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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东方华回答。
3. 有没有美国公民在违背自愿原则之下,被剥夺美国公民权的。我对此无资料加以肯定或否定。即使美国没有这样做,也不是说其他国家不可以这样做。仅十天前,加拿大公民部长宣布2100名加拿大公民被剥夺了公民权。 这种剥夺根本不考虑被剥夺者本人自愿还是不自愿。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1/12/09/241929.shtml 加拿大,中国或其它国家不是美国殖民地,没有必要处处跟着美国走。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14:14
有,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不妨碍美国国务院自1967年起允许双重国籍,并在1990年起作为国务院政策实行。但是,请注意,凡提供虚假文件而入籍的,并不包含在内,美国国务院有权剥夺这些人骗来的的国籍。
加拿大2千多被剥夺公民权和居留权,是因为这些人涉嫌试图用欺骗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或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与此同时,公民身份部还在对近4400名尚未获得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进行调查。据称,这些人大多生活在加拿大境外,涉嫌伪造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记录,用以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和申请公民身份。如果其中有人被冤枉,完全可以到法院申诉。
请你不要再次以这种明明白白的消息混淆视听,以证明“剥夺”的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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