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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乌有论坛 建议楼主公布其“罪状”,以便大家对照版规,依法判决。不可单凭投票人数“定罪”。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0-3-29 16:51
名为“聊者”实在无聊透顶,在论坛里颠三倒四胡搅蛮缠,已经是过街老鼠,自己还沾沾自喜,留在论坛里面只有继续挑起争端、制造矛盾、浪费资源,本人强烈建议清除此类恬不知耻之人,封杀其IP。 乌有论坛 发表于 2010-3-29 10:14
你可以讨厌别人泼粪,别人也可以讨厌你窜稀,是不是一样的道理? 如果你们互相都讨厌,可以隔着茅坑,别着脸,谁都不理谁,自拉自的。 俺很欣赏您的:管家,爸爸,孩子的故事。透着民主自由的豁达。 让我们把您的故事再讲下去,好吗? richardwang 发表于 2010-3-29 16:24
撒尿可以,到处泼粪的才会讨人厌。 我在 发表于 2010-3-29 15: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都是无聊才到网上撒尿的吗? 近来有种倾向,有各种理由要把别人清除,这样合适吗? 请比照自己以前的帖子。 richardwang 发表于 2010-3-29 14:50
不知廉耻的赃官及其家禽全家死光光! 三达 发表于 2010-3-29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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