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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毛泽东周恩来谈军队国家化
1946年1月16日,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向政治协商会议提交《和平建国纲领》的同时,做了《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的发言。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以文统武,以及军队民主教育。
周恩来说,“要认识过去历史的发展。造成国内军队派系不同之现象,有其政治的历史原因。中共所领导的武装,是被逼而拿起武器来的。现在要所有军队国家化,我们非常同意。”
他说:“和平建国方案是政治协商会议主题之一。这个方案包括两大项目:一是政治民主化,一是军队国家化。”
他还说,“军队要属于人民,是最难做到的一件事。这种军队应该不是站在人民之上,而是人民的子弟兵,因为人民以其血汗所得来养兵,为的是保护自己。军队能够这样做,才真正是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
他还说, 如果没有军队的国家化,各种政治力量凡事都要用拳头、用枪炮来“商量”那就会“就成为一种反人民的武装集团,一种披着”国家“外衣的政治土匪。”
1945年重庆谈判毛泽东答路透社记者问
毛泽东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通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路透社驻重庆记者甘贝尔在九月中书面提出十二项问题,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同志答复。问题与答复如下:
(十二)问:你赞成军队国家化,废止私人拥有军队么?
答:我们完全赞成军队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这两件事的共同前提还是国家民主化。通常所说的“共产党军队”按其实际乃是中国人民在战争中自愿组织起来而仅仅服务于保卫祖国的军队,这是一种新型的军队,与过去中国一切属于个人的旧式军队完全不同。它的民主性质为中国军队之真正国家化提供了可贵的经验,足为中国其他军队改进的参考。(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
来源:《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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