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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6 21:02 编辑
请说一下西太后与外国国债的关系,希望你是有所掌握的,而不是没这档子事只是暗示什么。
紫黄 发表于 2011-6-6 20:41
你就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了,自己读一下鸦片战争相关的历史,就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了。“从《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元,到《马关条约》赔款23000万两,再到《辛丑条约》赔款45000万两,数量越来越大。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入侵的六十年间,清政府的对外赔款,连利息在内共约13亿两白银。为了应付赔款,清政府一方面加强对人民搜括,弄得民穷财尽;一方面只好向帝国主义借款,以关税等收入为担保,从而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财政的控制。西方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而取得了关税协定权。外国向中国进出口货物尽量压低税率,中国当时成为世界上进口税率最低的一个国家。外国资本主义还掠取中国沿海和内河的航运权,垄断和控制中国的铁路运输。因此,西方资产阶级能够大量推销他们的商品,把中国变成他们的工业品市场,同时又使中国农业生产服从于帝国主义的需要。西方的列强控制了中国的外贸和金融。在20世纪初,有2300多家外国商行掌握着中国的对外贸易,90家外籍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操纵着中国外汇,经办对中国政府贷款,投资开设工矿,大量发行纸币,形成在中国金融系统中的垄断地位。西方列强依仗不平等条约取得的特权,在中国经营了许多企业,不断扩大外资在华势力,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据统计,外国在华资本占中国资本总额的比重:1894年为60.7%,1913年为80.3%,1920年为70.4%,1936年为78.4%(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中华学术论文集》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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