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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请尽量让老婆看这个:以免后侮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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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17 16: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6-12-17 16:38 编辑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5: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朋友,出嫁的女儿回家因事拍案骂老父,朋友给她一耳掴子,立刻打911,警察上门立拷老父上车,朋友临上车时对她说:我以后不想再见你!之后警察苦口婆心劝了女儿一个钟,要女儿做证控告父亲,女儿知事搅大了,临崖勒马,死也不肯。结果无奈放了我朋友。以后女儿变孝顺女。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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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23: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张兄有此经历,甚表同情!东西民族性与风俗不同,加拿大法律是适合洋人的,洋人喜喝酒,以前洋人一醉就打老婆子女,他们又气力大,容易伤人,所以法律都偏向被打的一方,以兹保护。但自来男女有别,女人动口,男人动手,自小已然,因此家庭纠纷往往是女人先用口不断伤人,男人忍不住才动手打人的。为什么专家总是说许多女人不肯告发?一来自知自己骂人在先,二来熟知法律后果。但中国男人性较温和,不是太忍不住,通常都不喜打老婆,就算打亦有分寸,所以有夫妻床头打床尾和的美誉(当然会有例外)。但来加后大部份女移民都不懂法律,滥用911,警察来问话,当然振振有词说他不是第一次,丈夫如何可恶,以显理直气壮。哪知撞了大板!丈夫肯定被铐走隔离,家庭被强行拆散了,男人受此大辱,感情多数破裂,回天乏术了!这叫护之惜足以害之!不是个好法律,所以法律顾问劝女人call 911之前,先要心理预备离婚,是经验之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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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00: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洋人哪懂过尤不及的道理?那些所谓专家,只会哗众取宠,尽力捧女抑男,却不去研究,女人没有肌肉,生来善用口伤人,男人却相反,拙于动口,吵架永吵不过女人,唯有动手。以前的人,给老婆骂急了,打她几个耳括子,就不敢再骂,叫做夫妻床头打床尾和,臼头到老。现在可好了,只有女人可以用口伤人,不许男人动手打人,不知打人伤身,骂人却伤心,结果只有离婚。女权愈高,离婚愈多,当时好威风,遗下只有后悔一辈子。凶恶的女人一定自作自受!甚至给真老虎叼了。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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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1 15: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6-12-21 15:36 编辑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6-12-20 17:39
不会立拷老父上车,除非老父拒绝配合警察调查,
首先是分开询问,警察来了以后,就不允许老父和女儿对话了 ...

可能地域不同,警察执法不一样,我再问朋友,他说警察一入门,二话不说,一把就将他双手扭后扣铐上警车,连寒衣也不许穿,说车上不冷,只告诉他你可以挑翻译辨护,然后也要女儿上车去警局控告父亲,女儿一想这不是排难解纷而是想毁灭别人家庭。于是死也不肯去,两个警察轮番劝了一个钟,徒劳无功,结果要她向父亲道歉请父亲下车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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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7: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有这么多人着了道儿,老费的世伯还算幸运。老实说,不幸娶到一个悪归,整天捱骂,又不敢打她,骂又骂不过,不如早点离婚为上着。像老张一样,经验有了,找个善良的,未尝不是福。就算不找,也落得安康,报载有一悪归养了一头小狗,这悪归大概已无丈夫可骂,就时常拿小狗来发洩,一天,又指着坐在椅上的小狗?指大骂,不料这小狗一头栽了下来,死了!连狗也可骂死,何况是人?安省已有男中学生遭女同学时常谩骂而自杀的纪录。

夫妻应互相倚靠,但我看女人能做的家务,男人都能做,而男人所做的,女人却不一定能做,例如开个瓶盖,水电家具有问题,女人都要倚赖男人。所以那些悪归离婚之后,多半后悔欲死。而男人离婚是被迫的,多数心安理得。凶归虽然不一定给老虎叼,可是后悔就是最可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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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7: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东老张 发表于 2016-12-21 23:45
全加拿大都一样,除非突发事件,警察办案都有一套固定程序,
警察不会二话不说把人拷走,更不会上车了还又 ...

我说的那事是父女打架,不是夫妻,可能处理不一祥,你打子女,警察一来就先铐了你,也合情理。只是用不用得着劝女儿一个钟来告父亲?未免太尽责了点,给人唯恐天下不乱,小事化大的感觉。这就是鬼性,和香港的警察富有人性者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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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5 1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大吵大闹也是精神虐待,暴力的一种,录下了呈堂证供,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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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7 17: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还有一条颇为重要:来生投胎要做个女人,还要是个泼归,利用家暴法整死那些臭男人!包括警员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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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23: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6-12-29 23:19 编辑

其实可能这做法是对的,那些防止归女虐畜会,教师,总是教女人和土生女,动不动就打911,浪费警力,不知道警委会每年争取经费,每年被削减经费的苦况,因此这些给老公或老豆打个耳括子就报警的混帐女人女孩们,干脆一去就把他妈的家拆散了!以后一劳永逸,这些泼归泼女以后还敢打911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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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8: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班兵是广东话,后者对了!就是搬动援兵的意思,这兵字还含了政府军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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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7-1-5 0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兄不是有加拿大警察的故事?说来听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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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5 21: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家暴第一大原因就是:女人骂男人,男人忍不住就打!除了疯子或醉鬼,谁会无端白事打人?因此要防止家暴,先要管住女人的鸟嘴,再管男人的鸟手。

现今的法律既然重女軽男,男人应有自保之道,洋人现在学乖了,就是管手不管心,老婆爱骂人,当她唱歌,死不出手!侭量心生外向,惹草拈花,小三小五,风流快活,切忌做个好男人,结果她忍不住中计要离婚了,就顺水推舟,赡养费不用提了!否则不肯离。大部份离婚都是女人提出的。这就是洋人为什么离婚当食生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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