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5423|回复: 4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喜欢51,我要申请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21: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ngeler 于 2010-10-26 03:03 编辑

您的用户名:angeler

申请版块的名称:(可多个)时事新闻、女性话题

目前居住城市: 北京                     

职业及专长:计算机应用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平均8小时/天     时段早8:00至晚20:30

您平时常活动的版块有: 时事新闻、女性话题

您认为自己能胜任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我有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在网上遨游,更重要的是我喜欢51,有对新闻和女性话题的敏感。

面对网友的投诉或指责,您会怎么做:心平气和的给出自己的见解,哪怕没有得到网友的认可,也要充分的交流。

您觉得如何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多和网友交流,虚心的接受网友的意见。坚持版规,拒不手软!

您认为该版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您的计划:女性话题热度不够,需要有精贴!时事新闻热度可以,但是,有些言论过激的需要控制,虽说言   论自由,但是为了网站的发展,是要适当的控制的!

是否担任过(或者)正担任斑竹以及聊管职务:有担任其他网站的版主并得到大家的认可。


最后,希望能得到网管和站友的关注和支持.
43#
发表于 2010-12-21 02:40:30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可是,国内的表现都不错呀!
gossipgirl 发表于 2010-11-2 20: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0-12-21 02:26:51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感觉国内的像是被歧视了?
angeler 发表于 2010-11-28 2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ry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21:37:13 | 只看该作者
好好表现
C罗 发表于 2010-12-6 0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21:3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费老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0-12-6 02:58: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肯定能做到的!好的表现要需要时间和机会!
angeler 发表于 2010-11-1 01: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好表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0-12-4 16:30:30 | 只看该作者
跟你比差远了,讨厌未必是贬义,你还真是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
angeler 发表于 2010-10-30 02:44
嗯,女孩对男人说"讨厌"更像似在撒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1:51:4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感觉国内的像是被歧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21:03:13 | 只看该作者
你不在多伦多,缺少地利之便。
你发帖又不多,想与你齿轮互动,难找啮合点。
野山 发表于 2010-10-26 09: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换成可爱如何,表个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0-11-2 20:58:50 | 只看该作者
后续的规定算之前的补充。加拿大移民条例一直在变,难道变一次就把之前移民的、但是不符合现在标准的全部赶走吗?
小牧 发表于 2010-11-1 13: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可是,国内的表现都不错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0-11-1 15:57:53 | 只看该作者
后续的规定算之前的补充。加拿大移民条例一直在变,难道变一次就把之前移民的、但是不符合现在标准的全部赶走吗?
小牧 发表于 2010-11-1 13:42


您跟移民部相提并论有点搞笑了。这让我想起关于以前所谓"胡硕士他爹"的网名之争。你明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事情,却偏要得到某网友的许可去禁所谓规定前的网名。是有利于本坛还是有害于本坛,你各位自己斟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0-11-1 14:20:17 | 只看该作者
后续的规定算之前的补充。加拿大移民条例一直在变,难道变一次就把之前移民的、但是不符合现在标准的全部赶走吗?
小牧 发表于 2010-11-1 13:42


很简捷有力的解释,令人信服。如果把“赶走”换成“辞走”,听着更舒服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0-11-1 12:42:4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如此,应当将其免职。以一视同仁。

如果他申请时未言明他是国内来的,现在51正好纠正错误。
如果他申请时言明他是国内来的,现在51后续的规定反正也是反悔。
weichen2005 发表于 2010-10-30 23:13


后续的规定算之前的补充。加拿大移民条例一直在变,难道变一次就把之前移民的、但是不符合现在标准的全部赶走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01:30: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geler 于 2010-11-1 02:46 编辑
angeler ,一个版主,必定要有对论坛和网友服务的态度,如果这点做不到,建议你还是做一个合格的网友吧。
小西湖 发表于 2010-10-31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肯定能做到的!好的表现要需要时间和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01:28:53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没有了。
你水平不低,态度不好。当不了版主。
罗西 发表于 2010-10-31 1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态度分对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