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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宋庆龄的那纸“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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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05:1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婚姻,在中国革命史上是一曲浪漫传奇。但是站在现代化语境中,他们的那纸“婚约”则别具意味。
(南方都市报 )

    ■读史偶得

    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婚姻,在中国革命史上是一曲浪漫传奇。但是站在现代化语境中,他们的那纸“婚约”则别具意味。

    1915年10月25日上午,日本东京著名律师和田瑞家中,一场婚礼正在举行。新郎孙中山,时年49岁,新娘宋庆龄,时年22岁。一般的世人,都关注于这场婚姻的革命性和浪漫性,而忽略了双方所签订的婚姻《誓约书》,全文如下:

    “此次孙文与宋庆琳之间缔结婚约,并订立以下诸誓约:(一)尽速办理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续。(二)将来永远保持夫妇关系,共同努力增进相互间之幸福。(三)万一发生违反本誓约之行为,即使受到法律上、社会上的任何制裁,亦不得有任何异议;而且为了保持各自之名声,即使任何一方之亲属采取何等措施,亦不得有任何怨言。上述诸条誓约,均系在见证人和田瑞面前各自的誓言,誓约之履行亦系和田瑞从中之协助督促,本誓约书制成三份:誓约者各持一份,另一份存于见证人手中。”

    一份婚约,三个条款,三层意思。

    第一层,也就是第一款:“尽快办理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续”。看意思,主要针对的是中山先生。当然也反映了庆龄的谨慎。众所周知,中山先生是有妻室的。30年前,父母包办之下,中山娶了同县女子卢慕贞。孙、宋确立恋爱关系后,中山写信给卢夫人,问是否同意离婚,并由自己早期的侍卫官郑卓陪同自己与卢夫人所生之子孙科前往送信。史载,卢夫人看信之后,即叫儿子阿科拿枝新笔来供自己签字同意,同时向郑卓表示,自己不识英文、又缠脚,确实帮不了先生的忙,甘愿退出。

    卢夫人的老式与大义,并不意味着庆龄的现代与随意,相反,她对这场婚姻特别谨慎,包括中山先生的离婚协议———1915年9月,卢慕贞亲自到东京,在离婚协议书上用大拇指沾红墨水按了指印。朱卓文是证人之一。宋庆龄听了朱卓文的转述,并亲眼看到离婚协议书才决定到东京与中山先生结婚。年方22岁的宋庆龄如此谨慎也是合乎常情的,虽然她奔赴婚姻的时候采取的是缒楼私奔的浪漫方式。令人深思的是,中山先生对这场婚姻的谨慎绝不亚于他的新夫人。这种谨慎在婚约书的第二条款与第三条款中毕漏无遗。

    “婚约”的第二层意思,也就是第二条款,规定双方保持“永远的夫妇关系”,也就是夫妇双方在法律上的不可更改的关系。愚见认为,婚前恋人表示忠贞不渝的海誓山盟一般仅停留于口头表达,强调的是感情,顶多加个财产公证。像孙、宋这样接受过西方教育、以民主与自由为毕生理想与追求的人士强调的却是法律上的“永远的夫妇”关系,可见这纸“婚约”的独特之处!在革命语境中,它是那么的现实,在现代语境中,它又是那么的传统!当初恋爱时,孙博士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年龄问题。但在“婚约”中,我们看不到他的这种担忧。相反,这么一“永远”,这种老夫少妻的婚姻关系,竟透出一股千年的男权意味和从一而终的意味来。现代社会的老科学家杨振宁娶了年轻的翁帆,老科学家再自私,也不会与年轻的妻子签这么一种合同。中山先生毕生致力于反“封建”,但在婚约中,我们分明又看到了“封建”的阴影。对于庆龄,又透着地道的不公平,甚至不道德的意味。也许你会说,这婚约更可能是庆龄的意思。那她又何必呢?历史后来的发展,似乎也印证了这种意味。1927年,新寡才两年的宋女士在访问苏联期间遭遇了“桃色新闻”:《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说,宋女士已与陈友仁结婚。这一新闻让宋女士大病一场。我们看到的场景是,身为国母的庆龄女士,竟沦落为一般意义上的弱女子了。幸好有个名声显赫的家庭,确切地说,是哥哥宋子文出面帮助她澄清谣言,庆龄自己则在一边宣布说,准备随时掂起法律武器。更恐怖的是,谣言并非到此为止,而仅仅是一个开头。按照传统观念,国母似乎不宜再嫁,比如孝庄皇后就没敢再嫁,嫁了也不敢承认,导致今天还是个历史悬案。如果说孝庄悬案是原本流行转房婚的满人在汉化后才遭遇的尴尬,那么庆龄的尴尬,则是西化过的中国现代女性、革命先行者遭遇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埋伏。也许会有人说,这种契约是双方自愿的选择,不存在谁强迫谁的问题。但是我想,如果没有这纸“婚约”,爱谁谁,那么,谣言既减少了机会与力度,庆龄女士身心也不至于如此受损,问题将简单许多!

    “婚约”的第三层意思,也就是第三条款,可谓是丑话说在前头,万一发生违反本誓约之行为,可能要受到法律上、社会上的任何制裁,那么,违约者不得有任何异议。而且,似乎名声才是最重要的,为此,任何一方之亲属可以对对方采取任何措施,被制裁者一方不得有任何怨言。

    单从文字上看,第三条款对双方来讲是公平的。但更有可怕之处,除了社会与法律的任意制裁,双方亲属竟于其中取得了无上的法外权力,这种权力解释开来就是:一旦庆龄影响了中山先生的名声,中山先生的家属可以采取任何措施制裁她;反过来,若中山先生影响了庆龄的名声,庆龄的家属也可以采取任何措施制裁他。当然了,历史的发展中,我们只看到了庆龄所受的束缚、委屈与谣言,而且,即使这种谣言影响到了中山的名声,其家属也并没有利用这种权力,或者说,随着蒋家政权在大陆的谢幕,这种权力也就真正地沦为鞭长莫及了。那么,这纸“婚约”又有何用呢?历史不能假设,但是假设历史给予了中山家属机会,那么这些家属如何对待围绕庆龄的谣言呢?与其说这些谣言影响了中山的名声,倒不如说,是这纸“婚约”影响了革命先行者的名声!

    跳开这纸“婚约”,我想说明的是:曼德拉与温妮的婚姻也是革命史上的传奇,但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因缺失了类似“婚约”而减少一丝浪漫和几许传奇。相反,其浓厚的浪漫与传奇色彩之后掩饰不住炫丽的人道色彩!美人固然爱英雄,美人与英雄固然都革命,但是革命并不妨碍人道,美人与英雄也可能由于诸多原因而分手。那么,这样的“婚约”是否根本不必要?因为,孙、宋作为革命家与理想主义者,在其“婚约”中,却恰恰缺失了相应的革命气氛与理想主义色彩,相反,封建的因素与现实主义的因素倒是更浓厚了些,也许,这就是革命的吊诡?
板凳
发表于 2011-1-12 16:55: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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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信韓非加韓愈
   神帥文魁藝泰斗
   中山文昌神聖地
   上帝揀選耀中華


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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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0-19 08:5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飞雪书生

宋庆龄 海南省文昌人 原姓韩

百家姓中显赫韩
韩非韩信韩庆龄

中华民族最优秀之血统 海南文昌韩氏后人留言
Sol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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