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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解释一下这个调查
既然你紧逼不放,我只得简要说说。
“网 上 没 有 夫 妻 , 当 然 也 就 不 存 在 第 三 者 了”
你这个观点,俺认为不全面,是有意“指导”别人模糊“第三者”概念。
比如,一对不是夫妻而长期同居的网友,插进另一个人,算不算“第三者”?
又如,一对深恋的网友,出现点矛盾,她去“指导中心”倾诉。“中心”指导她去爱“主任”,这算不算第三者行为?
理论服务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如果你的立论成立:
那么“误导”、“鸡腿”、“包子”、“盛宴”、“再一再二”、……等等行为都是对的。既然是对的,干嘛承认错啊?干嘛要低三下四的又保证又承诺的表示悔过?
事情本来很简单,就两个关键点:
1,“浪子”指责“君子”不诚守承诺,又犯“再三”。
这时“君子”不应该东拉西扯什么“理论”“隐私”博同情,只要正面回答:
a. 有这事。你浪子能咋的吧? 顶多又一个君子不值钱的承诺打发了。
b. 没这事,或者有也是“此再三”不是“者第三”。
2,既然揭露“再三”是一个“煽情的疲惫的老头”利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诬陷”干的。
那就应该挑明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诬陷”。让浪子与老头去掐呗。看看咋“承诺”?
告诉你,那“疲惫的老头”可不会年青力壮的去研究狗屁“第三者”,他只信“丛林政策”!
那么愿意标榜自己是“男人”。为甚么一出事就把女人架出来烤?甚至把女人逼出来担待。看着她对朋友和恋人都不愿意伤害,左右为难,说都是她的错。她错在那?!她对朋友和恋人至今矢志不渝错了吗?!
你们 刀也好 剑也好,男人刚在哪呢?连一个弱女子都不如。我看连良心都让狗吃了!
“男人”,那不是用嘴说的,那是得用行动来作!
吵了半天不是说俺和忽悠阿
俺以为俺有劳工,忽悠有媳妇的事被揭发出来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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