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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二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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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在申请时事新闻联合版主,请网友们支持

 
61#
发表于 2010-3-20 18:16:05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
要明确51是加拿大的华人论坛,不能办成中共的人民网。
论坛是讨论辩论的地方,不是一些人耍蛮撒野的地方。
必须制定新的版规,摆事实讲道理的,什么观点都可以说;动则什么汉奸、卖国贼,五毛等,乱扣帽子,侮辱谩骂的,人身攻击的,坚决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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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0-3-20 18:4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 胡硕士


   
你这个不讲道理。我是支持他当版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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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0-3-20 18:46:10 | 只看该作者
反对;
因为我觉得楼主有些偏左,甚至反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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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0-3-20 19:05: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泥马的爹 于 2010-3-20 21:07 编辑

反对,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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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0-3-20 19:13:39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是赵老板自己吧,俺认为想当新的版主可能要把51买下来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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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0-3-20 20:31:33 | 只看该作者
哈,楼主是不是两次握手用的不是一只手哇,怎么这个说你左撇子、那个说你右撇子呢?

或者你只有一只“中撇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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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0-3-20 20:36: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 于 2010-3-20 21:43 编辑

支持。我认为不论谁当,都应该删除漫骂(不论谁骂谁),都应该允许任何观点的人讲话。鼓励辩论,不鼓励捣乱。

哪吒在最近的两次回我的贴子时,骂骂咧咧,什么SB元老呀,失水平,失说话分量。

凡是哪吒认为是SB的,我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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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0-3-20 20:51: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我认为不论谁当,都应该删除漫骂(不论谁骂谁),都应该允许任何观点的人讲话。鼓励辩论,不鼓励 ...
和者盖寡 发表于 2010-3-20 21:36

打着辩论的旗号满篇污言秽语,谩骂又不认错,你的品格决定了你会党同伐异、蝇营狗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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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0-3-20 20:58:13 | 只看该作者
打着辩论的旗号满篇污言秽语,谩骂又不认错,你的品格决定了你会党同伐异、蝇营狗苟。
乘风而起 发表于 2010-3-20 21:51



    你自己是党同伐异、蝇营狗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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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0-3-20 21:00: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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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0-3-20 21:06: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 于 2010-3-20 22:09 编辑
打着辩论的旗号满篇污言秽语,谩骂又不认错,你的品格决定了你会党同伐异、蝇营狗苟(这算污言秽语,谩骂吗?)
乘风而起 发表于 2010-3-20 21:51


我的哪些是污言秽语,谩骂,请你指出到这,或告诉版主删除就是了。

我说的“应该允许任何观点的人讲话。”,其中包括你,“乘风而起”,极左派。你总不应该说,不希望我讲话吧?像封别人的嘴的人,应该首先被封嘴。不然论坛就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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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0-3-20 21:10:4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我认为不论谁当,都应该删除漫骂(不论谁骂谁),都应该允许任何观点的人讲话。鼓励辩论,不鼓励 ...
和者盖寡 发表于 2010-3-20 21:36


You are a big 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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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0-3-20 21:22:13 | 只看该作者
You are a big SB,
哪吒元老 发表于 2010-3-20 22:10


SB元老失水平,失说话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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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0-3-20 21:31:53 | 只看该作者
赚点儿辛苦钱的差事,就像在餐馆端盘子,不管心里有什么想法,都得笑脸待客,知道搞不好不光小费没得拿,还可能被炒鱿鱼呢!drag 发表于 2010-3-20 16:21


那日子苦的怎么像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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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0-3-20 21:34:23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的父亲们”网名触犯了版规第4条,我会劝其改名,不会允许此类影响论坛和谐的名字出现。帖子是 ...
第二次握手 发表于 2010-3-20 18:52


外海党棍、五毛党还有刚出来的新词“奸子”,算骂人帖吗?删吗?

这大妓院出来的就是与众不同,啥事都跟性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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