我不敢相信的是,我表姐这个老古董居然默认了这一切。咱们伟大祖国的开放程度真是以神6速度发展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境界了。

总算到家了,我第一个跳下了车冲进了老爸的房间。老爸静静地躺在床上。我走到床边,低头对他说:“爸,我回来了“。爸爸没有回答,他已经很久不能说话了。就在我移民前,爸脑溢血突发,在医院里住了5个多月后,他总算康复出院了。但是,他只能躺着了,而且无法说话。2年前,爸的脑血管又堵塞了一次,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单。当时我冒着非典冲回了国内。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老爸已经进入昏迷状态,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妈。我当时走到了病床前,低头对他说了声:”爸,我回来看你了“。我刚说完,老爸就哭了,哭了很久。那一次,老爸又奇迹般地恢复了。但是事后他不光不能说话,连脑子也一天比一天糊涂,经常连周围的亲人都不认识。

爸爸听到我的声音笑了,睁着眼睛看着我。我坐在他身旁,轻轻地撸着他的头发。两年不见,爸的老人斑又多了不少。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老爸的身边,直到背后传来小表哥的声音:“小念,今天大家都在,一起拍张照吧。“我转头一看,屋子里原来已经站满了人。老妈正靠在舅妈怀里不停地抹眼泪。我连忙说:是啊,正好我买了个新的数码相机呢。我拿出了相机,开始给大家拍照,拍录像,忙地不亦乐乎。屋子里又充满了欢笑。

开饭前小峰的网友女朋友也从楼上下来了。小姑娘离开美女还有一定的距离,但也不能算恐龙。长得高高瘦瘦挺文静的。我实在无法相信这样一个小姑娘会大老远的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住到一个网上认识的男人家里,而且大大方方出席了这个男人的表舅的接风晚宴。这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晚饭异常的丰富,当然还包括了我最喜欢的鳝筒。不过前一段听说现在的鳝鱼都用避孕药饲养了。所以我吃得比较有节制,没有把一碗全部吃完,还给其他人留了两块。也许大家在国内都吃得比较好吧,他们对一桌子的菜都没有什么兴趣。我讨老婆的事情反而成为了大家最好的下酒菜。这个话题也像兴奋剂一样使得老妈精神焕发,恢复了唠哩唠叨的常态。众人七嘴八舌,有人给我介绍他们的同事,让我这次去相亲;有人教育我要面对现实,彻底将娶妻标准降为两点:1。女性2。有生育能力;有人鼓励我直面惨淡的人生,要坚信老婆总会抱到手的。。。我被大家感动得一塌糊涂,差点连鱼骨头都吞进去了。不过这种场面我早料到了。如果我现在就告诉他们这次我是陪一个女人回来办离婚的。等她离了婚后,我们就结婚。而且这个女人还有个8岁的女儿。其他人我不确定,但我肯定老妈就是躺到床上陪我老爸去了。老妈的性格我太了解了,她受不了这种强刺激。但是慢慢给她洗脑的话她会接受的。于是我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关系挺稳定的。目前考察下来百分之一百是女性,生育也没啥问题。而且此女同志现正向我老婆的角色转换。这下完了,整个屋子就像个大油锅一样炸开了。老妈更是激动得满脸通红,坐都快坐住了。她扯着嗓子喊道:“小念,这么大的事你怎么没给家里说过啊?“

一场混战,除了没好意思问凌玲的三围,其它人类能想像的问题他们问了个遍。总算把大家都打发走了。我吃的这顿饭也在众人的围剿之下消耗完了,算白吃了。我正坐那运气呢,李明来电话了。他说:石念,刚到家吧。今天好好休息,明晚我给你接风。我听了感动异常,心想到底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我正感动着呢,李明又说:我明天要请你吃顿好的,选个最好最贵的饭店,让你看看现在国内是啥生活水平。别为我省钱,我现在连午饭都在这种饭店里吃。你这两年在加拿大也受苦了。估计也没吃过啥好东西吧。我顿时又是喉咙口发咸,牙齿痒得就想啃这家伙两口。我运了两口气说:是啊,我真是苦坏了。这不正等着你这顿饭拯救呢。我在加拿大每顿就啃俩胡萝卜,过得跟只兔子似的。李明满足地淫笑连连。挂了电话我就直接找布料和剪刀给这家伙扎了个小布人。这家伙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气我了。有时候在MSN上聊天时,我说你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爱攀比和虚荣啊?他回答说攀比和虚荣是前进的动力,咱国内的成功人士都这样。你们这帮加拿大农民也只好无欲则刚了时差使我凌晨4点就醒了过来。这个时候出门溜哒很可能被人当狼打了,于是我只能上网看电影。正温习着周星驰的《《逃学威龙》》呢,叮的一声,有人给我发MSN了。一看,一对鲜红的嘴唇,我想海琳娜这妮子到是给我发消息发得挺快的。正想给她回话呢,那边又来新消息了,我定睛一看,那文字特别熟悉,应该是中文,而海琳娜肯定没学过中文。冷汗立马唰唰地就下来了。我哪料到平时挺矜持的凌玲MSN上那么火爆啊,上来二话不说就给我来一大红嘴唇。

“麦子,你睡不着吗?“

”等你消息呢,你没来消息前我就睡在椅子上等你了。“

”吹牛。今天还好吗?“

”不错,挺好的,吃了很多好菜。我还把你介绍给家里人了“

屏幕上跳出一个恐惧的表情。

”麦子,你把什么都跟他们说了吗?“

”没有说全部。“

凌玲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麦子,你以后会告诉他们全部的事情吗?“

我连忙回答:“那当然,不过今天刚回家,大家都情绪挺波动的。我也不想吓昏倒几个,20多个小时飞机坐下来,我哪还有力气送他们去医院啊?我会慢慢跟他们都说的。放心吧宝贝。”

屏幕又跳出个血红大嘴。看来人在网络上和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区别的。生活中的凌玲可从来没有这么主动过。这么多人喜欢网恋也是有道理的。

“我老公今天也来了。”

“没吵架吧?”

“我第一天回来,再怎么也不会吵啊。”

“看了你老公什么感觉?有没有重归于好的冲动?”

一个怒脸跳了出来。

“今晚你们俩睡在一起了?”

这下子一下子跳出来5个怒脸。幸亏在MSN上,现实生活中我估计现在不是已经牺牲了就是重残了。

“他回家了,我和女儿在一起。”

我舒了一口气,很开心。也给她发了一亲吻。

"今天早上出来吧,我们一起去换点人民币去。“

”宝贝啊,现在都几点了,早上怎么还有精神出去,等过两天吧。“

乓,乓,乓,乓。。。电脑屏幕如炸开了般,我一数,12个怒脸,再加上两把榔头。

我连忙哆哆嗦嗦打了两字:哪里。

“外滩中国银行门口”

和凌玲结束了MSN后,天也亮了。我就出去买早点吃。小区里非常热闹。早点摊位上热气腾腾,小菜场里也人来人往。小区里打木兰拳的,跳舞的,拉韧带的,散步的。。。我大呼一声:人多真好。在多伦多的时候,每个星期也只有在臭哄哄的华人超市买菜的时候能见到这么多人,多伦多这里买菜就在超市里买。因为这里中国移民比较多,所以华人超市比较多,这也使得很多移民的中国胃得到了拯救。比如这里的西人超市普遍是不卖活鱼的,而华人超市里就有卖。虽然品种没有国内多,但总算也有活鱼吃了。华人超市的特点就是价格低廉,气味难闻,人山人海。这里华人超市我还没有听说过卖过毒米,但是很多中国进口过来的产品就是用放大镜也找不出生产日期来的,因为压根就没有。有些锈迹斑斑的咸菜罐头之类的商品,根据外表判断不是文革其间的产品也应该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了。但是实在馋的时候也只能两眼一闭买回家了。有些华人超市的价格很便宜,这样就把除了中国人外的一些其他的黑人,印巴人等等劳苦大众都吸引过来了。超市老板开心得闭不拢嘴,我们是被挤得龇牙咧嘴。勤劳点的移民就一次跑两个超市。先到华人超市买蔬菜和中国特产食品。然后再到西人超市买肉类食品特别是肉糜之类很难用肉眼看出原材料的商品。因为西人超市的质量还是可以信任的。当然价格也会贵一些。但是,几毛钱的差价恰恰就是一些移民无法突破的心理障碍,特别是刚来的移民。很多移民对这里几毛钱一磅的肉骨头都有印象。因为这肉骨头应该是性价比最高的食品之一了。价格便宜,煮成汤后又肉味十足,运气好点的话有些骨头上还能啃出不少肉来。

我总算吃到了豆腐花加油条了。多伦多也有豆腐花。但是在以粤菜主导的情况下,豆腐花也成了甜的了。也不管油条里是不是有洗衣粉了,我一口气来了4碗豆腐花加5根油条。最后其他人也不吃了,就看着我吃。我还不是太习惯这么被人参观,于是也就草草了事了,其实我还想再吃上几碗的。这次我有点感觉到了一点名人的痛苦了。我决定明天早上戴墨镜来吃。

当我到银行门口的时候凌玲已经等在那里了。这妮子今天显然很兴奋,见到我就扑到了我怀里来了。我不确定她这是小鸟还巢的兴奋还是对我半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激动。反正看她这么高兴我也很兴奋。不过说实话我不太习惯。在我出国之前,我一直奋斗在YY战线上。这种真刀实枪楼着个美人的实战经验到是不太有。也习惯了和凌玲一起游荡在多伦多的街头巷尾,现在突然在这座生我养我的都市里搂着个香喷喷的美人儿,很不习惯。感觉就跟我第一次穿西装时一样别扭。看着凌玲那如鱼得水的样子,我想她应该很习惯。这非常正常。按凌玲现在的长相,倒推10几年回去,如果我说她是大学的校花估计会有人打我。但是排个班级的小班花应该还是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的。我读书那会儿,班级里别说花了,连草都被拔光了,简直就是寸草不存。害得我们这些比较纯情的同志们在沙漠里游荡了好几年,只能以YY为生了。以此推断,凌玲这朵小花当年被众蜜蜂围绕的可能性相当大。当然我就自己憋在心里想想。在凌玲面前是打死我都不说的。说出来可能会被凌迟。

刚靠近银行的门口就一帮子黄牛围了上来。我们俩稀里糊涂地就被他们带到了旁边的小巷。这是我第一次发现我们城市里还有这么僻静的地方。吓得我一身冷汗。幸好黄牛们只是想和我们谈生意。谈完价格了,他们又要把我们领到前面几个路口那个银行去换钱,估计是啥有熟人的关系单位。整个过程就和电视里看到的地下工作者接头没啥区别。我算是有点理解当初那些地下革命同志的辛苦了。感觉极差!这么千辛万苦换来的钱,一算也就官价多了10几块人民币。下次打死我都不干了。

换完钱,凌玲就开始要求逛街购物了。走在淮海路上第一个感觉就是眼花缭乱。美女太多了,真的假的,天生的后做的,小的大的,反正都很养眼,我当时就激动得热泪盈眶。一逛商场我们就傻眼了,也算是对伟大祖国目前的繁荣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简直怀疑我兜里刚换的不是人民币,而是桔子皮。物价之高让我直吐舌头。凌玲这个购物狂也是迟迟下不了手。几百元的商品那是起价,千元以上的商品比比皆是。特别是一些国外的品牌,价格之高真是看不懂。在多伦多我要是买一件”Boss”衬衫的话,也就100多加币,从工资比例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这里我都没有勇气去看“Boss”的标价牌,因为另外一些低端点的品牌的价格已经差点把我吓傻了。我们俩逛了半天,最后买了一对调料瓶。性价比还不错,6块钱一个。这是我和凌玲一起逛街购物以来最轻松的一次,我的双手基本是空着的。那对小瓶子我揣兜里了。

我对凌玲说:“今天晚上李明请我吃饭,你一起去吗?”凌玲犹豫了半天说:“今天还是算了吧,等事情都解决了再说吧。”我亲了她一下,笑道:“你总得见我的朋友的啊,今天不是个很好的机会吗?别担心,你比他老婆漂亮。”凌玲白了我一眼说:“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笑着说:“那我送你回家吧。”凌玲又犹豫了一下后说:“好吧。”我没有到凌玲的家里去。在凌玲妈家的前一个路口我和她分手了。我站在那里看着凌玲往前走,她也不时回头过来挥挥手,可爱得像个小姑娘。而我就像个傻头傻脑的愣小伙子了。当我30多岁的时候,我总算经历了传说中的恋爱。

我首先看到了李明的肚子。两年不见,他的肚子又壮观了不少。他也被我的胸肌吸引了,拍了拍后语重心长地说:“又大了一圈,身体练那么壮干吗?又没地方发泄。”我气得给他来了个熊抱,这家伙被我抱得惨叫连连。席间还有李明的老婆,我的另外两个老同学小冬和老牛以及他们的未婚妻和老婆。小冬外号“小推车”。因为当初在学校里搓麻将的时候,这家伙专攻“垃圾胡”,坏掉了我们无数大牌。我当时的外号叫“幽默大师”,是”又没有大输“的谐音。这个外号浸透我的多少血泪史我也就不多说了。反正那时候周末回家的时候求这帮家伙把从我口袋里赢过去的钱里拿出1块钱让我当车费的人间惨剧我还历历在目。

刚坐下不久李明被我的墨镜给吸引了。拿过去看了看,不过马上脸色一变,说道:“你怎么买日本货“,我羞愧无比,连忙说:我真没注意,回家我就砸了它。后来又谈到了小冬的婚礼。婚礼定在了9月19日。我说:为什么不是18日啊?“要发”不是很好吗?这帮家伙的回答是:我们怎么可以在9。18纪念那天结婚?我真的是彻底被这几个人给弄昏了。这几个热血中年是我以前认识的那几个吗?记得当初为了逃避学校里的献血任务,李明愣是逼着自己吞下了一碗纯肥肉加一瓶黄酒。我当时在旁边看他吃到一半的时候实在受不了了,冲到了厕所里把胆汁都块吐出来了。结果这家伙身体素质太好,这么自虐了一通后照样通过了体检,贡献了几百cc的鲜血。抽完血当天他就倒下了,具体病因不明,可能是那碗极其恐怖的肥肉,也可能是那被抽掉的一大碗鲜血实在让他太伤心了。我当时可是自愿地就献了,当然原因也不是我太高尚。而是看到那碗白花花的大肥肉,别说抽几百cc的血了,就是砍我一刀我都认了。没想到我现在居然在这些家伙面前成为后进人士了,实在是憋气。

几杯啤酒下肚后,李明盯着我很严肃地说:“石念,你知道吗?”我正拼命往嘴里塞菜呢,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是吓我一跳。心想我这两天上网没看到啥大事发生啊。李明喝了口酒后,说道:“我们的城市现在是极其小资的。”我这次真的是被噎着了。李明接着开始讲课了。从小资的吃喝住行给我一一道来。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只能低头吃菜。他说的小资常去的咖啡厅我知道。在多伦多很多书店里都开着一家,你可以几个加刀买杯咖啡坐在里面看上一天的书。这咖啡喝多了最多说明书看得多点了,李明他们怎么能把这咖啡厅和小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了,我是想不明白了。最多和臭老九有点关系吧。多伦多最流行的咖啡叫”Tim Hortons”,我到是天天喝。不过一大杯才一个多加刀,我不敢想像我和李明说我喝这么便宜的咖啡他会弄出多大的动静来。他说的冰淇淋我也知道,多伦多超市里几个加刀一盒,也实在是体现不出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来啊。而且我前一段从网上看到这种冰淇淋把生产车间设在了厕所旁边。当然我吃人的嘴短,这种负面消息我就不向李明透露了。想不通的地方太多,我也就不想了,专心吃菜。今天那鱼不错,很鲜很嫩。名字李明跟我说了两遍我没有记住。不过价格我记住了,100多块一斤。当李明的小资课程上到冰淇淋那段的时候,我要了第二份这种鱼。当李明的课程进行到春上村树这一部分的时候,我要了第三份。这时候李明的讲课停止了,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我的筷子上。第三盘鱼吃完了,我提议再来盘花生下酒。李明忍无可忍了,他说道:“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一小盘花生就要几十块啊,到我家去吃。”

我们在李明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啤酒,花生和茶叶蛋后来到了李明家里。到家后,李明也恢复了常态。话题从资产阶级腐朽生活转到了我们过去的生活上来。我的话也多了起来。他和小冬还开了瓶白酒喝。一小杯一小杯的喝得极块,连花生米都不用吃。我极其惊讶。因为直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他的酒量也就是2瓶啤酒的量。一次我们两个人喝酒的时候他喝了三瓶,结果200米路走了半小时还没走完。最后50米不是我使出了吃奶的劲背着他走,那他估计也就直接睡那了。他说他的酒量纯粹是这两年工作的原因练出来的。看来小资生活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首先先得把肝脏给牺牲了。看着他撸着袖子滋溜滋溜一杯杯喝白酒的样子,小资产阶级的优雅肯定是没有了,往他手里塞一条狗腿让他啃着的话,那就活脱脱一个鲁提辖了。不过我很喜欢他的这副样子。音响里放着我们熟悉的老歌,我们在一起互相揭露对方当年的丑事。我单身一人,他们怎么说我都无所谓。这帮家伙想在老婆未婚妻前维护尊严,所以老是要和我争论,说我诬陷他们。吵一会儿后,我们还会一起卡拉ok几首老哥。我吼了我的拿手曲目“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在那遥远的地方”后,又和大家一起唱了“朋友”等歌。我无比地快乐,时光仿佛又飘回到了十几年前。繁华的都市生活使很多人都给自己批上了一层层的外衣,但人们肯定会有脱去外衣的时候的,比如当面对10几年的老友时。我们都快乐地享受着这返朴归真的美妙时刻。那一夜我们喝了很多酒,唱了很多歌,说了很多话。大家都笑得连嗓子都哑了。

时差把我折磨得很痛苦。尽管昨晚在李明家喝了很多酒,而且玩到很晚,凌晨4点多的时候我又准时醒来了。于是我只能又头痛欲裂地瘫坐在电脑前温习那些老片子了。一边看着那些熟悉的画面,一边我浮想翩翩。我想如果我当初移民到澳大利亚就好了,这倒时差估计就没这么困难了。人总是喜欢想像一些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在多伦多漫长的冬季里,我总是想如果我能生活在加州该有多好。回国时被长途转机折腾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生活在温哥华就好了,乘上飞机睡一觉就到中国了。我接着又想为什么我倒时差总是这么困难。上次回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日夜颠倒过了近一个星期,这次估计也很难幸免了。记得听谁说过,有的女人怀孕的时候一点反应都没有,该吃啥吃啥,该喝啥还喝啥。但有的孕妇就不行了,反应大得连喝水都要吐。根据我对时差的敏感程度来讲,如果我具备生育功能的话,我应该是喝水都要吐的人。正想到这的时候,MSN发出了声音,有人给我发信息了。看到那个窗口的时候我的头痛好了很多,因为那个窗口上有海琳娜的照片,任何人看着一张这么漂亮的照片时都会感到愉快的。相比之下,我一般就用MSN的缺省照片了,比如一艘飞腾的火箭之类的。有时候出众的外貌确实能给人额外的信心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快乐。

“麦子,还好吗?”

“不算坏”

“你在干什么?”

“我在看电影。”

“现在中国不应该是凌晨吗?”

”Honey,你很聪明,这里现在确实是凌晨4点多。“

”那你为什么不睡觉?“

我不奇怪海琳娜能问出这么聪明的问题来。因为有时候这些老外的脑子是不会转弯的,你必须1234明明白白跟他们一点点讲,他们是不会自己去引申的。而我们中国人说话讲究个意境,露点线索让你站那琢磨半天。等缓过劲来意识到那句听上去像夸你的话其实是骂你的时候,人家早走得没影了。结局基本上是猛喷一口鲜血了事。

”Sweetheart,我在倒时差,睡不着。“

海琳娜对于我失眠的痛苦没有任何同情的表示,反而给我发了两个笑脸过来。这个世道,指望别人的同情是不现实了。

”麦子,想我了吗?“

实际情况是:我现在除了想睡觉根本没有力气想其它任何事情。但是我的手指打出来的字是:

”Sure, missing you。"还很无耻地在后面加了个红嘴唇。我对此的体会就是:千万不要相信电脑屏幕上看到的东西。

“你想我什么?”

这种问题属于高危性质的。如果对一个女人说你只想她的肉体,而她恰恰认为自己也很有内涵的话,那你对她肉体的温存权很可能就保不住了。但是你也不能说想念一个女人的智慧,这在相当多的女人耳朵里听起来是一种侮辱。所以,我的原则是拒绝回答此类无聊的问题。一般面对面的时候我用行动代替语言。在电脑上的时候,我就发送些香吻或者拥抱的符号过去。效果显然不错,因为海琳娜也回送了我几个血盆大嘴。

海琳娜又发来消息说她晚上要出去吃饭,要去打扮了。临走前还给我传了张照片过来,让我“Have Fun"。打开一看,原来是这个小妞在沙滩上穿了Bikini的照片。这下子我这觉是彻底别想睡了。小妮子用心不良,存心发张照片来加重我的失眠。不过如果一直有这种照片看的话,失眠上一两天的我也就认了。

觉没睡好问题不大,因为我本来就准备这两天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的。正好是周末,亲戚们都来了,济济一堂欢笑满屋。小峰也把他废弃不用的手机拿来给我用。就是这个旧手机也比我在加拿大用的手机时髦。两国手机在款式和功能上的差别和国情正好相反,加拿大的基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中国的手机已经是处于发达资本主义阶段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要在家里陪老爸。我静静地坐在爸的床头看电视。一边看一边给他说电视里的故事。老爸无法回答我,我想他也听不懂我说的故事。但是他很高兴,不挺地笑着。累了就甜甜地睡上一觉,醒来以后继续听我讲故事。其他人除了叫我吃饭,也不来房间里打扰我们。我们父子俩一个躺着,一个坐着。一个讲着故事,一个听着故事,就这样一起相伴着。

自从大四那次被孔繁森的宣传片感动得大哭一场后,我悔恨交加之下就此金盆洗眼了,从此再也没有掉过眼泪。有时候凌玲被电视剧感动得泪流满面,我就坐在旁边,笑嘻嘻地抱着盒餐巾纸一张张地递给她。她对我这种贼忒嘻嘻的样子特别恼火。她说这电视里的人都苦成这样了,我居然还能笑,简直怀疑我有没有人性。我也以为我从此不会再为任何这种文艺作品掉一滴眼泪了。但是,当第一次听到Luther Vandross唱的“Dance With My Father”时,我哭了很久。后来我特地去买了这张CD,开车时一直听着。最后凌玲受不了了,把这张CD藏了起来。她的理由是我一听这首歌老是眼睛红红的,绝对属于危险驾驶。

两天电视看下来,从广告内容来看,中国的男人们还是十年如一日的肾虚和骨质疏松。中国女性也一如既往的需要补血。从电视剧内容来看,基本还是大清朝的天下。一次正好看个叫《李卫当官》的电视剧,当看到那个皇帝的宠臣青筋直暴,嘶声力竭地叫着"老百姓呢。。。你们想到过老百姓吗。。。?"时,我终于感动地吐了一地。上次食物中毒时我都没吐成那样过。

我把手机号码在MSN上发给凌玲。10秒钟后手机响了。接通后我很深沉地用假嗓子“喂”了一声。电话那端的人显然楞住了,慌慌张张地喂了一声就没了声音。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凌玲气得大叫:”麦子,你要死了。我还以为打错电话了呢。“尽管她很气愤,但是声音还是叮铃档铛锒的很好听。听到活人的声音感觉真好。我其实很讨厌用MSN之类的工具,首先因为打字太累,其次没吃没喝的干坐着聊天很枯燥(不过听说现在国内兴起了一种叫裸聊的方式,估计应该有趣得多)。而且我坚信经常这么坐着和人一聊几个小时的很容易得痔创。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欢真实生活中有哭有笑的活人,而不是电脑屏幕后面的一个个符号。所以几年来我的MSN联络表里只有10几个人,连凌玲和海琳娜都是这次回国前才刚加进去的。

生完了气,凌玲又说道:”麦子,你想我了吗?“女人有时候真是很健忘,10分钟前她刚刚在MSN上问过我这个问题。

我连忙回答:”想,很想。”这是真话,两天没见面,我真的很想抱抱她。

“那今天晚上我们出去吃饭吧。我也有事要跟你说,我已经和他谈过一次了。”

”好的,我们去“申申”吃饭吧。““申申”是个我出国前经常去吃饭的饭店,以本帮菜为主。我特别喜欢他们的”温蟹“,所以想带凌玲一起去尝尝。

打电话的时候老妈就在房门口探头探脑的,我刚挂了电话,她连忙满面春风地冲了进来,急切地问道:“小念,刚才是不是那个叫凌玲的姑娘啊?”我回答“是的。“老妈一听就更来劲了;”那快点带回来让我看看啊!“我说:”她这两天家里有点事,等过一段时间再带她来吧。“老妈听了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连声说:”是啊,不急,不急,等她办完事情你再带她回来吧。“其实我知道老妈急得恨不得我今天晚上就把凌玲带来。

吃完午饭后我上Google找了家旗袍店后就出门了。本来我想定做一条旗袍,不过旗袍店的老先生说好的旗袍要当场定身量制的,现在穿旗袍的人不在,定做也没什么意义了,还不如买条现成的算了。我毫不犹豫挑了一条黑色的旗袍。因为我一直认为黑白色的搭配使女人更加性感。想起这件黑色的旗袍配在海琳娜雪白的肌肤上的样子,我不禁口水直流。不过选完款式后尺寸又出了问题。老先生翻遍了整个店也没找出尺寸相符的旗袍,特别是胸围的差距实在太大。最后没了办法,老先生只能说替我改改,过几天后再来取。

出了旗袍店后我又去了科技书店。10年前的那里可是电脑爱好者们的圣殿啊,特别是书店旁边小路上一家家卖盗版光盘的小店更是为提高我国人民群众的电脑水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丰功伟绩。走进书店2楼的电脑城,我被吓一跳。所有的电脑商铺几乎已经撤空了。地方都空着,积满了灰尘,一片萧条。时间真的是能改变很多东西。就如移民们的生活,不管以前有的人在国内时多么的风光,移民到加拿大后一切也都成为了回忆。有些人始终无法克服以前的辉煌和现实的落寞间的巨大落差。有的甚至还为此走上了不归路。

就在这次回国的一年多前,有一个以前在国内一家大名鼎鼎的制药厂工作的移民在经历了1年多的失业后,从14楼的阳台上跳了下去。跳得如此得毅然决然,连背后妻子的哭喊也没能阻止他。房间里还有两个女儿在哭泣,一个3个月,一个3岁。

听到消息的那晚我很悲哀,为失去了一个同类而悲哀。我们来自于同一个地方,出国前,我们几乎有着差不多的人生足迹。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后,每个人又几乎经历了同样的历程。辛辛苦苦地攒信用记录,辛辛苦苦地考驾照,辛辛苦苦地学语言,辛辛苦苦地适应新的游戏规则,辛辛苦苦地找工作。。。我一直觉得我们移民就像一群迁徙的鹿,我们是同类。就如鹿群中有雄壮的公鹿,也有赢弱的小鹿。移民中,有的人比较坚强,有的人则比较脆弱;有的人比较顺利,而有的人遇到了很多的挫折。当听到我的同类没能挺住,消失在了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就像小鹿过河时被激烈的河水冲走了,我很难过。因为我们在一条共同的路上辛苦地走着,我们彼此从对方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正当我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时,李明给我来了电话,问道:石念,干什么呢。我说我晚上约了朋友吃饭,出来早了点,现在正在马路上乱逛呢。李明说:去“寒远书店“坐坐吧,那里不错,是小资常去地地方。我现在一听到小资这个词就浑身过敏,不过想想实在也没地方去,所以就决定去坐坐。

也许不是周末的缘故,所以人不多。店不大,书也不多,外面陈列了一些卖的书,还有一些桌椅供人喝茶吃东西。有一个保险经纪人在大声的给他的客户介绍保险产品。里面是两间阅览室。有书和杂志供人阅读。进门那间阅览室是现代风格的,里面那间堆砌了些太师椅之类的古时风格的桌椅,墙上则挂了各种各样的陈旧的古时匾牌。一间小屋,弄得既像古时人家的客厅,又像卧室,也像县衙大堂,甚至还有点古城门的味道。反正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别看它布置得没啥章法,但往里这么一站,还确实有点怀旧的感觉了。这感觉一来我就坐下了。服务小姐显然经过专门的训练,表现出了匪夷所思的反应能力。她在我屁股入座30秒钟后把menu递了过来。结果为了那点怀旧的感觉我只好花了20元人民币买了一杯可乐。如果在超市里买的话, 20元钱的可乐也许还洗不了澡,但晚上洗把脸是肯定没有问题了。

感觉这东西,有时候真的很值钱的。人们需要各种各样的感觉。而且很愿意为了得到这种感觉而花高价。有些人需要高档感觉,于是他们愿意花好几十块吃一个冰淇淋球,尽管这种冰淇淋可能是一个厕所旁边的斗室里生产出来的。就像我为了一点怀旧的感觉就花20块钱喝听可乐,而这种感觉仅仅出自于一些毫无章法的旧东西的堆砌罢了。

我想起了刚到加拿大的时候,在College选了一门Business Oral课。课程中包括一些社交场合的礼仪等等。老师的一个朋友开了家英国茶馆。于是就让他的朋友来课堂里给大家介绍一下英国茶,并演示一下饮英国茶的过程。

茶馆老板是个英国裔的老人。那天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妻子和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也许是他的女儿吧)。英国茶的茶叶很好看。五颜六色的。有些花茶的颜色更是丰富。最吸引我们的到还不是那些茶叶。而是他的妻子和那漂亮的女服务员。他们都穿了古时候英国的服装。头上是白色的软帽,一身的长黑衣。

后来老人介绍的英国茶的历史我基本已经忘记了。但是他开茶馆的经历给我的印象很深。他从年轻的时候就想开这个茶馆,不过到老了才开成。光为了选现在的店址,他和太太就花了3年时间。最后选在了多伦多最有欧洲风情的Main Street。他店里的全部装修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服务员的服装也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也就是一开始我们看到的他的太太和女服务员穿的那种。想想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坐在这样一间茶馆,品着茶,吃着精美的小点心,然后慵懒地欣赏窗外的街景,或者就坐那胡思乱想,实在也是一种很好的休闲。

这么坐在书店里七想八想的,转眼也快到了和凌玲约定的时间了。我于是向饭店进发。事实再次证明了我对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已经不再熟悉。到“申申“饭店的门口时,发现原来的本帮菜馆已经改成了火锅店了。正当我站在门口看着招牌上的那盘羊肉片发楞的时候,凌玲来了。看样子她没有怎么被时差折磨,气色很不错。按照我前两天失眠时悟出的结论,以后她怀孕的时候反应也不会太大。我指指招牌笑着说:今天看来本帮菜是吃不成了,咱们就吃火锅吧。凌玲笑嘻嘻地搂住我的骼膊,嗲嗲地说:吃什么都行。

看来凌玲今天的心情确实不错,一直笑眯眯的。吃起羊肉来也很有胃口,一会儿就要了第二盘。不过这种现象也不算反常。虽然我身体的横截面要比凌玲宽一半多,但有时候凌玲吞下的食物能比我多一半。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的胃部大小和身体宽度并不成正比,在如凌玲这样的特例情况下甚至还是成反比的。每次暴食完后,凌玲就会后悔万分,然后拍着微微鼓起的肚子大喊后面三天再也不吃饭了。结果她真的会下面两天连晚饭都不吃了。时间长了我对她这种反反复复的间发性自虐症也已经见怪不怪了。

两盘羊肉下肚,再加上被火锅里的热气一熏,凌玲的脸又像个大红苹果了。我问她:你和你老公谈得怎么样?“凌玲没有说话,笑眯眯地白了我一眼,继续吃。吃了一会儿后,还拿过了我的啤酒杯喝了一口。这个举动又把我吓着了。每次凌玲想喝酒的时候就是有大事要发生了。第一次看到她喝酒时她告诉我她的老公有姘头了。今天她该告诉我什么消息了?从逻辑学角度来说,她今天告诉我老公有第二个姘头的概率不会太高。难不成是他老公又看着元配的好了,不要姘头了?想到这我这羊肉也吃不下去了,我靠住椅背免得被她的消息吓得一头栽倒。今天吃的可是火锅,眼前这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实在是很危险。我运了口气等着凌玲说话。凌玲看了我这副直挺挺的傻样子笑了。说道:

“他要和我离婚。“

我松了口气,不过警报还没有解除,因为这个消息我早就知道了。

“女儿他不要。“

我又感觉安全了些,因为这是凌玲离婚的最底线。

“他要房子。然后屋子里的家具和电器都归我,存款四六开,我六他四。他说因为这两年这房子都是他供着的,而且以前他的工资也比我高,所以月供也付得多。其实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就付了一半的首期。而且结婚后我们一起供了这么多年。“

我被凌玲老公的商业天才佩服得立马想去咬他一口。这两年来,我们这座城市房价的飞涨速度已经是惊动了全世界人民,以至于我们这些身在加拿大农村的移民也都知道了。凌玲他们结婚时买的房子现在该涨了多少啊。凌玲拿了一房子的破家具和电器有什么用?运到多伦多的话还得花钱去租个集装箱。还有她多拿的那点存款,按照现在的房价估计连放个抽水马桶的空间都买不到。

我正想着呢,凌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道:”我都答应他了。“

幸亏我没有完全解除戒备,不然真的就一头栽到那口锅里去了。

“麦子,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房子的,是吗?”

我只能对自己说,其实我真的是不懂女人,因为当凌玲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语气还是那么的平静。不光平静,她居然还抽空涮了片羊肉。在一个女人柔弱温顺的外表下,到底蕴藏了多少的能量?

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呆呆地看着凌玲。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2:02:25 | 只看该作者

(下)

凌玲又吃了片羊肉后,放下了筷子。她托着脸颊,大眼睛看着我,幽幽地说:”麦子,你说我以后会后悔这个决定吗?“


我也顾不了饭店里还有很多人在吃饭了,几乎半跪着冲到了凌玲的面前。我拉过她的手,抬头看着她的眼睛说道:“凌玲,我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让你感到后悔的。“

走出了火锅店时天色已经很晚,我们两个牵着手慢慢地走在林荫大道上。初秋的夜晚很美,空气中幽幽地散发着树叶的香味。我对凌玲说:”宝贝,过两天去我家吧。“凌玲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好的。”过了一会儿,她又说:”麦子,你会把我的事情全部告诉你妈吗?“我搂过凌玲,亲亲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笑着说:”你说呢?“

凌玲和她老公是在读书时认识的,毕业后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凌玲说从他们俩从认识开始就没有分开过,直到她移民到了加拿大。10几年的感情,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了结了。凌玲和她老公办完离婚手续那天,我没有问她的感受。但我却有点惆怅,想想有些看起来很牢固的东西,实际上是那么的脆弱。那时候我真的理解了别人以前常说的话,婚姻是要用心去经营的。当然我也没有怎么多想,因为替凌玲的前夫感到伤心实在是很十三点的行为。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时,我喝了很多酒,庆祝自己终于从姘头升任到了未婚夫的职位。凌玲也很高兴摆脱了淫妇的名头。她化高兴为食量,将满满一桌的食物消灭殆尽。凌玲的两大特征就是:高兴的时候暴食,不高兴的时候购物。

一顿饭下来,我们两个人饱得连站都快站不住了,相互搀扶着走出了饭店。然后一起拉着手逛马路来帮助消化。走着走着,凌玲把我拉进了一家商场。一反常态的是,这次她没有去她心爱的服装和化妆品柜台,而是直接去了卖珠宝首饰的地方。她似笑非笑地扫了我一眼,然后低头对着那些结婚对戒看了起来。我在那傻站了半秒钟后,也连忙凑过了头去,和她一起研究起了戒指。我又碰到了旗袍店时遇到过的情况。那次是因为海琳娜的胸围太大,买不到合适的旗袍,这次是我的手指太粗,找不到合适的戒指。凌玲看中了几对戒指,都因为没有符合我的尺寸只能作罢。她气得直叫:麦子,以后再也不许你去锻炼身体了,你看你手指那么粗,像个怪人一样。我羞愧难当,差点想当场买把刀把我的手指削薄点。最后总算找到了合适的戒指,营业员小姐也兴奋地叫起来了,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这对戒指的一万种优点。

凌玲站在旁边不说话,她笑眯眯地瞪着大眼睛看着我,本来雪白的脸蛋变得红扑扑的。

我打断了服务员小姐的长篇演讲,对她说:“我们就要这对了。”

付完钱,拿过服务员小姐替过来的戒指后,我对凌玲说:”宝贝,戒指先放在我这里吧。我会在婚礼上亲手给你戴上的。“

凌玲点了点头,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说:”什么时候?“

我连忙说到:”很快,这次回多伦多前。“

凌玲啊了一声,似乎有点站不住了。

我搂过了凌玲,轻轻地吻了她一下,说道:“宝贝,我们都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要等待?再说了,我还想你早点给我生个孩子呢,然后咱们一家人在春天的时候去日本看樱花。你不会真想当大龄产妇吧?”

凌玲靠在我怀里的身体在微微地颤动着。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说道:“麦子,你做决定吧。”

就这样,在凌玲离婚的那天晚上,她和我订婚了。

我不是冲动下做的决定。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从刑事学角度来说,我属于蓄谋作案。

几年的移民生活,使我见到了太多的痛苦挣扎,分分离离,甚至是生生死死。我觉得人生真的很短,也很脆弱。我不欣赏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我也没有能力去潇洒地游戏人生。就如我高中时就领悟到了,不是是个人都能当一个合格的流氓的。但是,我会紧紧地抓住我得到的每一份幸福和快乐,决不让他们溜走。

回家后,我上了我为凌玲建立的网上相册,把她的照片都给老妈看了。老妈表现出了百分之一千的满意度。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了。

凌玲不是个大美人,但是她的长相非常讨巧。她白净秀气的容貌让人感到非常得亲切,很能博得别人的好感。特别是她眯着大眼睛笑的时候,还能有两个酒窝,非常得甜美,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我一直觉得如果在冷战时期,凌玲绝对是个女间谍的好材料,因为她的外貌很能迷惑敌人。我当初在飞机上就是这么被她吸引住的,坐下没多久就主动和她攀谈起来,这对我这么脸皮薄的男人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结果越谈越起劲,差点把我什么时候开始梦遗都告诉她了。幸亏后来刹车及时。

相比之下,我如果做个间谍的话,基本在进入敌占区一分钟之后就被逮捕了,然后五分钟之内被就地枪决。我的长相让我吃亏不少。我这脸天生就长得比较严肃,配上我那全身的肌肉块,还有美国陆战队的锅盖发型,总让人感到我这个人不容易接近,挺凶的。凌玲甚至说我像个打手。听到这种评语,六月之天我看到了鹅毛大雪飘下,其实我这人善良得像只小松鼠一样。我剃那个小平头也不是为了赶时髦,因为我的头发很硬,而且浓密,如果头发留长的话,非常像戴了个劣质的头套。我也不是不会笑,但喜欢哈哈大笑,让人觉得我挺弱智的。后来凌玲培训过我怎么微笑,就是嘴角往两边上拉。这方法听上去容易,做起来难度很大。如果嘴角向上拉的幅度过大,那就成了个二皮脸。如果拉的幅度不够,又成了哭丧脸。所以训练一段时间后,我也放弃了。因为我的这付凶恶长像,我在国内时被人剥夺了籍贯。我跟人家说我是我们城市土生土长的人时,人家总是不相信,非得说我们城市的人长不出这个样子来。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得出这种忸论来的。我又不是只北极白熊,还非得在特定的地方才能生长的。等出了国后,我又被剥夺了国籍,因为人家老认为我是韩国人。我又是被他们弄得哭笑不得。看看四周的韩国人,身材没比中国人好啊。反而很多中国人比他们高大多了。不过也许韩国人的剽悍在北美实在太出名了吧。

在加拿大和美国,很多的华人和韩国人都经营便利店。多伦多这几年随着中国移民的增多,很多便利店店主都改头换面成为华人老板了。开便利店发不了大财,但也衣食无忧。当然开这样的店没日没夜的非常辛苦。不过对于中国人的吃苦能力来说,这不是个大问题。很多华人的便利店都被抢过,但是很少有人敢抢韩国人开的店,因为韩国人的骁勇实在太有名了。听说以前有人想抢过,刚喊完打劫就被韩国店主二话不说拿起枪毙了,几次以后,也没人敢抢韩国人的店了。

多伦多有很多的韩国移民,甚至还有几条专门的韩国街。韩国料理烧烤大家都已经是如雷贯耳了,所以这里有很多这样的饭店。不过我不是很喜欢吃韩国烧烤,因为那甜甜的烤肉实在不对我的胃口。除了烧烤外,韩国食品里著名的就是“土豆猪骨头汤”了。这种汤价格挺便宜的,几个加刀一大碗,是下饭的好东西。很多中国人爱吃。结果和德国猪蹄一样,在网上一宣传以后成群结队的中国人都去喝猪骨头汤了。现在有些这样的韩国饭店招牌上索性写中文名字,然后在下面用小一号的字标着韩文店名。当然也有些人不喜欢这种猪骨头汤,说看上去吃上去都像猪食。我也管它叫猪食。这到不是针对它的味道来说的。只是如果每天来一碗这样的土豆猪骨头浓汤,再加上一大碗白米饭,其他人我不知道,半年后我肯定就拥有了猪一般美妙的身材了。

老妈看完凌玲的照片后异常兴奋,脸都涨红了,又问道:“小念,你什么时候带凌玲到我们家来啊?”我笑着对老妈说:”快了,这个周末。“

接下来几天家里简直就成了个大食堂。老妈采购了无数的食品。厨房里放不下了又堆到了厕所里去。这边挂个咸猪头,那边挂个咸鸡,中间又吊了条硕大的咸鱼。弄得整个房子都臭烘烘的。她还去买了几条大黄鳝,放在盆里养在了抽水马桶旁边,我一开始不知道,后来晚上如厕时看到旁边这么几条蛇一样的东西在游来游去的,差点吓成失惊疯。黄鳝还不是唯一的活物呢,小表哥后来又买来了好多牛蛙,也放在桶里养在了厕所里。家里除了味道难闻外,还天天油气冲天。老妈和舅妈他们天天在那炸熏鱼,走油肉,肉丸子之类食品。国内的房子如果也像加拿大的Apartment一样家家都按火警器的话,估计几天里消防车最起码已经到我家参观过100次了。我望着屋子堆积如山的食物,心想别说是凌玲一个人来,就算来一帮海豹突击队的猛男都消灭不了。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该发生的也总是要发生的。转眼间周末到了。此前一天我上网Google了一些关于急救的资料,学习了点基本的急救方法。然后还去药店购买了一些速效救心丸之类的药品。

当我和凌玲在门口出现的时候,满屋子的人不管是刚才坐着的站着的还是躺着的,全都直挺挺地耸立到了门口来。连刚才还在我房里忙着打游戏机的那帮小侄子小外甥也都唧唧喳喳风一样冲了出来。一大帮子人就像黑风寨的土匪一样把我们两个堵在了门口。为首的老妈满面春风,两眼笑成了一条缝地盯着凌玲左看右看。这眼神我挺熟悉的,老妈平时在菜场挑到块满意的上好猪肉时基本就是这个样子。我没想到她看人也是这样的。我说话了:“各位,最起码让我们先进门吧。”大家这才领悟到我们一家子已经成为了邻居们的围观对象了,急忙疏散队形,让我们进了门。进了门就直接上饭桌了,这种时间配合是我特地设计的,因为言多必失,坐那干聊说不定会聊出点问题来。还是边吃吃聊好。

席间的气氛非常热烈。很显然凌玲很得众人的欢心,因为大家都冲着她问长问暖的,根本没人理我。就算谈到我也没有什么好话,都是“石念从小不太爱做家务,自理能力差,你可得多担待着点”这类的。我算是没看错凌玲作为一个优秀女间谍的材质。她笑盈盈地很轻松就化解了大家提出的各种问题。而且轻描淡写地就向大家透露出了我们两人已经同居很久的事情。对于这点大家表示出了极大的理解和满意。一致认为我们在多伦多的同居行为是聪明的选择。这样出门在外也有个照应等等。当然也会顺便埋怨我没有对大家早点说这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的心情也都相当的好。我说话了:“我们准备结婚了。“我妈连忙说:”是啊,你们年纪也都不小了,快点把婚事办了也好。“我舅妈也跟着说:”小念,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办事呢?。“我回答说:”我们准备这次回多伦多前把婚事办了算了,也趁爸爸现在身体还稳定。就当给他冲冲喜吧。“我的安排显然让众人有点吃惊,不过马上又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同意。于是,这个饭桌又变成了我的婚礼策划部的工作现场。小表哥负责了我的婚车,小峰他们负责了喜糖等婚品的采购任务,而表姐舅妈他们承包了家里的布置任务。期间凌玲表现出的大方和善解人意又博得了大家更多的好感。

最后说到了邀请客人的名单,当谈到凌玲家里的客人时,我一字一顿,以电台播音员般清晰的发音说道:”凌玲的女儿也要参加婚礼的。“说完后,我就气运丹田,微微地低下头,竖起耳朵注意四周的情况。四周很安静,大家都不说话。只有小峰那里有点响动,因为他一口啤酒喷了他妈一头一脸。然后我的右耳朵边传来“叮铛”一声,那是我舅妈的碗掉到了地上发出的声音。接着左耳边又传来”璞突“一声,那是我小表姐正啃得不亦乐乎的鸡腿掉在了桌子上的声音…

最坏的情况没有出现,没有人昏倒。这样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因为我永远无法得到所有人的满意。早点晚点,我肯定会对家里人说明凌玲的情况的。这是我作为一个爱她的男人必须做到的,因为我根本不对凌玲以前的婚姻和她的女儿感到无法启齿。相反,凌玲对她女儿表现出的母性深深地吸引着我。但是,家里的人肯定会对这个消息有所反应的,而这也是我无法操控的。当然我也不愿意给他们太多的刺激。因为他们是我深爱的家人。我永远无法得到最好的结果,而只能选择更好的。正如英语里常说的那样: Life is not perfect。

我采取了今天这种战术的依据是:1从小到大,家里的人都非常疼我。我相信他们不会过分地为难我的。2。上次小峰女网友来他家同居而表姐和其他人对此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我对我家人的容忍度又有了全新的认识。3。我在他们具体和凌玲接触之前,没有跟他们说这事情。我相信接触后他们都会喜欢凌玲的。而人们对自己喜欢的事和人都有更多的宽容。

我的猜测没有错。过了一会后,大家又开始说起话来。舅妈向凌玲问起了怎么回事。凌玲也一五一十地很艺术性地把情况介绍了一下。最后,老妈也发话了:“唉,有孩子也好,反正小念也像个小孩子一样。”声音很不自然。但是,我知道这已经是此刻老妈能给我的最大的支持了。其他表哥表姐们听到老妈这么说了,也都说了些”小念你以后要好好对待凌玲“之类的话。小峰更是滔滔不绝把他那套新新人类的超前思路向大家都灌输了一遍。于是大家的话匣子也都打开了。话题又转到了我们的婚礼的筹备情况上来。当然,大家也没有刚才那么兴奋和自然了。我不担心这个,因为我相信时间会将很多事情都冲淡的。

我知道老妈一下子无法接受一个有8岁女儿的媳妇。但是,老妈她爱我。因为爱,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守着病重的老爸,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怨言。因为她认为她心爱的儿子在选择自己的生活。尽管她那么地想我陪伴在他们身边。又是因为爱,今天她又逼迫自己去接受了一个离过婚而且有女儿的媳妇,因为她心爱的儿子深爱着这个女人。出国这几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我认识到了唠唠叨叨的老妈有多么地爱我。

有时候我想,如果生活中每件事情都像1+1=2这样的有据可循那该多好。或者任何事情都有ABCD答案的话,生活也会变得非常的轻松。因为我从小到大都在做这种标准化的选择题,有时候就算不懂,猜对的可能性也很大。一个标准答案在前方等着你的感觉真好。而生活并不是考题,很多的事情和抉择都是没有答案的,也并不总是Black or White那样不是错了就是对的。这种不是坏人就是好人的情况只会在我小时候看的革命影片里出现。如果人真的能像那些电影里的主人公一样活着真是件幸福的事,因为他们要么高尚得像个傻子,要么卑鄙得像只老鼠。他们不存在人性的碰撞和抉择的痛苦。

面对抉择,我只能选择我最渴望的那个结局,当然我肯定会无奈地失去另一些东西。虽然我也同时想拥有它们。就比如我对加拿大和中国的感情。我喜欢加拿大的宁静,喜欢它的悠闲,喜欢它的蓝天沙滩湖泊和遍地的森林。但中国也有我至爱的亲人,有我喜欢的江南水乡。加拿大有我喜欢的天堂般的夏季,中国也有我衷爱的金秋10月。中国有嘈杂的环境和灰色的天,多伦多也有让人忧郁的漫长冬天。。。我很不喜欢做这些没有标准答案的选择题。但是,我无处可逃。

晚上等众人都散了以后,我抱着电话机开始打电话。我先给多伦多的老董他们都通知了一下。还包括海琳娜。我兴奋地说:”海琳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海琳娜听完立即来了句:”Are you serious?”我说:“是的,我和我女朋友举行完婚礼再回多伦多。”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后,海琳娜淡淡地说:“Congratulations。”那口气哪像祝贺我结婚啊,简直就像我得了绝症后的安慰词。不过我也没时间多说了,匆匆地和她告别了。打完加拿大的电话,我又开始给我的老同学老朋友一个个打电话。各人的反应不一。

李明听说我要结婚后,说道:”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又老酒吃过了。“

小冬出口就是一句“册那,深更半夜的搞什么搞。”

稳重的老牛说话客气多了,他高兴地说:“真的啊?石念,恭喜你终于做人了。”。。。

一通电话下来。小冬将通过他在海伦宾馆工作的未婚妻帮我搞定酒宴的安排。同时他这个珍稀的未婚者将成为我的伴郎。他很生气,因为本来他还指望我成为他的伴郎的。李明和他老婆承包了我饭店套房布置的工程。老牛帮我搞定婚礼的摄像和摄影。而我高中时的老友小仪则成为了我的婚礼的司仪。。。一时间,诸多老友都不睡觉了,深更半夜的和我开起了婚礼筹办电话会议。我的感觉非常好。

在国内的时候,从小到大这么多年,再孤僻的人也会形成一个老同学,老朋友,老同事组成的圈子。而这个积累了二三十年的圈子,在移民到了加拿大后就全部清零了。一开始的时候,我经常感觉自己像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因为当苦闷的时候或者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连个说点心事的人都很难找到。

就这样,我的人生大事就都筹划好了。我除了还要去凌玲家会会丈母娘,和她一起去拍套婚纱外,就坐着等我的成人仪式了。

婚宴如期举行了。凌玲家的很多亲戚都没有被邀请,因为凌玲觉得还是不要太声张的好。不过我家的亲戚加上我们的老同学朋友等也满满当当地坐满了十几桌。婚礼举行得异常成功。一开始举行仪式时,我还即兴朗读了一首小诗。具体内容过后就忘了。基本意思就是:凌玲的大眼睛是那么的水灵啊,我多么地想每天看着她啊;凌玲的嘴唇有多么的鲜红啊,我多么地想天天吻她啊。。。我在那摇头晃脑朗诵的时候,凌玲拉着打扮地小仙女一样的女儿在旁边看着我。当我读到深情之处时,我转过头去看着凌玲。我发现,凌玲的眼睛真的是水灵灵的。同样站在我旁边的伴郎小冬则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他事后说幸亏我那首狗屁不通的酸诗幅度不长,不然他非得拎起一脚把我踢下台去。他说他这一辈子没掉过那么多的鸡皮疙瘩,而且胃酸冒得差点胃穿孔。

后面的宴席很欢快。老妈也被婚礼的气氛感染了,显得挺兴奋的。老爸被大家弄上了轮椅,出席了我的婚礼。虽然他这么坐着很累,也无法吃喝什么,但是他整个晚上都在笑。而且每次大家要推他去休息时,他都要摇头拒绝。

凌玲也几乎一晚上没有吃什么东西。因为她一直在忙着换一套套的衣服。当她穿上一条大红的旗袍时,我被眼前看到的美丽惊住了。我以前一直想着海琳娜的白皮肤配上条黑旗袍会很美丽,却从没想到过凌玲穿上条红旗袍也会娇艳万分。人有时候真的很容易忽视身边的人和事的。

如我们预料的一般,一帮子以老同学和老同事组成的闹事之徒用酒杯向我们发起了猛烈进攻。尽管我们城市的规矩是如果伴郎替代的话,要一杯陪三杯。但是这种攻势全部被小冬这个大酒桶给化解了。最后停在了一桌上,桌子中央放了一杯类似可乐的饮料。他们让我喝掉。刚才还骁勇善战的小冬这次说他有点不行了。我很体谅他,而且也很感激这桌的客人。谁说这年头好人不多了,看看这桌子的人多好啊,让我喝杯可乐就过关了。我仰头一口喝掉了那杯饮料。然后差点气绝当场。这是一杯混合了酱油,辣酱,醋,糖等等等等调料的超级大毒水。再加点砒霜绝对能取代丹顶红成为天下第一毒物,因为丹顶红肯定不会这么难喝。我还发现这帮子人为了调制这杯毒品居然把酱油瓶醋瓶之类的全部带到现场来了。I can't believe it!

后来进了洞房后我才知道他们之前的酱油瓶真算是小意思。一帮子人不光自带了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道具,而且将酒店套房里所有提供的物件都转换成了凶器。我和凌玲被他们足足凌辱折磨了几个小时,痛不欲生。那时候我极其地怀念我的斯里兰卡同事那种神圣简单的宗教婚礼。虽然那种婚礼会饿死人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快。我和凌玲忙着探访双方家人,回请朋友们。转眼间就到了回多伦多的时候了。凌玲的女儿这次不和我们一起回加拿大。她准备等她女儿完整地读完这个学期以后再去多伦多。凌玲认为半途插班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女儿压力实在太大了。

移民几年来,我一共经历了3次的离别。每次家里的亲人都要送行。第一次登陆的时候父亲也坐着轮椅来送我。那时的我只有忐忑,因为不知道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还有行李也超重了。大家都手忙脚乱得重新打包。然后挥挥手我就走了。第二次的时候,离开时我哭了。但回途中遇到了美丽的凌玲,没多久我就没心没肺的什么烦恼都忘记了,光顾着和凌玲套近乎了。这次,父亲已经无法送我了。我没哭。我也不能哭。因为伤心会使他的病情恶化。我亲了亲他的额头,对他说我去丈母娘家住几天,然后回来。他点了点头。

这次的离别给了我很多的惆怅和迷茫。几年来,对加拿大也开始从迷茫变成了对它的习惯,开始喜欢上了它。也习惯了它那悠闲的生活方式。但是,经常有一种孤独缠绕着我。我和凌玲都不是孤僻的人,我们在这里也认识了很多朋友。然而,亲情是无法代替的。有时候,和亲人在一起时,哪怕只是唠些家常也会觉得很温馨。记得这次离开前的晚上,和表哥表姐们去逛超市。一起吃着冰淇淋蛋筒,边吃边逛。看到她们尝尝做样品的话梅,几十岁的人开心得像孩子。真的很温馨。我对凌玲说,你多生几个孩子吧,那样几十年后在加拿大我们也有自己的家族了,我们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上了飞机后,我问凌玲,以后想不想回国内生活?她想了想,没回答。我也不知道答案。也许,我一直会这样迷茫。但是,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会经常回国看看。坐在父亲的床边看电视,看他知道我在他身边时安详满足得睡觉。

回到了离开了几个星期的Apartment,我们有种隔世的感觉。离开前,凌玲和我还担心着她离婚的事情。转眼间,凌玲已经成了我的妻。我们好好地把屋子又重新布置了一下。还特地去唐人街买了很多大红的喜字,把窗户都贴满了。而且我们还做了件特别重要的事,就是去注册结婚,其实直到这个时候,我和凌玲才算彻底摆脱了非法同居的身份。

到了公司后,我忙着给大家发喜糖,还给一些比较熟悉的同事发了我婚筵的请帖,包括海琳娜。晚上我和她一起在gym锻炼完后,在停车场我把那件黑色的旗袍给了她。小妮子非常得高兴。如果不是天气已经渐冷,我都担心她会在停车场当场试衣。她兴奋地对我说:“麦子,我们去喝一杯吧。”我笑了笑,轻轻地搂了搂她的腰说:“不了,我妻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呢。”海琳娜张着蓝蓝的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Congratulations,麦子。”这次的语调才像是真的祝贺,不像上次电话里比念悼词还难听。我问道:”来参加我的婚礼吗?“她回答道:”我会的,我和我男朋友一起来。“我用力地抱了她一下,然后各自开车走了。回家的路上,我又有了天堂的感觉,这次不是因为和海琳娜的缠绵。我知道凌玲已经在家里做了可口的饭菜等着我。而那里就是我的天堂。

凌玲想在女儿来到多伦多之前拥有自己的房子。于是我们俩踏入了买房的无间苦海中。从来没想到买房子是这样痛苦的一件事情。我们像地质勘探队员一样走遍了大多地区的每个角落。房子越看越多,眼越看越花,预算也越看越高。本来打算买完房子后还添一套家具的,看着看着就把大餐桌取消了,然后又把大橱取消了,再后来又把沙发也取消了。。。最后不敢再看了,因为再看下去连厕所里的卫生纸都要取消了。就这样天天被买房子的事情折磨着,都快神经衰弱了。某夜,我又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于是走到了阳台上,夜观天象,顺便抽根烟。突然间灵光一闪,我想通了一个道理。买房子这档子事其实和找老公的过程差不多。但凡长得困难点的姑娘,一般找老公的条件也比较实惠。所以大都能相夫教子地踏踏实实过日子。长得漂亮的也没大问题,因为有大把的选择。最难办的是有些中不溜秋不上不下但是又心比天高的女同志们了。这类女同志一般是差的不想将就,但碰上条件好的男同志人家又不愿意将就了。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眨眨眼就大龄了。有些性子刚烈点的姑娘一想,我都苦苦地等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这把年纪了反而要放低要求了。结果她们银牙一咬就继续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朝着孤老太太这条光明大道坚强地走下去了。买房子也是一个道理。你永远不可能找到百分之一百满意的房子的。只要能满足最主要的要求就可以了。再说了,房子以后还是可以买卖和调换的,而且比换老公方便多了。我当时就被自己的天才发现震惊了。冲进了房间把把凌玲从睡梦里拉了起来,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了她。凌玲坐在床上左摇右晃地听完了我的话后,又扑通一声倒下了,2秒钟后呼噜声响起。连表扬的话也没来得及说。不过第二天凌玲醒来后非常同意我的观点。当然她对我用女同志作比喻不太满意,她把我的理论修改成了男性孤老头版。

理论指导实践,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后,我们的找房速度不像以前那样老牛拖车一样停止不前了。我们开始以手扶拖拉机的速度在找房的道路上一日百米地前进着。最后,我们终于买到了房子。当然在谋求环境的优美和经济的独立时,我们也适当放弃了地段和面积。下了定金那天,我和凌玲像广大劳苦大众盼来了1949年一样兴奋,特地弄了一桌子的菜庆祝。我望着累得有点消瘦的凌玲说:“宝贝,辛苦你了。我们以后再换个大的房子。而且等我们有钱了,找房子也不会这么痛苦了”凌玲静静地看着我说:“麦子,我相信我们会的。“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又笑了,说道:”麦子,你还答应给我买条钻石手链呢,那不会是我的80岁生日礼物吧。“我笑了,搂住她说:”这怎么会呢。宝贝,给我两年时间吧。我想在35岁前冲刺一下。“

房子在付了定金后,还有大半年的时间才能交接。我们的生活又回复了平静。但我的生活已经无法回复到以前的悠闲了。虽然我还是有时候喝点啤酒,但看篮球等等娱乐都变成了我的奢侈品。因为我一直想拥有自己的公司,所以我把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商业资料上去了。我没有想过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我只是想让我妻子和我们将来的孩子过得幸福富足。我不愿意凌玲仅仅为了买房子时地毯和硬木地板之间的那点差价就犹豫斗争几天几夜。我不愿意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因为担忧而日见暗淡。我不愿意她那盈盈的笑脸因为劳累而日见干枯,我也不愿意她那叮铃铛锒的声音因为操心而变得沙哑。我希望我的凌玲永远是我刚认识时的凌玲,那时的她是那么得无忧无虑,那么得快乐。我们两个人像一对快乐的小鸟一样到处游玩。我要继续和她这样快乐地生活,以后再加上我们的孩子一起。如果婚姻的结果是使我心爱的女人日渐枯萎,那我将无法宽容自己。因为,使我心爱的女人永远快乐,这是我的使命。

本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的宗旨,我还是坚持去gym锻炼。海琳娜也一直是我锻炼时的搭档。当我卧推200多磅的杠铃时她会在旁边搭把手,而且在她的熏陶下我也开始和她一起去跑步机上跑跑步,或者跟着她练练瑜伽。当然,我们再也没有一起去酒吧喝过酒。那次在我多伦多的婚宴上,海琳娜穿上了那件黑色的旗袍。比我想象中的还美。我后来找了个机会对她说:”Honey,你穿上这件衣服真的很漂亮。“她静静地看着我。那双眼睛依然是如此的美丽。当初我和她因为误解而仇视,那时候我们彼此的眼光里只有厌恶和仇视。而现在,这双蓝蓝的眼睛里发出的光是那么得柔和,那么得亲昵。我真想上去亲吻一下那对蓝宝石般的眼睛。过了一会儿,海琳娜说:”谢谢你,麦子。“我记得那是我最后一次称呼她Honey。

后来gym里搞促销活动,每介绍一名新会员能得到三个月的免费。海琳娜就把她的男朋友大卫也拉过来了。正好免得大卫有时候还得特地来gym接海琳娜了。大卫除了长得挺帅外,还是个身高近两米的庞然大物。他和海琳娜站在一起就是美女和野兽的精装版。大卫也算年轻有为吧,现在已经是一家我们行业里屈指可数的大公司里的Seinor Manager了。也许是事业太顺利了,他的性格非常得张扬和自以为是。和我以前国内的老板杰森很像。

杰森的傲慢和刻板照我们以前同事的话说是作恶多端,罄竹难书。他的经典举动是在公司厕所的抽水马桶上方贴了张告示。告示内容是:所有如厕者注意,方便完后,抽水马桶必须抽水冲洗三次。消息传出,同事们尽皆昏倒。以后见了杰森就一起数123。也许是因为我个这人平时的废话很多的原因,杰森很爱和我聊天。这使得我感觉很差。想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么古怪的杰森老爱和我说话,那岂不是证明我这人也很怪吗。不过老板要和我聊天,我也没得选择。接触多了,发现杰森其实挺可爱的。聊多了他还把他结婚前和多少女人上过床都告诉我了。那数字我记得特别清楚,55。因为我当时想他当年怎么不再加把油,睡出个66大顺来那该多吉利啊,肯定能儿孙满堂。大卫活脱脱就是个青年杰森。姜是老的辣,当年我连老年杰森都对付过来了,这年轻的大卫我当然也没啥问题了。再加上还有海琳娜这个漂亮妮子在中间当我们的润滑油。没过多久我就和大卫很熟了。有时侯锻炼完后,我们三个人还会一起去酒吧喝一杯,聊聊冰球之类的。大卫后来还邀请了我和凌玲一起到他的Cottage里去过长周末。

Cottage就是乡间别墅。一般都坐落在风景秀丽环山绕水的地方。去Cottage度假是加拿大人很重要的休闲项目之一。夏天的时候,每到周五下午开始高速公路上都会被赶去Cottage度周末的车辆塞得水泄不通。在安大略省,白求恩的故乡Muskoka地区就是集中了大量Cottage的著名风景区之一。很多好来坞明星也在那里购置了度假别墅。秋天的时候,漫山遍野的红枫叶被大大小小的湖泊围绕着,真有一种生活在明信片里的感觉。大卫的Cottage也在那个地区,当然规模和气派就无法和那些明星的比了。海琳娜和大卫喜欢在湖里划船。我和凌玲不喜欢,因为我们不会划。那可不是我们小时候公园里划的小木船。他们玩的那种船是类似专业赛艇那种,又窄又长,名字叫Kayak。如果一不小心掉到那冰冷的湖水里,虽然穿着救生衣淹不死,但冻也能冻掉半条命。我们俩喜欢坐在湖边一边钓鱼,一边欣赏四周的风景。我对凌玲说:“宝贝,我发誓,我们以后一定也要买一幢Cottage。”凌玲还是说:“麦子,我相信我们以后肯定会有的。”唉,我已经给了凌玲太多的承诺。而凌玲也一如既往地相信着我的每一个承诺。我真的能兑现我的承诺吗?

在我苦苦地寻求事业突破的同时,凌玲也忙着张罗女儿来加拿大的事情。除了仔细了解各种转学情况和学校情况外,她还阅读了很多关于移民孩子的教育和怎样尽快适应新环境的文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凌玲的女儿暂时又来不了了。因为凌玲怀孕了。

当凌玲告诉我她怀孕的消息时,我激动得差点昏过去,抱着她呵呵地直笑。凌玲笑着看着我说;“麦子,你说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我连忙回答:“男女都一样。反正我们要生好多呢。“凌玲不等我说完就踹了我一脚,大叫道:”麦子,你当我是生娃娃的机器啊?“

我又一次为自己神汉般的预测能力倾倒。凌玲怀孕后果然反应不大。还是能吃能喝的。而且她比以前吃得更多。每天光饮料就要喝掉半桶牛奶,半桶豆浆,半桶果汁。有时候看着她喝不下了还挺着脖子喝,我在旁边也是喉咙口直发痒。我对凌玲说:‘宝贝,吃不下就别吃那么多东西了吧。孩子的营养应该也够了。我在我妈肚子里的时候她每天也就喝点米汤。你看我现在都壮成这样了。“但凌玲不听我的,她认为胎儿在肚子里的营养非常重要。就这样,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提供足够的营养,凌玲每天摄入大量的食品。看着以前这么注意保持身材的凌玲这样,我总是心疼地抱住她。凌玲到是挺乐观。她一直说等生完孩子,断了奶后,她就要开始地狱般地节食生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凌玲的身材也开始变化了。越变越可爱了。每次看到她那么慢腾腾地,像只企鹅一样左摇右晃走路的样子我总是在旁边哈哈地笑。气得凌玲直翻白眼,站在那干生气。受体形影响,她现在暂时失去了以前的矫健身手。我基本处于人身安全期。

每次凌玲的例行检查,我也一定要陪在她身边。说到在加拿大看病,我不得不扯开几句。

加拿大的医疗体制是以家庭医生为单位的。除了急症,一般都是到家庭医生那里检查身体,而不是直接去医院。要做进一步检查什么的也是通过家庭医生转到专科医生那里去。就像这次凌玲怀孕了,就要去找个专门的产科医生。

我们的伟大领袖早在几十年前就用惨痛的事实向全世界演示过了大锅饭是吃不得的。但是加拿大的医疗体制还是固执地在大锅饭医疗这条独木桥上晃荡着。在加拿大,病人在医院里所有产生的费用都是免费的。听上去很美。但是后果就是低效。有些手术的排期甚至会长达几年的时间。结果就是有些本来良性的病人可能拖成膏肓了,而有些本来晚期的病人可能也就盼不来动手术那一天了。所以加拿大的有钱人就到美国去看私立医院。有些移民则被迫回到自己的国家去治疗。急症室更是一个令人恐怖的地方。进了那地方,除非你血流如注,一般不等上几个小时是看不上医生的,哪怕你坐在那里痛不欲生。对于一些老弱病人来说,那真是要出人命的。近两年,我就看到过老太太和2岁的儿童在急诊室里等待时死去的新闻。记得前两年看到一部描写加拿大的国产电视剧,女主角有次生了点小病,接着就有个医生拎着包上门给她看病了。我看了这镜头后,对电视剧里的那个加拿大羡慕死了。为此剧的编剧这样的大仙没能来加拿大当卫生部长伤心得一塌糊涂。

凌玲去看妇产科医生比急诊要好点。不过等上半个小时也很正常。我们就在等待室里看着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孩子。然后讨论着我们的孩子。

有时候凌玲盯着我看好一会儿,然后充满忧虑地问道:”麦子,你说我们的孩子以后长得像谁好?“我连忙说:”长得像妈妈好。多漂亮啊。特别是眼睛。“这时凌玲眼睛里表现出的已经不是忧虑了,而是恐惧。她声音颤抖地说道:”万一孩子长得像你怎么办?“我被我未来孩子的母亲气得连坐着的力气都没有了,捂着胸口瘫在那喘粗气。过半晌,我奄奄一息地说道:”没关系。如果是男孩子,当不成帅哥的话咱们就让他往猛男方向发展。如果是女孩子,以后就让她在加拿大找个老外嫁了算了。反正老外的审美观和我们相反的。我们觉得难看的中国女人在他们眼里都漂亮得跟天仙一样。“凌玲白了我一眼说:”呸,别胡说了。我还是希望我们的孩子以后和华人结婚。“我连忙说:”对,对,我也是这么想。不然我们以后老的时候,领着个黑不留秋的孙子去散步,别人还当我们人贩子呢。“

有一次,凌玲突然说道:”麦子,你知不知道你说国语的口音很重?“我瞪着眼睛张着嘴巴在那”啊“了半天没回过神来。我被人说过我的英语有口音。但还是第一次被人指责我说国语的口音。凌玲接着说:”麦子,你要改正一下口音。以后我们在孩子面前不说家乡话了,就说国语。因为国语用的范围广啊。“好建议,不过等我回过神来,我意识到我以后只能当哑巴了。因为我的国语有口音,我的英语口音更重。我唯一没有口音的家乡话又被孩子她妈取消了在家里的使用权了。刹那间,我陷入了无话可说的绝境。

我们讨论很多很多的问题,比如以后我们的孩子大了,要不要送她回中国去读几年书,接受一下中华文化的熏陶呢?如果孩子以后大了,完全西化了,然后天天在家里嚷着要吃汉堡三明治之类的,不要吃我们做的米饭了那怎么办呢?凌玲有时候也担心她的女儿会不会喜欢她的小兄弟姐妹,他们会不会相处得好呢。我总是安慰她说:宝贝,别担心。我肯定他们会相处得很好的。。。。

我们也憧憬着有孩子以后的生活。我对凌玲说:多伦多的冬天太冷了,也太长了。以后如果我们俩和一帮子孩子如果能冬天生活在加州,春天去日本看樱花,夏天生活在多伦伦,然后在金秋时节就回到国内去。那该多好啊。凌玲这时候总是紧紧地靠着我,静静地听我给她描绘我们以后的蓝图。

凌玲怀孕了,我也病了。我得了神经病。根据多次自我会症的结果,我的病的具体学术名称应该叫强迫型精神病。我整个人变得非常得敏感多疑。凌玲身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让我担心忧虑半天。比如凌玲有时候哪怕随便说句今天宝宝在肚子里好像不太动。我听了立即心跳加速,直冒冷汗。接着就开始担心孩子会不会被脐带缠绕住了。然后我就饭也不吃了,觉也不睡了,状若疯狂般地在电脑上Google好几个小时。结果往往是越Google越害怕,几次差点打911。不过都被凌玲阻止了。她说:麦子,别那么神经过敏了。我以前生女儿的时候有时候也是这样的。我是不想紧张,可我控制不住啊。一个人如果有自控能力的话那还叫精神病吗?就这样,我经常流连于各大育儿网站和妈妈论坛。看育儿知识,看别人提的问题,或者自己发贴子提问题。为了防止我这个混杂在广大妈妈准妈妈们队伍中的男人被人发现后当成窥阴癖乱棍打死,我还特地注册了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名字听上挺美的,叫什么什么香。我真庆幸怀孕的过程只要10个月。如果再长一点话,孩子出生后也真的只能在疯人院看到她的老爸了。

在操心凌玲肚子里的孩子的同时,我也更迫切地想在事业上谋求发展。我有很多的想法,我也有很多的思路。每次凌玲都是我的计划的第一个听众。她总是静静地听着,然后说:”麦子,你去做吧,我相信你行的。“凌玲的话总是让我信心倍增。我于是也实践了不少。但是,凌玲只是我的老婆,她不是上帝。所以,她对我的信心无法直接转换成为我的成功。这段时间我的感觉非常丰富。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在沙漠里行走,毫无方向;有时侯我感觉像在和一堆棉花打架,有力无处使;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无能,干的事情毫无头绪;更多的时候我感觉像胃部被人打了一拳一样,极其难受,却连叫都叫不出来。想多了就费脑子,所以我两鬓也开始长白头发了。还有,我睡觉的时间也越来越晚,2-3点钟睡觉成了家常变饭。凌玲看了心疼得不得了,老是说:”麦子,你把自己逼得这么急干什么啊?“我总是搂住她说:“宝贝,没事的。我那么壮,不消耗点也是浪费资源。”

就这样,我和凌玲一起忙碌,焦虑又很安稳地等着迎接我们第一个孩子的到来。

“麦子,想回中国去工作吗?”当大卫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呼叱呼叱拼命挥舞着两个70磅的哑铃。我气喘嘘嘘地说:”想啊。不过得有好价钱才回去。“大卫说:”那我就给你个好价钱吧,你和不和我一起去中国?“我手中的哑铃差点甩到大卫的肚子上去。我哈哈大笑,说道:”What the heck are you talking about?你想做我的老板?"大卫马上回答:“I am serious, man。"我仰头看看他,挺严肃的,好像也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就停下来听他说。大卫一解释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为我对他的公司很熟悉。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本来就是他们公司的一个分部。当我开始工作1年多后,我所在的分部被卖给了现在的公司。虽然兼并后,大卫公司把很多原有的项目都从我们公司转到其它分公司去了。但是因为两个公司间存在的这种历史关系,我现在的公司还是承接了他们公司很多的项目。这几年里我就做了不少这样的项目。所以我对大卫所在的公司不管是结构还是项目,都相当地了解。

大卫的公司好多年前就在中国有合资公司了,但是,这家合资公司也在几年前撤资了。也许这几年中国的经济形势大好,大卫的公司又被撩拨得春心萌动,蠢蠢欲动。他们准备重新在中国建立个独资公司。不光大卫的公司动了春心,大卫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也起了邪念了。他准备参加去中国创立分公司的任务。而我,就是那颗让他起了坏心的伟哥。因为他知道我对他们公司的项目非常得了解。更重要的是,我对这个行业在中国的发展也很了解。这家伙准备和我一起回去,然后让我负责一些项目的运作。当然,如果我干得好,那就是他管理有方,他也升官发财。这家伙越说越兴奋,哈拉子都流下来了。结合我以前看过的清宫剧,我理解大卫的心情,谁不愿意山高皇帝远地去做一方诸后呢。看着大卫眉飞色舞地描述我们俩以后怎样合作,怎样前景光明的样子,我都怀疑这家伙看过《《水浒》》,因为晁盖和吴用这两个匪首当初谋划着劫生辰冈的时候基本应该就是这付德行。不过大卫要当我的老大,他给我分配的角色是吴用这个狗头军师。

我对狗头军师这个角色已经是相当满意了。如果我能有机会在一个这么大的公司里独当一面管理很多项目运作的话,这不管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还是自我创业都是个天赐良机。而且,大卫跟我提起的待遇也实在是非常的诱人。最起码我答应凌玲的钻石手链肯定不会是她的80岁生日礼物了。听大卫说待遇里可能连每年回多伦多度假的费用公司都会报销。

和大卫结束锻炼后,我连澡都不洗了,浑身酸臭地就冲回了家。一进门就大叫:“宝贝,咱们回国去了。”凌玲正坐在沙发上听胎教音乐呢,被我吓了一大跳。她白了我一眼说:“麦子,你干什么啊?吓都被你吓死了。”我把包往地上一摔,冲到了凌玲面前,往地上一坐,然后就开始给凌玲讲大卫跟我说的事了。

凌玲听完后非常得高兴。她说回去过几年也好。这样也可以和女儿在一起了。而且以后让我们的小宝宝在国内上几年学也不错。正好能学点中文和接受一下中式教育,免得以后全都西化了。我笑着说:“今天我得喝点啤酒,好好庆祝一下。”凌玲说:“我去给你热菜,你先去洗把澡,看你浑身臭烘烘的。”

当我冲完澡,哼着五音不全的小调来到客厅时,凌玲已经把菜都热好了,啤酒也准备好了。但是,她看上去没有了刚才的兴奋。正在低头思考着什么。

我问道:“宝贝,怎么了?”

凌玲抬起头,说:“麦子,我们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被她的神情吓了一跳,问道:“什么事啊?“

凌玲说:”麦子,我们买的房子离交接的日子不远了。我们没法现在两个人都离开的。“

我愣住了。我确实把房子这件事都忘了。不过我马上回过了神来,我说:“没问题,我们房子不要了不就行了吗?就算损失点定金,那也值得啊。”

于是我马上给我的买房经济人打了电话了解情况。一通电话打下来后,我面如土色,瘫在了椅子上。事情远没有我们想得那么简单。在这个时候想退房的话,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定金还是小事了。打官司的可能性都很大。因为前房主可能已经用他卖掉房子的钱又买了套房子,或者进行了其他投资。如果我们在房子交接前突然说不要房子了。那么,我们甚至面对被前房主起诉的危险和承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我没有想到,我和凌玲花了那么多精力买的房子现在成为了我们的拦路虎了。

我坐在那里闷闷地喝酒。喝完一杯啤酒后,我对凌玲说:“宝贝,大卫那事还是算了。要回去我们就肯定要一起回去。再说了,大卫能想起让我和他一起去中国的公司,不也证明了我有能力吗?如果有能力的话,机会总会再来的。”

凌玲睁着大眼睛静静地听着我说。我说完后,她没有说什么,起身又为了拿了一瓶啤酒。

第二天早上,我给大卫打了个电话,先把情况对他说明了一下,然后说这次中国我可能去不了了。大卫非常地失望。他说:“麦子,再考虑一下吧。多好的机会啊。再说了,你可以随时回多伦多的。我保证,飞机票都给你报销。”我叹了口气说:“那我再考虑一下吧。”

晚上,当我郁闷无比行尸走肉般地回到家里时,我发现凌玲已经做了一桌子的菜。而且她脸上笑吟吟的好像很高兴。我马上说:“宝贝啊,你身体不方便还做这么多菜干什么啊。累着了怎么办?”

凌玲笑嘻嘻地说:“快点洗完手来吃饭吧。”

坐下后,我咕噜噜一口气喝了半杯啤酒。然后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菜。真好吃。凌玲的厨艺一直很好。她和我老妈不一样。老妈几十年来就知道翻来覆去做那几个菜。而凌玲平时喜欢研究菜谱,尝试做各种风味的菜。当然,每次做一个新菜的时候她自己是不品尝的。于是我这个光荣的试菜员可以说是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每次试菜之前我总是要祈祷那个写菜谱的人创作时是神智清醒的,不然的话我可真是惨了。

凌玲也不吃什么,坐着看着我吃。过了一会儿,她说:“麦子,我有办法了。”

我愣了一下,问道:“什么办法?”

凌玲说道:“你先回中国工作,我在这里把房子的事情处理好,然后生完孩子后,我就和你一起回去。”

我正往嘴里塞了满口的菜,差点噎着。喝了一大口啤酒把菜送下去后,我说:“宝贝,这事情也不用多想了。我也已经跟大卫说过我不去中国了。我怎么可能把你一个人挺着大肚子留在这里?”

凌玲说:“麦子,不是我一个人啊?我想过了。你又不是明天就走,从现在到你离开的那段时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把我妈申请来加拿大探亲。这样她就可以照顾我了。”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凌玲的这个建议。坐那想了一会儿后,我说:“那也不行。你妈不会开车。你的肚子又那么大了。万一有点急事怎么办?”

凌玲马上说:“麦子,这些情况我都考虑过了。我们楼下就是个超市,我妈走着就能去买菜了。如果有其它急事的话。老董他们都可以帮忙的啊。放心吧,麦子,我没有那么娇嫩的。这里不是还有很多移民一个人在这里生孩子带孩子的吗?”

我坐在那里没有发声。喝了口啤酒后,我说:“还是不行,我还得看着我们的孩子出世呢。“

凌玲噗哧一声笑了:“傻瓜,你到时候不会回来啊?你不是还一直说要把我生孩子的过程都拍摄下来,以后让孩子们看看妈妈生他们的时候吃了多少苦吗?“

说完后,过了一会儿,凌玲又幽幽地说道:“麦子,我已经经历过一次分离的失败了。我不会再经历第二次的。相信我,如果我觉得不行的话,我会把你叫回来的。就算你这辈子一事无成,只要我们一家能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我也知足了。”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的脑袋像炸开来一样得疼。凌玲也没有说话,她用手托着脸颊,静静地看着我。

突然凌玲笑了,她问道:”麦子,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吗?”

“当然记得了,那天可把我激动坏了。”

我接着笑道:“你当时是不是看着我特别忠厚老实,所以想到留我吃饭啊?”

凌玲脸一红,扫了我一眼,说道:“呸,你还老实啊?你的眼睛可不老实了,你当我不知道啊?”

看样子我这辈子肯定是做不了流氓了,连偷偷地打几个野眼都能被人家给识破了。

凌玲接着说:“那天你话很多,给我讲了很多笑话,我真的很开心。我想,这个贼忒嘻嘻的男人挺好玩的。”

我喝酒。我离梦想的流氓境界又远了很多。一个流氓怎么可能给人好玩的感觉?

“麦子,我喜欢你贼忒嘻嘻的样子,很顽皮,也很开心。”

“啊,是吗?”,我说道

凌玲没有接我的话,只是柔柔地看着我。我喜欢她睁着大眼睛看着我的样子,那么得平静,那么得母性。我愿意凌玲这样子一直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凌玲说:“麦子,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我知道。这段时间来,每天早上在镜子里面看到自己那张睡眼朦胧的苦瓜脸时,我自己也很不喜欢。恨不得弄下来烧盘苦瓜牛肉吃掉算了。

“麦子,我知道你想让我和孩子们过得幸福。你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你看你,就这么点时间你长了那么多的白头发。“

凌玲顿了一下后,深深地看着我,说道:”麦子,我不想看到你这么辛苦,这么忧郁。我想看到以前那个贼忒嘻嘻,一直快乐的麦子。所以我不想你放弃这次机会。“

我已经无法说话。我也已经无法看清凌玲的脸,因为泪水已将我的双眼淹没。

我走到凌玲身边,坐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她的双膝,呜咽道:“宝贝,这实在是太辛苦你了。”凌玲没有说话,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

三年多前,在飞机上,我满脸笑容地对着身边的美丽少妇说:“你好,是去多伦多吗?我叫麦子。”那个少妇睁着美丽的大眼睛看我了一会,然后笑盈盈地对我说:“你好。我叫凌玲。”少妇的声音是那么得动听。

三年多来,这银铃般的声音一直陪伴着我。

“麦子,你车开慢点啊,被你颠都颠死了。”

“麦子,如果我们两个人能一直在这湖面上飘下去多好。”

“麦子,我们也有一辆这样的马车就好了,这样一路慢慢地走下去,多浪漫啊。”

“麦子,你在下面干什么呢,把梯子扶稳点啊,别偷吃樱桃啊”

“麦子,今天带的午饭好吃吗?”

“麦子,我相信我们会幸福的”

“麦子,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房子的,对吗?”

“麦子,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啊?要说真话,不许撒慌。”

”麦子。。。。“

三年多过去了,那个少妇美丽依旧。那双大眼睛也依然如此得清澈动人。但是,我的脸上却再也没有了笑容。那个银铃般的声音又在我耳边说:“麦子,你安心去工作吧。我们会马上就见面的。”我抱住了我身边的美丽少妇,我亲爱的妻。哭得像个孩子。

5年多前,我离开了刚病愈出院的老爸,一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多伦多。5年以后,我又将要离开怀有身孕的妻,一个人回到已经渐渐陌生的中国。

有人说,移民那一天起,已经注定了我们这一生的漂泊。这难道是真的吗?

【全文完】 后记

我的故事讲了一个多月了,今天也告一段落了。

我最想说的是,感谢朋友们这一个多月来对我的支持和鼓励!

你们能够喜欢看我的故事,那是我的荣幸!

其实,我最欣赏的一句话是海明威那句被人传叙了无数次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但是,我从来没有在我的文章里引用过这句话。因为,我认为这句话太刚性了。我更愿意用欢笑和轻松去诠释这句话的含义。这也是我写这篇文字的基调。

几年的移民生活,我懂得了挣扎,痛苦,无奈,彷徨和寂寞。但是,我更愿意努力地从生活里去挖掘出快乐,轻松和温情。这也是我直到现在也一直在努力做的事。

生活有时候很无奈。我们必须去做很多没有答案的选择题。有些选择时间会给出答案。但是还有很多选择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而且,生活中,痛苦和欢乐,眼泪和欢笑,憧憬和失落,道德和诱惑。。。它们是如此紧密地如影随行着。

既然我无法操控生活,我愿意带着一份微笑去面对抉择和痛苦。我会努力每天对自己说一声:Have a nice day!尽管,窗外也许飘着白雪。

再此,我给朋友们献上一首节奏强烈的摇滚,Bon Jovi乐队的《Have a Nice Day》,让我们对自己,对周围的人,尽情地吼一声: Have A Nice Day!

最后,祝愿所有的朋友们:

Have A Nice Day!! Artist : Bon Jovi Song : Have A Nice Day Lyrics :Why, you wanna tell me how to live my life?Who, are you to tell me if it’s black or white?Mama, can you hear me? Try to understand.Is innocenc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boy and a man.My daddy lived the lie, it’s just the price that he paid.Sacrificed his life, just slavin’away.Ohhh, if there’s one thing I hang onto,It gets me through the night.I aint gonna do what I don’t want to,Im gonna live my life.Shining like a diamond, rolling with the dice,Standing on the ledge, show the wind how to fly.When the world gets in my face,I say, 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Take a look around you, look its what he sees.We’re living in a broken home of hopes and dreams,Let me be the first to shake a helping hand.Everybody, pray enough to take a stand,I knocked on every door, on every dead end street,Looking for forgiveness,what’s left to believe?Ohhh, if there’s one thing I hang onto,It gets me through the night.I aint gonna do what I don’t want to,Im gonna live my life.Shining like a diamond, rolling with the dice,Standing on the ledge, show the wind how to fly.When the world gets in my face,I say, 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Guitar SoloOhhh, if there’s one thing I hang onto,It gets me through the night.I aint gonna do what I don’t want to,Im gonna live my life.Shining like a diamond, rolling with the dice,Standing on the ledge, show the wind how to fly.When the world gets in my face,I say, 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When The world keeps trying, to drag me down,Ive gotta raise my hands, gonna stand my ground.Well I say, 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Have A Nice Day

(作者:加拿大农民)
地板
发表于 2006-3-8 09:11:08 | 只看该作者
斑竹移动了管理员的帖子?    也许是自己移动了! ;)  
很长还没来得及看,先顶一下。
5#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12:43: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虚 竹]发布
斑竹移动了管理员的帖子?    也许是自己移动了! ;)  
很长还没来得及看,先顶一下。
先发了那个分类,后来觉得不是很合适
6#
发表于 2006-3-8 16:37:47 | 只看该作者

如此好文,怎能不出来冒泡一顶?

7#
发表于 2006-3-9 22:5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如此好文,怎能不出来冒泡一顶?

最初由[广东农民]发布
如此好文,怎能不出来冒泡一顶? 终于出来了。
8#
发表于 2006-3-10 12:16:10 | 只看该作者
it is very good story. like to know the upcoming plots please/
9#
发表于 2006-3-10 17:31:11 | 只看该作者
真正的好文章, 好久没看到了
一定要定一下
10#
发表于 2006-3-11 06:49:34 | 只看该作者
好什么好阿,我看了半天,无非是奸夫淫妇的故事
11#
发表于 2006-3-11 17:07:34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

好文,原创吗?顶!!!顶!!!
12#
发表于 2006-3-11 17:5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顶起来!

最初由[sunshine]发布
顶起来!

好文,原创吗?顶!!!顶!!!

不是原创的。应该是转载天涯上的。

原文地址在这: http://www13.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459984.shtml

作者“加拿大农民”自己刚建立了个博客,大家也可以去看看: http://michaelcanada.tianyablog.com/
13#
发表于 2006-3-13 22:19:33 | 只看该作者

是真实经历吗?写得不错,我一口起看完.

14#
发表于 2006-3-15 00:54:1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第一次花这么长的时间来看一篇文章,很真实,也很幽默.作者总体来说算是个好男人.
15#
发表于 2006-3-15 01:26:50 | 只看该作者
刚刚去作者的博客溜答了一圈,看到他的女儿,很白哦...突然想起了个问题,作者写和那个洋妞的过程,就不怕被他老婆看见哦?我做为读者还能勉强接受,你老婆不挠你满脸的土豆丝啊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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