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30°
  • 实时天气:温哥华 17°
    温度感觉: 16°
  • 实时天气:卡加利 13°
    温度感觉: 12°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30°
    温度感觉: 34°
  • 实时天气:温尼伯 18°
    温度感觉: 18°
楼主: 法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 移民10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长篇全集)

7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6:31 | 只看该作者
其次说学生。应该说我们店附近的这所学校还是不错的,但是这里的公立学校的教育抓得太松。早上八点半上课到下午三点放学,回到家又没什么作业,三五成群就是玩,使他们形成了简单,开朗,活泼,顽皮的性格。平时一两个学生来到店里倒也规规矩矩,成群进来简直能把人烦死。大声嚷嚷,互相打闹,不买乱动,甚至偷东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规定中午期间店里同时只允许两个人进来,最多不超过三人(此规定只限学生,成人除外)。这样,每天中午我和妻子必须两人都在。她负责给一拨一拨的学生捡糖,而我则要应付常规的客人,接外卖电话,更重要的是把在门口控制进店的学生数量。开始时学生们对这一规定极为不满,加上对我这个少数民族带有歧视的不服,所以从说服,讲理,到吵架,骂人以致肢体冲撞最终使他们屈服并养成习惯。问题是每年都有新生入学,而我则不得不每年花费经历去维持局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7#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6:47 | 只看该作者
下午一点多学生走了我们也送了口气。

我开始享受几十年形成的习惯——午睡。由于是前店后居的格局,我在里屋放了一张床专门用来休息。

下午两点半,我醒了,妻子也该回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8#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7:03 | 只看该作者
开店以来我们的三顿饭便与上班族不同。早十点多一顿,晚四点多一顿,中午饿了在店里吃点什么,晚上关店后也常常来点夜宵。在妻子回家做饭的时候,我要在店员到来之前把货再上一上,以免我们不在店期间缺货少货。

下午四点钟,店员马克西姆上班,我下班。

回到家,吃饭、休息、上会儿网,有时也打会儿乒乓球,个别时候店里的外卖太忙了,我还要过去帮忙送一个。但原则上休息时间就是休息,即使缺货也是利用做店的时间一人看店一人上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9#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7:19 | 只看该作者
晚上十点钟,回到店里,准备关店。

和店员简单交接一下,他便下班。然后如果外卖不忙,就同外卖工一起往酒库里搬酒,补货。与此同时,妻子统计第二天要订的货以及要从家里带来的烟及刮票的种类和数量,并在收款机和彩票机里打印出日结单,销售报告以便对当日的销售情况做一个总结。最后的十分钟还要和外卖工结账。把所有外卖单据的钱数加在一起,扣除外卖费便是我们的外卖收入。最后两分钟整装完毕,只等指针指向十一点整打开报警系统第一时间冲出店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7:35 | 只看该作者
十一点,即使还有客人也要关门、关店。

几分钟的车程,我们很快地到了家。坐在电视机前边看电视边懒懒地数着钱,计算着哪些是明天上货用的,哪些是该上银行存的,同时还会吃点儿喝点什么,这应该算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7:52 | 只看该作者
十二点多钟上床睡觉,一天终于结束。

如果只是一天,我们可以说这一天过得很充实,可如果是一星期,一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8:17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9)

便利店不大却也是一摊子生意,常打交道的部门也不少,例如工商、税务、卫生等政府机构,还有各个厂家以及送货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很简单,都是书信往来,公事公办,倒是在与公司厂家的频繁接触中也会发生一些不愉快事情。

在加拿大做生意有个很奇怪的现象,许多商品,公司给便利店的进货价远远高于同样是零售商的大型超市的售价。比如说啤酒,小瓶的24支装的,厂家批发价是三十一块多,而大超市的零售价只有二十二块多。当然这个批发价对于便利店来说只是聋子的耳朵,根本没人按这个价格进酒。卖酒少的小店到大超市拉点,回来再加几块钱对付着卖,反正24支装的酒卖得也不多;大店则可以跟酒厂代表谈折扣,比如订多少量可以每箱便宜多少钱,或达到一定的量订三送一,也就与大超市的进价差不多了。苦就苦了那些不大不小的店了,好的折扣拿不到,成天到大超市去拖又拖不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8:34 | 只看该作者
一般的折扣有两种:一种是在节假日或是某个特定的时期,酒公司给所有的零售商打折;另一种是鼓励性的,销售代表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额度,按照零售商的销售业绩给予多少不等的折扣。至于执行起来是否公允我不得而知,但本地的魁北克人开的店的折扣通常比较好却是事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8:51 | 只看该作者
开店六年多,与销售代表们的沟通都是公事公办,也没听说过什么请客送礼之类的交易,但也不能就此说明他们没有私心。

我就碰到过一个代表,小伙子长得很帅,人也精明强干。他家离我们店不远,隔三差五就来一趟。看见酒剩的不多了,就以好的折扣为诱饵忽悠我多订,要我低价促销。与他合作的日子仿佛总是被他追着跑。那段时间我的酒订得多也卖得好,据说和其他销售代表相比他的业绩也相当不错。他的精明就在于他的工作做得好,他自己也时不时地捞点好处。偶尔,在节假日前他会来到店里跟我借几箱酒,节后在我进酒时就会多收到几箱酒。借酒时是个人行为,他自己来,自己抬到他的车里。还酒时却是送酒工人按照订单正常送货,只是在我大宗订单的免费赠送一栏里多出了几箱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5#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9:07 | 只看该作者
除了酒厂的销售代表,接触多的就数送酒的工人了。送酒工人的收入很高,每小时工资要三五十元,并且享有各种保险及福利待遇。但是他们的工作也很辛苦,成百箱的啤酒用叉车从送货车上放下来,运到店门前,再用手推车推到店内的指定地方,用手搬下来摆好,摞好。好在他们个个身强力壮,加上每天做这样的工作,倒似习以为常了。进酒进多了,代表高兴,而工人们便时不时发些牢骚,有时甚至乱放一气,弄得我还要重新挪放。气不过时就与他们争吵,甚至威胁要他们拉回去。往往这时候他们就会乖乖地干活儿不再有怨言。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大家就会像老朋友一样,见面热热闹闹地打招呼,热热闹闹地干活,干完活我也会送上热热乎乎的咖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9:3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曾遇到过一个很差劲的送酒工人,傲慢无礼,干活极其不认真,经常摔摔打打。有时把酒箱弄打了,酒洒的满院子都是,他非但不马上收拾,反而飞起一脚把已经碎了的啤酒箱踢出老远。这一行为大大超出了我的忍耐极限。我向他的工友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打电话向他的主管部门反映他的恶劣表现,并表示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认真地听着我的投诉,并告诉我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投诉这个人。他会认真对待这件事,但不承诺我可以不再见他。他跟我解释说,他们的工人都是工会成员,除非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否则很难开除一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29:54 | 只看该作者
还有更可气的是,有些像牛奶、薯片的送货公司的工人,在送货时竟然顺手牵羊,把新进的牛奶、薯片连同过期食品一同装进盒子拿走,简直就是偷了。这种事情在朋友的店里发生过,我是一次也没遇上。倒是在与送杂志的公司打交道中有过被骗的经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8#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30:10 | 只看该作者
那是在我开第一个小店的时候。店小,货不全,连杂志都不卖。我便与一家较大的杂志批销公司联系进货。杂志的销售方式比较好,公司免费送货,摆放。每周来人送新杂志,取回过期的杂志。公司只是对你卖出的部分扣除你的零售利润收费。

由于是新的尝试,没有经验,没有半点防人之心,所以送杂志的小伙子说多少钱我就给多少钱,从没有对过帐。但是我发现在我一本杂志都没有卖的情况下,每周却都要付几十块钱。他解释说是因为每周退得少而补充的新杂志多。后来我学会了杂志的结算方法,便自己预先算好。等他来结账时说的钱数竟比我算的多出五十几元。我拿出我算出的结果,他连核对都不敢,就赶紧说:“对不起,我算错了”,然后,直接按我算的钱数结账。后来,跟朋友一说,他们的店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杂志公司的送货方式也确实有问题,送货人总是把一捆杂志放在柜台上就走,并不和你当面点清,然后下次来人就用送货时的钱数减掉你退货的钱数。可我发现每次在我收到的杂志里总是要少几份价格较贵的色情杂志,接货时如果我没有点货,我就得为此买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30:29 | 只看该作者
在诸多的关系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是最简单的。工商税务部门都是书信往来,有时去办事也是先拿号再被叫到窗口公事公办。偶尔店里有税务及卫生部门来人检查也就是“你好,再见!”并不用过多的客气。即使卫生方面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只是告诉你哪些需要改正就行了。但是你要是逃税了,让税务局知道了,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麻烦就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7:30:45 | 只看该作者
刚来蒙特利尔不到两年的时候,我们买了个两层的房子。买房时楼上已有租客,我们便住在一楼。后来租客搬走了,正好我们也买了新店,要卖房搬家。地产经纪好心地告诉我,楼上的房子不要出租了,因为这样就能算做是自住房,卖房产生的差价就不用交税,而有了租客便有商业用途,卖房的差价就要算收入,按比例交税。我听了他的话就没再出租。仅住了两年花十三万买的房子,后来竟多卖了七万加元。我的会计也理所当然地按着自住房给我报的税。没想到几年后突然收到税务局的一封补税信,随信还附上近一万元的缴款单。我百思不得其解,随后就去了一趟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无道理;假如你有一个大房子,只有一个门牌号,住几十人也是自住房。而你的房子本来就是两个门牌号,两套房子,并且楼上一直在出租,只是在搬家前的几个月没有出租,不能算是自住房。

结果按漏税处理。补交当年所欠税款,加收滞纳金,共计九千多元。这还不算完,九千多元只是省税务局的欠款。接下来是国税局。再后来,由于当年的家庭收入要重新计算,收入增加,我要退回当年得到的省政府以及联邦政府发放的儿童牛奶津贴,还要退回当年得到的两级政府发放的退税津贴(加拿大人在购物时要付消费税,而政府对于低收入的家庭有退税津贴)。这样连补带退总共将近两万加元。闹心的是,加拿大政府的各个部门相对独立,没有人会告诉你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总共要交多少钱。各个部门各自追款。就这样,断断续续将近半年的时间不断地收到信件,催款单,我也就不断地写支票,寄支票,以致后来只要收到税务局的信就心跳加快,血压升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