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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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news.ca/bbs/space.php?uid=2867剑鞘[/url] 当前在线 UID2867 帖子98 精华0 积分0 阅读权限10 在线时间18 小时 注册时间2010-5-15 最后登录2010-8-1 http://newnews.ca/uch/space.php?uid=2867http://newnews.ca/bbs/images/default/home.gif[/url] http://newnews.ca/bbs/space.php?uid=2867http://newnews.ca/bbs/images/default/userinfo.gi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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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http://newnews.ca/bbs/images/default/star_level1.gif | http://newnews.ca/bbs/images/common/online_member.gif http://newnews.ca/bbs/space.php?uid=2867剑鞘[/url]发表于 1 分钟前 | http://newnews.ca/bbs/viewthread.php?tid=4208&page=1&authorid=2867只看该作者[/url]
5万美金的协会资产在没有经过执委会的讨论和通过下,就由一两个人擅作主张去投资!
按照六人篡权小集团的逻辑:按照会章规定是要处分的,最高处分是开除!
但是我认为协会做人做事要留有余地,要治病救人!移民到国外不容易,要给人一条活
路,不要斩尽杀绝!
当时的处理应该是:通报全体会员,解除职务,暂停会籍6个月。毕竟
挪用公款是可以报警坐牢的!既然没有给协会造成损失,本人也已认
错,从轻处理,给人以出路的,于公于私都说得过去,对吗!?
现在麦时任医生对两个女当事人压根没有造成伤害,没有性侵犯!没有给
协会抹黑,为什么你们倒要那样地置人死地而后快呢!?
你们的行为倒恰恰给协会抹黑唱衰!违反会章3年必须选举的规定!到今天
这一届执委会整整是运作5年了!你们干了什么好事呢?
1.网上已经揭露出协会财务一塌糊涂!账目不清,非法投资,收据本不连
号,夹私报账等等,不一而足!
2.以三大索求来蒙骗全体会员的斗志,给管理局制定通过那个错漏百出的
规管草案创造时机!你们坑害了全体会员!
3.违章违法过期拒不选举!
4.滥用职权和会章条款,无情地打击报复!
够了!你们的行径是不是到了应该开除的地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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